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五点半,低沉的号声响彻了营地,士兵们从梦乡中清醒,由安萨尔森男爵率领的这支小部队正式进入了战时状态。
民夫开始煮早饭,把寝具打包搬回马车;士兵们取出了武器,这些武器昨天可能还藏在民居的地板下,或是砍刀,或是没有枪杆的矛头,经过铁匠的打磨已经重新变成杀人的利器;重装步兵和三位骑兵也开始穿戴铠甲。
罗克迪的装备是男爵传下来的祖产,一件带头套的链甲衫,单看外表就知道这件链甲衫要比葛扎罗的要昂贵许多,下摆延伸到了膝盖上方,袖子包裹住了整个小臂,事实上这身铠甲的价值近200银币,是葛扎罗那件大路货的两倍。
武器则是一杆制式骑兵长矛与家传的长剑,与巡逻时挎的样子货不一样,这把剑落在罗克迪手里只感觉相当沉重,但设计得相当好,重心靠近手掌,因此重量并不影响操作,无论是双手持握还是单手持握都相当得力,这也是男爵家最值钱的东西了,在爱好武具的大贵族那里能卖出近四百银币的高价,平时为了防腐都是浸在油桶里。
至于头盔就比较一般,中规中矩的平顶盔,防护力和重量在中型头盔里还算优越,除了对视野限制比较大也没什么硬伤。
昨晚睡前罗克迪已经穿上了给盔甲打底的武装衣,在罗根的帮助下穿上链甲衫,先在头上套个布兜罩住头发,然后蒙上链甲衫连着的链甲头套,头盔在行军时可以不戴。
穿上链甲后还要穿一身罩衫,材质一般是亚麻或者葛布,作用是遮挡住盔甲可能存在的破绽和薄弱环节,罩衫上绣着的家族徽章也可以在战场上区分敌我。
整完这一套还不算完,还要系好腰带,链甲对于使用者的身体并不算友好,三四十磅的重量几乎全部压在肩膀上,系上腰带可以让受力更加均衡,不嫌动作受限甚至可以在腋下穿一根皮带箍住胸口,也可以减轻肩膀的受力。
整完这繁琐的一套以后,罗克迪走出了营帐,只要等民夫撤掉帐篷,这一小队人马就立刻出发。
昨天已经接受了罗根的行军辅导,罗克迪也是现学现卖,64人的队伍由自己这个男爵带队,剩下的两名骑兵轮番在前方探路,步行的士兵成两路纵队,前后左右相距一米,驮畜马车跟在最后,所有人武装到位,随着号手有节奏的三声低鸣,安萨尔森男爵领的军队离开了男爵领。
安萨尔森男爵领处于鲁伊斯河中游的丘陵地带,鲁伊斯河是一条西南-东北走向的大河,发源于中部的艾斯肯山地,绵延两百多里后汇入凯兰半岛北部的埃尔文海,罗克迪一行人选择的行军路线正是走到鲁伊斯河沿岸后沿河而行,安贝尔堡就在鲁伊斯河的下流沿岸。
走出七八里地之后,鲁伊斯河就赫然在望了,虽然罗克迪的记忆中出现过这条大河,但亲眼见到的感受还是大不一样,丘陵地带的鲁伊斯河水流浅而湍急,除了沿岸的平坦沙地外,整条河流就像灰色山地里的一条绿色绸带,方圆几百里的人民都是通过这条大河去往繁荣的北部沿海平原,无论是河运还是航运在王国境内都算得上发达。
到了河边,队伍这就算走上了王国中央修建的沿岸官道,虽然比不上罗克迪前世记忆里的马路,但还是比男爵领乡下的土路体面得多,至少路面有刻意的硬化处理,能让三辆马车并行。
在旧帝国的势力离开凯兰后,本地的建筑、经济、交通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小的倒退,半岛上这些林立的小势力当然没有财力修复道路、水渠这些基础设施,就连半岛上加兰教诸国中最强的凯兰王国,也只能勉强修复境内的十几条主要干道以作军事用途。
可以说,王国对于领地的控制是靠这十几条干道延伸开来的,对于道路不能影响到的国土,王国的控制能力就比较薄弱。
就比如罗克迪这样的小男爵,他是迪亚兹公爵的下属,用中世纪社会那句经典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罗克迪并不需要对国王负责,他每年只需要上缴一次赋税,而且也是给公爵,在领地内罗克迪有充分的收税权、土地开发权,当然还有执法权。
至于在各种中世纪社会都让人津津乐道的初夜权,其实在凯兰也是合法的,当然,对于大部分贵族而言,过多地和下层人士接触只会损害自己的名誉,而名誉又是贵族最重要的软实力,加之行使初夜权会有各种苛刻的附加条件,各方因素作用下,王国已经很久没有听说过贵族行使初夜权的新闻了。
到底是走到了大道上,周围也变得更加热闹,偶尔也能看到停下来休息的其他贵族的军队,通过家族旗帜,罗克迪也能勉强认出几家,基本都是迪亚兹公爵在领地西部的一些封臣,与安萨尔森家关系不近。这次王国是全国范围内动员,迪亚兹公爵属下的部队汇聚在安贝尔堡后还要统一出发在王国首都集结,预计到时集结在国王麾下的士兵会有数万之众。
