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不知道有些问题只是缓和,但其实根本没有解决掉。
后来我们还是争争吵吵。有一次他发了很大的脾气,说:“你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你自己想想,你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早在你嫌弃我妈送你的衣服那一次,我们俩就彻底完了!”我听了,还是抹去眼泪,反复安慰自己,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的。
总有一天我们吵累了,就能白头偕老了。
我没想到的是,人就是朝令夕改的动物。王子天可以晚上和你说“宝贝,我们结婚吧,生个可爱的小家伙,老大家生了个丫头,可逗了,我们也弄一个,好好过一辈子,再也不争吵了”,可是白天,他可能会因为很小的事情(至少在我看来是小事情)和你生气,然后就是我害怕的沉默和冻结。
后来我想,要是在他沉默冷暴力的时候,我不那么看重这些,不那么歇斯底里地去找他要一个解释,也许很多事就过去了。可惜那时候我还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幼稚姑娘,总害怕他跟蝴蝶一样,从我身边飞走了。
有些事在他敏感的心里永远打下了烙印。他最受不了的,大概就是别人看不起他。所以钱这种事情,在我们之间一直都是个隔阂,我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因为钱伤害他。
“我都不知道你喜欢他什么。王子天这种赔钱货,倒贴送给我我都不要。”
“就你这刻薄劲儿,谁都看不上。”
“拜托,我高中那会儿也是少女情怀过的好不好。”
“因为对方找了个艺术生,就拉着我去艺术生的班级借书,通过借的书知道女生姓名之后,把那个男生和女生都写到侦探小说的死人名单里,你告诉我,这种事,哪里少女情怀了?”
“那是我对他们的成全和祝福。祝他们白头偕老一起进坟墓。”
我最好的朋友于疏影,往我的杯子里倒着梅子酒。每次听我的感情故事,她都气得眉毛飞起来,然后喝掉一大瓶酒。
于疏影是个小说家,虽然她一直不让我这么称呼她。她说毛姆曾经说过,那些什么都不会做的人,一般都去当了作家。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个没有丝毫生活常识的人。如果不是我一直对她不离不弃,她大概早就饿死在了家里。
我们高中时相识。第一次见她,是在物理补考教室,她穿着-件邋遢的连帽黑色风衣,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圈圈缠在头顶。后来我告诉她,我之所以注意到她,不是因为我一开始跟她说的“感觉这个姑娘蛮有灵气的”,而是因为她那天的头发真的盘得很难看,就像一坨大便顶在脑袋上。
所以后来我们搬到了一个屋子,从高二住到大学毕业。我开始每天给她梳不重样的发型,复杂的蜈蚣辫或者是小清新的韩式麻花,让她能穿着白衬衫背着布袋子,走到樱花树下勾搭纯朴的理工小哥。
而我,就皱着眉头在寝室收拾她杂乱不堪的桌子,晾晒她快要发霉的被子,搓洗她丢在床上(就不描述了)的内裤,一边骂她是个骄奢淫逸的小婊子,一边帮她去学校门口拿快递。于疏影说我简直就是她亲妈,我说对不起,有你这种女儿我宁愿自尽。
“我也不知道喜欢他什么。就是觉得他是个小孩儿。”我摇摇头,喝光杯子里的酒。
“你有病吧?”
“嗯。就是没办法放弃。
“他有什么好?对你那么差,你是不是有受虐倾向啊?
“你们只是没有见过他对我好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每次我都无比认真地这么强调。
“我劝不了你,但是少女,”疏影顿了顿,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做你永远的港湾一喝酒吧。”
说什么感动呢,一饮而尽吧。
那件衣服的风波平息之后,又因为一次争吵,我们迎来了开头那段长久的冷战。
矛盾一直在那里,我们的感情处在悬崖边缘,短暂恩爱之后,随时可能因为一句话就有了争吵。
每一次都是噩梦-场。我却贪恋重归于好之后的一口甜。
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本来前几天还是我的生日,他虽然人又被调遣到外地,可还是为我精心准备了生日礼物。
现在想想,看到他找人送来的戒指和蛋糕的时候,我首先感CO到的不黑喜悦,居然是害怕。
蛋糕上写着“宝贝广白___挚爱永恒”。戒指里面刻着“广白___挚爱”。幸福得不像是属于我的恋情。
那几天,我们的感情很好,好到让我感到害怕。王子天总是对我说“你不要总是对别人提要求”,所以我很害怕和他提要求。我知道他怕自己给不起,所以不喜欢我提什么要求。
“你总是能给他找到理由。那按你说的,你受的所有罪,都是你咎由自取。”于疏影摇摇头,恨铁不成钢。
“我也是在给自己的坚持找理由。”我晃了晃杯子里的酒,那酒杯里,倒映着一个没法儿放弃的可笑女人。
我为什么放弃不了王子天呢?迷迷糊糊的,醉得不省人事了,我握着手机,看到他的头像,还是傻乎乎地发送了一句:老公晚安。
无药可救。
可我记得一有些事我谁也没说,但是我记得。
我记得有一次,在争吵后的黎明,重归于好的房间里,早上醒来,我扎好头发,穿起外套,想去厨房弄点儿东西吃。我刚踩上拖鞋,王子天就从后面抱住我。
“老婆一”他迷迷糊糊地用手臂搂着我。“嗯?”
“老婆一”不知怎的,他抱得更用力了。好像蛇一样缠着我的后背、我的脖子和我的呼吸。
他的脸紧紧贴上我的脸,好像要把他的面容印到我的面容里,这样他的眼睛里就有了我的眼睛,我的唇里就有了他的唇。他挨着我,一点点睁开眼睛,那样子好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努力睁开眼,去看这个世界。
他有点儿软弱地看着我,然后说:“你不要走。”我摸摸他的头,叹了口气。
那一刻,我知道,他和我一样软弱,一样贲婪,一样无能为力。
破镜重圆之后,再回到家里。父母眼中的我似乎都有精神了许多。
妈妈戴着老花镜在那里缝爸爸的衣服,她用余光看着欢喜的我,揶揄道:“你俩,一会儿猫,一会儿狗,有意思没意思。”
“就是吵吵小架。”
“什么时候能安定下来呢?“你别操心啦。”
“组建家庭可没你想的那么容易哦。一顿饭的恩人,百顿饭的仇人。”她在那里穿针引线,活计麻利,言语的缜密和那密密麻麻的针线一样可信。
“我知道嘛。总要妥协,总要放弃一点儿东西。我会和他好好的。”
我抽出一张抽纸,把桌上的垃圾扫进垃圾桶里,包括那张我从钱包里拿出来的搞民谣巴士的乐评人的名片。
它掉到深谷里,从此与我不再相逢。
(小章节努力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