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小魔就迫不及待地把文叔拉了起来,还叫上了几个三年来埋头在这间研究室里努力的叔叔阿姨,他们都像小魔的爸爸妈妈一样,所以,女儿即将要离家,父母一定要送送她的。
“小魔,到了另一个世界,就不是我们几个老家伙能够控制的了,你从小就聪明,我们只能把所有的知识硬塞到你的脑袋里,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文叔和身后的老家伙们对视一眼,和小魔讲了这么些话。
小魔眼眶有些红,她虽然疯疯癫癫、精神不正常,可她也是一个孩子,一个被一群“爸爸妈妈”疼爱大的孩子,她二十年人生里头一次要离开这个属于她的家,她还是有些不舍的。
但她决定了的事,是从来不会改变的,何况她为了这个目标,和文叔他们努力了整整三年,即便有诸多不舍,她也憋了回来。
她是精神不太正常了,所以她真的十分爱那个人,想尽一切办法都要得到那个人。
机器缓缓开始运转,一股奇怪的能量从机器上扩散了出来。
小魔叹了口气,抱了抱文叔他们几个在场的亲人,检查了下背包里的物品,就一步踏进那个由机器制造出来的能量漩涡中。
“我的爱人,我来了。”
随着小魔的身影消失,机器慢慢停止了运转,因为机器所产生的能量漩涡也渐渐消散,直到机器完全停止运转,负责支撑机器能量的核心装备突然散架,整台机器都垮了下来。
文叔擦了擦眼泪,他知道,小魔已经去了那个她向往的世界,接下来,他们几个老家伙能做的,也只有撒谎瞒过上面的人了。不过这很简单,想到这里,天才文叔骄傲地笑了,还摸了摸下巴上短短的胡子。
平行世界,M国。
小魔从能量漩涡中掉出来,直接掉到了一条河里,猝不及防的她被呛到了,幸亏她会游泳,赶紧游上了岸,一边拍着自己胸脯一边呕吐,不是因为呛到了,是因为能量漩涡里让人晕头转向,她一个从没感受过晕的人居然没忍住晕到吐。
暗暗鄙视了自己一下,小魔抓紧了背上的背包,准备先藏起来弄清楚自己身处这个世界的哪个地方。
刚刚也是她运气好,这条河在郊外,基本上没人来,也就没人能看到她是凭空出现的了。
走了半个多小时,小魔终于走到城市边缘了,看到上方挂着的英文牌子,小魔笑了,因为那上面写着几个字:
“欢迎来到哥谭市”
小魔抓紧了背包,兴奋的同时心里升起了警惕,她穿来的这个世界,可不是什么安全文明的花国,而是一个充满混乱与暴力的城市。
避开周围人奇异的目光,凭着对这个故事的了解,小魔成功的找到了一个可以让她暂时藏起来缕清自己行动的地方。
虽然有些脏乱,但是胜在没有人来打扰。小魔嫌弃地揭开这个好几年没有人住的房子里的沙发上的白布,坐了下去开始思考。
首先,她是用自己的身体穿过来的,这就导致她现在的脸是一张明显的花国人的脸,虽然这个世界也有花国的存在,不过这个故事里从未有花国人出现在哥谭市,所以用通俗的话来讲,她现在在哥谭是个很引人注目的人。
略微思考了一下,在易容和化妆之间,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涂鸦。
“……”
没错,疯疯癫癫的小魔一向思维跳脱。
她心爱的那个人脸上也有涂鸦,既然是来追人的,那不得向自家爱人看齐嘛~
既然心爱的人用小丑的装扮示人,那她就用女王来装扮吧!
虽然不知道小丑和女王之间有什么联系,但沉默的沙发还是沉默着,就像之前那个省略号一样沉默。
小魔从背包里掏了掏,拿出了一个王冠,这是文叔他们在了解完小魔心爱的那个人的情况之后做的,不过他们都以为小魔会用王后来当代号呢。
这个王冠不是很大,只有小魔握起来的拳头那么大,是水晶材质的,里面镶嵌着太阳能信号器,相当于一个移动的信号基站。很朴素的一个王冠,除了能看出是价格不菲的水晶,别的真的一点装饰也没有。
小魔看了看齐腰的长发,黑色好像不符合她女王的气势,女王就应该用火红或者金色来彰显身份,于是掏出背包里准备好的染色用品,她给自己染了个墨绿色。
……
别问她为什么想了红色金色却染了绿色,她爱人就是绿色啊!(一本正经,叉腰)
想了想,小魔给自己的脸上涂了一层白色,然后在右眼画了一朵鲜红妖艳的玫瑰花,又在嘴巴上涂抹了一层鲜血般的口红。这是科研院特供的染料,包括小魔的头发,从现在起,没有小魔特殊的手法清洗,这些染料可保持五年不褪色不晕染,并且对人体毫无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