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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代社长

第14章 代社长

九月时,已经算得上是初秋的时分了。

“我曾经在大一与大二时感受过两次心灵里的冬天,如今我的秋季也希望拥有两次。一次是这个秋季,我希望能够让《百合花》硕果累累,另一个就是2000年的秋季,我希望我能够为这四年的耕耘结出果实,当然,那也将是未来的一个新起点。”程杰在开学时又一次走在校园的小道上时这样想道。

做好一切迎接新学期生活的准备后,他便去了编辑部。编辑部里只有李晓生一个人。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所以一直在这里等你。”李晓生对进来的程杰说。

“大四了,可能真正还干活的老家伙就只剩我们两人了。”程杰笑着对李晓生说道。

“我曾自命校园百晓生,其实有一个人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人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品质,在人才济济的大学校园中从原来的一无所有终于拼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程杰隐隐猜到他所指多半是自己,可是仍然问道:“是谁?”

“就是你,程杰。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古龙可以在小说中让武侠高手们拼个你死我活,得出谁强谁弱的结论,可是在这个校园里,我真地无法完成当年所设想的排出校园能人榜的愿望。因为不同领域的人是没法比较的。而从完全靠自我拼搏的角度出发,我觉得,你应当是最好的。因为其他人或多或少地沾了一点背景的光。”

“我可不敢当,校园这么大,藏龙卧虎,我可不敢称这个。”

“你说得对。我刚才的结论是在校园里,你现在的缺陷就是没走出校园。许多学子们在社会上纷纷亮出他们的招牌,都已在社会上小有成就,这是你所无法比拟的。我刚才的范围当然是在校园以内。我知道路涵委托你作代社长。程杰,我也大四了,其实不想再管这些事了。但我又被你的敬业所感动。所以,你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只要吱一声,我随叫随到!”

“谢谢你,晓生!我现在的确需要人来帮我。由于对于九七九八级学生我们社团的招收工作做得不是很好,虽然也有几个社员,可是却选不出几个骨干来。我首先计划的就是在九七九八级学生里培养出骨干,而且还要认真做好招收九九级新生的准备。当年被孟泽否决的一些想法,今天我终于有机会搬上台面了。”

“好,无论你有什么计划,我都会帮你。”

于是两个人开始招集部分社员,写宣传单以及在宣传旗上贴字,准备在新生报道那天出去择地搞宣传。即使当天因新生忙于报道而没来报名,至少也要起到宣传的目的。这就是程杰的第一步计划。

新生终于入校了,《百合花》的大旗也终于迎风飘扬了。不过似乎大多数文学社并没看好这种方式,就连去年也曾经采用这种方式的《蓝天》文学社今年也并没出来。只有《百合花》唯一一家文学社在校园里孤零零地构成了一道风景。

整个校园都处在一种忙碌之中,因为今天各大系都派出了迎接团来为新生做接收工作。虽然想来报名的不多,可是许多学生或者与学生一起来的家长一旦遇见什么不解之事,便来《百合花》处询问一番,似乎把这里当作了咨询处。

程杰在没事时看着各系的招生活动时,忽然眼睛一亮,发现了一处特别的宣传旗,那不是哪个系在迎新生,而似乎写的是一个剧社在招人。

“原来除了我们文学社外,还是有别的社团在与我们作伴的!晓生,你先看着点,我去看看。”程杰说完,便走向了那个宣传点。

离近时,他一眼见到了其中一个已经算是久违的朋友:范东。

“范东,怎么由唱歌改行办剧社了?”程杰一见范东便同他开着玩笑。

“啊,是你呀。唱歌与演戏并不矛盾,可以互相促进的。我早就看见你们了,整个校园只有我们两家社团在今天出来了。希望彼此生意兴隆。”范东热情地回答着程杰的话。两个人简单地聊了会儿,程杰便回到自己的位置去了,毕竟他来的主要任务是为《百合花》做宣传的。不过临走前,他看见了范东旁边的广告牌上写着这样一句话:我们不能为您增加学分,我们也不能为您取得收益。我们所能给予您的,只有一份友情与一份对表演的共同的执着的爱好。真诚地希望您的加入……

“是的,不仅是你的剧社,我们文学社也是一样。”程杰心中这样想道。

《百合花》的活动计划进行两天,真正来报名的只有七名学生,而且其中包括两名九八级的“老生”。不过程杰与李晓生他们借这样的机会增进了交流也增大的宣传,倒也觉得十分惬意。

