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钧越过一座城名为东霖城的小城,终于赶上了魔蒲血潮的先头部队。
至于东霖城的一切,凌钧已经将所有有关于魔蒲血潮的一切毁掉,包括人类干尸。那些在魔蒲血潮之下发生过的凄婉故事……凌钧管不了那么多,也不想去仔细探究。
此时,魔蒲血潮已经将一座名为雨君城的大城笼罩。从凌钧此时的角度看,这个叫做雨君城的城池的规模与薪火城相比都差不了多少了,十分雄伟。
不过,面对魔蒲血潮,雨君城却没有一点反抗之力,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被吞噬掉。就像鲸鱼吞食鳞虾,没有半点反抗,那么的自然而然。
看着已经变成了一片紫红的雨君城,凌钧无奈摇头,他来迟了一步……
天空中铺天盖地的恐怖魔蒲血潮由近到远被快速被消融,这天地又充满了原本的颜色。
地下!
雨君城和东霖城的人一样,也想到了躲藏在底下,这些人还活着,如果不是凌钧没有及时赶到的话,这些人和东霖城的人的下场绝对不会一毛一样。
凌钧操控着火焰将地底下的有关于魔蒲血潮的一切都焚烧殆尽,同一时间也察觉到地底生命的存在,但他并没有兴趣去交流什么,直接转身就走。
倒不是凌钧有多高尚,做好事不留名,而是他们给不了凌钧动心的好处。毕竟,魔蒲血潮之后,包括这座雨君城在内的所有城池,已经没有一个好的物件了,哪怕是十分坚硬的魂珠和能珠也会被那些蒲公英分解掉。既然如此,回到薪火城,软玉温香在怀……不香吗?
……
半天时间,凌钧回到薪火城,径直走进城主府……
凌钧虽然销声匿迹了三年,但他一出关就拯救了薪火城几十万性命,自然有不少人仰慕,再加上之前与李心怡在城主府前的亲密拥抱……再经过这两天的发酵,恐怕整个薪火城已经没有人不认识凌钧了。
毕竟,这位可是薪火城真正的主人,万万不可得罪。
凌钧一路畅通无阻进了城主府,居住的地方没人,于是凌钧来到来到办公的地方,还在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有一句没一句的讨论话语,像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从言语中都能听得出来一筹莫展。
“心怡,怎么啦?”
李心怡看到凌钧,一下子站起身来,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阿钧,你回来了?那边的事情……”
“已经搞定了。”
凌钧挨着李心怡坐下,“只是天府,东霖城全军覆没,雨君城也被灭城,只剩百来个幸存者。”
“这么惨……”
李心怡闻言,不由后怕不已,倒也是不后悔用黑蛋炸它,只是单纯的后怕。毕竟,就算不主动去招惹它,以它生长的速度,要不了多久还是会将薪火城覆灭。
“你们刚刚再说什么?”凌钧看了一眼这个有过几面之缘的不知名女人,有些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
李心怡轻轻一笑,“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几天吧,明天……或者后天我们再给你汇报关于薪火城的一些发展怎么样?曦洛,你去把她们请过来,同时吩咐后厨弄一桌饭菜,然后就可以下去休息了。”
“是,夫人!”
陈曦洛小心的看了凌钧一眼并行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开。
……
李心怡问道:“你认识她?”
凌钧嘴角一抽:“嗯,她是我在香河市区那边救下的,当时的事情经过有点复杂,所以就没跟你说。”
李心怡轻轻一笑:“呵呵,那么紧张干什么?”
“……”
凌钧无语。
李心怡这是突然一脸认真的看着凌钧,道:“阿钧,我不是小气的女人,我甚至可以和莹莹一起……”
凌钧打断李心怡的话:“我们结婚吧!”
李心怡惊了,她不可思议的看着凌钧。
凌钧深情的看着李心怡,认真的一字一顿说道:“心怡,我们结婚吧。”
李心怡脸上涌起了一抹好看的红晕,这一刻,李心怡没了统领薪火城的霸气与高冷。
“我……都听你的。”
凌钧见李心怡答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但笑容很快消散,眉头紧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不过我想先出去一趟,给莹莹还有白祭雨和沐小依寻找合适的魂珠……”
“我都听你的。”
李心怡本来因为心中的亏欠将这件事全权交给凌钧处理,甚至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而凌钧现在的决定已经表明了,他选择了自己……
……
不多时,人到齐了。
三年未见的喜悦,大难不死的庆幸,大家推杯换盏,直至后半夜才结束。
……
第二天。
凌钧起了床,洗漱一番,然后跟李心怡说了一句:‘到城里转转之后’,独自一个人离开了。
走出城主府,凌钧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
其实,凌钧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知道是谁的注意,薪火城中主流衣着竟不是现代的西装革履,也不是体恤短袖,而古代的服装,宽袍大袖,长衫飒飒。
凌钧也认不出来究竟是那个朝代的穿着,但绝对不是清朝的。他对华国古代的服饰并没有什么研究,仅限于电视剧中的片段中看过几眼,不过,清朝的服饰凌钧还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清朝服饰看起来确实有十足的堂皇贵气,不管是乡绅土豪也好,是达官贵人也好,是男是女也好,似乎都是为了凸显一个字--‘贵’。但与薪火城现在的服饰比起来少了儒雅的书生气,少了清秀灵动气……
这满大街的复古衣着,甚至连许多男性的头发都留长……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凌钧一样穿着短袖牛仔的‘现代人’。
凌钧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切……
其实,凌钧还是比较理解大部分人选择华国古装的,其中有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自然是看起来帅啊。
你想啊……
当远处迎面跑来一群妖兽,身为灵魂使的你根本就没把它们放在眼里,轻而易举的就能将它们杀光,可你不想在兽群中像个莽汉一样厮杀,于是你一拂衣袖……
如果是宽大的衣袖古服,那是何等的霸气侧漏。而若是光手臂的T恤……不能说辣眼睛,但也绝对算不上好看二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