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枣窟洞前,红衣男子眼见满地尸体,惊得花容易色。
他生得白,生得媚。光是那双挑稍狐狸眼便足够醉人,何况琼鼻隆秀,宛若雪山峰耸。
“你来也不打声招呼,底下人若有迎候不周之处,只管说与我听,何必这般动怒?”
言早立强绷着脸上和气,可一字一句,语气声冷如铁。
他对面那人素来不爱客套,提着血魄立在尸堆里。
剑上血迹未干雨水打湿了衣衫。衣上血水顺流而下,将剑柄上鸽血石点染地更加妖艳。
那柄剑,自开锋伊始就没停止过杀戮。
“我一早便说过,不准动她。”
陈修眼里布满血丝,仿佛一只发狂的凶兽。拿十来条人命洗剑,任谁这会儿也该杀红了眼。
“怎么?不就是个女人?”言早立气不打一出来,可见陈修提起剑指向他时,又没骨气地改口道:“别说没在我这儿,便是在我这儿!兄弟对你一片赤诚,还比不过一件衣服……”
他话还没说完,陈修却收起长剑转身就走。
“站住!无缘无故杀我一群兄弟,就这么走了?”言早立一跺脚,朝着陈修去的方向追去。
他是个聪明人,追上陈修之后并没动手,反而宽慰道。
“你别急,那人既然掳走茗儿,又嫁祸于我,必是知道你我有隙,只怕又与我都有仇。我想了想,这山上素来只有风凌与我不睦。我陪你去东面坡找找……”
陈修抬起头剜了他一眼。
“有人借茗儿诱我与你厮杀。我怎么知道你此刻不是也借我找茗儿,诱我一同去对付你的死敌?”
言早立满眼惊异,立时就不做声了。
“你既然疑我,怎么听见我说茗儿不在,转身就走?难道不怕我骗你吗?”
“你,没那么聪明。”
你聪明,知道陈修厉害,宁愿折损几个兄弟也不愿与他为敌。可你也不够聪明,要施恩于他,让他日后为你驱使,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恩义,人情,这些东西从来只看别人愿不愿给。若是自己能力有限,哪怕对人再好,人家不会把你的心意放在眼里。
言早立看着陈修阴沉的侧脸,顿觉自己白活了二十五年。只眼见他径直从身边走过,脸上一丝歉意也没有。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的好处,来去自如,了无牵挂。可前提是,你得足够强大,才能便于俗世人情的纷扰。然而一个人纵使再强大,他又怎么可能敌得过人群呢?在遗世独立的神祗,也终归有回到人群中的一天。
“若爷找到你妹,看爷不教你跪着喊爷!”
言早立朝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大喊。殊不知他这一嗓子,反而勾起那人嘴角一丝淡漠的笑意。
山门前的站岗都是糟蹋米粮的喽啰,西面坡真正厉害的人,其实都藏在在山下城镇里。
今日他这一闹之后,言早立定会让手下所有的人手出动,为他找寻茗儿的下落。
而这正是他想要的。
论手腕,论心计,这么多年,他风里来雨里去,还没遇到过几个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