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肥胖的军官和几名士兵上来,田大力面色一变,“坏了!”
叶森问:“怎么了?”
“这家伙叫李扬,是副城卫,就是个军营里的土匪,让他看到这铁刺猪还得了?”
猎户们大急,李扬上前道:“打来什么好东西了?”上前就要掀布。
六子急中生智,“军爷小心,掀不得。”
李扬缩手:“怎么掀不得?”
“这是从张屠户的猪场拉来的猪,猪瘟死的,会传染人的。”
“那你们还拖到城里来?”
“我们几个实在没饭吃了,舍不得扔掉,想送到一个朋友处,热水洗剐干净,看能整出点能吃的肉来不。”
李扬望向田大力,田大力连连点头,“是是是,军爷小心,别染上瘟病了。”
想必田大力平时忠厚老实,李扬居然信了,道:“你们几个,整天出城也不见你们打什么东西回来,再这样下去,关你们在外面喂妖兽得了,反正留你们没用。”
六子连忙从后背取下一个网兜,“来来来,军爷,这次在外面打了几只麻雀,军爷熬点汤喝吧,天天守城辛苦,算我们孝敬您的。”
“就几只鸟?”李扬不满地道:“也罢,好久没尝过野味了。去吧。”
几人如蒙大赦,匆忙推车离去。叶森向六子竖起大拇指,“挺聪明啊。”
田大力道:“这小子从小就是个机灵鬼。而且还打得一手好弹弓,准头没得说。”
六子嘿嘿直笑,叶森再次竖下大拇指。
进城后只见街市甚是繁华,人流涌动,街边店铺林立,那光景和《清明上河图》里的颇有相似,让叶森有回到了宋朝的感觉。
叶森赞道:“徐州城不错嘛。”
田大力道:“从前更好呢,本是北边最好的城市,但自从妖兽出现就差了许多。如今这个周世行一来,只怕要更糟了。”
叶森看到不少乞丐沿街乞讨,或者在垃圾中翻找,还有一些街角躺着一些老人,身无寸缕卧在冰天雪地里,也不知是死是活,越往里走这样的情景越多。不由皱起眉头。
“看,那就是齐府了。”
到了城南,远处地势略低,果然看见一大片庭院,内里庭台水榭,花红柳绿,恍如世外桃源一般,与外面肮脏的街道和满地乞丐死尸形成鲜明对比。
走到一处朱漆大门前,一丈高的门楼上有金灿灿的“齐府”二字,门外还有家丁把守。
田大力正要上前拍门,叶森拉住他,“田大哥,把猪卖了就行。先不要说我来了,让我看看情况再来拜访。”
“好的。”田大力上前和家丁说了些话,家丁便进去了,不一会出来个身穿皮袄,管家模样的人,径直到了板车前,把布一掀,立即面孔变色,对田大力道:“拉到后院来。”
齐府占地极大,几人拉了盏茶功夫才绕到侧门,管家让田大力一人进去,其他人在外面等。
在门外看到两人在讨价还价,最后田大力面露喜色,向管家连连拱手。不一会来了几个家丁送上一个包裹,并把野猪拉走了。
田大力喜滋滋地出来,六子急问:“怎么样?”
“发财了!”田大力眉开眼笑:“刘管家说正好齐家大公子要给皇上贺寿送礼,这猪来的正是时候。”
他打开布包,露出三根金灿灿的金条和两封纹银。众人大喜,“发财了!”
“别闹。”田大力对叶森道:“陆公子,全是托你的福,猪腿钱我们就算一封纹银好了,够我们几兄弟两年的饭费了,你看好不好?”
叶森摇头,田大力面色变了,“你说过送我们一条猪腿的,我也没多要……”
叶森打断他,“别急。”他拿了两封纹银道:“剩下的都归你们了。”
众人失色,田大力急道:“这……这怎么使得?”
叶森道:“大家以后是兄弟了,几位都是厚道人,我一外乡人,你们不坑我不骗我,我觉得你们是好人,用这点钱换一批好兄弟,很值得。”
田大力咧着嘴,一付不知说什么好的样子,六子道:“陆公子,你以后进了齐家就是有身份的人了,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还能和你称兄道弟吗?”
“兄弟就是兄弟,到哪都是兄弟,怎么不行呢?”
田大力一抱拳道:“陆公子,我没学问,不会说话。但公子的情我记下了,我们这帮人没什么能耐,就两膀子力气,如果公子有什么用得上的,水里火里,只管发话来。”
叶森按下他的拳头,回了一礼,“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也只管说。”
六子也道:“俺也是,公子有什么差遣,只管说。”
叶森想了想道:“实际上我真有件事要你们帮忙。”
“啥事,只管说。”
“我想要个导游。”
“导游是什么?”
