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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进城逛逛

第二天一早,城里也派了人出来,说是听到部落来了个仙师,特意来拜访,瞻仰一下仙师的风采。

为首的是一个文官,名字叫何璧,陈阳索性称呼他为璧哥。

璧哥等人的装扮,跟唐宋时期的汉人差不多,让陈阳有一种看电视剧的亲切感。

他们的官话也跟现代汉语差不多,只是口音更像某种方言,也没有之乎者也之类的文言文,说话习惯介于古文和现代语言之间,某些词汇有些不同的意思,但基本能听懂,不影响双方的交流。

他们使用的文字也跟繁体字类似,陈阳认识的字不多,但大部分能猜到字义——这就是象形文字的好处了。

他们的国号叫做大奉,貌似跟中国的历史完全扯不上关系,好在,陈阳对历史也了解不多,大奉还是大秦,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

接待访客的地点也在王帐,陈阳起床只起了一半,他就半躺在王帐中间的王座上,枕着厚实的皮毛,毫无待客之道。

他哪会在乎这个。

设座看茶,小智等人作为主人或陪客,都与来使相对而坐。

陈阳洗过了澡,形象也正常了许多,头发胡须被侍女们梳理过,皮袍毡帽也换过了,开了裆的大裤衩倒是还留着,不过裹在了袍子里面,不影响形象。

寒暄之后,小智问起了部落入城的事情,他最初是希望能够带着部落的人躲进城里,依靠城墙和大奉的军队,一起对抗狗头人大军。

另外,也有缺粮的原因,这一趟逃的太急,牛羊丢了不少不说,粮食也没剩几个。

大奉国力强盛,当年的大汗林林也没从大奉讨到多少便宜,大汗林林逝世之后,草原更是一盘散沙,很多部落都开始对大奉上表称臣,其中也包括飞狐部落。

现在的小智,名义上也是大奉册封的狐王,和这些边关守将也算是一个单位的,双方的关系还算融洽,小智带着族人跑来求援,也是理直气壮的。

璧哥面带苦笑道:“狐王稍安勿躁,粮草之事,下官已经在筹备了,只是……妖物大军之说太过匪夷所思,下官又未曾亲眼见过,数万人马入城实在牵涉太多,下官也不敢擅作主张,还请狐王等待几日,下官已经快马奏报朝廷,不日便会有圣旨下来……若是狐王想要进城,百余人马,下官还是可以做主的。”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但陈阳一向不相信这些官僚,越是能说的越不能信。

小智只能摇头不语,他不可能把小弟都扔在城外,自己躲进城里的。

璧哥关注的还是陈阳,打发了小智,他又向陈阳拱手示意:“还未请教仙师高姓大名。”

陈阳还是那句屁话:“贫道法号唐僧,自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亲……”

璧哥点头抚须:“原来是唐僧仙师当面,失敬失敬……不知仙师擅长何种法术,可否让我等一开眼界?”

呵呵……

从来就不稀得证明自己。

陈阳来这里不是为了装哔的,他是想捞好处的。

就算没捞到什么特别的好处也,多弄点干粮也是一种收获。

有了足够的食物和水,在小镇里就有饭吃了,不用花费积分这么重要的东西。

所以,陈阳纯粹是一个没有企图的人,不求财,不骗色……咳咳,反正,你给,老子就接着,不给,老子也不在乎。

不在乎你信不信我,也不怕你识破,反正是逗你玩,玩几天就回小镇。

于是,陈阳摆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贫道是红领巾,不会表演那些骗人的把戏。”

“红领巾?这红领巾又是何意?”

“红领巾嘛,就跟等级差不多,在我老家……咳咳,在我的师门之中,红领巾就是差不多刚刚入门的等级,但是,通常也是战斗力最高的等级,很多能打的都是红领巾。”

“刚刚入门的仙师吗?战斗力为何又是最强的?”

“这个嘛……战斗力又不代表一切,修仙嘛,最重要的还是长生不老,其他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你想想吧,再牛哔的人物,他活不过一百年,最后还不都是渣渣?所以,战斗力并不算最重要的,要是光顾着提升战斗力,其他修行就会耽搁……这个,你懂了吗?”

