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卡洛斯与女神官收拾好了东西,拿上冒险也许会用到的道具,准备好药水,来到了公会的门口。
卡洛斯身上穿着的依旧是一个月前的皮甲、链甲与头盔。毕竟没这么多钱重新置换一套。
他的腰侧别着那把矮人短剑,左手的盾牌倒是做了一些小改动。盾牌上的握柄被他卸了下来,用皮带绑在了左手臂上,这样既能保证盾牌的防御,又能空出左手来拿火把,一举两得。
除了这些外,腰上还新添了五把投掷用的飞刀,还有一个他自己制作而成的投石索。投石索这玩意儿确实好用,准度高,威力巨大,弹药遍地都是,只需经过一定的锻炼即可掌握。
女神官身上穿着的仅有白色的神官袍以及底下的锁子甲,手中也只有一柄锡杖。但实际上这柄锡杖的头部经过了特殊的处理,必要时也可以当成一柄战锤挥舞。
不过就她的臂力而言,最多只能做到击退敌人的地步了。
门口站着三位冒险者,就是他们这次的队友。
一个月前救了他们一命的长枪使,身穿蓝色盔甲,手中拿着长枪。
枪乃百兵之王,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长度既是天生的优势。
此外他还自学有法术,虽然每天仅能使用两次,威力也远不如正统法师那般强力,但有与没有,那就是两个境界。
站在长枪使身旁的是身着黑色铁质板甲的重战士。
他的背上背着足有一人宽的厚重黑色铁剑。那重量并非常人所能挥舞,想必他的手上穿戴有增加力量,或是减轻重量的指环吧。
一般很少有冒险者会选择重剑作为武器,一来难以挥动,二来在狭窄地方根本无法施展。但既然他能凭着背上的铁剑成为一名“II”等的冒险者,必然有其精妙之处吧。
还有一名队友则是身穿皮甲,身披着灰绿色斗篷的精灵弓手。
常年居住于森林之中,与大自然为伴的精灵无一不是耳朵尖尖、面容姣好、优雅谦逊之辈。
但也有一种说法,精灵之所以对所有种族都是一样的谦逊有礼,是因为自傲的精灵向来看不起所有其他的种族。
而提起精灵,就不得不提到他们那甚至能让人误以为是魔法是弓术。他们手握长弓,穿梭于山林之间,配合天生的卓越视力,能精准地击中60码(约55米)外的生物。
除了长弓与一袋弓箭外,这名精灵弓手左右腰间还别着一把短刀用以近身作战。
重战士看了一眼卡洛斯与女神官两人,皱了皱眉头,“喂”了一声,说:“你这家伙,又找了两个添头么。”
“哎呀,没关系啦。”长枪使伸手拍了拍他厚实的肩膀,说:“当年我们不也是被那家伙找来当添头的嘛,给新人提供一点帮助,别这么抠门啦。”
“我不是这个意思。”重战士叹了口气,“我有种预感,这不会是一次简单的委托,我们没办法保证他们能活下来。”
“我倒是无所谓。”精灵弓手对着女神官优雅地欠身行礼,说:“Mae govannen!(你好!)可爱的女士。”
听到同伴的夸赞,女神官有些不好意思,慌张地道了声“谢谢”,鞠躬回礼。
“放心,他们两个并不弱。”长枪使接着拍了拍卡洛斯的头上戴着的皮盔,说:“这家伙第一次冒险时碰到了死灵法师,虽然最后还是我救了他,不过能和死灵法师过两招,素质还是可以的。”
“我听柜台小姐提起过,能想到把盾扔出去这招,确实很不错。”
重剑士点头同意,长枪使接着说:“这位神官小妹就更厉害了,《圣光》、《小愈》、《圣盾》、《附魔》,一天能施法三次!”