“就是带我了解这座城的人。”
其他人还没发话,六子把手举得高高的,“我来我来,这徐州城里谁有我熟啊?”
田大力笑道:“这倒是,这小机灵鬼成天老鼠似的,到处窜,哪条街有几个茅坑他都知道。不过,公子不先进齐家会会小姐吗?”
“不急。”叶森一拍六子的肩,“那就辛苦你陪我几天。”
“好嘞。”
随后,田大力等人带金子去金铺换钱,六子陪着叶森,问:“公子打算在外面呆几天?”
“说不准,三、五天的样子吧。”
“那我先给您找间客栈吧。”
“好。”
随后六子带他去了离齐府不远的“云来客栈”,六子的确交游广阔,虽只是个猎户,但店小二一看到他就打招呼,掌柜的也认识他,住店还能拿到折扣。
掌柜本对叶森说住一天十个铜钱,他桌子一拍,“杀人啊,五个钱,再多我们换别家。”
“你呀!怕你了,五个就五个。”
六子对叶森甚是殷勤,跑前跑后,一会到厨房安排饭菜,一会端茶倒水,叶森如同多了个小厮。
饭菜送进客房叶森闻到香味不由深深吸了口气,虽说在森林中吃的符合营养学,但一没油盐,他自己手艺又不咋滴,哪有厨师做的好吃呢。
“来!一起吃!”叶森招呼六子。
“公子吃,我站着就行,好侍候您。”
“侍候什么,都说了是兄弟,就得平起平坐。”
叶森把他按在椅子上,两人吃得甚是欢快,六子倒上一杯酒,“公子来尝尝,这是徐州有名的桂花酝,而且,没要钱的……”他压低声音,“我从厨房偷来的。”
叶森一笑,喝了一口,还别说,居然甚是清香,有五粮液的感觉,只是度数没那么高,正合他的口味。
“好酒。你也来一杯。”
六子也知道了叶森的性格,不喜欢婆婆妈妈,两人对饮。
叶森取出一两纹银,“拿着,呆会带我去买衣服。”
“公子,买衣服哪用这么多?”
“多了归你,你忙前忙后,是你应得的。”
六子欣喜,“公子大方,小的我就不客气了。”
饭后上街,六子带他去了当地有名的成衣铺,换了兽皮,穿上长衫,折扇一打,还真成了古代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哎哟,您看这一表人才,要迷死不少怀春少女呢。”六子赞道。
“就你马屁多。”叶森对着铜镜照了照,虽然不太习惯,但觉得挺好玩。便让六子也换了新衣,六子死活不肯穿秀才装,弄了套书音装,两人俨然如一对主仆。
叶森问:“六子,你识字吗?”
六子道:“没读过书,就跟着爹妈认得几个大字,不过跟公子在一起,以后肯定要沾些文气的。”
叶森大笑,折扇一摆,“走,到处逛逛。”
叶森其实没多少逛街的闲情逸志,但多年特种兵生涯已养成习惯,每到一处不熟悉的地方必先打探一番,眼睛像录相机一样记下重要细节,两天下来,他和六子走遍了徐州的大街小巷,对徐州有了较深的了解。
徐州府是座历史悠久的古城,下辖十七个州县,边塞繁华之地,是大衍国与塞外牧民贸易中心,以黑风山为界便是塞外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但自从妖兽出现,黑风山成了塞外牧民与当地百姓天然屏障,没有牧民再敢翻山进城。
由于黑风山阻挡塞外的寒风,徐州往南出了城郊便是无数大大小小的村落,土地肥沃,有农田万倾,手工业水平与宋朝大致相当,而且养殖业特别发达,盛产家禽家畜。
叶森当然也打听过妖兽的事。
妖兽出现在二十二年前,从通州出现第一起妖兽伤人事件起,沿通州、毫州、徐州长达一千多里的边关线上,陆续出现妖兽,水陆动物都有。
朝廷多次组织兵马对抗妖兽,无不惨败而归,最惨烈的长冰湖一战,十万将士在草原上被几百头巨狼打败,死伤大半只消灭十多匹狼。
历经十年想了无数办法,但妖兽越来越多,最后不得不将边关城市各处城墙连起来,修了两千多公里的长城抵挡妖兽,可只平安了几年又出现会飞的巨型昆虫。
通州城就是被一批会飞的巨形蝗虫攻击,数量只有百来只,但弄得房倒屋塌,伤亡惨重,被迫全城撤离。陆维民一家就是死于这次攻击。
好在妖兽只在春夏两季出没,一到秋天就退回森林,给人们以喘息之机。
叶森问:“我在森林见到妖兽冬天也在活动,为什么它们秋冬就不攻击城市?”
六子道:“听说是国师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