陈阳一顿胡扯八道,璧哥若有所思,大奉仅有的几位仙师,也是各有所长,真正混的开的,还真不是最能打的。

这位唐僧仙师,好像有点东西啊……

嗯?他刚刚说什么来着,长生不老?

他的师门竟有长生之术?

璧哥突然觉得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

但凡是皇帝,都渴望长生。

动不动就要再活五百年,从没想过儿子有多着急。

中国历史上炼丹求药的皇帝不少,这个世界也差不多。

如果能向皇帝推荐一位懂的长生之术的仙师,璧哥肯定会升官发财,甚至成为天子近臣。

至于陈阳是不是一个骗子——这种事情没个几十年根本无法验证,就算皇帝最终还是老死了,也不能证明人家的长生之术是假的。

完全可以说是皇帝没有仙缘嘛。

这种骗子的伎俩璧哥门儿清。

但是,骗子的表面文章一般都做的很好,至少看上去要有得道高人的外表。

这个唐僧或许真有本事,但这外表,确实没有什么得道高人的味道。

璧哥沉吟片刻,决定再观察观察,对陈阳加深一下了解,看看他会不会展现一些异于常人的神通,会不会一些华丽精彩的仙术。

于是,璧哥开口邀请道:“唐僧仙师何不入城盘桓几日,也让我等略尽地主之谊。”

陈阳恰好也有进城看看的打算,正要一口答应,下面一个牧民头领就不高兴了,他站起来大声嚷嚷道:“唐僧,我们,飞狐的人,去,你们那里,不可以!”

陈阳一听这话,感觉就味道不对了。

老子什么时候成了你们的人?这是要扣押软禁还是怎么的?难道谁还能扣的住老子?老子可是真正的勇士,手里还有三颗回城……

话虽如此,陈阳突然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对这些古代人太没有戒心了。

古代人不是傻子,也不是NPC。

万一他们真的想要谋害朕,大半夜的把朕捆绑起来,拿走朕的东西,朕岂不是成了任人宰割的咸鱼?

想到这里,陈阳顿时一身冷汗,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想要真正的保证安全,只能提升实力,多挣积分,大把消费。

小智也感觉到了话不对味,他直接训斥那头领道:“混账东西,唐僧仙师既是飞狐的贵宾,也是大奉的客人,入城游览有何不可?”

之前说话的头领满脸懵逼,也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他突然想起父亲生前抽打自己时经常说的一句话:蠢就少说两句。

于是他又讪讪的坐了下来。

陈阳没有理他,直接从座位上走了下来,对璧哥道:“正好想进城看看,那就走吧?”

璧哥没想到陈阳居然这么爽快,微微一愣,随后又哈哈一笑:“好,下官这就和仙师一同入城。”

几名大奉官员虽然感觉有些突然,但他们原本就是来参观陈阳的,现在陈阳都要进城了,他们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索性直接向小智告辞。

小智倒是想留饭,可惜大家对烤羊肉都不是很感兴趣。

小智又要给陈阳安排护卫和侍女,但陈阳却感觉这是一种监视,索性就拒绝了——唯独留下两个侍女,这是他昨晚印象最深的两个美女。

美女的话,就无所谓监视不监视了,尤其是一对双胞胎美女,那就更无所谓了。

之所以留下这对双胞胎,还有这对双胞胎有汉人血统的原因。

而且,她们的汉人血统竟然还是来自父亲,这就很少见了。

她们的父亲原本是奴隶,后来在战场上救了主人,被赐予了自由。之后累积军功,混了个百夫长,娶了个草原婆娘。

这要编成故事,说不得也是个传奇人物,将来搞不好还能干出一番大事。

但是很可惜,这位汉人百夫长在前些日子,死于狗头人那饥渴难耐的大斧了。

原本这对姐妹花是要被某个头领收入帐中的,恰好陈阳来了,于是就便宜了他。

这两姐妹出生时辰比较巧,大的出生在月末,小的出生在月初,相差几十分钟又恰好跨了月。

她们的名字就叫做月末和月初,陈阳觉得这种名字很low,跟她们的容貌很不搭配。

就像美女叫做牛翠花一样,让人如鲠在喉。

陈阳索性就给她们改了个汉名,分别叫做,大月儿,小月儿。

这下……感觉就好多了?

