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勇者胜。
苏小苏的邻居,黄语嫣的妈妈当年还是她妈妈的情敌,她们俩同时看上了潜力股语嫣的爸爸,最后小苏的妈妈败在了知识分子加妩媚妖娆的黄语嫣的妈妈的魔爪上。
小苏的妈妈素颜朝天,又是在工厂上班的劳动人民,所以每天都是厂服,厂服,厂服,也没好好收拾打扮打扮自己,简单朴素,其实小苏的妈妈是个美人胚子,一次厂里的文化演出,有化妆师造型师造型,小苏的妈妈闪亮登场开嗓唱了一曲,惊为天人,一炮而红。
后来潜力股和语嫣妈妈结婚后,某次碰到我妈,说:“没想到,你还深藏不露,还是个武林高手,卧虎藏龙啊。”于是语嫣的妈妈到处大事宣传说我妈的风言风语,说我妈不死心,结婚了都还不放弃,我妈一气之下和厂里的工人我爸结婚了,我爸忠厚老实善良,虽然条件没语嫣家那么好,但是日子还算过的舒坦。
后来,语嫣的爸爸也就是我妈的暗恋对象,成了个小包工头,过着还算小康生活,她的妈妈是幼儿园老师,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还自诩天生气质,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语嫣的妈妈和我妈妈的梁子是结大了的,我妈下令不准我和语嫣同行,连见面打招呼都不可以,本来就是个院子,街坊邻居都在当茶余饭后的讲我妈的段子,我妈也是忍得气。
某次三姑六婆在开茶话会,提到了我妈,我抬起一盆冷水直接给她们扑去,把话撂在这,谁在说我妈,我就和她拼命,后来很多街坊邻居看到我都绕道走,可这语嫣看到我非但不绕道走,还热情似火的和我交朋友,说很崇拜我,我一时也猜不到她的动机,于是保持冷漠的态度,不过好巧不巧我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真是冤家路窄啊。
大学里都是住校,所以也想在大学里多交几个朋友,在高中也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但是都不曾叫她们去家里玩,一是自卑,而是怕她们知道了过往的往事,所以暗暗发誓,大学毕业找个好工作,存钱买房子搬离老院子。
搬了新家就可以把以前的朋友带到家里去热闹一下,不过这也是小苏的空想,小苏就是个空想家。
原本小苏家是可以买了小户型的首付,但是小苏的学校可是出了名的贵族大学,所以家里存了的钱都给小苏交学费了,所以每次小苏看到头发花白,日渐年老的父母都很内疚,特别是妈妈,受了多大的委屈,有多少次想逃离,为了她委屈自己。
好巧不巧的,语嫣跑来找她,拉着她去报什么吉他社,小苏对吉他没什么兴趣,想报文学社,不过文学社的要求很高,必须要参加过演讲比赛,而且还必须获得过名次。拗不过语嫣,于是一起报了吉他社,吉他社的社长的发型是烫卷了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一眼洞察秋毫,头发的颜色果然够前卫,够野,喜欢beyond乐队的歌,声音很有磁性,感觉都可以出道了,小苏很喜欢听音乐,那是一种享受,看语嫣的眼神中更多的是一种崇拜,她说她要把社长拿下,我仔细打量了下她,果然和她母亲有几分相似,画着浓妆,自我感觉良好。
语嫣时不时就和社长拉家常,把人家家底挖个地朝天,父母是做投资的,家庭条件很不错,个性不羁放浪爱自由,说实话,我是很反感语嫣的这种挖坑方式,来不来就探别人的家底,嫌贫爱富。
回去以后语嫣那个兴奋样,就像挖到宝一样,一直都在碎碎念人长的好看,家庭背景又好,和她配一脸,我听到她说的我只想吐她一脸的口水。
每次语嫣来找我,我都疏远她,可是她就像个牛皮糖一样,粘上就跑不掉,每次都打着社团搞什么活动把我拖出去,结果发现根本是她的幌子,她就是想去找社长。
第二天我一狠心,跑去报了文学社,结果问了我一大堆问题,有没有证书,参加过什么演讲比赛,获得过奖励,我很干脆的回答,没有,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不死心,非要冲进去,发现文学社也没多少人,应该都是些精英,汇集了各地的演讲第一名获得者。
