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巧兮和景煜推着购物车在门口收银处埋单,景煜趁丁巧兮整理购物袋时抢先用手机支付了,这让丁巧兮更加过意不去。
两人在宠物店门口分手,临上车时丁巧兮再次说要回请景煜,他特别干脆的答应了。
持续不断的约会见面正是景煜当下最希望的,并且他还主动介绍说有家日料店不错,丁巧兮一点没有迟疑地说好,时间也由他定。景煜感觉择日不如撞日,就定在了第二天晚上,丁巧兮略微想了想,第二天是周三,她还休息,时间没问题,她说好,两个人这才分开各自回家。
景煜把小金毛送给丁巧兮并且陪着她给小金毛打针买东西,虽然完成了当初的既定计划,中途还死乞白赖厚着脸皮尝试叫了人家名字,搞得人家满面含羞看起来也算完美,至少比之前又走近了一大步,他感觉有些窃喜,这是偷偷的只能一个人品尝和回味的小甜蜜,和高中短暂的初恋在一起时他也没如此费心过。
此刻已是傍晚,景煜饿得饥肠辘辘的感觉分外真实,送了人家礼物没混到饭只能说明一件事,他离成功抱得美人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他心里没有一丝埋怨她的意思,如果今天小金毛不在身边,丁巧兮一定会请他吃饭,他确信。带着小金毛就不行了,很多饭店不让带宠物,他理解她,可是如果没有送小金毛这件事,他连见面的由头都没有,哪还说得到一起吃饭?再说也确实要一起吃饭,只是时间推迟到明天而已,所以他心中是没有一点怨念的,刚刚因为饥饿泛起的那一星半点情绪也瞬间灰飞烟灭了。
午饭是景煜陪景胜利吃的,当时景煜全身心都在盼着下午这场会面,吃进去什么,吃了多少,什么味道他都没在意,当然吃没吃饱他也全然没有感觉,所以根结在午饭上,午饭没有吃好,现在提早饿了也正常。
景煜回家的路上有一间老字号煲仔饭快餐店,价格极便宜,二十元已经有饭有汤。没有饭局时他偶尔会来吃一次,是地道的老广味,虽然只是一道煲仔饭,但饭和菜的火候却也是极讲究的。
景煜在路边停好车,买了饭票拿了号牌,店面只有八九十平方的样子,因为没有座位,他在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才进店坐下,饭上来时他风卷残云般的迅速吃完了,与他同桌的有五六个人,男女老少都有,人挨人地围坐着,一眼就能看出来都是附近的人,而且还是熟客,因为每个人脸上都是轻松的满足感,对食物的口味没有一丝挑拣,这才是生意的真谛。
三十多年的小店,偏安一隅,装修也已经十分老旧,凭什么只靠一样东西坚持了这么久?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景煜觉得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老师,这话特别对,而且对的没边儿。生意无论怎么做,通过什么方式或平台做,内核才是最重要的,这是发展和赚钱的根本,所以他总是细心观察着这些经营有道的商家或公司,希望时刻给自己警醒。
富二代是当下比较流行的对有钱人家孩子的泛贬义称呼,景煜认为自己大概也算其中一员。当年他读的私立中学的同学,应该差不多都算是,当然那里也不乏官二代什么的,那所私立中学的升学率在全市也是排得上号的,说明什么?富二代也好官二代也罢,他们有资源但同样也很努力,这才是真实的。
比你有资源的人比你还努力,可怕不?其实也没什么,你比他们更努力就行了。这个时代很好,只要你努力就有机会,哪怕是奇思妙想。如果你的想法领先于别人,说不定成首富也有可能。
景煜回到自己那个五百多平方米的家,心里是满足和喜乐的。
和丁巧兮的进展没有他预想的那么快,但也没什么,一是他之前没有正经追求过女孩子,这个不难,多跟顾建岭请教切磋一下,他相信他就会有长足的进步,他智商也不低。二是越珍贵的越难得到,追求的过程就会让人兴奋,让人孜孜不倦欲罢不能,这样才好,得到了才能珍惜。只是他二十九岁在感情上才开窍似乎有点晚,不过他不遗憾,早了也没用,不是这个人。
景煜感觉顾建岭这两天奇奇怪怪的,不像之前那样紧密的联系他,即使来电话也是三言两语说些工作上的事,需要向他求证的,问完就挂了。
最奇怪的是晚上也不再热络的安排饭局,这就更显出异常来了,景煜决定打电话给顾建岭问一问。
“这两天忙啥呢?”电话接通后,景煜先开口问。
“没忙啥。”
“那怎么忽然没动静了。”
“郁闷,没劲。”
“出啥事儿了?”
