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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安是最早发现他跟女校医秘密的人。老安说白修洁跟军官丈夫长期两地分居,他们的婚姻其实有点包办的味道,白修洁对军官并不满意,但根本离不了婚。因为军官不想离,只有军官想离了,她才能离。而且其他人也不敢追求她,弄不好就会因破坏军婚受处分,甚至还要坐牢。有一个中学老师就为此倒了霉,他是白修洁以前的同事。出事后,那人被开除了公职,白修洁则被调进了师专医务室,暑假在外面进修了两个月,然后从事她并不熟悉和喜欢的医务工作。

老安像是个地保,对于他讲的消息,马光从不怀疑。他只是说,的确,她是那么喜欢读书。

那天晚上,他从白修洁那里回来,老安就把他拉到外面的小摊上叫了盘炒粉,倒了两杯冒泡的香槟,说,该给你举行个成人礼了。

他的脸腾地红了。

老安说,不是坏事,人生迟早要过这一关。我也有过女人,那还是插队的村子里的一个女人。她男人得了病,很久没那种生活,她就打我们这帮人的主意。一天晚上,附近村子里放电影,稻场上密密麻麻全是人,她站在我旁边,开始是有意无意碰我的胳膊,我以为是人多挤的,没往别处想,但后来她轻轻掐了我一下。她脸朝银幕,眼睛却瞟着我,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血往上涌。我跟着她往外走,在村子后面的一个草垛边,她忽然抱住了我。她呼吸急促,眼神迷离,样子真美。其实她白天并不怎么好看。后来我们还偷偷约会过几次,都是趁着放电影的时候。我发现,女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特别好看。但我并没对她产生别的感情。她从生理上需要我,我也需要她,仅此而已。我奇怪自己第一次跟女人在一起时,竟然一点也不激动。就跟抄写生字一样熟练。平时在村子里碰见她,我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我考上大学离开那里的时候,她甚至都不知道。所谓爱情,要么是生理需要,要么是临水照影的自恋,你没必要赋予它太多的东西。

老安虽然跟班里许多女生打情骂俏,但跟她们似乎没什么实质性的接触。这时,其实已经有很多同学在谈恋爱。一个叫老孟的家伙,就把班里最漂亮的一个叫傅旭华的女生搞到了手。傅旭华先是追老安,狠狠追了一阵,得不到积极的响应,才接受了老孟。不知她是把他当成老安的替代品,还是想借此报复老安。但老安根本不在乎。到了夏天,傅旭华穿起了白衬衫,黑裙子。晚上,老孟就借来自行车,把她带到湖边去玩,有一次被派出所抓住了,要学校去领人。学校为此还召开了一次严肃校纪的大会,不点名地批评了他们。但不久,又发生了一件荒唐事,广播站的女播音员跟一个男同学在里面谈恋爱忘了关扩音器,结果成了现场直播,学校不得不换掉播音员。老安在社刊上发表文章,嘲笑学校的保守和狼狈。一时间,他似乎成了爱情的吹鼓手,傅旭华竟然又错误地以为老安那文章是为她而写,至少是受到了她的触动,她疏远了老孟又来追老安。老安那副既愤世嫉俗又有点玩世不恭的派头,让很多女生既爱又恨,似乎想据为己有又力所难及。那个曾像晴雯撕扇一样拆掉了一件毛衣的丁丽琴,发誓一定要把老安追到手,哪怕追到之后又被老安甩了,也在所不惜。有段时间,老安走到哪她跟到哪。一次全班去爬山,在一个险峻的隘口,大家只能鱼贯而出,她跟在老安后面,老安跳下去了,她站在那里不跳,大声喊要老安抱她下去,不然她就不走。她不走,后面的人也走不了。马光以为老安会生气,还没人敢这样要挟他。但老安没有生气,他很有绅士风度地把她抱了下来,就在大家准备欢呼时,他却狠狠把她朝地上一摔。丁丽琴几乎摔了个嘴啃泥,狼狈地爬起来,哇的一声扑到什么人的怀里大哭起来。可即使这样,她也没有放弃。一时间,大家都为她感动了,有几个暗恋她的男生恨不得揍老安一顿来给她出气,只要她愿意。马光也在老安面前为丁丽琴打抱不平。老安说,她追我是她的自由,我不接受也是我的自由,难道一定要我接受才算对得起她?这不是绑架么?马光说,你也太心硬了吧?要是我,绝对做不到。老安说,我跟她是不现实的,在回到省城之前,我根本不会考虑这些事情。马光说,我觉得爱情还是有不现实的成分,干吗一定要把什么都弄得那么现实呢?老安说,你这叫幼稚,恩格斯在论及家庭和婚姻的起源时都说过,恋爱和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对选择配偶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因素以后,才能普遍地实现。其实他的理论永远也不会实现,除非每一个人都赤条条无牵挂,可那样,岂不又跟动物差不多?丁丽琴爱的是她自己,或者说,她爱的是她自己的幻象。我越是拒绝她,她就爱得越有劲,越壮烈,越有存在价值。就像我插队时,村里两个青年人谈恋爱,双方大人怎么也不肯,结果他们越是要反抗,两个人都喝了农药被送进了医院,大人只好妥协。没想到后来在没有任何反对声的环境下相处没多久,就暴露出矛盾,而且它越来越大,以至不可调和,最终分了手。我们来做个实验怎么样?我不妨答应丁丽琴,你看吧,我一旦接受她,她很快就会抛弃我。

