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送客。
邬乐水点了点头,“你知道有些事,就好了。”
也就不要像之前那样,想着进宫。
若是有些事,皇帝知道了,怕是真不介意,就在皇宫里面把人给杀了。
你能把他怎么样?
“我知道的。”
古涟知道,她最大的希望,是活下去,活着回到大蒙。
最好,是清清白白回到大蒙。
临走前,邬乐水最后说了一句话,“我记得,锦安城里面的人,最喜欢做的,就是看乐子,最爱的,就是讨论知府衙门的乐子了。”
坐在马车上准备回去,原尚桉有些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帮她?”
如果说之前是纯粹想帮她,那之后呢?
身为吴国的官员,不管是什么立场,她都不该做这种事。
而且,最后的话,分明是指明了一条路,是想之后继续帮忙的。
偏过头,从狭小缝隙看着外面,目光有些迷离,“可能,是因为她最后劝我们离开吧。”
又解释到,“或许,只是我仍然存在所谓的最后一丝善良。”
说到这儿,原尚桉看过来,想起来很久之前的事情。
锦安城不是一日就建好的,一个合格的元帅不是一天就能当上的。
一开始接手大军的时候,邬乐水也犯过错。
因为一个疏忽,差点被杀,最后,死了一队人马,她自己也身受重伤。
死了的那队人马,全是特殊精英,以一敌百。
军营里面,从来没有所谓的爱护女人,在原尚桉给她上药的时候,一大群将军走进来,最激进的尤彬指着她的脸,骂她妇人之仁,只知道误事,指责她,一个元帅,一丝妇人之仁就能坏大事!
原尚桉清晰地记得那日,在那之前的邬乐水,是一个女将,一个豪情壮志的元帅,在那之后,就再也没人能看懂她。
成日板着脸,非常冷傲,像极了老元帅。
一直到后来,打仗赢了,所有活下来的人都在欢呼庆祝,却没有见到邬乐水笑过。
明明以前,是那么一个爱笑的小姑娘。
他记得,小时候的邬乐水,一脸天真地牵着他的袍子,问他,“大夫叔叔,有没有不苦的药啊?”
时间,果然是最残酷的。
“所以,你要帮她?想清楚了吗?”
原尚桉不愿意邬家再有什么损失了。
“前两日,太后对我说,想把我和他家的一个后代送走。”
邬乐水一直偏着脑袋,幽幽地道,“那可是太后。”
“太后一直很喜欢我。”
所以,太后是真心想送她走,因为,太后也没有把握了,认为只有远离这里,她最喜爱的后代才能好好活着。
“我明白了。”
原尚桉不蠢,知道她的意思,不再多说。
一直到回到了邬家,见到邬少岳,才坐下来,喝了两大杯茶。
“皇帝疯了。”
他疯了!
这事儿一看,就是皇帝的手笔。
古涟不明白吴国当今皇帝,才看不明白,就像她,一眼就知道,这是皇帝的手笔。
这种事,就是皇帝会做的,用别人的生死存亡,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算出了事,这也是大蒙国皇子皇女的内斗,与吴国有什么关系?
就像即便是古涟真心做了什么,也很难把这个牵扯上齐国。
这是大蒙的皇女所为,跟齐国,又有多少关系?
她们的皇帝,向来是这样的人。
“原来如此。”
难怪,难怪。
邬少岳顿了顿,“难怪皇子们都坐不住了。”
对皇帝而言,最了解他的,必然是宫里面朝夕相处的人。
比如说,与他相伴多年的后妃们,比如说,日夜盯着他屁股下面位子的儿子们。
不仅仅是因为,现在的邬乐水,三年守孝已经过去了,还因为,皇帝已经老了。
尽管这个事实很残酷,但是,皇帝真地已经老了。
从上一届的争储中拼杀出来,本来皇帝的身体就留有暗伤,再加上这些年养尊处优惯了,喜怒无常,别说笑容,就连发怒,都越来越少了。
当一个人有一天,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老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更可怕的是,这个人还坐拥天下,没有任何需要接受自己老去的理由。
力不从心,就算皇帝自己没意识到,看到一个个皇子成年,朝堂中的一些事,也会意识到。
天家争储,从来不仅仅是皇子与皇子争,也是皇子与皇帝在争。
就像狮群中,只有最强壮的狮子能掌控大权,储君成长起来了,国家,就会有两个主人,宫中,也会有两个“君”。
这是皇帝绝对不能接受的。
而皇子,天生,就是要争夺权利的。
一步之遥,不是有那么多人能够忍住。
何况,已经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人,更会想拼死守住,即便,为此付出再多。
所谓的亲情,不是本来就是杀死亲人才坐上来的?
