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无人知晓,也不重要,我来个这个世界上的目的也并不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姓甚名谁。我活着,只为自己而活,为家人而活,这是我九年义务制教育加三年高中,再加那一书架言情小说得出的最好活法。尽管如此,也阻止不了我对爱情幻想,是的,只是幻想,谁让小说的爱情除了甜蜜外,还有那么多的百转千回,小生惶恐啊。
鸡啼翻身,回笼觉睡得肆意妄为。十八岁的人生就此踏上征途。美好的一天,相遇往往都在不经意之间。
现在伸着懒腰,讨厌着太阳光,为什么如此刺眼?如果说那天,我没有停留,也许就不会胡思乱想,不胡思乱想就不会有现在了。关闭了这鸡叫闹钟和太阳灯,房间里恢复了幽暗状态,厚厚的玻璃墙外是无际的星海。
我叫程星,家住乡下,十八岁的我与所有青年才俊一样跨过山与大海去往更大的城市逐梦。大城市的纸醉金迷,灯红柳绿,并没有美到我,反而让我抱怨人生不公,压力山大。虽有一定压力,但阻挡不了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微风拂过树梢,在这偌大的大学校园里奔波,有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确乎是一件令人幸福的事!树影掠过,扫过高中三点一线的生活,却没法告别忙碌的生活节奏。这平坦的柏油马路骑得很平稳舒适,却缺乏了小时候乡间小路泥土的清新和野草的芳香。
也许是我平常骑得太快吧,居然没有发现路边居然有这么多美食“铺子”,走马观花式地欣赏着,心里的口水早已流了一地,以后有机会定要去品尝一番。忽然,前方不远处,一片破旧的商业楼区域内,许多人围在警界线外,两辆警车明晃晃地停在一旁。好奇心往往害死人,好凑热闹的我还是忍不住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原来是一个流浪汉病死在了一栋被遗弃了的建筑里。
夕阳夕下,忙碌了一整天的人们伴着余辉踏上归途。我缓缓地骑着自行车向前进,不禁想到那个流浪汉,他为什么会那么离开这个世界,如果他趁大好年华去劳动的话,怎么样也不至于无家可归吧。但又想想,也许是他读书少,悟得晚吧,总不至于境界到为了体验生活而去选择当流浪汉吧,话说也可能。刚准备不想了,不经意的一瞥,在同一个地方不同的人,流浪汉搬走了,一个大概八九岁的小男孩,长相挺标志,一头短发干净利索,雪白的皮肤软而不腻,晕的样子也挺可爱的。
晕!见四下无人,我赶紧蹬着自行车过去,用食指测了测呼吸,还活着。刚准备打120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漆黑的建筑深处传来,“这个世界很美,无中生有的缘,是孽缘也是机缘。有人陪伴的人生才完整。”声音消逝,突生的恐惧感,让人措不及防,连拖带抬地将他带到有光明的地方去……
人的生命就像行星陨灭。行星在真空中只留尘埃和由诞生到灭亡的历史轨迹,人留给哺育他的大地的也是尘埃和人的进化史。智慧生物之所以为智慧生活,有思维,会思考,会怀念。灯光可以照亮房间,门可以从外面打开,他可以从外面进来,一切都水到渠成,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