钟境之一直觉得自己是渴望亲情的。
小时候,每当他想起爸妈,就会躲进爸妈卧室里的大衣橱里,贪婪地吸吮着那些悬挂着的衣服上散发出来的熟悉味道。
他把这种思念和渴望,装进了记忆里。
他以为记忆会随着骨头日益的生长。
可当思念的爸妈从抽象的记忆突然来到他跟前时,他却忘记了记忆也有保质期。
记忆,也会像过了期的凤梨罐头,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哎哟~~我儿子又长高了,好像有点太瘦了。”
刘旭芳用保养得当的白皙光洁的手,轻轻捏了捏有些不知所措的钟境之,笑盈盈地说。
钟汉山也朝他看了一眼,不发一言的往前走去。
“境哥哥,境哥哥~~”随之而来的是娇滴滴脆生生的喊声。
这声音清脆婉转,像歇在枝头的黄鹂鸟歌唱,让人忍不住侧耳倾听。
钟境之花了好几秒才接受了许久未见的妈妈的亲近。
这会儿还没听清是谁喊他,眼前突然一晃。
一个修长苗条的身影像一阵风一般席卷而来,然后这阵风伸开了双臂,将他裹得严严实实。
他闻到对方身上有些性感的少女香水味,顿时皱了皱眉。
他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动不动就往身上喷这些乱七八糟的味道。
像关雎这样啥也不抹,保持天然的牛奶体香不是很好吗?
他用长有力的双手用力的将身上的八爪鱼拽下,然后嫌恶地将她推开:“你谁啊?走开~~”
“我是忧雁啊,难道你不记得我了吗?”沈忧雁一阵委屈。
虽然她一直知道钟境之对异性都是这般冷漠,但她下意思觉得自己是个例外,万里挑一的例外。
毕竟自己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段有身段,要财富有财富,岂是一般的妖孽货色可比的?
然而,现在遭遇了现实的打脸,她也只能拿出杀手锏了。
她将事先准备好的小铃铛从背包里拿了出来,递到钟境之面前,一副小心翼翼讨好的模样。
钟境之看了看少女的脸,是有几分熟悉,又仔细看了看她手中的铃铛。
这是三个很小的铃铛。
颜色一致,都是银灰色,大小一致,大概只有他的半截小拇指长短。
可能是因为经常触摸的原因,铃铛的边边角角有些磨损。
就连串联的红色丝带,都褪去了原本的色泽,变得有些暗淡无关。
这看起来,只是在圣诞节布置圣诞树的必备道具之一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钟境之皱皱眉,快速地下了决定,他有些不耐烦道:“你到底是谁?”
有些女人就是烦,老是说些让人捉摸不透的话,让他猜来猜去。
关雎就不一样了,她想说什么就会说,不想说时你撒娇卖萌献身都不行。
咳咳~~~怎么还献身了呢?
钟境之为自己情不自禁想歪感到羞耻,侧着脸以掩饰尴尬。
“我是你小时候一起玩的忧雁啊!!”
沈忧雁泫然欲泣,她喜欢了十年的境哥哥,发誓要守护她的境哥哥,如今彻底地把她给忘了。
为了唤醒他的记忆,她含羞带怯地讲述了当初两人相遇的场景。
那时,他们才六岁。他们都有着同样的稚气,同样的孤独。
她蹲在院子的角落里,对着花儿哭泣。
而他从墙头来,丢下一方手帕,安慰她道:“别哭了,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她看着逆光中如天使一般的他,点点头,笑了。
他们在院子中玩游戏,奔跑,玩游戏。
累了,就左胳臂靠右胳臂,相依休息。
那几个小时的时光,是她孤独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
在对面院子里传来寻找声时,他从兜里掏出一个亮闪闪的铃铛,表情认真,信誓旦旦地说道:
“小忧,以后你若是感到孤单了,可以摇一摇它,这样我听到响声,就一定会过来陪你的。”
她接过铃铛,小心翼翼地将它装在口袋里,视如珍宝。
然而,等到之后,她却没有机会摇响过铃铛,他也再也没有机会来陪她了。
因为,在当天的夜晚,爸妈抱着熟睡的她上了车,然后离开了。
从此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好在,后来她找到了他。
她一直很努力的很努力的变漂亮,变优雅,变成男孩子们都喜欢的模样,只为出现在他面前。
她一直深深以为,境哥哥一定会像她一样记得她,并此生只有她。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那只是她的记忆,而不是他的。
理所当然的,她描述的这场青梅竹马的戏,再美好,钟境之也都无动于衷。
也真不怪他冷情。
如果她抽离出来,再回过头去看那段时光,就会发现一切美好都只是因为自己在事实上做了添砖加瓦。
那日墙头的少年,并非如春暖花开般温暖,反而如冬日春雪般冻人。
他在院子里捉麻雀,本来以为麻雀要成为囊肿之物了,突然一阵凄厉的哭声袭来,麻雀受到惊吓飞走了。
他很是生气,想要看看罪魁祸首到底是谁,搬来凳子。
短手短脚的折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墙头,往下一看,就瞧见躲在角落里哭鼻子的臭丫头。
她的哭声真的太难听了,鼻涕流了一脸,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是有毁市容。
爸妈从小就教育他要保持干净整洁,这会儿看到她这幅模样,不由得有种想把这颗“社会毒瘤”给清理掉。
他摸了摸口袋,从里面掏出一方破布。
那是今早他擦脚用过的,想着留着给老欺负他的小王八使的。
算了,晚上再弄一个吧。
他于是大手一挥,将破布扔了下去,并恶狠狠地说道:“别哭了,脏死了。”
臭丫头又脏又傻,不过倒是挺听话。
她愣愣地看着他,竟然忘记了哭泣,然后乖乖地捡起手帕将眼泪鼻涕摸了个干净。
他正准备离开,腿却突然抽筋,一下从墙上栽了下来。
还好下面正好有厚厚的皮质玩具垫着,他才没摔得头破血流。
太丢人了!!