招收工作的第二天下午,程杰正翻阅着摆在宣传桌上的一本以前的《百合花》,忽然感觉似乎有一个女生朝她走来。他抬头一看,觉得有点眼熟,不过不知为何,看她的第一眼心中竟有极不舒服的感觉。

那女生走上前来,对他说:“程杰,还记得我吧?我也是《百合花》的一员,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一定来接受任务。”她一说话,那种急匆匆的感觉便又一次流露了出来,这也让程杰立时想了起来,她是九七经济系的陈凌,自己与她曾见过两次,不过每次好像都没给自己带来好印象。

“现在没什么事,如果有事,我再叫你吧!”程杰想把她打发走。

“可是我感觉除了几篇稿子给我登上外,我从未给《百合花》做过任何事。难道真没有我能做的事吗?”陈凌继续问道。

“你什么时候成为《百合花》成员的?”程杰对她的这一身份表示怀疑,因为自己对她可十分不熟悉,是不是她自己给自己封的?

“我在大一时知道了《百合花》的名字,可是自己没有自信,不敢去尝试。多亏周婷大姐不断地鼓励我,让我大胆地去投稿。结果开始时的第一篇我成功了,可是再后来我的稿子便每次都石沉大海,我曾一度失去了信心。周婷大姐又鼓励我,要我继续努力。她说许多人就是这么放弃了自己的机会的。我便继续投稿,终于有一天,我在《百合花》上又见到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又不断地见到了。周婷开始带我去编辑部,孟泽社长也鼓励我继续努力,并且承认我是社员。我只是在以前开过一次会,后来我好像就与《百合花》失去了联系,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全部经历就是这些。”陈凌又是速度很快地说道。

听过她的话后,程杰开始重新打量眼前的女孩,他发现这个女孩长得虽然有点瘦,可是她的神情中带着一丝所谓的东北女人的那股劲头,这大概是因为她做事总是急匆匆的原因吧?不过从外表看,她还是那类娇巧型的女孩。程杰自己便是从低谷走出来的,眼前的女孩也有与她类似的经历,所以虽然原先的印象并非很好,可是就因为有着这种类似的经历他便多少改变了一点原来的印象。

“好吧,我准备给你事做。现在的招收工作不缺人手,不过我过段时间会让一部分同学作负责人,分别管理指定的几个系的具体工作。你那边正好缺人,如果你想好好干,经济系那边我会考虑让你负责的。”程杰说道。

“谢谢你!”陈凌激动地说道。说完,她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与传呼号,然后便回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有一些新生陆续去了编辑部,包括前面报过名的也包括没报过名的。望着一张张还很稚气的脸庞,程杰又一次想到了几年前的自己。“他们的积极性都很高,不过积极性高的新生们都会在时间不断的推移中逐渐丧失激情。希望我招收的这些新生里能够有几人留下来,并且能够一直坚持下去!”程杰心中这样企盼着。

在陆续来过的新生里,程杰对其中一个女生的印象较深,那女生瘦瘦的,长着一副机灵十足的模样,说话的速度极快,反映也非常快,充分表现出了高人一筹的语言表达能力。这个女生来自九九级外语系,名叫白瑛。程杰暗暗记下了这个名字,希望以后能让她在《百合花》中好好发展。

接下来的日子,程杰几乎每日都去编辑部,还定期到徐静雅老师那里送取稿件,因为现在这个任务已经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他的头上。九七九八级学生常去编辑部的人不多,往往都是隔段时间去送稿子。而九九级新生里最常来的有两个女生,其中一个就是白瑛,另一个是来自工商系的伊冬雪。伊冬雪是一个说话似乎总带点怯怯感觉的女孩,不知是不是因为刚来到这座校园,从而有些生疏的缘故。

在招收工作告一段落之后,程杰分别联系了他所指定的负责人,让他们分别去管理属于他们的几个系进行宣传与通知召开迎新的工作。几日后,程杰又分别联系了他们,看看他们的进度如何,基本上所有负责人都做了,只是不知做得如何而已。当他最后一个给陈凌打电话时,心想:“如果你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或是做得并不细致,就别怪我不承认你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当他与陈凌联系上时,陈凌说接到通知的第二天就与系领导沟通了一下,并且到每个班都宣传了一遍,效果颇好,目前有数人又申请参加文学社。这一切早就做完,一直在等程杰的通知。

程杰大感意外,心道:“看来性子急点有时不见得是什么坏事。”想到这儿,自己都笑了。

文学社迎新会定在了9月30日。大家都称到时一定准时赴会。不过在29日晚间,程杰却接到了白瑛的电话,向他请假。

“为什么要请假?这是我第一次组织开会,也是你将参加的第一次会,难道不好好珍惜吗?”程杰有些不高兴地问。

“因为,我想家。我想尽快地回家。你知道,我的家不在这座城市,我也没想到我真地会如此想念那个养我十几年的家庭。”白瑛说话时,赋予的感情很浓。

“原来你还是个感情型的小女孩。不过有时要学习开朗一些,尝试着去感受成熟,因为人毕竟是要长大的吗!”

