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与孤鹜齐飞,可谁知是晚霞陪孤鹜,还是孤鹜在追随晚霞。你出现时,将我双眼染红,我想要拥抱你;你离去时,我振翅高飞,引颈长鸣,天地都黯然失色。我喉咙沙哑,夜姐姐来到我身边时,我才回过神;我不眠不休,我不愿落地,可我寻不到你。明天可否见到你?那,后天呢?
原来,我失去你了。
泪水与雷霆一起落下,我呜咽地说不出声。就借雷鸣替我呼喊,我爱你啊,明朝能否再见;我爱你啊,雨滴为我证明;我爱你啊,你为何不爱我。
原来,我失去你了。
火烧云漫过天边,令人思索,可是翻江倒海的那位扯动了混天绫?镇里的人星罗棋布,或为晚饭奔波,或嘘寒问暖,或嬉戏玩耍,热闹非凡。
四周的喧闹更加体现出了一个不言语的女孩的孤寂,她的脚步很轻,步幅很小,一步一步的,像有心事,像在等待着谁。
棺材铺的老板晓得,这个哑巴姑娘是回来告慰死者的,一口棺材不安置人,放了件戏服进去,这事如何能不在镇上传开。原来是位从镇里出去的伶人,尸首不归乡,便想着戏服归乡,求心安,同时也告慰生育自己的土地。
落叶如何不归根,化作那春泥,护我乡土的花朵。
老板多嘴说了句,伶人都有这觉悟,咱镇上的人都有出息了。不想,一直表情不多不言语的姑娘忽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棺材铺子的营生,老板自认干了半辈子,何人何事都见过,上有高官贵族,下有街头乞丐,凡是家中人离去的,何种作态自己都见识过。
试问自己,哪怕是皇帝老儿来铺子,赏自己口棺材,老板也敢安然地躺进去打个盹。可眼前这十七八岁的出落姑娘,竟然一眼让自己心底发冷。姑娘离开后,伙计纳闷不已,生意谈得挺好的,老板怎么事成之后就神神叨叨的。
“是神,神灵的眼神。”老板突然放声怪叫起来,几人合力都拉不住他,一个时辰后,棺材铺的老板力竭昏迷。
镇里的空气很清新,这里的气候偏潮湿些,所以人总能闻到些雨后的味道,李禅儿很喜欢这种味道,就像在奶奶的怀抱里。姑娘的心里现在只在记挂三件事,一是叫李容的离世妇人,二是五石镇的小吃,三是一位身上戴着玉佩的书生。
不知何处惊声起,不知谁家猫,被惊吓后竟跳出主人的怀中,在大街上四窜起来,一时间镇上的小路混乱了起来。李禅儿恰巧路过,低头在思索着什么,那只猫受了惊吓慌不择路,直扑了戏服儿的面门。一阵古朴的清香出来,紫衣的男子横在李禅儿身前,拦住了受惊的猫儿,也不回头看李禅儿,径直地伸出手安抚起猫来。
戏服儿也没在意,抬起头,微微地抬起眼睛,是看了一眼就转身迈步离去了。下一刻她又回过头了,飞扑到紫衣男子身边,此时如同彼时,紫衣男子身边的侍卫拦住了“猫“一样的女子。那古朴的清香,如果叫懂行的人闻去,一定会俯首叩拜,怎敢如李禅儿一般飞扑对方。那是帝王家的香囊才会散发的味道,紫色的衣衫同样预示着什么。
侍卫触碰李禅儿的一瞬间就给一股无形之力弹开了,李禅儿这才仔细打量起紫衣男子。他眉间紧凑,眉毛很淡,五官还算得上好看,眼神里透漏着霸道,只是如何看都像个纵欲过度的富家子弟,病秧子药罐子。
侍卫还想上前阻拦“女刺客”,给紫衣的男子阻拦了下来,他微笑地问道:“姑娘为何刺杀我,在下周济,姑娘可是与我有仇?”
