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73岁了,我觉得我的人生还算是精彩。唯一的遗憾是,没多爱几个男人。
像我这样聒噪的老太婆,每天的日子却都寡淡的过分,我既不爱跳广场舞,也不爱种花遛狗逗鸟。别的老太婆在今天这样响晴的日子里,都会搬条小板凳在楼下晒太阳,而我却总在窗前为自己量血压。我尚且年轻,不太爱加入老太婆的圈子,她们整天絮絮叨叨,炫耀着自己的儿孙如何如何。
我家老头子,哦,不对,我没有老头子,我这一生走走停停,四处游走,像是一块浮萍。在我很年轻的时候,和所有年轻的小姑娘一样,我希望有一天遇上我的情郎,和他安稳的过完这一生。我以前没什么信仰,而今满眼竟是禅意,我佛慈悲,让我侥幸活到现在。要说有什么遗憾的事情,肯定是有的,但年龄大的好处就是,那些个年久日深的风流韵事我也忘得差不多了。职业换了不少,一生却没做出什么大事业,以为自己好歹对社会建设有些贡献,但其实也只不过是凑了个时代的热闹。
我记得我好像有个孙女,和谁生的,我忘了,按生辰来算的话,今年已经及笄。唯一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事,就是我这一生有过不少情人。
人老了,腿脚不那么灵活了,就喜欢坐在窗边翻翻以前的东西,看看报纸和书籍,现在也不看了,眼睛早就慢慢浑浊,记性不好,老花眼镜总被我忘在哪里找不到,更多的时间是望着窗外发呆。
我在这栋楼里只住了两年,除了粮油铺子和花店的老板,没有谁爱和我亲近。我穿旗袍走在街上时,她们说我风骚,我穿着笔挺的衬衣出门时,她们说我装模作样。有哪个老太婆不爱漂亮,我依然爱穿花里胡哨的裙子。兴致来了的时候,我爱在花店买花,每次只买那么一束红玫瑰,就好像真爱不是一生只爱一次,而是一次只爱一个。后来花店我也不去了,因为花店的老板娘总觉得我在勾引她老公。那天我从她店里出来,她老公看我提了不少食品和衣物,便送了我一段路程,回去后,这么个老实人被他老婆指着鼻子骂。街上关于我的流言更多了。
窗户对着街头转角处,量完血压后,我又看见那对年轻的情侣在电线杆边调情,男人一身正装拎着个公文包,女人亦如是。两人面对面看着对方,女人总低头笑着,男人帮女人耳边的头发温柔地撩到她的耳朵上,他俩推推搡搡,最后拥吻在一起。而后男人握着女人的手久久不放,直到女人拥抱了他一下,俩人才互相告别,消失在这个街头。我觉得我还年轻,还可以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我总是分不清楚过去和现在。岁数大了,被人喜欢的本领更大了。
在我那个年代,我与荡妇无异。我看着镜子里的我,皱巴巴的一张脸,毛发稀疏,牙口不齐,背也再也无法挺直,抽屉里的各色粉盒也早已经落了灰。我这一辈子,打我出生起,没有过一个完整的家。我在许多的屋檐下为自己梳过妆,有过很多为我描眉的男人,他们都迷恋过的的长发,但是他们也没能给我一个家。他们还活着吗?活着估计也没福分看到此刻的我了吧。人嘛,都是会变的,只是有些人会越来越有魅力。
昨晚,我又梦到男人。我的第一个男人。春梦春醒,春梦无痕。他说他退伍后,会回来,最后却把命给了国家。早些年的时候,我偶尔去他墓前看看,他是烈士,躺在公园角落里。
有一天去看他,一个老头在他墓前叹息,“唉,这么多的杂草,坟头也不平整,他儿子都不来修整一下。”
我与老头并排站着,我告诉他,“他儿子比他还死得早。”……
我们沉默的站着,老头的烟抽了一根又一根,他默默擦了擦流下眼泪,走了。那次以后,我再也没去看望那块墓碑。
他的儿子,并不是我的儿子。他比我大了整整15岁,在娶我之前,他还有过一位小脚夫人,给他生了这个儿子。他的小脚夫人,难产死了。我是个孤儿,收养我的人,按生辰八字将我从庙里带回了家,他家小姐体寒气短,而我命中带着不灭的火,便从小和她一起长大,我因此有过很长一段衣食无忧的日子。这位小姐,就是那位小脚夫人。我没能为她续命,也成了后来别人口中克死自己丈夫的人。
我的第一任丈夫,身材魁梧,一双风流桃花眼。我嫁给他时,已经21岁,是别人眼里的老姑娘了。之所以嫁他,是小脚夫人死前让他不要怪我,让他娶我,我也答应夫人,会照顾他和他们的儿子一辈子。夫人留我一条命,我为这条命,葬送了我全部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