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死了很久,一年?三年?五年?忘了死了多久,只记得那些永远忘不掉的事情。
我像往常一样拎着新鲜的蔬菜回了家,换了拖鞋抬头没看到那黑色西装,我便知道我的丈夫还没回来,作为一个木材商能在这城市里生存下来真是不容易。
放下蔬菜我坐在茶几那里喝着茶,再次翻开了那本已经泛黄相册,从一岁到…不知何时,这些照片早已停在了那个岁月。
那年我十九岁,正是最美好的青春,情窦初开的我,在众多选择中,选择了我如今的丈夫马奇。
在当时众多追求者中,我的丈夫马奇并不是最好的,反而是最差的,为什么这么做,只因当时冲昏头脑的那所谓爱情。
他会每天早上给我买最爱吃的包子,会给我他亲手温好的牛奶,中午不会像那些其他追求者一样打扰我吃饭,我是走读生,晚上回去独自一人在那没有灯的小巷里,会害怕。
于是我的好丈夫马奇,从住宿生变成了走读生,尽管那时的他是从乡下来并没有太多钱,还是在偏远的地方租了房子,两个小时的路程也没能阻止他送我回家的心。
到现在我都记得他说的那句话。
王一帆,做我女朋友吧,我会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个人。
十九岁的我,从小便在城市成长的我,在最爱我的父母手心里长大的我,最让父母放心的我,做了一件当时所谓最勇敢的事情。
我劝说了最疼爱我的妈妈给钱在学校旁边租了房子,从此每天回家变成了一个月只回家一次,当然…也不知道我与他同居了。
在他什么甜言蜜语下,我怀了孕…
“一帆…一帆…我求你了,留下这个孩子,我会再多找几份兼职,等我毕业了,我们就结婚!”
被甜蜜的我背着父母退了学,每月所拿的钱都给他做了资助,他说为了好好学习除去了兼职,我只能每月狠狠心找父母要了钱。
后来这件事还是被我父母知道了,看着我挺着大肚子与他跪在一起,我父母在哭喊声中妥协了,用了毕生的积蓄买了套房,当然在我的好丈夫眼中只填写了我的名字。
好像就是从那刻起,开始变了。
彻底变了的,是在我生下女儿后。
让我渐渐在那甜蜜中不堪醒来的时候是在他毕业后。
他说求职要看家庭,于是听了他的话并没有领结婚证,说要离公司近些,想卖了房子在公司附近买一套,上面要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在这五年里,我的父母相继去世,临死之前唯一的嘱托便是这套房不能卖。
在我的好丈夫种种安排我的事情上,只有这件事,拒绝了他,于是,他便每天回家就与我争吵,后来从争吵就变成了…家暴。
第一次家暴仅仅是因为女儿踩了他并没有烟的烟盒,说我只会教一些没用的,于是…打了我一巴掌,踹了我的肚子。
事后,他跪在地上哭着说,因为压力太大,看着他每月领着三千工资给我两千的样子…我妥协了。
在次次妥协中,我渐渐麻木了,唯一的清醒便是女儿哭着为我擦眼泪的样子,好在…他很少打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