陈阳觉得自己这名字取的很有水平,尤其是那个“儿”字,有画龙点睛一般的效果。

他很满意的拍了拍小智的肩膀:“行吧,小智儿,就让她们两个跟着我吧。”

对于陈阳的选择,小智并没有露出什么不满的神色,反而连连夸赞陈阳的眼光,草原人一般都擅长马战,这对双胞胎却因为是汉人的后代,反倒更擅长步战,恰恰适合作为陈阳的护卫兼侍女。

至于侍女为什么会武功——因为游牧民族都是全民皆兵。

或许是害怕陈阳一去不回,小智便下了血本,除了送上金银供陈阳花费,还把自己的祖传宝刀送了上去。

这宝刀最“宝”的一点,就是刀鞘和刀柄上都镶嵌了宝石,珠光宝气的,简直就是个工艺品。

陈阳把玩了一下,随手丢进了背包里,他对这把刀的兴趣不大,因为这是一把弯刀,而他是一个直男。

对,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

仙师果然就是仙师,眼光果然够高……

眼看送刀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小智也有些肉疼了,他狠狠心,又把祖传的大宝剑拿了出来。

这把大宝剑可是仙师用过的东西。

说是大宝剑,其实只有巴掌那么长,被装在一个小皮袋子里。

没有剑鞘,也没有剑柄,也没有剑……剑身还是有的,光秃秃的剑身犹如柳叶,材质不是金属,倒像是玉石,通体呈乳白色。

这也是剑?还是大宝剑?

陈阳满脸怀疑。

小智信誓旦旦的保证,这绝对是一把宝剑,而且还是一把飞剑。

他的祖先亲眼见仙师使用过,这飞剑化作一道流星,杀敌于千里之外,牛比的不要不要的……只可惜,那仙师去世之后,这飞剑也再没有人能用了。

既然陈阳也是一个大仙师,想必总能发挥飞剑的作用,小智干脆就将此剑赠予陈阳了。

陈阳将信将疑的将皮袋挂到了胸口。

看在小智赔了夫人又送兵器的份上,陈阳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负责任的保证道:“放心,我进城玩两天就回来,到时候我们还要一起杀光狗头人,制霸铃兰呢……”

小智热泪盈眶。

杀狗头人?呵呵……

制霸铃兰?呵呵……

陈阳回头就把自己的话给忘了。

陈阳穿戴整齐,骑上了他的小踏板,大小月儿也换上了侍卫打扮,一身软甲,腰跨弯刀,英姿飒爽,骑着高头大马,紧随陈阳身后。

璧哥等人也上了马,在陈阳前方引路。

小智则带着部落的头领们在身后送行,一路紧跟,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

牧民的数量似乎更多了,不时有数百数千人的队伍来到了城池附近,安营扎寨……

陈阳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回头悄悄交待小智:“给你说个事,你把部落的营地搬到城池的南边去……”

小智略一思索,便明白了陈阳的意思,心里却不太理解。

陈阳没有过多解释,他只是在心里猜测,狗头人或许根本就没有智商,更没有自己的意志,纯粹是听从某个指令行事。

几万几十万的狗头人军队,指挥者却只有一个人,能指挥成什么样子?

就像玩电脑游戏一样:鼠标一框,一点,全都一起上!

这就是狗海战术的标准操作,再多就忙不过来了,根本顾及不到细节。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狗头人从北方追杀而来,它们会不会绕过这座城市呢?

还是直接冲城?