“我不可能答应你嫁进去的。”
邬少岳的手指在扶手上敲了敲,非常坚定地道。
邬家不是没有人嫁进皇室过。
本朝先皇后,就是邬家的姑娘。
她的结局,并不好。
何况,她嫁的时候,邬家还有那么多将军,老元帅还掌军权,哪里是邬家这一代其他人,就他一个废人能够比的。
“我知道,我也不可能,你别多想。”
“你要帮大蒙皇女?”
听到她的话,邬少岳暂时放弃这个话题,转而问她其他的。
“或许。”
没有直接回答,邬乐水话语中有些模糊。
可是邬少岳听懂了。
点了点头道,“你想清楚就好。”
这三年来,他从来没有反对过邬乐水做的任何事情。
这一次,也不会反对。
诸事,他们都是商量着来。
说是商量,更准确来说,就是想做什么,另外一个人都会支持,只是互相交待一声。
锦安城。
知府衙门对面,午时已过了许久,大家都在喝茶,听着老先生的评书,老客在那里打着瞌睡,听着说书人的声音有节奏地点着头,新客磕着花生,精精有味地听着,一脸精神。
对面的绣楼,有两个小娘子正从篮子中拿了自己家的绣品给掌柜,这是她们在这儿接的绣活。
另外一边,有一伙外地来的商人正在挑选布料,看起来是一个大单子。
再过去,是一家杂货铺,什么都卖,大多数人都是在柜台前站一站,买点最常见的就走了。
对面是小饭馆,这时候没有客人,大厨坐在椅子上正撑着脑袋打瞌睡。
“咚——咚——咚——咚咚咚!”
一震鼓声传过来,惊吓住了所有人,打瞌睡的都抹了一把脸,有些不明白什么情况。
有些一看就是本地人的,把脑袋伸出去凑热闹。
不清楚什么事的,交头接耳,一下子就明白了,哎呦,这是有人在敲鸣冤鼓呢。
就是知府门前的那个。
锦安城里面的人,真地很喜欢看热闹。
最喜欢看的,而他们看得起的,最大的,就是府衙里面的热闹。
往往知府大人审案的时候,都会有许多群众围着看热闹。
要是大案子,或者极为狗血的案子,更是早早就会有人占位子,生怕自己来晚了连府衙门口都挤不进去。
锦安城的这一任知府,姓任,是一个本地人,从小就有神童之名,本身就是锦安城的人看着长大的,是吃锦安城百家饭长大的,城南的教书先生看他到了上学的年龄,极为聪慧,考了他几个问题,惊为神童,收在门下,这才开始只吃一家。
后来不负众望,考中榜眼,据说当初锦安城游街时,从头到尾都有一群人跟着叫他的乳名,不要钱的鲜花和瓜果砸过来,城中百姓比自己家孩子考中了还高兴。
状元和探花两个外地人甚少人问津,也不生气,反而说锦安城的人都极具真性情。
后来接任了锦安城知府的位子,也是着实为了锦安城的百姓做了许多实事,更加得民心了,即便百姓们有时候说话委实过分淳朴了,也不生气。
后来在翰林院官越做越大,也没撒手过锦安城知府的事情。
因为这个原因,锦安城的百姓向来是不把知府衙门当高高在上的官家重地,即便是断案的时候,有时候觉得不对,还大声说出来自己的想法。
不过,他们也是真心爱戴这个知府是真地。
要说锦安城里面的人最相信谁,那绝对是知府,不是当朝皇帝,也不是相爷,对一般的平头百姓,知府大人说的,那就是对的。
任知府也确实是一个能人,是一个善人,而且很会做官,有本事,不抢功,不得罪人,会说话,并且非常有学问,在儒生中颇有威望。
可能也是因为,但凡有真才实学的外地人赶考,在京中没有推荐信的时候,都会上知府衙门,求得一封推荐信。
这些人里面总会有几个成才的,久而久之,也算是门生遍地了。
尽管,这位任知府,年纪真不算多大。
“快,快,有案子了。”
“有案子了,不知道今儿知府大人在不?”
“不知道啊,就算是府丞审也挺不错的,我还记得上个案子呢。”
“我中午时候好像看到知府大人轿子进去了,该是在的。”
一群人打瞌睡的也不打瞌睡了,听书的也不听书了,就连说书先生都急急忙忙跑去围观了,美其名曰是寻找说书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