白瑛在电话那边停了几秒钟后,伴随着一种可怜的语调说道:“我以为你一定会给我假的,没想到你不给。”

“如果你非要回去,我不会强求的。只是我觉得有些可惜。”

白瑛在电话那端又想了想,说:“好吧,我会去开会。我们明天见。”说完,两人便都挂断了电话。

当被选定开会的那个阶梯教室里陆续走入新生时,程杰心中又一次升起一丝感动。因为,这是他的努力获得的收获,如果其中真地有一些人能够成为未来的骨干,那他的心中将会感觉更加欣慰。

“程杰,你可有问题了。我们当年的成员大部分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的,可是你一接手就阴盛阳衰,整个掉过来了,到底是什么情况,你可得老实交待!”李晓生逗程杰说道。

“这可同我无关,大概就是一种定数吧?我只等别人来报名,又没只收女的拒绝男的。我有什么办法?”程杰无奈地笑笑说。

会的内容并不多,只是程杰讲了文学社的情况和在文学社中需要做些什么外,就让全体成员,包括老成员以及新成员都做一遍自我介绍。大部分成员的介绍都很平淡,唯有白瑛的思维与语速之快,给许多社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程杰在她介绍完后,冲她笑着点了点头,她也笑笑,然后便把头转向了另一侧,装作不理他。

迎新会没多久便结束了。当编辑部里只剩下程杰与李晓生时,程杰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又完成了一步了。”

“其实你的工作至少在量上已经超过了我们经历过的历任社长了。你觉得有些内容必要吗?”李晓生问道。

“必要不必要我不关心,我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责任,便心满意足了。《百合花》给予我的太多了,我理所应当去回赠它一些。”

“还是那句话,我越来越佩服你了。”李晓生说完,两人相视而笑。

十一节的七天长假过得很快,一转眼就结束了。程杰一直关心着白瑛的心情,于是便在7号当晚向她寝室打了个电话,正好她已经回来了。

“真没想到你会想着我!”白瑛有些兴奋地说。

“那天有点像是我把你硬留下的,所以担心你的心情在假期都一直不好。”

“是呀,一直就没好过。我回家还同我老娘说呢:您的老姑娘回来晚了,都怪那个社长不好,他不准我假。我老娘便说:这孩子,跟妈闹。人家不准假你就晚回来点呗,又不耽误什么。我妈妈居然帮你说话,真是气死我了!”白瑛笑着说道。

程杰觉得,同这个女孩说话,居然别有一番快乐的滋味。不知为何,他突然又有一种要背诵那首《遥远的天堂》的冲动,于是他便提出了这个要求。

“我的舍友们回来了,我同你说话不想让她们听到。你挂断电话吧,我下楼去电话亭给你打。”白瑛说道。

“那怕什么?而且我现在只是要给你读一首诗,又不用你说话的。”程杰有些不解。

“不,我想自己听。”说完,她强行挂断了电话,程杰也只好挂断。

两分钟后,程杰的电话果然响起。

“你可以背了!”白瑛在电话那端说道。

程杰便又一次带着感情背了一遍那首已扎根于心的《遥远的天堂》。

“这首诗真美!我可以知道它的作者是谁吗?”白瑛似乎已经沉浸于诗的感情之中。

“它的作者就是与你同一专业的九六级学姐,也是《百合花》真正的社长,路涵。她现在正在备战考研,所以这些事就交给了我。”

“她一定是一位聪明、美丽、能力非凡的女孩,我好想认识她。”

听到白瑛如此猜测路涵,程杰心中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开心之感。

“是的,她就是如此。等她考完试,我会把她介绍给你们每一个人的。”

“天上的星星真美!”白瑛悠悠地说。

突然间来了这么一句,程杰有些始料不及,于是便问:“你说什么?”接着想想后,便说道:“我在屋里呢,看不到。”

“那我就给你讲吧!在我头顶上有颗亮星,像是一个母亲;它的旁边有许多小星星,就像她的孩子一般……”