李禅儿歪了歪头,显然眼前的男子不是自己要找的,对方的语气都透露着几分低沉,颓废的气息在话语中蔓延。无奈,李禅儿只好伸出手指了指周济身上的玉佩,该是觉得这玉佩的材质与心上人的很像,想要看看玉佩上的字样。
侍卫的心思没有像皇子一样放松,写着“周”字的玉佩,代表着至高无上。周,是国姓,平常人家哪怕高官贵族也不可姓周,而冒失的哑巴姑娘居然伸手去拿,怎么看都像朝中宫斗派出的刺客。侍卫的刀出鞘在即,他对自己的刀法有绝对的自信,只要一个瞬间,刺客便会尸首分离。他昏倒前只记得自己的刀出鞘了,之后的事怎么都想不起了。
“哼。”一声苍老的声音从李禅儿身后传来,布衣汗衫的白发老人迈步赶来。周济惊讶万分,之后又苦笑,宫中的王妃还真是想让自己死,连正一品的带刀侍卫都轻松击溃,自己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高兴于对方给足了自己的面子,十分抬举自己;悲伤时,生在帝王家的自己,委实有苦难言。
接下来的一幕,让周济更加哭笑不得,布衣老人压根没有看自己一眼,径直走到白衣姑娘的面前行了个礼。
那个礼很古老,周济自幼便体弱多病,父皇也不叫自己外出,唯一的乐趣是翻阅古籍,眼前的礼与书中的记载有九分相似。“可这个礼,该是有百年之久了,为何现在还在用”,周济这样想着,下一刻他也昏厥了。
“小杜参见小姐,来迟了些,望小姐不要责怪。”老者轻声道。
李禅儿听得一头雾水,见玉佩的线索断了,她的眼神微微失落,她又不能随便说话,便直愣愣地离去了,留下了还在行礼的老者在风中凌乱。
回五石镇的路很远,步行要走些时日,这一路分三拨人拼成了一条长线。最前的是戏服儿,中间的是布衣白发老人,尾端的是紫衣皇子。期间有片桑树林,奇了怪哉,桑树竟有百米高,密密麻麻地盖住了天际一般,在林间行走如何都见不到几丝光亮。
白发老人突然站定,古怪的礼仪再次出现,他低头的那一瞬间,他脚边一步之处站着个眼睛散发着金光的姑娘。
“雪这一世在哪里?做什么?”姑娘说的话不似李禅儿的嗓音。
“回小姐,雪先生原是书生,后来叫...”
“后来如何了?一口气说完。”
“后来地府的后生竟然将他变成了无常差,恐怕.....,不过小杜问过那个谢老七了,他说雪印之事他会解决。”老者的语气明显在颤抖。
“你竟然相信个无名的后生!你知道他不入轮回会如何?天地之怒何人能承受?你?还是你觉得我可以?”金光在眼中绽放。
老者不敢言语,竟直接跪地叩首起来。
“罢了,小杜,你也尽心尽力了。这片林子遮隐天机,我才可出来半晌,你去完成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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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石镇最好的戏班竟然停演休整过半月之久,角儿不在,观众本就不多的情况下,更加没有人听戏曲了。小肆是满心期待的,可到了戏班掏了戏票,没见那印象中的人,没听到那印象中的《红豆南》,范十四好像看出了小肆的失落,一整天都格外的乖巧,并不多言,小肆问她一句,她便答一句。
不愿欠人的肆先生着急心切,没有注意到这一细微的变化。
临近傍晚,戏班的节目也该到了尾声,可还是没想起欠了戏班里的谁,欠了她什么。一旁的范十四突然扭捏地说道:“肆,我饿了。”
心中哪怕满是失落,小肆还是很耐心地问她:“那你可还记得晌午吃的糖葫芦在哪里买的?”
“记得。”
“你可以自己去吗?”
长发的黑袍小女孩轻轻地点了点头,拿了钱走出去没几步停了下来,回头看了小肆一眼,想要说什么,又再次抬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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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您,傍晚的时候可有个小女孩在你这买糖葫芦?”
“不曾。”
“敢问您,可见到过一个黑袍的长发小女孩,个头大概在我这里。”小肆拼命地在比划。
“未曾。”
侠客爱仗剑,文人爱读书。可是非功过,到底谁说的才对呢?手中的剑是道理,还是桌上的书有道理?
中年的剑客路过五石镇,遇到个一手两糖葫芦的小女孩。此刻,他正牵着她四处寻找她粗心大意的父亲。
“你家的孩子,可能有些路痴。”大叔爽朗地笑着说道,
“是了,是在下粗心了。”肆的头顶冒着黑线。范十四一定是存心的,自己也不好点破,伤了位仁人义士的心。最后自己倒是成了粗心的父亲,小肆内心苦不堪言,小十四的鼻子灵的很,闻着味也该找到自己的。
“变成无常使后,我的鼻子就没那么灵了。”范十四委屈地说。
看见小肆置若罔闻,范十四还想出言辩解,书生却突然转头看向天的那一边,说了句七爷,背起范十四就狂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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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魂魄尚且清澈,吾府上怜你,收你做无常使,名为芥,可愿意?”
“愿意。”
从五岁便跟随师傅打造陶器,走遍山,踏遍河,七岁时男孩就尝尽了五石镇附近的土,二指土便知可否烧制陶器,陶器的成色几分,不说天赋奇高,也算得上有才,却不料天意难违,命数不堪,惨遭横祸。
七爷收了男孩做芥,转头看向跑来的小肆,温柔道:“可还安心?”
“安心。”
“簿子回府。”见小肆有几分犹豫,谢七爷又道:“我自己带回,你如若在阳间还有事,记得回来时给我带壶好酒。”
芥,渺小细微。而芥凝成团,可盖天覆地。
芥,庞然大物也。
芥子,温肺豁痰利气,散结通络止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