“有Ⅵ等的实力,确实不错,会的神迹也是属于实用的那一种。”精灵弓手满意地点头,“而且人也很可爱,我认为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的队友。”
“哈哈,是吧。”
两名队友都同意了,那重战士也不好说什么了,叹了口气,说:“那神官的资质确实不错,但这小鬼我还抱有怀疑,毕竟斥候这活儿,需要经验,这是天资所无法弥补的。”
“没办法,强的斥候本来就少,那个小不点跟着他的小队冒险去了。不过他手上有把附有《探测》的矮人短剑,能探测魔物的踪影,加上长耳朵的在旁协助,问题应该不是很大。”
“唔……探测魔物么,那确实可以,就这样吧。”
重战士叹了口气。
……
小队已经组好,送来委托的是在这座小镇北边,位于诺兰平原西南边上诺德小镇的领主大人。
那里离这有一段距离,驾快马都需要跑上大概一天的路程。这样的话,步行过去是不可能的了,还是租辆马车为好。
公会也提供租借马车的服务,若是卡洛斯他们去借的话,不仅要租金,还需要付一大笔押金。
但若是长枪使他们这些Ⅱ等的冒险者的话,那就可以免去押金,归还时只需找当地冒险者的公会归还即可。
冒险者颈中的这张身份牌,不仅是实力,也是信誉的证明。高等的冒险者,在很多地方都能获得便利,甚至还能在公会进行一定数额的借款,不算利息。
众人租来马车,长枪使跳上车夫位,其余人坐进马车中。
而精灵弓手似乎不太喜欢里面狭窄的环境,脚步轻盈地翻上了马车顶,在车顶吹着凉爽的风,顺便负责警戒一下四周,以免在路上遭到敌人的,尤其是来自空中的攻击。
马车缓缓往北驶去,出了小镇,沿着官方开辟的道路前进,道路两旁有的都是碧绿鲜嫩的青草,还有几朵小巧玲珑的黄花在草群中绽放。不时也能看见农夫驾着马车迎面驶过,把自己农庄产出来的作物送进镇中,换取钱财。
……
转眼间,夜幕已经降临。
高挂着明月的原野上,五名冒险者围坐成一圈,一道细长的炊烟从冒险者中间的火堆中升起。
长枪使晃动着手中的汤勺,搅动着锅中的汤汁,尧起一勺盛到味碟上,尝上一小口,点头说:“嗯,味道没问题了。”
“那就快装起来吧。”
重战士把手中烤好的肉串分给其余队友,卡洛斯接过肉串咬下一口,道了声“好吃!”,然后一片又一片地大块朵颐。
“看起来确实不错呢。”
精灵弓手从重战士手中接过肉串,咬下一口,叹道:“嗯!这肉吃起来又香又脆,也没有什么腥臭之味,还有一点辛辣的味道更是让人食欲大动,这不是镇上的东西吧?”
“嗯,这是向途径的蜥蜴人商人买来的沼地兽肉以及香料。”
“那个,精灵吃肉真的没问题吗?”
女神官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发言,而精灵弓手笑了两声,说:“这是人类对我们的固有印象呢。我们精灵住在森林中,与森林中的动物地位是同等的。我们敬重它们,所以不会猎杀捕食它们,但是出来这边就没必要遵守那么多了。”
“呿,你别听他瞎扯。”
长枪使一边将用玉米及各类蘑菇熬成的白色菌汤分给其余冒险者,一边讥讽说:“我认识的大部分精灵哪怕出了森林也一样不怎么吃肉。但这家伙就是货真价实的食肉狂魔,我估计他就是在森林里不能吃肉,憋坏了才跑出来当冒险者的。”
“哈哈,也算没说错吧。”
精灵弓手笑了笑,回忆起了往事:“当初我在希勒墨瑞恩森林中奔跑,好奇落入溪流中的树叶,最终会飘向何处,于是便向着溪流的方向奔去。
我跑出了森林,沿着伊如河的支流一路往北,来到了长湖镇。
那里的人类非常热情好客,请我吃了一碗炖肉汤。
那是我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这是在森林里永远无法吃到的。
于是我便立誓要尝遍这四方大陆的美食,离开了森林,成为了一名冒险者。”
“说是当初,那也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吧。”重战士哈哈笑道:“我嘛,当初成为冒险者,是想成为统领一方的王。”
“有在吟游诗人口中听过类似的故事。”卡洛斯点头说:“冒险者打败了巨龙,与心爱的公主一同在远方的大路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王国。”
“是啊,不过,可惜啊,出来才知道,这都是瞎编的故事啊。这片大陆最后一头邪龙,已经在一百多年前被河谷城之王,屠龙者巴德所射杀。”
重战士叹了口气,仰头望着高挂于上空的星辰说:“很难如意啊。”
“我倒是没这么多远大的抱负。”长枪使盘腿坐下,一边尝着浓汤一边说:“我就纯粹是因为有一身的武艺,又不想进军队里吃闲饭,所以才成为了冒险者。”
“那你呢,小子。”重战士望向卡洛斯,问:“你也是被吟游诗人口中瞎编的故事所吸引,才成为了一名冒险者的吗?”
“我是因为……”卡洛斯停顿了片刻,然后才说道:“我只是除了这个,不会干其他事罢了。”
“我!”女神官坐直了身子,有些害羞地抢先说:“我想帮助其他人,所以成为了冒险者。”
“很单纯,高尚的理由啊。”
长枪使站了起来,伸了伸腰,说:“时候也不晚了,准备睡觉吧,卡洛斯,你守第一班夜,大概两个小时后叫醒我,没问题吧?”
“好。”
……
月明星盛,威风拂过平原,卡洛斯将短剑插在火堆旁,一边往营火里添柴,一边注意着短剑上的光芒。
这柄矮人短剑上附有《探测》的魔法,若是四周有魔物靠近的话,剑刃就会散发出蓝色的光芒,离得越近,光芒越亮。
所幸平原上除了不知什么昆虫的鸣响声,以及不时飞过头顶的小鸟外,便再也没有任何东西了。
一夜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