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的那个夏天,那年的夏不知是七月的盛夏来的迟了些,还是晚春的凉意舍不得离去,总之在我的记忆中,那年的毕业季一点都没有人们所说的那样热烈。
和绝大多数毕业季的学生们一样,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周,一些处的关系相对较好的同学会在这几天里互相赠送礼物,以留作纪念。
在我们的高中至今还保留着这样的一个习俗,那就是在毕业典礼当天,同学们会将半年都不洗一次的校服脱下来洗的干干净净,并且将它规规整整得收拾好,穿上一身自己认为很fashion显得自己很成熟的衣服,去找自己的好朋友签名。
这也将成为日后同学会或是日常问候的“好友列表”最起码在当时,我们是这么认为,至于毕业后是否会像想象的那样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最好的关系还是保持如初,或许有,至少我没有。
盛夏的艳阳毫无保留的“招呼”着操场上那群光鲜亮丽的孩子们,热烈的暖阳撒向每一个热情的脸庞,这将是实中给予他们最后的“欢腾时光”。刺眼的骄阳让每个班级的合影都显得不那么自然,而今天2016级毕业的同学们也将作最后的道别。
“呦,胖子,我看你这个校服也没有几个人签字嘛,赶紧麻溜的呀,再不去找人家,你还准备追到人家家里去哦?”
曹远,我高中时代最好的哥们之一。高中时的曹远因为实在是太黑了,至于如何形容他的黑,那就是他如果和非洲兄弟站在一起,都会让人觉得这一切毫无违和感,因此让他在很多重要场合都显得格格不入。
而曹远毕业签名的方式也是两眼一摸黑,不管三七二十一,完全流水线操作,见人就签,签完就撤,用他的话说就是:多个朋友多条路。
这不,这多半是签到我了。曹远随手便掏出那支已经快被他用尽的马克笔,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操起我的校服,在我校服最显眼的地方,签上了自己大大的名字,并且趁我不注意,在后面不要脸得加上了一个括弧:实中第一帅。
至于曹远为什么越黑越自恋,我想这也不能完全怪人家曹远。高二那年由彭于晏主演的《匆匆那年》席卷校园,并且在各大校园内圈粉无数。
随着彭于晏的大火,学校里的姑娘们都开始向往着能够拥有一个又帅又man的男朋友,然而曹远则正好符合他们的标准:
虽说曹远确实是黑了点,但是人家遗传基因优秀,让他获得了高鼻梁,浓眉大眼的五官加持,再加上178的身高,对外,曹贼一般都说自己有十六分之一的意大利血统,这样以至于曹远在高中时期也没少犯桃花,但是据我所知,好像也没有几个能入我曹哥法眼的。
而我,沈跃,一跃成名的跃,父母在给我取名的时候估计也不会想到,平凡了十几年的我,人生中第一次一跃成名竟然是在高中校园,而且是以国旗下讲话的形式。现在想来我真是想找个坑一跃而下然后让曹远刨点土顺势给我埋了。
事情的起因还是要从曹远的那句话说起,其实曹远口中的“人家”并不少指我亲爱的同学们,而是某个“特定单位”
唐菀,身高一七三,体重一百一十斤,清纯可人的长相,小家碧玉的性格,一双笑起来便弯作一汪月牙的眸子,两颗小虎牙笑起来就宛若宛若雪后初晴的太阳,温暖而迷人。
在那个整日里穿着校服并且还正在全民发育的年代,保守估计最起码有B,这一点相比于同届还在穿着裹胸上学,一勒就迷之突起的女同学来说唐菀简直是女神一般的存在,至少对于当时的我来说。
然而正是因为唐菀长相和身材的较好,自然不缺乏一众追随者,这一点光是我知道的,楼上个那个体育班就有好几个,别问我是怎么知道,如果放在现在,用一句当代流行语来形容当时的我,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舔狗”。
而我沈某人有幸能够坐到女神的前面俩排,至于为什么是前面,大家自行脑补原因。从那以后,大到考试作弊,小到早饭泡面,我都有参与。
正所谓舔狗不得house,但放在当时我却乐此不疲,倾全身之银两,只为搏红颜一笑,没错就是我。
高中时代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容易满足,最好的兄弟在身边,最喜欢的女神在身后。
后来我常常在想,如果没有发生那档子事儿,发生那件事之后我如果能够再往前迈上一步,或许现如今的结果是不是就大相径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