这个猜测很有意思,不妨做个试验。

小智很是信任陈阳,虽然不太理解陈阳的想法,但还是立即安排人搬家,搬去城池的南边。

陈阳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城门下。

城墙很高,门洞却不算高,正门是一个闸楼,共有两道闸门,看起来非常厚实,就是开门比较麻烦。

过了闸门,才发现里面还有个瓮城——也难怪璧哥不怕牧民们趁机杀入城中,瓮城这种杀器可是坑人的最佳场所。

这座城池叫做“定北”,听起来像是一个军事要塞,实际上却很繁华,尤其是商人很多。

这里最高的行政单位叫做都督府,最高领导是大都督,姓龙,和陈阳同名,大家叫他龙阳大都督,陈阳简称其为小龙。

这块地盘,璧哥作为刺史,连老二都排不上。

这很有军事重镇的味道。

街市比较热闹,这个时间点上的人流也比较多。

陈阳骑着电动车在街面上经过,引发了路人的围观,他下意识的按了按喇叭,路人不但没有让开,反倒聚集的更多了。

好在有璧哥开路,陈阳总算能缓缓前进。

璧哥对他的电动车很有兴趣,一路都在盯着电动车看,最后忍不住问道:“唐僧仙师这匹马……可是机关造物?”

“咳咳,叫我唐长老就行……这匹马吧,说是机关造物,也差不太多。”

“哦……此物,可是唐长老所制?”

“我可造不了这东西。”

陈阳得意的拍了拍小踏板:“你可别看这东西不大,光凭几个工匠或机关师,一辈子都造不出来……那可是要一整个工业链的。”

“工业链?那是何物?”

“工业链啊……这么跟你说吧,比如你造一辆马车,就得要木头吧,这木头,又要人去砍伐,砍伐,又需要斧头,斧头又要找铁匠打造,打造斧头,又需要铁,这铁嘛,又得开采矿石,开采了矿石,又要炼铁,炼铁又要造高炉,又要烧水泥石灰,又要泥瓦匠,又要水,又没水费……我这小踏板,比一辆马车复杂何止千百倍,至少要牵涉上百家工厂,上万的工人……”

“失敬失敬,不曾想,唐长老的师门竟有如此规模……下官之前也未曾听说过呢?”

“嗨,你想多了,我那师门……就一个终端机,这东西也不是我们造的,终端机上有现货……跟你说多了你也不明白,你就当这是直接用仙术变化而成的吧。”

“原来如此……不知此物可有对外售卖?”

璧哥满怀期待的看着陈阳。

陈阳顿时头疼了:“我那个师门倒是有的卖,要多少有多少,但是……你买不了啊。”

“这又是为何?莫非是价格昂贵?”

“贵到不贵,也就10个积分……要不是老子最近手头紧,送你几台也没什么关系……”

陈阳想到自己仅剩的两个积分,不由的叹了口气,再玩几天吧,玩到肾虚就回去找石头,找不到就老老实实的去挖煤。

回过神来,陈阳又对璧哥道:“问题是……我那个师门,你去不了。”

璧哥疑惑道:“为何去不了?我大奉水师曾远渡重洋……”

“你就是有飞机……你会飞都没用,我师门又不是在什么海外仙山。”

陈阳摇摇头,深深的叹了口气:“唉,说了你也不懂,等我回去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而且,我把你带到师门之后,你就回不来了。”

璧哥更疑惑了:“这又是为何?”

陈阳是从时空裂缝里穿越过来的,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坐标,这又不是做任务,任务记录里面也没有这个世界的坐标记录,一旦回去了,就算买的起传送石,也可能过不来了。

陈阳急的直抓蛋蛋,这种事情解释起来还真特么麻烦,他索性胡说八道:“我是从师门偷跑出来玩的,一旦回去,肯定就出不来了……我师门规矩严,不许随便下来凡间,不许插手凡间的事物,更不许和凡人通婚,一旦抓住了,就得压在华山下,宝莲灯都救不活,上一次牛郎和织女还生了孩子,王母蛋都气碎了……”

