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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13小时时差2:飘摇

飘摇

——阿默

“当我年华已逝的时候,一天,在某个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朝我走来,他做了自我介绍,对我说:‘我认识你很久了。人们都说你年轻时很美,我来是对你说,我认为你现在比年轻时更美。我爱你现在毁损的面容,胜过爱你年轻时的面容!’

我时常想起这幅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从未对人谈起过的画面来。它的出现总是那样悄然无声,又总是那样令人赞叹不已。在所有的画面中,只有这一幅使我感到欣喜,使我认识自己,使我如痴如醉。”……

我坐在深夜的灯下,写下了上面的话——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在我笔记本最开始写字的位置。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幻想。

一年半载之后我读大学,在某所大学的校园里,穿一袭白色或者天蓝色的长裙,有一头柔顺飘逸的长发,每天抱着厚厚的课本从一个教室到另一个教室,窗外有正宗的法国梧桐,偶尔抬起头看见他们的时候,我会对着每片树叶微笑。

这是我现在坐在这所普通中学教室里的全部理由。挤过考大学的独木桥,便可以到达梦想中的“天堂”。所以姐姐不让我看她的书,那么多好看的书,尤其是杜拉斯的《情人》,是万万看不得的。但我还是看了,偷偷的,不知她有没有发现。

五年前爸爸带着我从那座山里出来,什么也没说,把我交给了这座不能称为城市的小城。走进车站的时候,我回头看见爸爸的身影在拥挤的人群中浮浮沉沉,然后模糊,模糊,消失。我不知道,一个做父亲的,在他放飞女儿时,会是什么心情?

几年后的今天,我在这座小城里不着边际的漫游,成了条一天到晚游泳的鱼,睁着眼睛,醒着或是睡着,脑子里想很多很多的事情,偶尔偷偷的哭,时常对着许多人傻傻的笑。

我留着齐耳的短发,穿着从姐姐身上“下岗”的红色、蓝色或者白色的衣服,安静的坐在学校的教室里。老师在讲台上手舞足蹈唾沫四溅的时候,我在下面想着,今年一定要把身上这些花花的东西都锁进屉子里,无论如何也得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了。可姐姐却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看着我说,宝贝你又长胖了,身体呈横向发展趋势并且前景看好。我捂着心脏所在的位置跑到镜子前将自己从上至下仔细研究一番——真像个又矮又胖的娃娃!睡觉和吃东西,差点断送了我的前程,这就是爱的代价。

课本对着我坏坏的笑:“高二了啊,理科班了啊,嘿嘿!”我开始颤栗。分数是可爱的东西,从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这是真理。可是现在,我却只有在梦中才能重温那些踢着键子、跳着皮筋也能捧回第一名奖状的日子,那些美妙的日子。老师说,程默啊,你的作文写得真是不错,但其它科目……可得使劲加油啊!

有一天我却突然发现,那些被老师们看好的所谓佳作,每一个句子甚至每一个字,都像是窝在发黄纸页里的文字垃圾,张牙舞爪的在眼前窜动。我开始为自己感到恐惧。挣不到分数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他们总是这样说。那么我呢?我感觉自己正在做自由落体运动,坐在一架断了绳索的秋千上。

我低着头走路,只看得见自己的影子和别人的脚。她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阿默阿默别走那么快可以吗,我们跟不上。于是我慢慢习惯了一个人,走路或者做其它的事。

然而以前却不是这样的。叶叶牵着我的手,在那所山里用石头垒起来的小学里,一起唱一起跳了六年。然后是郁儿,每次她都那么认真的站在我的右边,轻轻挽起我的胳膊,在这座小城喧闹的街道上,一挽就是三年。

走了,阿默。走了,阿默。一个人的时候,这两个声音就在我的耳边荡啊荡,荡啊荡,多少年或者一辈子,我都忘不掉。

现在我一个人,在这座小城里寂寞的穿梭,从家里到学校,从学校到家里。叶叶三年前就成了那座遥远的城市里一个可怜的打工妹,为了家人、为了生存、为了钱,无奈的出卖着自己的血汗和青春。郁儿离我很近,同样在这座小城里。她总是对我说阿默这里的一切都让我窒息,阿默我受不了快要疯掉了。我突然想起来,郁儿所在的学校是重点中学,有口皆碑的。但我却帮不了她,咫尺是无法逾越的距离。

有许多人在为我担忧,过去现在或者将来。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从来没有,永远没有。只是我越来越发现,这种忧虑和焦急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在一点一点的加重,很沉很沉的,从他们的眼里释放出来,落进我的心里,于是,我慢慢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

情感泛滥的年纪里,他对我说知道吗阿默,你脸上的眉毛很好看。他的眼神里闪着无法抗拒的温柔,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我的周遭弥漫开来,那是从未有过的感动。

我开始写一些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文字,在一本不带锁的日记本上,然后随便把它放在家里或者学校的不上锁的屉子里,从不担心会有人偷看。

叶叶给我写信,给我寄照片,给我寄钱买资料书。三年了她没有回来过,但我看到了秋千。在她寄给我的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一架秋千在空中飘摇。我们都喜欢的秋千,秋千,我知道叶叶很想我。

第一片树叶飘落的时候,病毒开始肆意的侵袭着我的身体。我在深夜里用浓浓的茶水喝药,刺激自己痛苦和麻木的神经。或许他说的没错,我的眉毛确实比脸上其他的地方好看一点。那么,为什么我以前就没有发现呢?——我有些把持不住自己了。

姐姐把她的书都放进屉子里锁了起来,并且禁止我在高考以前碰它们,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我想她一定是知道了我在偷看。于是我拉着郁儿把一个个珍贵的假期都泡在图书馆里。郁儿翻出那些被我压在桌子下面的数理化试卷,一本正经的说阿默你真有点“视死如归”的气概。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狠狠的扎了一下,郁儿的脸就在我的眼中模糊了起来。也许是吧,我说。

哦,我的理科!我的梦想!我的大学!

起风了,下雪了。其实五年来我一直以为这座小城是没有雪的,并常常为此遗憾。然而这次,我彻底的被它征服。在这个近乎完美的冬日里,我学会了编围巾,纯白色的底线上装点着天蓝色的斜细条纹,跟天空一样的颜色。

寒冷的深深的夜里,我窝在被子里整夜的失眠。

“你的影子无所不在/人的心事像一颗尘埃/落在过去飘向未来/掉进眼里就流出泪来”,齐奏是这样唱的。

我的眼镜又加深了度数。我穿上了新买的蓝色棉袄。我整夜的不回家,看到了生命中第一场流星雨。我的成绩依然没有起色……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已经无可救药的把自己折磨成了沉默忧郁的模样。

郁儿在那个暖暖的午后跑到学校来看我,带着与我同样满身的疲惫和忧伤。阿默振作一点,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教室外面的走廊上,郁儿紧紧握着我的手幽幽的说。有一滴眼泪轻轻滑过我的脸颊,悄然地,滴落在春天飘摇的风里。

十六岁,我看见爸爸妈妈的头发一缕缕的变白,他们从未对我说宝贝我爱你,但我知道,这就是爱的最好证明。

十六岁,姐姐对我说阿默为了你的将来,你现在必须学会放弃,即使是你最喜欢的东西。我流着泪把张爱玲、席慕蓉、德莱塞、奥斯丁,还有那本未写完的日记,统统装进箱子里尘封了起来。

十六岁,我永远的记住了一个人和他说过的那些话……

我知道,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过去的,将永不再重回。年少纯真的年代里这些经历过的事,只能永远成为风干的记忆,在如流水的岁月里轻轻的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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