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铃就像初见时那样,是个极其善良美丽的女孩。她看到我的抵触,她尽可能的和我说话,给我关心,让我努力去适应。
因为对朱振第一印象很差,导致我对他一直不是很喜欢,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就是能忽视就忽视,也不会主动和他示好,我也不是个多么友好的人。后来才知道朱振只是看起来凶巴巴的,实际就是个铁憨憨,很多年后,我还在感叹:这人啊,傻不傻,被人拒绝了多少次了,还喜欢人这么多年,也是世间少有。
喜欢微铃,不仅她真心对我好,更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招人喜欢的人。圆溜溜的眼珠转啊转,里面似乎有星星,说话的时候一闭一合的嘴巴薄薄的,长大了涂口红一定很美。都说嘴唇薄的人也薄情,我看到不尽然。
老师让我们每天中午写一页毛笔字,这不,又到了写毛笔字的时间了。真的很讨厌,都说墨香,可我这墨明明这么臭。别人写的好看,老师阅后都会用红笔画个圈,有的人会一页好几个圈,微铃就是,一撇一捺都那么自如潇洒,让人羡慕。握着手里的毛笔,时间久了还隐隐发抖,更是烦躁,笔下也是歪歪扭扭,甚是难为见人。正要继续蘸墨,一个不小心,我把墨打翻了,还溅到了微铃,顿时就愣住了,微铃袖子还有外套的下摆都是墨水,“对不起,对不起,我……”
微铃看了看,有些着急,但看着我抱歉的眼神,直说着;“没事,我之前也弄到别人衣服上了,没事,洗洗就好了。”
微铃的大度该是同龄人不会有的,我设想如果换成我,可能就会暴跳如雷了吧。她这样,反而让我更加愧疚,我倒宁愿她指责我。
水龙头开着,她用手接了些水想要把墨色冲淡些,可不尽如意。那些臭烘烘的墨看起来更讨厌了,果然和我合不来。正是深秋,已经有些发冷了,微铃一直也没怪我,只是笑嘻嘻说,“还别说,这洗不掉,就在上面还挺好看的,好有风格好酷。”我知道这个女孩在努力让我的歉意少一点,只能厚脸皮的应着。
微铃自我来到新的学校,就一直承担着知心大姐姐的角色,可实则她也只比我大一岁。也许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更显得成熟懂事。她很信任我,也好不避讳自己是单亲,相想必叔叔一定待她很好。是的,这样善良的女孩子,谁能待她不好呢?
和张思的熟识也因为微铃。她们是好朋友,最后不直觉就变成我们三是好朋友了。会互相留家里的电话号码,会一起嘟嘟嘴照大头贴,一起买一样的外套,她们说这叫姐妹装。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会不介意将那个人带进自己的朋友圈,很开心能被微铃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