“没啥事儿。”
“工程上的事儿?厉胜男?”
“不是工程上的事儿,有事我第一时间找你沟通了,那可马虎不得的。”
“那就是厉胜男了?”
“嗯,我发现我想改邪归正,人家还不稀罕呢。”
“这话怎么说?”
“我今天约她看电影,她说没时间。”
“天天看电影,谁爱去。”
“我先说请她吃饭,她也说没时间。”
“那是怎么回事儿,对你厌烦了?”
“谁知道,可气的是,我刚才没事去酒吧街转了转,想喝点小酒散散,你猜怎么着?”
“有啥可猜的,看见厉胜男和别人在那喝酒了。”
“不是,不过也差不多。”
“酒吧街有一家新开不久的场子,有现场乐队,里面那个鼓手绝了,太他妈帅了。”
“你别告诉我你口味变了,开始喜欢男的。”
“操,你咋想的。”
“我咋想的不重要,说吧。”
“那是个女的,短头发,那鼓让她玩的,全场都嗨了。你知道什么叫睥睨天下的眼神不,狂野、震撼、桀骜不驯、自由自在。对,自由自在,出神入化,我现在还能回想起当时的感觉。”顾建岭说这些话时语气是十分兴奋的,只是他自己还没察觉。
“然后你看见厉胜男和别人也在那儿,但是你发现你喜欢鼓手对她没感觉了是吧。”
“不是,那个鼓手是厉胜男。”
“你惊讶了?”
“是震惊,她太他妈帅了,不是平时的样子了。”
“没少花钱点歌吧,这个我相信你能做得很到位。”
“废话不是吗,全场每桌都在点,我能不点?我必须得点,而且还得多点!但也没什么卵用,点的人太多,时间有限,她只能每桌点的曲都整一段。她好像只表演一两个小时就走。”
“她看见你了?”
“看见了,但没和我打招呼。”
“直接无视了,为啥?”
“乐队表演一会儿就走了,她跟着一起走了。”
“你没追出去?”
“我埋完单出来她早没影了,打电话她也没接。”
“应该是转场去别的酒吧了。”
“嗯。”
“她之前没和你说过会打鼓,偶尔串场。”
“没有。我感觉她一直是在应付我,没有真心的。”
“为什么?兄弟你条件不差呀。”
“在人家眼里一钱不值吧。”
景煜还是第一次听到顾建岭对女孩子这么不自信。顾建岭打从明白男女之事开始,他的情事完全可以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来形容。
什么高山大海、沙漠平原,什么妩媚婀娜、纤尘不染,什么热情似火、温婉可人,顾建岭经历的女人可以说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了。那么顾建岭今天这个表现就完全不对了,有点迫不及待气急败坏,还有些惴惴不安不太自信。
“你不是说过,喜欢就追。怕什么。”
顾建岭不承认害怕,喜欢就喜欢,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只是一上来就死心塌地喜欢让他有点摸不着边儿,何况人家拿他还可有可无的。
“我就是想和你念叨念叨,现在脑子里全是她打鼓的样子,睡不着。”
“那我只能祝你好运,兄弟,哥也没啥妙招。”
“撂了,和你说话没劲。”
景煜觉得冤枉,自己心里也正七上八下,明天要和丁巧兮见面吃饭,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然后呢,然后该怎么办自己心里还没有章程,他本想听听顾建岭的意见,不想顾建岭这个恋爱专家也正烦着,还说他没劲,景煜心里想说你有劲,有劲你去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