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可可开朗热忱,一点也不扭捏;普凡也恢复本色,风趣幽默的话语,总是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双方越聊越觉投缘,越聊越感到彼此就是为对方而生的。
徐可可穿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鞋带有些松了。
她动作优雅的把乌黑亮泽的秀发拨在一侧肩头,便弯下腰去系鞋带。洁白无瑕的脖子、纤细的腰肢……迷人的身材曲线毕显无遗。
普凡看第一眼是“无意的”,立时大觉不妥,赶忙想移开视线。可是他的目光居然不听使唤,挪之不开。
普凡心如鹿撞,怦怦狂跳不止。
徐可可突然抬起红晕晕的脸,大眼一瞪:“不准看!”
普凡立时面红耳赤,窘迫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这鞋带是徐可可自己之前有意弄松的。换言之,这出“弯腰系鞋带,展示完美身材”的大尺度戏码是精心设计的。显然,效果不错,达到了预期目的。
她虽然容颜清纯,貌似人畜无害,其实绝对是个心机女。
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二十二点左右。马路对面的舞厅正在热闹之际,劲爆的音乐咚咚咚的响彻大街。
徐可可嚷嚷起来:“我们去跳舞吧!”
普凡颇为窘迫:“我、我不会跳——”他很少进这种娱乐场所,一是性格使然,二是经济原因。
徐可可雀跃道:“我教你啊!”一把挎起他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向舞厅拽去。
舞厅中人头簇簇,霓虹灯闪烁不停,巨大的音浪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俩人在吧台坐下,刚点了饮料,便见一个高富帅走了过来,伸手便揽住徐可可的纤腰:“美女,介意跳支舞吗?”
而徐可可居然一点也不反感,只征询的看向普凡。
普凡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没意见。
舞池中,徐可可和高富帅跳得非常开心,各种配合,各种炫技。
普凡整个人却似掉进了冰窖里,从头凉到了脚。
白富美当然配高富帅,他这个屌丝掺和个啥?他几乎便要推桌而去,但终究还是没有起身。
——风度,也许这是他唯一能与高富帅一较高下的东西了。
一曲既罢,他们回来之时还手牵着手。
徐可可兴高采烈的说个不停,高富帅则一直侧耳倾听。
徐可可奔过来,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向普凡笑道:“我们刚才跳得好不好?”
普凡说:“——好!”
普凡言不由衷、音量不高,酒吧里又很嘈杂,徐可可没听清楚,扬起脸正待再问他,却立时吃了一惊:“你怎么了……神色这么差?”
普凡说:“我没事……我很好!”竭力作坦然状。
“没事?”徐可可审视的瞅着他,继之恍然,捏着鼻子说:“好大一股酸味……某人貌似吃醋了哦!”
普凡闭口不语。
徐可可开心莫名,一把拉过旁边的高富帅:“拜托你搞清楚:这是我哥……我亲哥哥!”
哥哥?普凡赶紧仔细瞅瞅高富帅,又瞧瞧徐可可,方才察觉他们长得颇为相像,简直便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他立时感到整个世界都亮堂了起来,暗暗庆幸刚才自己的表现还不太离谱。
短短十来分钟,一则悲一则喜,他总算是体会到什么叫做“冰火两重天”了。
“你好!”高富帅微微一笑,向普凡伸出了手:“我叫徐安安,是可可的哥哥。你就是普凡吧?可以认识你吗?”
“当然可以,”普凡赶忙伸出双手握住他的手,“非常高兴认识你!”
徐可可歪着头,调皮的问:“真高兴还是假高兴?”
普凡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了:“真的……真的高兴!”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
徐安安是开车来的,车就停在酒吧外面,正是那天去车站接徐可可的那部E级奔驰。
他打开车门,征询的看向妹妹,意思是该回家了吧?
徐可可站着没动:“哥,你先走吧……晚点他会送我回去的!”
徐安安本待再劝,却见妹妹已双手插腰、不悦的嘟起了小嘴,唯有作罢。
他郑重警告普凡:“小子,今晚我妹妹就交给你了……别打歪主意哦!”
普凡赶忙摆手:“不会、不会!”
徐可可嚷道:“哥!尽管走你的好了……啰嗦!”
徐安安大笑中发动了车子。
徐安安这个电灯泡总算走了,现在终于只剩他们俩了。
夜色已深,路上行人稀寥。
普凡和徐可可缓步而行。一时之间,双方都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来打破沉默。
一阵轻风拂过,徐可可搓了搓手,看着普凡说:“我……我的手好凉!”
手凉?可惜裙装没兜,否则普凡一定会建议她把手揣兜里;而他全身上下似也没有什么可以取暖之物啊!
徐可可说手凉,其实是想让普凡牵自己的手,谁知撞上个榆木脑袋,火了,遂趋前一步把手一伸:“笨蛋……握着!”
普凡轻轻握住了她的小手。那种温软滑腻的触感令普凡心头不由自主的闪过了一阵颤栗。
俩人全身心都沉浸在找到彼此终身倚靠的亢奋中。不需要任何话语,就这么牵手漫步,偶尔会心一视,就令他们熏然欲醉了。
这个浪漫的夜晚,每分每秒都可以写下一千句诗行。
人生如白驹过隙,能够找到对的人已属不易,而只有极少数得到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在最美好的年龄遇上彼此。
对他们来说,还有什么理由不倍加珍惜?
