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一晃就从身边流失!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了六天。余笙在千雪的房间整整睡了六天,他已经快发霉,感觉身体酸痛无比。这是时间睡得太久导致的。
他现在脸上红光满面,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只要稍稍调理,便可痊愈。
他从床上坐起来,发现床边多了一件蓝色的长衫。他才想到,自己衣服在山上摔下来时,被划得破破烂烂的。他可以想像那个时候衣衫褴褛的自己。所以这肯定是这位千雪姑娘为自己准备的。
他拿起来比比,然后穿上,还真心的合身。
这时候,门被缓缓打开,却是千雪端着洗脸水和一块毛巾进了屋子。“你醒了呀。这几天看你恢复的挺快的,我想着你得出去转转,所以给你拿了件衣服。她把洗脸水放好。先洗脸吧,吆!还挺合身的嘛”
“不会是你做的吧?余笙看着千雪,眼神里带着一些疑惑?”
“哪有那么快,才几天就能做出一件衣服。再说咯,我也不会做这些针线活呀!千雪也很无奈的说到。这是我朋友在布匹店做的,还没有穿过呢。有时间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听我说起你,还执意要让我介绍你给他认识呢!”
“可以呀,你这个朋友是干嘛的?叫什么名字?”
“他呀,叫逐风,是一个江湖大侠,我在寺庙里拜佛认识的。他真的很好,性格豪爽,很有趣。以你们两个性格,应该可以相处得很融洽,将来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听千雪说他,余笙到是想见一下这个人,因为面前这个女子不凡,她口中都赞赏的人肯定差不到哪儿去。这已经是对他最高的评价了吧!
余笙洗了把脸,他六天没有出门,今天趁着这个时候还早,想回去。六天不开药房,肯定有不少人等待着他去抓药。
他洗完脸后,转过身去,一本正经的看着千雪:我今天要走,六天不回去,有很多人等着我抓药呢。感谢您这几天对我的照顾。我今天得走了。”
“你就这么着急,可是你伤还没有痊愈呢,就想着別人,为别人的同时也得先把自己照顾好吧!”
“我前几天来采药,就是为了一个人采的。他受了内伤,我在配药时,就恰好差一味药材。所以我才上山来的。将就把一些缺货的药材一并补上。没有想到出了这档子事!”余笙也是感慨万千,“心想,本来以为老天就这样把他命收了去。没有想到大难不死。有可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她望着余笙,眼睛里多出了一些异样的光泽,但一闪即逝。余笙都还没有好,就想着别人,为别人着想,这比起那些打着旗号救人,却一心只想着钱的郎中,好上千百倍,不,是不可比的,也比不了。
千雪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他给千雪的印象分一直在攀升。
惹得千雪少女心里的情愫不断的涌出,对他也是从佩服到倾慕。这种倾慕参杂了情感在其中……(作者菌:反正是要吃糖的节奏……后面自己脑补)。
“你既然心意已决,我叫人准备辆马车。你身体没有完全恢复,必须得坐车,不宜劳顿过度。”
其实千雪早就准备好了马车,她要和余笙一起走,她是准备逃婚的。真正的用意不是出去采风。还有就是,她对余笙有了些许好感,说不定通过余笙,以后还可以和临渊解除婚约的可能。
没有想到的是,千雪不想做的事情,还是发生在了余笙的身上……
她带着余笙从后门出来。余笙也没有因此好奇,他没有问千雪为啥要带他走后门。别人这样安排都有她的缘由。来到这里,南黎已经拿着包袱,早早在这儿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上车吧,她给余笙做了个上车的手势,恭恭敬敬的,像是招待少爷一般周到,余笙先前一步上了车。”千雪跟着上去,南黎也随后跟着进去。这马车真心的挺豪华,挺宽的,他们三个人坐在里面,都还有很大的空间。大概还可以上来三个人都没有问题。
这就是富家人的生活!贫穷限制了想像!余笙从小到大还没有坐过马车呢!老牛车到是坐过,那是两个轮子的,上面就一大块平板,是农民拿来拉草养牛养马的,拉牲畜草料的牛车。
余笙四处打量了车里,真心的感叹这种奢华的车。这样的车怕是得花上千两银子吧。上千两银子那可是够一二十家贫农过个五年到十年的生活了吧!
