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古代,这青楼不可不进,沈风离开皇宫就直接去了京城最大最好的青楼,打了老鸨和龟公们一顿,花魁姑娘今夜就归沈风了。
别误会,小小一个花魁,沈风还看不上,他此来就是来听曲享受来了。
这却不是沈风是个直男,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啊。
若问神仙与凡人能相爱吗?
或许真有那重口味的神仙,看的上这凡间的俗物。
但若是问神仙与凡人能在一起吗?
还就真没有了。
不说生殖隔离,凡人根本不可能怀上仙胎,便是这仙人精华,对凡人来说也是巨补的神药,一个小蝌蚪,就足以使凡人爆体而亡。
这个世上,还不曾有能沈君流承受其精华的女子,也就是说若世界不曾升维,沈君流注定孤独终老。
当然若是想生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灵乳交融不成,还可以感孕而生。
只要外放气血踩在地上,日后再踩上去的雌性,就有可能感孕而生,生出来的孩子资质还不低,所谓的仙裔多是这么来的。
当然这样的仙裔,在凡人眼里或许还当回事,在仙人那里是不认的,尤其是在男仙眼中,这样的仙裔几乎就和感染的眷族没什么两样。
当然这种情况只在男仙中出现,女仙就不一样的,可以用法力滋养壮大凡人的小蝌蚪,然后怀上凡人的孩子。
当然这种情况会导致女仙的法力受损,导致修为倒退,若非真爱,是万万不会如此做的。
所以这世上的传说中,从来都是女仙爱上凡人,为凡人生儿育女,却从未有男仙爱上凡人,有凡人为男仙生儿育女的传说。
再加上仙神超脱族类,可化众生万物,这种情况你让仙如何还会认同自己的种族?
他们每个的个体就是自己的种族,除了感孕而生,滴血成灵,呵气化生,亦是发展族群的好手段。
就如同洪荒天地初开辟时,天下万物众生都只有一只,又是如何繁衍出诺大族群的?还不是他们生来便是仙境,靠着如此手段,才能将洪荒天地装扮的如此绚丽多姿,丰富多彩。
所以说,沈风还就真是来此听曲来了,一点淫秽的心思都没有。
享受着花魁贴心的伺候,吃着有着剧毒的酒菜,那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不愧是出自大内的剧毒,下到酒菜中竟然不是那么太影响口感,换个人来,都不一定能尝出酒菜里下了毒来。
反正这毒效对沈风来说跟没有耶没啥区别,沈风不想影响自己的好心情,享受着此时的美好,也就没有拆穿。
只是,大半夜里不睡觉,十来个大汉,拿刀往人身上砍就过分了,虽说是不疼,但影响睡眠不是?
沈风一巴掌将那个往他眼珠上钉钉子的黑衣死士拍飞,然后理也没理他们,在他们的注视下,去了另一个房间睡觉。
刚躺上,这几个死士又来了,还蹑手蹑脚的推门,跟沈风听不见似的,不让人睡觉,这就太过分了。
沈风坐起来,看着他们,十几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会,谁也没有动手。
沈风说话了。
“咋滴,这下了毒的酒菜我也吃了,你们想砍我,我也配合了,你们还想咋样?莫非非要我把你们皇帝的狗头割下来不成?
你瞅瞅,我刚买的睡衣,价值百万两黄金呢,都被你们砍坏了,回去给你们的皇帝陛下说说,记得要赔钱啊。
本座这肉身可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想要我的命,除非是天来收,即便是天要收我,还有本座师尊保我不死。
你们皇帝不是自称天子吗?这儿子犯错,都怪老子教的不好,回头我就给我师尊说说,将你们皇帝的老子给揍一顿。
不妨告诉你们,本座师尊乃是诸天万界,唯我独尊第一圣,至今活了有万万亿年,便是这老天,也是想教训就教训。便是本座也是出生在蛮荒,距今已活了有三千万年,乃是恒古不灭的大神。
莫说你们几个凡人,便是全天下人加起来,也不够我一个手指头捏的,能献给本座一个州,是你们小皇帝的福气。
本座这原话,回头你们一字不差的告诉你们的小皇帝,若有半字不同,哼哼。
我知道你们是死士,不怕死,不过你们就这么肯定你们没有家人吗?即便是没有家人,那就没有祖先吗?