这是普通的一天,但对普凡来说,这一天绝不普通。因为在这一天,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即便许多年后,关于他和她的首次邂逅,每一处细节,普凡仍可娓娓道来。
每每有人问起他第一眼看到她的印象,他的回答永远都是这二个字:惊艳。
只要有重大的事情,普凡都会跑来和爷爷说道说道,无论悲伤喜悦。
爷爷在他心底里,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永远都无可替代。
认识徐可可后,他也是第一时间把她领到爷爷坟前,给他过目。
徐可可很是乖巧,口中脆声声的喊着爷爷,跪下来磕头问好,非常懂事。
令普凡感动不已。
在爷爷坟前,那些尘封往事又自心底里泛起。拂去岁月的尘埃,仿佛又见拄着拐杖、佝偻着腰的爷爷牵着那个小小的孩儿,在风雨中艰难而行。
普凡眼角湿润了,不自禁的又一次回忆起自己和爷爷相处时的艰难而快乐的时光。
徐可可坐于身旁,双手托腮,仰脸看着他,静静的、认认真真的听着。
她是个感性的女孩。他才说到一半,她就已经哭得稀里哗啦。
自是之后,普凡和徐可可便开始了正式交往。
作为恋人,他们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腻在一起。对双方来说,彼此的魅力都不可抵挡。
对方平常的一颦一笑,都令他(她)紧张不已,兴奋到晕眩。
虽然明知非己莫属,但相处之际,他们仍旧小心翼翼,生怕人家会嫌弃自己。
这种非正常状态持续整整一个月。之后,他们的身心才总算放松下来,彼此才能够自如应对。
虽说职业不分贵贱,但戴着有色眼镜看民工的人不在少数。虽说徐可可一点也不觉得普凡从事的职业有什么丢人之处,但她仍不止一次提议男朋友到哥哥的贸易公司工作。
普凡都是一口回绝。他不认为贸易公司有适合自己的岗位,不想自己因女友原因而受到特别的优待。
作为一个男人,他要活得堂堂正正。
普凡依旧在原先的工地上班。
而李锋并未因妹妹的事而予以刁难、给他小鞋穿。从这点来看,李锋还算大气。
尽管徐可可一再请求,但普凡一次也没去贸易公司找过她。尽管普凡从未觉得民工身份低人一等,但他很清楚别人未必会这样认为。他不愿女友被人指指点点,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与笑料。
而徐可可则没有这些顾虑,虽然普凡一再劝阻,她仍旧常常直接跑到工地上来找他。
在工地工作的基本是男性,徐可可这样的大美人每次出现都会引起轰动。
整个工地都在传说,一名工人中了超级大奖,傍上了富家女,财色兼收。
每每风闻此类言论,普凡都浑身不自在,却又反驳不得。
海南属于热带地区,是中国最热的省份,高温模式是常态。在工地上,普凡是名钢筋工,从事楼层的钢筋安装与绑扎。由于经常顶着热日的炙烤工作,大家一个个都被晒得黑不溜秋,像非洲回来的。
这天傍晚,绑扎完楼面,普凡拖着疲惫的身躯,刚步出施工电梯,就听工友嚷嚷:“普凡,你的妞又来看你啦!”
普凡抬眼瞧去,就见对面工棚处的一棵椰子树底下,立着一名美丽女孩,红衣如火,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呢!
她当然便是徐可可。
她已然等他好久了,见他出现,欢快的奔将过来迎接:“普凡、普凡……你下班啦!”
彼时普凡戴着安全帽、穿着破旧工装,脸上手上都是钢筋锈,身上脏了吧唧的。让女神瞧见自己这副尊容,他大觉难为情。
徐可可奔到近前,调皮的抬手给普凡敬了个礼:“劳动者光荣……向劳动者致敬!”
普凡唯有应以苦笑。
普凡以最快的速度冲完凉,换上干净衣服,骑上他的破电动,便载着她出发了。
工地上虽开有食堂,但饭菜简陋,口味堪忧,只是填饱肚皮而已。只要女朋友芳驾光临,普凡都会小奢侈一把,与之外出就餐。
“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是许多物质至上女孩的心理写照,但徐可可觉得坐在电动车上也挺不错。
出了工地大门,普凡扭头问:“去哪?”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节目基本上由徐可可安排,普凡安步就班执行就好了。
徐可可抬腕看了下手表:“快七点了都……当然先吃饭!”
往常,普凡在外面吃东西都会选择价廉物美的路边摊,但女朋友在身畔,他想显摆显摆,打算去高档一些的场所。
不过徐可可并不在意在什么场所吃饭,她只在意男朋友的钱包顶不顶得住。
所以,她瞧见街边有家S县小吃,便嚷嚷着让他停车了。
一个是肤白貌美的白富美,一个是皮糙肤黑的穷屌丝,一看他们就是二个世界的人。一进店子,普凡就察觉到了他人目光的异样。
正在就餐的顾客不少。无一例外,男人眼中是满满的羡慕嫉妒恨,女人眼中则流露出诧异、疑惑与不解。
普凡只觉脸颊火辣辣的,只能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徐可可只作不知,笑吟吟的给俩人各点了份水饺。
边吃水饺,她边故意盯着局促不安的男朋友:“干嘛……不自在?”
普凡赶忙作镇静状:“没、没有!”
“没有?”徐可可咕咕笑,“死鸭子嘴硬!”
普凡脸更红了,头低的恨不得埋进碗里去。
普凡和徐可可的差距是够大够明显,与这个讲求现实的社会格格不入。
但如果将双方性别对调、身份互换,那大家都会认为理所应当、再平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