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出生在一个被三条小河环绕的小镇,出门不远便有一座不知道建于上很么时代的石桥,桥边有一座经历了时代变迁的油坊,每到油菜籽成熟的时候,道路上弥漫着菜油香,打小这就是胖子最羡慕我们家的地方,因为他极喜欢这味道。
胖子叫余苗,家里开着镇上最大的家具家电城,当然,面积一共三百平米,着实不小,在90年代末期,能买上电视、冰箱就算是最大大家电了,所以他们家的主要营生是卖些常用的五金杂件搭配着一些不太时髦的家具和清一色的长虹小彩电。
当时就读的小学离我家和胖子家差不多都有近二里路,早上沿着河边的田埂道走去学校,迎着东方的朝阳,我老觉着自己长大以后一定意气风发。胖子总是在学校门口等我,嘴里叼着镇上有名的“梅包子”家的大包子,我常常觉得,胖子肯定想娶“梅包子”的女儿,现在每天买个包子算是提前给彩礼了,这一年我们读六年级,家长们已经开始担心我们小升初考试了,只是我们完全没有任何感觉。
时间恍恍然而过,翻过五月,我们进行了小学的最后一次期末考试,同时也是我们的小升初考试,我们没一个人担心考不上,毕竟镇上就一个初中。
九月开学,胖子和我,还有“梅包子”的女儿进了一个班,我跟胖子做到了靠后排的位置,我捅捅他说:“胖子,你现在可得把梅丫子看紧了,小心被人抢了。”胖子一听急了,“滚,你才把她看紧了。”憋着满脸的通红。
梅丫子,大名梅红琳,小学时候跟我和胖子就是一个班,认识她完全是因为包子,我和胖子属于不太合群的那种,有一天跑去买包子,然后遇见认识,之后就跟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们一起到处跑,为这事没少挨她老子打。
初中的第一天是从一场延绵的小雨中开始的,一切充满新鲜感,梅丫子一本正经地跟着英语老师念着ABCD,我和胖子在后面昏昏欲睡。胖子突然捅捅我说:“梓浩,你看。”我顺着他的手看去,一个披着浓密黑发的女孩跟着老师认真读着,皮肤微黑,眼睛中充满活力。这时候,胖子在捅捅我:“看哪里呢,我让你看那儿!”我再顺着他的指看去,是一个同学腰间背着一个卡带随身听,接着又听胖子说:“我那天也找我老爸买一个,听所那玩意听歌好用着呢,比你家自己组装的那破玩意好用得多。”
中午放学,我兜兜转转,绕到那女孩的桌子前,偷偷瞄了一眼她的名字,“依然”,这一眼,没有想到这个名字最终与我们纠葛半生,这一年,是1999年,这一年,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流行,我们知道了谢霆锋,知道了男人原来也可以留长发。直到多年以后我重回小镇,看着这个故事开始的地方,感叹着世事无常。
故事总有一个开始,但是关于这一段似乎找不到任何开始,我就这样远远地看着这个女子,一年、两年,中间像个傻子一样,干着傻子的事情,直到初三,在那一个红霞漫天的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