千雪看他的表情笑笑:“好看吗?”
“嗯嗯!非常好看,而且也舒适,余笙没有逃避心里真实所想,直接说了出来,因为他不是一个物质的人,爱慕虚荣的人,他虽然喜欢,但这样的马车再豪华,他再喜欢,这辈子都不可能去买的。”
“你到是实诚,千雪又笑了笑。”
“做人实诚些好,说谎的人,说了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来圆。那样有意义吗?”
直男!但是这样的话,千雪只能在心里想,又怎会如此的说出来伤害别人呢。况且直男好,至少不会违心的说话,不两面三刀。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活得真实。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就把它送给你。千雪这可不是开玩笑,如果余笙要,她是真的会送的。”
“算了吧,我这样没有钱的人,还要样一匹马,我就连那一两银子一捆的马草都买不起。我就不要了,你自己留着享用,我每天步行,还可以锻炼呢。”
嗯嗯,“没有想到你这余大神医还爱运动呢。看不出来啊,千雪调侃的说到。”
“让千雪姑娘见笑了,余某不才,还真的没有好好的锻炼,那天被一条大蛇追的我喘不过气,体力耗尽,才搞得那么狼狈,被你们所救!要是体力好,就不会自己跑晕过去咯,看来这以后锻炼还是有必要的。”
“这不丢人,只要以后记得,好好抽出时间锻炼就好。身体是本钱,你要保护好自己,以后才有机会去造福天下百姓,解救那些被病痛折磨的人。你可是大家心目中的活神仙呢。”
话说:“你们那里叫什么?我很好奇,从小都没有出过这紫萦县,有些孤陋寡闻。”
“我们那里叫做筱溪村,那里的人善良纯朴,不管男女老少,他们都过惯了平静的生活,就算是再平凡,他们也很享受这种不被世俗打扰的生活。我们那犹如世外桃源,很少有人去的,你到那里后,你真的会喜欢的,因为那里远离复杂的人心,没有功名利禄和物质纷争。他们都是一群可爱的人,从小师父就把我带到那里去,在那里长大,我和他们相处的很融洽。也很开心快乐,他们相互爱戴。每天只靠打猎物和种庄稼生活。日子过得无忧无虑。”
余笙说的认真,千雪双手捧着下吧听的入神。就连南黎也小鸟依人的附在千雪身旁,听得认真。时不时还撅嘴点头,表示很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
……
而另一边,一个小女孩跑去和一个老者谈话,这是千雪的父亲和他的侍女青柠。
“不好了老爷,小姐坐上咋们的马车往西南方向跑啦。”
“什么?这丫头是要逃婚吧,如果他逃婚,我们家是会遭殃的,逃婚就意味着打临家的脸,他临家不仅财力雄厚,势力更是滔天,不是有钱就可以和他们抗衡的。快备马车,我去把小姐追回来。对了!就这件事情不要泄露出去,谁泄露出去,我就拿他试问。好的老爷。”说完青柠就转身跑了出去。
老头已经被吓得腿软,朝着后头跌了两步,差点向后摔倒。
的确,他要不是自己想要抱住临家这只大腿,他也不会去冒着这个危险,把女儿私下许配给临渊,这第一,自己女儿不喜欢,毁掉女儿的一生幸福,第二,临家老东西不好惹,到时候别说是亲家,如果惹怒他,怕是得不到好果子吃。
就在前不久,订完亲事后,临渊的父亲听说千雪不喜欢临渊,要退婚,他很气愤,威胁千雪父亲,如果千雪不答应嫁给临渊,他家不但要来抢人,还要把聘礼全部如数还回去。老头命也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