我走过去问了一个漂亮妹子,谁是社长,她指了我穿白色衬衣,短头发那个男生,我走过去,看他在写写画画,我一掌拍在他背上,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埋下头继续画他的图纸,我是看不懂的,有些立体的三维模型。
我说,同学,我要加入文学社,他没搭理我,也没回我话,我凑他耳朵边上大声说,我要加入文学社,然后他再次抬起头,看了一眼,拿起东西转身就跑,我一路跟着跑,拉住他衣摆,难道他是个哑巴,年级第一名,全国奥数第一名,难道天妒英才,是个哑巴,可惜了。
他使劲的甩了甩我的手,毕竟女生的力气没有男生的大,他嫌弃的看我一眼,跑步加速进入了男生宿舍,我跑到宿舍楼底下,绝望的看了一眼便回了寝室,我是不会放弃的。
回到寝室,把能甩不坏的东西都甩了一遍,我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文学社社长好了不起啊,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是个哑巴,哼。
住我对面铺的小燕一直嘴里塞着东西,一直吃吃吃,就是个吃货,140斤的体重,完全没烦恼,边吃边手舞足蹈的说,你说的是高凌枫吧,我高中同学,我知道他,学霸级的风云人物,可惜有自闭症,都不会和人说话的。
我靠,这是个王炸啊,一炸掀起千层浪。高凌枫,我记住你了。
我还以为他是个哑巴呢,原来是自闭症。
我知道文学社是二四六,所以周二的时候我早早的在文学社门口等着他,果然看到他又穿着白色的体恤,棕色的棉裤,手上拿了一本我看不懂的书,衣服裤子看起来质量挺好,应该价格不菲,原来他喜欢白色。
他还没进去,我就拉着他袖子,不让他进去,他很厌恶的甩开我手,怎么又是你。我还有事,头也不回的进去了,我不管不顾,一直拉着他的手,直接拉着他的手掌,我就像捉弄一下他,他腾的一下反射性的弹开,脸红的像番茄,我仰着头叉着腰哈哈大笑,看他样子可爱极了,由于我恶劣的行径,引起了周围人的围观,我赶紧把他拖到人少的地方,壁咚他,让他不得动弹,威逼利诱他让我加入文学社,他不为所动,居然还是不同意,我只有使出杀手锏,对着他的嘴吻下去,我的初吻啊,就这样没啦。
他不停的吐着口水,用手擦嘴巴,一直语无伦次的你你你,话都说不清楚。
脸越来越红,红到了脖子,可以肯定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坚定完毕。
你必须要我加入文学社,不然我就缠着你。
他是怕了我了,一直躲着我,他走到哪,我就跟到哪。
后来我打听到,他晚上有夜跑的习惯,我便在操场找个隐蔽的位置等着他,果然穿了套耐克的运动服,围着操场夜跑,我恶作剧的跑出去,跳在他面前,他被吓了一跳,然后我就搂着他脖子跳在他身上,他用手使劲的搬我的手,把我从他的身上弄下来,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拥抱,我听着他不规则的心跳,咚咚咚的。然后又给了她一个吻,他直接傻掉,手都不知道放哪里。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示意他坐下,他坐下的时候还和我保持距离,他挪一步我也挪一步,我说,你在挪一步我就吻你,他被吓到了,然后动弹不得。我仔细看了下他睫毛挺长的,眼睛很明亮,没有任何的物欲,是个单纯的孩子。
我说,我要加入文学社,你必须答应。
风合着他的声音,飘过来,等你参加比赛获得了名次再进来吧,文学社靠实力,不是走后门。
我直接站起来,坐在他腿上,吧唧吻他嘴,看到他受伤的样子,有些内疚,但是我是吻上隐了吧,我说,以后你是我男朋友了。
他看了我一眼,也没同意,也没拒绝。
我说,默认就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