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故事的重新开始(12)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真的不知道我回去后可以干什么。还不如在外漂泊。我之前赚的钱还能够我花一阵子,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吧!我还是相信,我不是那种连自己也养不活的女人的。
我现在的位置是古城西安。至于为什么来这里我也不是很清楚。或许我来北方的次数很少,所以现在来见识一下吧!还有,还有就是,一个儿时的女伴,戴蓝,她在这里。这是我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的。她是我还没有去表哥家之前认识的一个很好的饿玩伴,但是离开我家我我们基本失去了联系,现在知道她住在西安,于是在见过夕夕之后,让我更有了见她的冲动。于是我将原来去丽江的机票换成了西安的。
但是我现在还没有联系到她,所以只能住在宾馆。这样也无所谓,我住宾馆似乎比住家还多。所以习惯了。实在不知道戴蓝现在怎么样了,还记得小的时候她的成绩不怎么好,因为是很好的朋友,所以老师让我帮忙辅导她。但是她的数学就是学不好,于是我就很严厉的骂她,有时候甚至还会打她,但是她从来不生气,因为她知道我是为她好。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走到最后。
最终还是不如人愿,我们很早就不再相见了,我离开以后,她也搬家了。我们失去了联系。甚至没有互相道别。最可悲的是,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是否还可以和小时候一样。这么多年不见,我们是不是已有隔阂。
时间:2010年2月14日星期天。
情人节,我想给夕夕一个惊喜,所以我来到了张家界。还记得上一次来这儿的时候是去年的国庆节。我很庆幸当初选择了张家界作为我的国庆旅行点,因为我遇到了夕夕。这是我这辈子,最美丽的意外。
到了张家界,我才打电话给夕夕,因为不知道她家的具体地点,所以要告诉她我的到来。她很开心,所以我也很开心。夕夕是个爱花的女孩,不论是什么花都喜欢,但是我依旧喜欢送她蓝色妖姬。我觉得蓝色很适合她。
收到花的时候,她显得兴奋无比,我亦笑的灿烂。我喜欢看她笑的样子,很迷人。其实她长的不是那种顶好看的类型。但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喜欢到无法自拔。我因为我这样爱一个人而开心,也因有这样一个值得我爱的女人而感恩。她是个很好的女孩。这一点,我很早就发现了。所以我才迫不及待的让她呆在我的身边,我希望她幸福,但是她的幸福我要自己给,我才放心。
她跟我说过关系她的前男友的故事,但是我觉得我有信心让他变成永远的过去。夕夕喜欢写作,其实我也是。所以才会时不时的抱着一本小小的笔记本电脑。当时就是因为在候机厅不停的写东西,才能和夕夕说上话的吧!不同的是夕夕喜欢写故事,而我喜欢写给我自己。写真实的东西,也写关于那些我不想说出来的东西。
女生写的故事里的男主角通常都是她们喜欢的男生的类型,所以我去看夕夕的每一个小说。然后我努力做她想要的那个王子。她有时候会被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每当这样的时候我总觉得很幸福。比如说今天。我们有一个很不一样的情人节。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却不想写下来。因为我不想我以后的记忆是依附着我的日记的。
我觉得,关于我和夕夕的一切,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晰,不需要日记的提醒一样很清楚的记得。这是我对自己的承诺。
时间:2010年2月17日星期三。
来到夕夕家我不常写日记了。因为我也总不能老呆在电脑旁边啊!好不容易请到了假,见到了她,我还是更加的愿意把绝大部分的时间用来和她在一起的。虽然我们分开的时间也不长,37天而已。40天前她从香港回到张家界,因为工作的问题,我没能和她一起过来。
在她家我觉得很惬意,因为伯父伯母都待我极好。伯父是一个比较严肃的人,听夕夕说,在她还没有自立的时候,家里所有人的生计都是这一个男人维持的,我不由的很敬佩他。也很感激他,因为他成就了现在的夕夕。我很开心。
经过两天的接触后,我和他也能聊一些七七八八的事情了。虽然他的普通话带着很重的口音,但我还能勉强听懂。其实我的国语也不是很标准。但是交流起来还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我很喜欢夕夕的家人,他们之间有着很浓的感情,而且从来不许提言语来表达。不像那些矫情的城市人,每天把爱和吻挂在嘴边。我觉得这样的爱更让人觉得深刻。夕夕从没说过很爱她爸爸,但是我却可以感受到她对父亲深深的爱。她什么都不说,只是一味的去做。为她的每一个家人着想,或许这就是真正的活着不只是为了个人也为了所有爱她的人。
这就是她越来越吸引我的地方,我一直都觉得我对她爱是不会腻的,因为每一天都会发现她不一样的值得去爱的地方。我不常对她说甜言蜜语,也从不说天长地久。就像王力宏唱的,天长地久让人觉得不切实际。
世界上的变化太多,所以不到最后,我们谁也不能给谁天长地久的承诺。想来欧阳志晞和夕夕之间必然也有很多美好未来的向往和承诺,但是后来怎么样呢?还不是被我遇到了夕夕。
我见过欧阳志晞的照片,对于有些自恋的我来说,他没我长的帅。我不知道夕夕是不是这样觉得的,但是我确信自己比他强。我们都是医生,但是我却早已经是我们科的主任。这不是我自恋了,我只能说他还不够努力,或者不够天赋。最重要的是,我比他爱夕夕,在我之前陪了夕夕两年我很感激,但也是他运气极好。不过好在他最后放弃了,让我遇到了。不然我不会原谅他。
好了,我也不说别人什么了。让夕夕看到,会不会觉得我很小家子气呢?实则这是不科避免的。谁会对自己的情敌有很好的态度呢?即使只是个过去式,也不会很好过。若是真的太大度了,只能说明你还不够爱你的恋人。
夕夕已经睡了,有我在,她很少十点半以后睡觉。她知道我爱写日记。临睡前把她的笔记本给了我。这一点我真的很开心。因为她不仅了解着我的喜好,也十分的相信我。她的笔记本里有很多很私人的东西,日志,未发行的小说,等等。但是她却毫不犹豫的给了我,我觉得很幸福。在我看来,一个男人的幸福,也不过就是如此。有一个很爱很爱的女人,然后她也很爱你。你可以保护她,她时刻关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