这一通煞有介事的胡说八道,听的璧哥云里雾里,走路都有点瘸了。

很快就到了一家客栈门口,看上面那牌匾,似乎是“南来客栈”几个字。

璧哥其实是想将陈阳安排在自己家里住下,以私人的身份接待陈阳,这样的话,以后有什么好处,也少不了璧哥那份。

可惜璧哥家房子实在太小了点,挤上几个穷亲戚还凑合,招待一些有身份的人,就显得有些小气了。

毕竟招待的是一个仙师,将来还有可能要为皇上炼丹。而且,璧哥本身也是一个刺史,虽然有点水,但要放在其他州府,那是妥妥的行政一把手。

按照双方的身份,以大奉的习惯,至少要给客人安排一个小院子,还要有随行仆人的房间,甚至还要带厨卫……这在定北城就很难实现了。

定北毕竟是边关,城内还要设军营,粮仓,器械库……地皮自然是比较紧张。

除了都督府,其他衙门和住宅的空间都比较紧凑,璧哥作为一个有点水的刺史,自然没有什么特权,住宅也比老家的大宅子寒酸了许多,勉强只能算个落脚点。

客栈这种商业建筑就要好多了,毕竟客栈同时也兼有驿站的功能,偶尔接待一下外宾或钦差什么的,那就需要用到VIP房间了。

至于VIP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刺史的客人,自然是由刺史府结账,不用陈阳操心。

所谓的VIP房间,也就是一个独立的小院,住下陈阳三人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电动车放在外面也不安全,不仅是怕某些狗胆包天的贼,也担心被好奇的群众摸坏了,所以,电动车也被骑进了小院里。

一切安排妥当,璧哥又和陈阳约好了晚饭,然后便暂时告退,去处理公务了。

中午这顿还得自己解决——客栈倒是管饭,但陈阳想去街上逛逛,看看有什么特色美食。

以前在地球上,每到一个陌生城市,陈阳就要到处寻找一些当地特色小吃,他觉得小吃的味道美,价格友好,比酒店那种千篇一律的饭菜要好一万倍。

闲逛自然不用骑车,也不用带背包,陈阳带着大小月儿,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开始在大街上闲逛起来。

在大小月儿的眼中,定北已经算是非常繁华的城市了,这里常年居住着南来的商人,贩卖着各种草原必须的生活用品,收购草原人的各种特产。

但在陈阳眼中,再繁华的古代城市,也比不上现代一个小县城。古代的行业都比现代要少不少,只有些基本的衣食住行行业,比如布店,饭馆,客栈,药店……

更多的是一些小摊小档,还有一些自由职业者,靠做兼职打零工讨生活。

菜市通常是人最多的地方,小摊小贩很多,有卖包子的,卖糖人的,也有卖羊杂汤的……

陈阳尝了尝羊杂汤,味道还真不怎么样,倒是放了某种植物香料,有点特别的香味,可惜没放辣椒,除了盐,也没有其他调味品,寡淡的很。

还有些卖馄钝水饺的,一些卖类似油条的,陈阳都尝了尝,终于发现,这个世界果然是没有辣椒的,甚至连胡椒都没有。

或许大奉之外的国家有,但是大奉还没有开地图,这些东西都没有传过来。

除了小吃,也有一些卖胭脂水粉和精巧首饰的,陈阳很大方的给大小月儿挑了些首饰和水粉——但大小月儿并没有特别高兴的样子,只是很乖巧的向陈阳道谢。

这证明舔狗绝对没有好下场,买什么都是白花钱。

幸好陈阳不用舔,还能被舔。

他觉得大小月儿更像侍卫,而不是侍女,虽然她们晚上也很乖巧听话,但更像是执行任务。

挺无趣的……还需调教。

街头有江湖把式在卖艺,围观群众不少,时而传来鼓掌吆喝声,很是热闹,陈阳便好奇的凑了过去。

表演者是一个络腮胡大汉,还有个年轻姑娘,再加上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看不出是夫妻加儿子,还是父亲加姐弟,貌似都有可能。

他们表演的是电视剧传统节目:胸口碎大石。

陈阳就很奇怪了,大石就那么容易找到吗?放在边关城市,大石好歹也是战略物资吧?