白瑛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她的出现似乎给程杰的生活又增添了许多新意。他便也时常鼓励她,希望她能够好好地努力,争取为《百合花》做出更多的贡献。

几天之后,程杰忽然收到了一封信。他感觉十分奇怪,因为他已经好久没收到信了,不知是谁寄给他的。于是便拆开来看,只见上面写着:“我说我的大社长,以后不要再总是傻傻地说你说什么这句话了。因为你反映实在是太慢了,这怎么能行?你可要知道,你要走上社会了,现在可得学得滑一点,比如说,不懂要装懂之类,明白吗?唉,还得我这学妹给你上课,真是的!”旁边还画了个笑脸。虽然下面没有署名,程杰却马上就猜出一定是白瑛写来的。“这小姑娘,真是太调皮了。不过倒真能给我带来许多乐趣。”程杰读完信后这样想道。

陈凌经常去编辑部向程杰汇报近期的经济等几个系的社员最近的工作情况。这是陈凌的一个特殊习惯,她将她选的那些新成员实行着比较严格的管理,还定期向程杰汇报情况。虽然程杰觉得这一举动并非十分必要,可是仍然对她的工作态度有些满意。

这一天,陈凌又来到编辑部,自己给了程杰几篇稿后,程杰便对她说:“你投稿的频率很高,这样吧,有机会我推荐你认识我们的审稿老师,你就自己送过去吧,不用再在我这里转折了。”

“太好了,我能够认识那位老师,这样我就可以更快地提高我的水平了!”望着她那高兴的样子,程杰觉得十分好笑。

“对了程杰,你认识白瑛吗?”陈凌忽然这样问道。

“《百合花》的新成员我都认识。”程杰回答道。

“你觉得她的性格如何?”陈凌继续问道。

“这个小姑娘,伤感时很是多愁善感,而活泼时又是古灵精怪,令人琢磨不透。”程杰说着,脸上又不由得露出了微笑。

“是呀,古灵精怪这个词用得恰当极了。你看,这是她送给我的。”说着递给了程杰一张小卡片。

那是一张十分精致的卡片,上面画着几只小狗奔跑在溪边。画面倒没什么,上面的赠言却引起了程杰的注意。只见上面写着:“不逢年,不过节,也不知道你的生日,而同你认识到今天也就打过一次招呼,收到这张小卡你一定觉得很意外吧?我见到你第一眼时就感觉你是一个待人真诚、热情的才女,我真地好想把你当作我的姐姐——虽然我一定不会叫你姐姐。”卡的下面也画着在给程杰的信上画的那个笑脸,只是比那封信多了一个落款。

程杰看着看着不由得笑意更浓了。不过他觉得那句“才女”似乎有夸大之嫌,于是问道:“她为什么叫你才女?你一定是让她知道了有关你的什么吧?”

陈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就是最近有一篇稿子获得了系里的一等奖,贴在我系的宣传栏里,可能是被她见到了吧?”

“原来还有这样的经历,”程杰微笑着说,“看来我们《百合花》的人在外面表现也很不错呢!”说到这里,忽然想到她是来自经济系的,于是随口问道:“你认识范东和沈芸吗?”

“当然认识!”陈凌笑着说道,“范东是一个很敬业的人,他可以为他所喜爱的音乐而全心投入,他是我十分尊敬的一个学长;而沈芸就更不用说了,那是个有名的大美女,与我还是同班同学,我怎么会不认识呢?”

“同班同学?”程杰觉得这又是一次意外的事。因为范东与沈芸都曾经给过他一种特殊的好感,虽然他们的出现是在他心潮低落之时,但今天那种好感也至今仍然存在;而面前的陈凌他虽然已不像曾经那样地不喜欢,可是突然把她与范东、沈芸放在一处,而且与沈芸还是同班,一时之间竟觉得有些不能适应,因为在此之前无论如何感觉不出他们会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不过没多久便笑出声来,暗想自己真是有趣,人家一个班是很正常的事,自己倒有些大惊小怪了。

“陈凌,在九七的社员里,你现在是最积极的一个。我希望你能更积极地努力,既然你喜爱《百合花》,你就要为它浇铸你的汗水。而且最好你能常来编辑部,有什么事我可以很方便地通知你,怎么样?”程杰向陈凌提出了要求。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干的。直到这学期我才感觉自己像一个真正的社员了,我也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的!”陈凌坚定地说。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像她这样就好了!如果那样,即使我一切都不用做,也能够把文学社管理得很好了。”程杰心中这样想道。但随即想到自己恐怕是异想天开,因为能够“积极”到这样一针一线程度的,只有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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