马光将信将疑。

老安真的开始和丁丽琴约会。他带她去公园、市新华书店。但他决不会带她去市图书馆或其他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地方。他情愿陪她去逛街。老安说,女人对逛街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但她们也容易在那里迷失自我。每次在大家面前出现时,丁丽琴总是让老安挽着她的胳膊,按道理,得由她挽着老安才对。丁丽琴是学校里最早穿上高跟鞋的女生之一,她个子本来就高,这样老安倒显得比她矮了不少。但老安似乎乐于做一个陪衬人。看上去,他像是丁丽琴的战利品,被她拎在手上,他也不想挣扎。丁丽琴很快发现,老安跟她在一起时,很沉闷。她说你说话啊,我喜欢听你说话。老安说,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要说的。她说,你跟他们在一起时不是滔滔不绝吗,我喜欢你那样。老安说,就像一盏手电筒,别人能摁亮,你不能,你怎么反怪起手电筒来了。丁丽琴兴奋起来,说,对,这样不挺好吗?快,就这么说下去。可老安又抿紧了嘴唇。丁丽琴气得一甩袖子。不过在其他人面前,她还是一副光彩照人、得意非凡的样子。这样过了差不多两星期,老安低声跟她说,现在,你该把我这盏老电筒扔了吧?过犹不及,我考虑过了,这时候最合适。丁丽琴蹙着眉头,很认真也很痛苦地想了一个晚上,不得不承认老安说的是对的,她只要求老安主动到女生宿舍去找她一次。老安也很配合,去她宿舍承受了一次她已经准备好的数落和冷落(当然要有其他观众在场),还惟妙惟肖装出一副失恋模样,以满足丁丽琴那奇怪的虚荣心。摆脱了丁丽琴,老安又请马光去吃炒粉。马光说,你干吗要在丁丽琴面前这样作践自己呢?老安说,把自己不在乎的那一面践踏一下,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马光说,老安,你有点自虐啊。

老安说,你说得很对,我们这一代人,经常有自虐的冲动。

马光说,自虐大多产生于内心的依赖感,可你对于丁丽琴,有什么依赖可言?

老安说,逃离也是一种依赖。

马光说,这话令人费解。

老安说,就好像船只在离岸时,船夫要拿出竹篙在岸上用力撑一下,这不可以说明船行对岸的依赖吗?

马光很快也体验了一次自虐。那天,在一件什么事上,老安故意气他。其实他知道老安是故意气他,但他还是身不由己地中了老安的计。他像是一只好斗的蟋蟀,落进了老安的器皿里,老安在上面发笑,他很生气却不能从那高沿而光滑的皿壁爬出,结果越生气样子越狼狈,越狼狈也就越生气。末了他不理老安,任老安怎么哄也不理。待老安也生气不理他了,他又后悔起来。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对老安也有一种莫名的依赖感。那天晚上,他睁着眼躺在黑暗中,任泪水从眼中涌出。他惊讶地发现泪水的温度比体温要高,像是黄河爬出了河床,又似乎要在脸颊挖出两道河槽来。他在黑暗里用力掐着自己,就像小时候父母不许他到外村看电影,有一次他竟然用削铅笔的小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而且一点也不觉得痛。

虽然和老安很快又和好如初,但他一直羞愧于自己那晚的表现。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老安的影子。无论是思维习惯还是说话的方式,他都不知不觉受了老安的影响。有时,连声调和语气都和老安如出一辙。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老安是他的精神导师,但他不能做老安的影子。

老安对他的确影响深刻,无论是写作还是生活。若是没有老安,他也许只会成为一个浅薄的写作者,虽然不至于到了什么节日就去应景或哪里有征文就赶紧去参加,但本质上也不见得会高明多少。只有老安在不断地鼓励他,肯定他那叛逆性格的价值。

他把那个暑假体验到的幻灭告诉老安的时候,老安拍了拍他肩膀说,不是坏事,能够让你早点产生免疫力。

毕业后老安在市郊区的一所中学教书,而他回了县里,因为校长的赏识,很幸运地留在了县城。一次他去看望老安,一路上想着他们不久就可高谈阔论,不禁激动不已,几乎在车上手舞足蹈起来。老安已在准备考研,每天搂着英语单词苦啃,抬起眼来,看什么都像是英文字母,见了马光,才又谈起文学。他们兴奋地聊了大半天,晚上喝了些酒,又慷慨激昂了一阵,不知不觉与老安抵足而眠。半夜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跟老安同睡一榻,很是诧异。他下意识地把身体往外挪了挪。而老安躬着脊背,睡在竹席的另一头,他本是大块头,这时看上去竟是那般瘦小,瘦小得令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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