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过了很久很久,思筱都不太愿意跟任何人提起你,但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你。
思筱承认自己从小就体弱多病,小学上体育还晕倒了好几次。后来体育老师索性就让思筱不去操场了。让思筱在教室里安静的待着。
其实思筱是很想要去的。但又不想让大家觉得自己是个异类。一个人待在教室。看看书,也看看你。也挺好。
思筱的理想型男友是要会煮咖啡,会跑步,会养小动物。可你却恰恰相反。
不爱喝咖啡只爱喝奶茶。对猫狗小动物一点都没好感。放假宁愿宅在家里发霉也不出去透透阳光。
想当时我们才初入社会那会。你每天都很忙!下班回家后也只会对着冷冰冰的电脑敲击文件。而思筱就窝在沙发上吃零食看剧。每次跟你分享剧中高甜或搞笑片段,你总是浮浅的回答。
你的公司离我们租的房子不远。但思筱每天早上五点半就得起床。转三趟公交车,每天挤着上车挤得思筱都要快成肉饼了!
但为了我们在这陌生的城市有个稳定的家。思筱也是拼了!可我们再在这城市住了两个月,你就辞职了。
思想没有问你的辞职理由。好吧,陆之昂没有工作了,那么思筱就要更加拼命一点。
陆之昂跟那些理工男没有什么区别。分不清口红色号,衣服上条纹的粗细以及秋裤和打底裤的区别。每次问陆之昂,我穿搭的好不好看是。他总是会冒出一些奇葩问题。
“思筱,你的嘴巴?你是中毒了吗?!思筱,你的衣服穿的好像斑马线路啊!思筱,你怎么把秋裤穿在外面?现在的时尚怎么会这样?……”我真的一头雾水。
陆之昂还是有一个特点的。那就是很会拍照。思筱想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过漂亮的原因吧!所以怎么照都那么好看!哈哈哈。
陆之昂说:“思筱,要不然我去当摄影师吧!”满怀期待的对着思筱说。
“我才不要呢!你只能是我的!也只能给我一个人照相!”哇!我这该死的占有欲!嘻嘻~
陆之昂是很会哄我开心。他辞职这段时间学会了做饭。白天他拿着相机去菜市场拍“人间烟火味”,走街串巷。回来的时候,两手满满。做好一大桌子的菜,等着我回家下班,分享他的厨艺和摄影。
我们租的房子很便宜。夏天很热。房间里没有空调,一台破吊扇在头顶“吱呀吱呀”的转动。
那时候我觉得我们是真的在过日子,像老夫老妻一样。吃完饭还会去楼下遛个弯。现在回想起来,感觉当时的生活真的好甜蜜和艰苦。
一年以后,陆之昂真的成了受人追捧的摄影师。每天给很多人照相。半夜醒来,都能看见你在电脑前给别人修图。
朋友们都很羡慕我,说我有这么会拍照的男朋友。我当时听了心里脸上都不自觉洋溢着甜蜜的笑。
我们还是没有躲过买房的这个问题。我们的想法没有达到一致。不知当时的我是怎么想的。被你工作赚的钱冲昏了头脑。让你把钱都用来投资。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投资被陆之昂声称最好的好哥们骗了。现在卷着钱跑路了!
思筱骂陆之昂看人不准,骂陆之昂没用。让陆之昂起诉。陆之昂说:“算了,算了,都是朋友!”。
陆之昂消沉了一段时间。他闷闷的说:“或许老天觉得我可能在其他方面更有天赋!所以让我提前收了心。”
现在房子,车子都没有了。一夜回到解放前。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有了。兜兜转转一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看见陆之昂不开心,我也不敢多说什么工作上的事。只要偶尔提到一句工作的事,你就会大发雷霆。
我们在我们最初租的房子里越吵越凶。最后不欢而散。你带着你的东西走了。而我,守着这满是回忆却已成躯壳的房子。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陆之昂走了三天。一通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我忍了。电话打通了!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思筱着急的说。而你陆之昂!什么也没说。
挂了!
三年后,思筱终于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离工作的地方很远,好歹也是个落脚的地方。
思筱换了新工作,谈了新的男朋友。思筱已经好长时间都没有再想起你。
不知道你过得好吗?最近在家待着看书发现这样一句话:
“你我山前没相见,山后别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