大小月儿倒是看的津津有味,她们来过定北几次,还从没有见过街头卖艺的。

提供胸口的自然是那个大汉,碎大石的是那个年轻姑娘,她提着个锤子貌似毫不费劲,duang的一下,就将大石砸的四分五裂,气都没喘一口。

围观群众纷纷鼓掌,大汉活蹦乱跳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向大家展示他强壮的胸肌,然后开始保留节目:兜售大力丸。

很遗憾,围观群众对大力丸毫无兴趣,似乎大家都知道这种东西除了吃不死人,并没有其他好处。

气氛顿时有些尴尬,江湖艺人也没有准备狗托,全场竟没有一个人掏钱购买他们的大力丸。

大小月儿面露同情之色。

陈阳暗叹,卖艺这碗饭还真不好吃啊,居然都卖到边关城市来了,餐风露宿的,也没挣几个钱……还不如去要饭呢。

是的,要饭没有尊严,但卖艺又能有几个尊严?好像也差不多吧?

反正大力丸也吃不死人,陈阳索性让大小月儿掏钱买了几颗,当是做好事了。

大小月儿也不再面露同情了,表情变的有些肉疼,一两银子一颗的大力丸啊……貌似很贵?

陈阳无所谓的撇了撇嘴,女人啊。

他吃糖似的把大力丸丢进嘴里,嚼了嚼,似乎还有点甜味……

沿着街道继续向前,陈阳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心目中的圣地,一个穿越到古代必须要去走一趟的地方——青楼。

据说,最早的定北城只是一个纯粹的军镇,没有商业建筑,也没有居民。

青楼,是这里出现的第一个民用建筑,之后,才慢慢的有了客栈和酒楼,以供将领们吃喝玩乐。

直到大汗林林去世,草原和大奉进入和平状态,边境安定,又在周围建立了集市,定北才渐渐繁荣起来。

之后又裁撤了军队,建立了府衙,这才有了商人来往,附近的居民也搬进了城,形成了居民区和商业区。

青楼,可谓是商业先驱,历史悠久。

青楼通常都是很热闹的地方,女人们打扮的花枝招展,在门口或窗口上搔首弄姿,对着过路的男人们叫卖着:大爷进来玩玩啊。

玩屁……屁啊……

非常庸俗,但是陈阳喜欢,他就是喜欢这种热情,坦诚,直接,洒脱的……合作伙伴。

他尤其喜欢那句诗的意境,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更欣赏那种为人处世的态度:相逢何必曾相识,相逢一炮泯恩仇……

很豁达。

很可惜,这里的青楼似乎有些不一样,那些女人并没有叫他大爷。

也就一个老鸨在门口招呼:先生可要入内喝杯水酒。

喝个呵呵……

看了看窗后那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陈阳忍不住摇了摇头,庸脂俗粉……还不如回去喝自己的酒。

再看了看身边的大小月儿,这么一比较,更显得美丽动人了。

陈阳蠢蠢欲动,他决定回客栈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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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一路,吃一路》是章小东的新作。作者酷爱美食,每到一处就探访当地著名餐馆和名菜。本书记录的是作者在往来中美两国,以及前往香港、台湾探亲访友期间的美食见闻。其中有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中餐馆打工,见识了一道名扬美国的“中国菜”——左宗棠鸡;搬家到波士顿的时候被同事们簇拥着去品尝波士顿地道的奶酪牛肉三明治;更有将饮食做出了宗教感的著名寿司店,也不乏米其林餐厅体验,还有邂逅著名摄影师咖啡馆的奇遇,回国探亲时必定是千方百计寻访幼时的美食记忆,全书见闻甚广,饱含人生感悟和世态人情,文笔活泼生动,平易近人。口语化是本书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作者是老上海人,她的文字是地道上海腔调。她热爱生活,热爱美食,总之,不管是路边摊还是米其林餐厅,在“好吃”面前一律平等。
  • 语文新课标必读-名人传

    语文新课标必读-名人传

    罗曼·罗兰,20世纪上半叶法国文学大师,著有十卷本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等作品,并获得了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罗曼·罗兰生于1866年1月29日,父亲是公证人,是城里德高望重的绅士;母亲虔诚端庄,自从她的一个小女儿夭亡之后,就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哀愁中,而把所有的心思都花费在照顾柔弱的儿子和另一个女儿身上。罗曼·罗兰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是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斗士的精神和信仰,而母亲带给他的是来自波尔罗亚尔女隐修院的探索精神、艺术感受力——音乐性的、神秘的敏感;二者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