若是让我知道你们没有办成我的事,我就将你们的全族,连同死去做了鬼的先人,全部抽魂拔魄,放入炼狱之中,折磨个几万年,让你们知道,区区凡人,敢得罪仙人的下场。
滚吧。”
最后一个滚字,沈风用上了内力,整整一百年的内力迸发而出,将这十几个死士击飞出几百米远,却让他们未伤分毫。
随后沈风便去睡觉了,作为分身符化出的分身,因为不是修炼型的,而是活动型分身,从诞生的那一刻他的实力便定型了,法力用之不竭,修炼或用任何方法也不会增长丝毫实力。
既然修炼无用,所以分身也就不修炼了,这个分身就是用来浪的,自然怎么舒心怎么来。
后半夜,没人再来骚扰,沈风睡了个好觉。
一觉醒来,沈风就发现门口等着了两个实力还不错的老太监,这是皇帝派来伺候他的,既然来了钱袋子,沈风也不客气他又在京城各处逛了逛,好吃的,好玩的地,都转了一个遍,还在各家赌场中共赢了几百万两银子,也输了几百万两银子。
当然赢得钱是自己的,这输的自有这大太监兜底,那就是纯赚了几百万两。
到了约定的时间,沈风一手提溜了一个大太监,便飞到了皇宫内。
落地,两个大太监就吐了,吐的稀里哗啦的。
虽说人数再多也没什么卵用,但最起码能给皇帝一些安慰,这次皇帝身边围了有上万精兵强将。
不过皇帝还是自己站了出来,颤颤巍巍的两道圣旨递给了沈风,旁边是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王服,王印,黄金等物。
沈风打开瞅了瞅,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应当是整整一百万两黄金,这皇帝还算识时务,在心里暗叹一声,还是抢来钱快呀,光靠具现的话,一天可赚不这么多。
再一看皇帝自己出来,沈风就知道这皇帝要放什么屁,皇帝还没说话,沈风就开口了。
“皇帝果然识时务,本座佩服,既然皇帝有心,那本座也不是不知好歹之仙,本座便告诉你一个消息,用来交换。
你之前有心杀了本座之事,本座师尊已然知晓,待师尊出关,自和你那天老子做过一场,届时天地会有大变,你若抓住机遇,或许可以达成所愿,若是抓不住,自然是国破家亡。
还有我在警告你一句,灵州如今是我的地盘,若是我发现你敢往里伸爪子,不消未来天变,本座也是能灭了你大夏的,本座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沈风说完,提着那大箱子,便飞上了天。一百万两黄金折合现代的斤两足有八万斤,也就是40吨,这重量着实不轻,若非里面撞的是黄金,沈风才不带着飞呢。
去的时候,因为不认识路,要多花了些时日,这返程就没那么耗时了,仅仅用了一天多的时间,沈风便赶回了李家庄园。
召开众管事,随意的将黄金,圣旨等物,往他们中间一扔。
沈风开口道。
“这皇帝说他的皇宫内库也没啥宝贝,唯有一宝就是这张破布,本少主一直跟随师父苦修,也不识得这是不是宝贝,你们都给本少主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宝贝,若是宝贝那还罢了,若不是,本少主定要和那皇帝没完。”
因为沈风前几日的口出狂言,加上几日未回,一些管事门客早就连夜逃命去了,此刻在园中的管事比之前少了一多半。
剩下的也谈不上忠心,多是投机倒把和来此卧底的,本事不一定有多高,见识还是有一些的。
他们见是圣旨,心里多是一副想跪又不敢跪的模样,看了看一脸淡然的沈风,又计算了一下路程时间,自觉这是假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没有跪下。
当他们看到圣旨上写着封沈风为灵王,封地为整个灵州,且享有自主行政权拥兵权,并不必缴税后,更加认定这就是假圣旨了。
谁都知道大夏皇朝地域虽然辽阔,却总共有17州,一州之内又划分为数省,省内又分为数郡,郡内又分为数府,府内又划分数县,即便是最受宠的大夏正统王爷,其封地为不过才几县之地,封地最大的也没有一府之大,更不要说是封出去一州之地了。
在加上这独立的行政权,拥兵权,还不用给朝廷纳税,这不是封王,这简直就是附属国的待遇,没有任何一个皇帝敢开这样的头,祖宗律法不允许,大臣们也不会同意。
当然大臣们的确是不同意的,虽然国家是皇帝的,但只有地盘大了才有更多的官位,不管是出于对大夏的忠心,还是出于私心,朝堂上还是炸开了锅。
甚至还有许多肱骨大臣死鉴,然后他们就真的死了,皇帝给他们定的罪名是谋逆,抄家灭族。
跟身家性命比起来,面对不可力敌随时能要他命的上古仙人,一州之地也就不算什么了,在皇帝的强压下,这份圣旨还是被内阁同意了。
当然,大臣们的死,对沈风来说意义不大,一个自成种族的仙,若是还把一些少数凡人的性命放在眼里,他也就不配成仙。
仙贵逍遥,求的便是随心所欲,能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天下了,若是还不能随心所欲,还遵守凡人的条规戒律,那还做什么仙?
便是著名小说封神榜,有好几个圣人存在,还不是众圣说谁当皇帝谁就能当皇帝?即便是败了,又不会死,也只是面皮之争。
纣王灭国的原因,也只是因为提了淫诗赞美女娲圣人之美,便被女娲一言定国运,你看为了区区面皮,圣人就能决定一个凡间皇朝的覆灭。
作为唯一的超凡仙种,若是还不能在凡人手里要一个州地,那才是丢了大脸,若是真不成,因此灭了大夏,也不是沈风的玩笑话。
好在,大夏皇帝还是识趣的,没有自找死路。
这些参观圣旨的门客管家,还是很识趣的,在一个大内密探卧底门客的带领下,口称参见灵王,灵王千岁千岁千千岁,全部跪了下来。
沈风得意的开怀大笑,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那一大箱子散碎黄金给捏成了一整个,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摆在园中,然后又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觉醒来,剩下的门客管事们绝大多数也跑路了,有那贪心的还在庄园里带走了不少的财物,至于那一整个40吨的黄金却非是他们能撼动的了的了,并没有人去动它。
这次留下的,含金量就更高了,除了之前皇帝派来的人,别的势力卧底,可不敢跟着了,也都跑路了,剩下的就可以说的上有点忠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