虽然罗根的教导是军队一小时以三里速度为宜,但到底人数太少,速度比想象中快得多,一个上午的时间军队比预计多走了三里,人马在河滩一处荒地扎下营帐,依旧是惯例的煮午饭。
拄着佩剑的罗克迪正在四下走动,偶然间,他看到那个号手正在树下休息,毕竟是自己的领民,罗克迪也熟悉他的长相,正准备过去问个话,忽然听到了营地内的一阵骚动。
一只野猪,或许是被午饭的香味所吸引,从路边的林子里钻了出来,没想到在官道上还能出现这么大的野生动物,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那野猪也不管那么多,吭嗤吭嗤地向营地走来,所有人都不敢惊动这只猪,毕竟这畜生要是发起狂冲撞起来,整个营地都要被掀个天翻地覆。但这猪迟早会察觉到人的存在,到时照样发狂。
罗克迪缓缓地后退,拔出了鞘中的长剑,别看这野猪个头不大,无论是前世还是现世罗克迪都听过关于它的讲述,这畜生冲撞起来可不像白白胖胖的家猪,一不小心被撞到,就连老虎也要吃瘪,而且野猪的皮相当坚韧,前世听老人说过,就连村里自制的火药枪都只能留个印子。
总之,遇到这种畜生,保全性命才是最实在的。虽然眼下这里是正儿八经的军队,但还是害怕这只猪把营盘拆了,营帐没了那可就亏大了,所以虽然人人手上都有武器,但还是没人敢上前激怒野猪,所有人希望于能保住营帐并赶走这畜生。
这时,罗克迪的余光忽然瞟到那个号手,只见号手似乎对于对付野猪很有一套,眼下所有人都愣在这里,他则是取出布袋里的号,对着野猪的方向深吸了一口气。
“呜——”
只听一声低沉的号声响起,那声音彷如打雷前乌云里的隆隆声,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衬托得周围都安静了下来,恐怕三四里外都能清晰地听到,周围所有能动弹的活物都被这道声音吓住了。
当然也包括这只野猪,它的第一个反应是打雷了,然而这个声音的源头如此之近,只可能是某种身形巨大的动物,然而在它局促不安地转向号手的方向时,视野中却并没有观察到想象中的大型生物。
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冲过去,在自然界还没有几种生物能够挡住它的冲撞,而且大型生物的身下空间一般很大,自己未必会撞到,只要冲过去了,无论是逃跑还是掌握主动都很方便。
这是野猪的生存哲学,主动出击有时也是为了方便逃跑。
号手则只是施施然远离了野猪冲撞的轨迹,毕竟野猪的目标是某个大型生物,号手还没有被它放在眼里,于是所有人看着这只猪带着惊人的气势冲出了三四百米,然后疑惑地在原地转了几个圈,之后试图再接近营地。
只是所有人都已经反映过来,士兵早已及时冲出了营帐,这些人几天前还是一帮庄稼汉,看家护院对付野兽要比上阵打仗更加在行,十几根长矛从各个方向逼近野猪,这畜生也反应了过来,它的应对也还是那样,向着人群又一次冲来。
显然,虽然很有可能撞上长矛,但同样有可能是士兵被撞到,那么骨折、断腿甚至当场死亡就会发生。
不过出乎众人意料的事情照样发生了,就在野猪离长矛阵还有五六十米时,一支羽箭及时飞来,准确地射在了野猪的一只前腿上。
罗克迪和几个懂行的老兵都震撼无比,从野猪出现到现在不过才两三分钟,就已经有猎手能给弓上好弦?并且准确地射中前腿?
对于冲撞中的野猪而言,射头或者射眼睛都不能及时阻止它的冲撞,野猪只会更加发狂,只有射腿能让野猪偏离原来的方向。现在这条野猪脚步一趄,斜冲向了一个浅坑,在里面打了一个滚,然后却没再翻过来,只是徒劳地抖动着四腿。这时众人才发现,不知何时野猪的肚皮上也中了两箭。
这时众人也抓住机会,几个长矛手凑了上去,民夫拿着钩子钩开这只野猪的蹄子,野猪挣扎躲避的声势依旧骇人,但显然不再有任何威胁。
罗克迪回过头去,只见队伍里一个中年人举着手中的猎弓,露出了兴奋地笑容。
罗克迪这次算是大开眼界,原来队伍里还有这般奇人,一个号手肺活量堪比现代男高音,还有一个百步穿杨的神箭手。
有些兴奋地叫来两人,罗克迪问到他们的名字,这两人是同一个村的,问到名字面面相觑,弓手先开了口:
“爵爷好,我的名字叫罗宾汉。”
号手也补上了自己的名字:
“爵爷好,我的名字叫帕瓦罗蒂。”
好家伙,这两人不但本事好,就连名字起的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