燥热的八月,太阳在天空中肆意的展现自己迷人的身段。可大街上的狗并不领情,吐出猩红的舌头抗议。一旁树上的蝉也在不停附和,叫个没完。
此时,一所中学内。
一名长相清秀的男生看了看讲台上激情澎湃,活力四射的秃顶男人,小心翼翼的从桌洞里抽出一本书。再次抬头时,眼神一扫之前的无精打采,焕发出犀利而又深邃的精光,他手指轻捻,翻到了右下角有折痕的一页,带着看美女的炽热,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突然,一只咸猪手手横空出世,遮住了男生探寻真理的目光。他愤怒了地将手从书上拨开。接着大义凛然道:“别动!我还没看完呢,看完了借你。”男生察觉到不对,因为四周静的落针可闻。他移开了探寻真理的眼光,打量起这只其貌不扬的手。手型微胖,中指有茧,手腕肌肉发达。啊,看来这只手的主人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啊。杀生估计已经几十载,简直是吾辈之楷模。等等,几……几十载?男生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他僵硬而又缓慢的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秃顶男人铁青的脸庞。就在这一刻,四目相对,这是一场思维的碰撞,是一场灵魂的盛宴!与此同时,教室里有人忍不住了,接着是全班人响彻楼道的笑声......
半个小时后,男生顶着满头的唾沫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了,他失去的,除了一头干净的秀发外,他还失去了他的挚爱!虽然这样的挚爱在书店几十块钱就能买一本,可是,这本挚爱好歹被他的汗水濡湿过,现在他的指尖还有挚爱的味道。男生不甘的握紧了拳头,他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啊,不对,是天花板。眼神中充满了孤独和感伤,于是,他发誓:一定要再去买一本。
上文中这个2B青年就是本书的主角,准高中生庞瑞。
在经历了参与人数上十万的大型多人副本——中考之后,他本以为能够去鸟市最好的高中——鸟市一中吃喝拉撒。再不济也能去鸟市排名第二的兵团二中吃馍馍混卷子。不料造化弄人,他与前两座高中失之交臂。来到了鸟市排行第三的八一中学。后悔也罢,懊恼也罢,生活总要向前。他擦干眼泪,继续着每天从家到学校,再从学校回家的两点一线的生活,枯燥且乏味。
庞瑞家境一般,父母健在。(打游戏的时候除外)庞瑞父亲在一家银行当一个行长,手下管着几百号人。庞瑞的母亲多年前跟随庞瑞的父亲从遥远的边疆来到鸟市定居。为了好好的抚养庞瑞,辞去了工作当一个全职奶妈,倒也乐得清闲。
庞瑞自从进入高中以来,不知是不是因为中考失利的原因,似乎已经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不再像初中一样严格要求自己,混得过去就行。所以出现了开头那一幕。那个秃顶男人是庞瑞的英语老师,年龄较大,估计教完庞瑞这届就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