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阳光,还真是刺眼啊。
我漫无目的的在Boylston street上走着,心里乱极了。我梦中期盼了多少次的再遇,竟是这样尴尬的场景?一句话不说,面对面坐着,再多的千言万语,化为一个个沉默。没有对话,鲜有对视。
也是,缺席了对方三年的人生,再见面又能说些什么呢?一句迟来的别来无恙?无恙,又怎样?还是肉麻的这么些年,我很想你?这不可能。
又以什么身份呢?陌生人……吗?还是所谓恩人?
我用了三年时间去证明我早已死心了,却也用了三个小时的见面证明了我的自欺欺人。
我开始担心他们会不会听懂林天寻的话,要是听懂了的话……会不会……
还是说这么些年我欺骗的人一直都只有自己吗?只有我一个人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了吗?所有人都知道我还放不下他吗?
元笙啊元笙,你怎么就是不长点记性呢?二十四年的人生历程,足足六年与他有关。六年啊,四分之一都与他有关。
整整六年里他没有一刻不在我心里。
街上的小孩尖叫嬉笑,飞奔在各个角落。街边,有情侣旁若无人的接吻,甜蜜极了。商店静静开着,等着那些属于他们的客人。
一切都是那么祥和。不像我,刚经历了那么大的波折。
三年了,在外漂泊了三年,确实也该回国了。就像这条路,走到了尽头,也就该回头了。
我转过身,慢慢地走着。下午三点的阳光,炽热刺眼。我微微眯起眼,刚走了没几步,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嗯……是叶回诗啊。
我刚要接通,一个人影就撞了上来。“我去。”我差点爆出粗口,直接跪坐在了地上。
不得不说……我这个摔相,还挺优雅的。当然,想要欣赏的话你得忽略我乱糟糟的头发和沾了尘土的白色长裙。嗯?我的手机?我微微挪了挪手,看见被我压在手下的手机,杀人的心都有了。
我的手机啊!刚买的啊!八千多啊!爱豆同款啊!手机壳也是限量款啊!屏幕……居然碎了……
那一刻,我很想杀了那个把我撞倒的傻子。
“你没事吧?”那个人走上来扶起了我。没事?怎么可能没事?你看看我的手机,人是没事,手机有事啊!我在心内腹诽。
脏话都酝酿好了,正要开口,那人又惊讶地说:“呀,你膝盖流血了!”血?我低下头一看,白色的裙子上渗出了星星点点的血迹,更加烦躁了。
刚刚光注意我这堪称艺术品的摔姿和我这碎石万段的手机了,都没注意到流血了!啊啊啊!我的裙子啊!Fendi啊……今天第一次穿啊……咦……手心怎么也擦破了?
我更想打死那个冒失鬼了。
“要不要去医院啊?我送你去医院吧。”我没理他,微微俯下身,将刚过膝盖的裙子稍稍掀起了些,看着惨不忍睹的膝盖,我想起了一件大事。
我晕血啊!虽然不至于晕倒,但是恶心头晕什么的还是有的啊!唉,该来的时候它来,不该来的时候也来。我捂住胸口,差点呕吐。
那人紧扶住了我的腰,像是怕我晕倒。“阿姨……啊不,姐姐,你还好吗?还能走路吗?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吧?”阿姨?姐姐?孩子?什么跟什么啊!我抬起头,刚对上他的眼睛,眼泪就流下来了。
啊……居然疼哭了。
太丢人了吧。
那人轻笑了下,说:“元笙,想不到你再见到我这么开心,都高兴哭了。”声音还挺好听的……啊!我在想什么啊!这是重点吗?我深深地鄙视了自己。
你妹的,老娘这是疼的!还说中文呢,这么自恋,真给中国人丢脸!人家出国进修旅游,你出国套近乎泡妞来了?