他快速地爬起来,有点尴尬地拍了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天使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臭丫头立马上前,一脸崇拜地问道。
受家庭原因所致,钟境之的身边人都是能力极强的冷面机器。
面对他的各种挑衅和侮辱,也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崇拜的星星眼?那自然是不存在的。
所以,突然被人如此优待,他不由得有点傲娇起来。
于是,为了表示自己这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的心胸宽广,他勉为其难地在她家的院子里呆了几个小时。
出于小孩子对一切陌生环境都有很强的探究欲望,这段时间也不算难熬。
抓抓水中的鲤鱼,扯扯开得茂盛得不像话的花花草草,捉捉石头底下的蚯蚓~~~
这一下午,他玩得不亦乐乎,但也累得够呛。
他瘫软在地上休息,可这臭丫头却是有点烦人,老是喜欢凑过来,挤着她坐。
他往左挪,她也挪,他再往左挪,她依然快速跟上。
他很是厌烦她的贴近,于是突地一下站起身来,离得她几丈远。
正在这时,院子那头传来了妈妈的呼唤声。
他长舒一口气,准备离开,却被臭丫头拉住了手臂。
他使劲甩,她却像只粘性十足的八爪鱼一般,死活不撒开。
他无奈,只得又掏啊掏。
终于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串小铃铛,递给了她,然后说:“给你。要是无聊了,摇一摇,我可能会出现。”
臭丫头得了宝贝,欣喜若狂。
他趁她松开手之际,赶紧冲向大门,跑了出去。
摇一摇,我可能会出现?
开玩笑,我躲得远远地还差不多。
看看,这么一段短暂的回忆,却创造了两个迥然不同的故事。
可见,每日生活在各种人与人的社会里,会产生多少个偏离事实真相的荒谬想象。
但也正是因为每个人的不同,本来无交集的两个人却从此纠缠在了一起,你追我赶,乐此不疲。
活了几十年的刘旭芳,看尽了世间的尔虞我诈,人情套路。
岂是看不懂这两人这戏码,这分明就是妾有意郎无情嘛。
都怪自己儿子太优秀,一般人他看不上。
但沈忧雁这姑娘,刘旭芳还是喜欢的。
至于到底是喜欢长相、性格还是家世,她倒觉得不必分得如此清楚。
只要真心喜欢自己的儿子,并对钟氏有利就好。
说起沈忧雁,就不得不提及沈氏集团。
如果有人问沈氏集团的地位,那不少人都会白你一眼,嘲讽你孤陋寡闻。
作为国内排名前十的房地产行业品牌,沈氏可谓是根基深厚,不可撼动。
五十年前,开山鼻祖沈白荣下海经商,几经探索后,发现地产行业前景甚远,有利可图,于是他从建筑用料开始着手,大刀阔斧,开疆辟土,终于在安临省有了一席之地。
后来沈青云接班,也颇有眼光和实力。
不仅成功经营了原先的家业,还应势而为,将业务范围扩大到了商业地产、高级酒店、连锁超市,甚至是娱乐影视行业。
虽然钟氏在钟汉山的经营下发展势头很是凶猛,在房地产行业绝对算得上是一匹黑马,甚至隐隐有超越正在稳健发展中的沈氏。
但因发展势头太快,难免遭同行人挤兑。
虽然钟汉山胆识过人,丝毫不惧外来的威胁。
但作为贤内助的刘旭芳,却急白了好几根头发。
在她看来,如果这时候两家交好,强强联手,岂不全无后顾之忧?
好在想什么来什么。
在前几日的一次晚宴上,刘旭芳居然就碰到了沈青云带着女儿沈忧雁在跟各位业内长辈打招呼。
作为圈子里的新晋交际能手,刘旭芳自然不会错过这次搭线的机会。
她优雅上前攀谈,对方也礼貌回应。
在你来我往中,她突然发现:
原来两家的孩子,竟是旧识。
而且,自己巴巴想要结交的人的女儿,看她这姑娘提起自己儿子那含羞带怯的模样,便知道她定是也拜倒在了儿子的牛仔裤下。
认清了这一点,那事情就十分好办了。
本来国庆不打算回国的刘旭芳,这次就改变主意,带着沈忧雁,踏上了回家之路。
她见自家儿子丝毫没有搭理沈忧雁的意思,只得打圆场:“行了,小钟,以后会经常相处的,慢慢会记起来的。”
沈忧雁也是个懂得看颜色的。
阿姨给了台阶她就立马顺势而下:“对啊对啊,我想这七天我们会比从前更熟悉的。”
钟境之看不惯她曲意逢迎的惺惺作态,但也没说什么。
只是拿过妈妈手里的包,推着行李箱,大步地往前走去。
四人直接去了管家李叔提前预定的盛华市最贵的餐厅雅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