等下,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我又看了他几眼,都快透视了也没想起来这人是谁。这是哪旮旯的憨憨?来搞笑的吧。终于,那人尴尬地开了口:“元笙,你不认识我了?”我看着他嘴角的微笑渐渐消失,有些感慨。怎么可能认识啊!这么帅的小哥哥,我长这么大也没遇见过几个好吗?我尴尬地说:“好像是的呢……听你口音,北京的?”他没回答我的话,抿了抿唇,自嘲地笑道:“我是顾湛。”
顾……湛?
这两个字在我装满了可乐的脑子里掀起了滔天巨浪,记忆中的他不断交错重叠,都在提醒我: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英雄小哪吒!啊呸,我们的男神顾男神!
我看着他,眼神由茫然变成错愕,再变成兴奋。我踮起脚,轻轻地戳了戳他的脸,感慨地说:“居然真的是你!有生之年,竟然让我碰见了个活的明星!”呃……他微俯下身,无语地揉了揉我的脑袋,有些宠溺地说:“以前不是没少见吗?”
就是这种语气,让我曾经沉沦了三年。
就是这个人,让我曾经喜欢了三年。
不过,也都是曾经了。
他看着我的膝盖,充满歉意地说:“实在不好意思了,刚刚没注意看路就撞上你了,我送你去医院吧。”我摇摇头,说:“哪有那么娇气啊,都摔习惯了。”顾湛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深邃的眸子满含笑意,让我愣了神。
“是啊,以前的你可没少摔。平地摔什么的寻常极了。”我笑了笑,挣开了他扶住我的手,说:“都是以前了,现在的我很少摔了。”我看着他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睛亦深邃了起来。
都是以前了。
唉……怎么是他啊,都不知道怎么让他赔偿了……我也要面子的啊!算了算了,认栽吧,一个手机屏幕和一条新裙子罢了,没事,不生气,淡定,淡定。
我往前走了几步,十厘米的高跟鞋让我异常痛苦,那感觉……太酸爽了,都想把腿截肢了……
“元笙?”他忽然叫住我。我回过头,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进,淡蓝色的上衣落满了阳光。“还是我背你吧,你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了,是不是脚崴着了?”我见他要蹲下,连忙往后退了几步,有些尴尬地说:“没事,回去我自己弄。呃……你来美国是工作的吧?时间不紧张吗?”他摇摇头,说:“还可以。”“那也别让别人等着了啊,你在我这浪费了时间,工作人员找不到你。”
我故意把“浪费时间”四个字咬的很重,看着他的眼睛说:“真的没关系,我走了啊。”他没说话,像是憋了句很想说的话,欲言又止。终于,他轻声说:“你……怀孕了?”嗯?“没有呀!”我脱口而出,笑着说,“怎么这么以为?”他的脸有些红,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刚刚看你像是要吐了……还以为……”我笑着说:“不是,我只是有些反胃而已啊。”说着接过了他帮我拎着的包。
为什么,会有些失望呢?他连我晕血都不知道吗?
刚走了没几步,身后便传来了他好听的声音。“元笙!晚上通电话?”疑问句。我没回答,径直向前走去。
通电话?又能聊些什么呢?两个圈子里的人,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话题。怎么聊啊……
我突然想起了他说的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圈子,我们不一样。”是啊,讲的多好啊,所以你现在……是想重拾旧情吗?旧情?什么旧情!我对你,没有情分可言。呵……
确实越来越帅了。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有三年没注意过他的消息新闻了。早就过了对着爱豆喊老公的年龄,也没有那种追星的乐趣了。这么些年,当初说要爱他一辈子的人,结婚的结婚,生孩子的生孩子,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追了三年的人,以不爱收场。
也许还有心动,但更多的是惊叹:“他好帅!”仅此而已。
记得曾经,有个人问我:“顾湛是你的什么啊?”那时的回答很可笑很幼稚,我说:“是生命!是光,是我要爱一辈子的人啊!”
多可笑的一辈子。
现在想想,他更像是我的青春,高中三年的青春。
身后,是一个眼神晦暗不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