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分享给我一个网盘链接。我打开之后,点下保存键,却不知怎的,进入了一个已经登录的网盘。
这是王子天的网盘,他用这台电脑帮我装了双系统,却忘记退出自己的账号,就此留下了他的痕迹。
当我打开网盘里那个名为“满满的回忆”的文件夹(天知道他怎么会取这种孩子气的名字),再看见里面那个名为“我和小三”的子文件夹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里下起了暴雨。
点进去,他和另一个姑娘游玩的照片出现在我眼前一我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大脑是如何运转的了。
他们如此快乐,就像当初的我们。
王子天在她的身边笑容柔软,不像对我一样摆着棺木般的神情。
这是我们冷战期间一个寻常的午后,跟以往所有的冷战一样,我反复催眼自己,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一切都会好。
窗外虽然寒冷但还算阳光明媚,冬天那种浑浑噩噩的阳光包裹着城市。在我坐在这台电脑前面之前,我并不知道,因为一个漫不经心的保存动作,我的人生会自此走向看不清的征途。
那“咔”一声的鼠标响,比我弹过的任何一个和弦都具有爆发力,很多事从那刻起被打开了。
事情回到半年前的某个周五下午。
在街边的小吃店,因为一碗我没吃完的豆腐脑,我和王子天大吵一架。
你也许会觉得未免小题大做,在遇到王子天之前,我也觉得这样的争吵实在是拿大炮打蚊子,但事实上,我们经常炮轰彼此,两败俱伤,一片狼藉,最后,要打的蚊子还在我们头顶盘旋。就像宋冬野的那句歌词写的:我们总是在寒夜中彼此仇恨,但问题的根源却远远远在天边。
那时我还是个怨妇,因为他的一句话,眼泪就能掉下来。
眼泪越流越廉价,一点儿克制力都没有。
“在你心里我连一碗豆腐脑都不值吗?”重来一次,我宁愿把豆腐脑倒在他的脑袋上,也不说这种傻台词。
“是你的态度问题。我不喜欢别人浪费食物。”
王子天出身不算富贵,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见不得我的各种生活习惯,除了没吃完的豆腐脑,我们为许许多多的经济问题争吵,比如他从我的身上撕下还没来得及撕掉的透明号码标签,质问我为什么又乱花钱;比如我去看电影、逛街、吃饭总是能引起他长久的沉默与不满;比如我去跑电影发行的那几天,奔走在各个影城,有段时间过着不是天天在外面吃,而是顿顿在外面吃的生活,他分分钟都能炸毛;比如我和乐队的朋友聊天聊晚了会儿,他能对我冷战好几天;比如有一-次,他让我临时往他的一个堂弟的卡里转一笔钱,可我有事没有来得及转,他就大发雷霆说“那是我堂弟,我们可是一个爷爷”,险些和我因为这件事分手。
最后的最后,他总是会说一句:“你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一句话让我除了流泪,哑口无言。
除了沉默地离开,我不知道要做什么。
生气?不,开始的时候也许你还有力气生气,但最后你只觉得失望而已。觉得失望,却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是一种软弱的表现,我也懒得强调自己的没用,反正你会看到,我穷尽人生去证明这一点。
上楼,进玄关,脱鞋,沉默无语地关上门,走进卧室,反锁上门,那道卧室的门,就成了一个不会倒塌的肩膀。
我顺着它一滑而下,没有声音地哭起来。
爸爸还躺在客厅里看电视,妈妈正倚在沙发上用手机斗地主。我已经大学毕业了,还赖在家里,因为喜欢电影,任性地在一-家小公司做着不稳定的电影发行工作,每周任性地去自己喜欢的小酒吧驻唱几次,任性地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一我活得这么理想主义,更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不开心了。
一个混沌般的黑夜过去后,我精疲力竭地醒来,努力打起精神。我坐在窗前,环顾周围和我人本身一样糟乱的房间,起身整理。我把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倒出来,重新整理那些口红、发票、纸巾、钱夹....努力整理东西会让我感到内心平静。有时候我会恨不得花一天的时间去整理东西,这样的话,我就有足够的时间去逃避我需要面对的事。
至少在把桌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时候,我会更有成就感一些。
相比我无法休整的生活,我更擅长收拾家里。
一张蓝色的名片从钱夹里掉出来,这是那天我在迷宫唱歌的时候,坐在观众席的一个男人递给我的。他说他是个乐评人,正在组织一场水城本地的民谣巴士的活动,会找一些民谣歌手,一起搭着大巴在周边几个城市的LiveHouse巡演。旅途中乐队的资源可以让我们自由组合,问我有没有兴趣加入。
一顶鸭舌帽把他的光头压得低低的,胡子占满他的脸,让我看不见他眼睛的光。
他说的民谣巴士却像童话故事一样吸引我,可当时的我只能怯怯地笑笑问:“要去多长时间?”
“大概半年。费用我们会承担。吃香喝辣,有福同享。
“时间太久了。”
“半年里不是每天都去。是整个民谣巴士的活动大概进行半年。一般我们都会挑周末去。不会耽误你的工作。这次计划里有几个歌手还是学生。”
“不是工作的原因。我男朋友不会让我去的。
“这是你的自由。你很有潜力。
”
“真的不好意思。”
“我留张名片给你。如果你改变主意了,随时联系我。”
回家后,我只将这件事讲了一半,王子天就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他的眉毛挑得老高,眉尾都要从眼角飞出去。就像当初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提出想离开水城去北京搞音乐,他的眉毛也高高地飞起,好像我再多说一个字,他就要气得拍桌子了。
“你去北京饭都没的吃。”对于北漂的想法,记忆里他是这样说的。
“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和那么多男人一起,你岂不是还要和别的男人并排坐在一辆巴士上?你不要再去卖唱了,尽招惹这些三教九流的人。”对于乐评人的邀请,他也是嗤之以鼻。
那张乐评人的名片我一直留着,我把它夹在钱夹的最里层,夹在我和王子天的一张合照的里面。
要不是整理钱包,我都忘记了它的存在。
我鼓起勇气想打那个乐评人的电话。打开拨号键盘,-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按下去,还差三个数字的时候,我的电话铃声响起了。
是王子天。
我应该不接的。我就看着它一下下振动。当然我根本没那么大定力,第一通电话我没有接,电话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我就滑动了接听键。
我们都沉默不语。
过了几秒,他开口问:“吃饭没?”“没有。”
“我在你家楼下你不来,我就走了。”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冰冷。
我能听见他的呼吸,在他的呼吸里,我闭上了疲惫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我一步步走下楼梯。远远地,我看见王子天就站在小区门口的那个花坛旁边,高高瘦瘦的身影融化到夜色里,然后,我停住了脚步。
路灯下的他,穿着那件我挑的灰色衬衫,脸上挂着点儿沉默的疲惫。
过了这么久,我还是喜欢从很远的地方看着他,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去看他。
好像他不属于我一样。
我看到我的爱人,看到一个和我一样在感情里疲惫不堪的旅人。我看见一个铜墙铁壁的血肉之躯,也看见一个分秒中可能随风而逝的纸鸢。我看到一座因为我的软弱无力而高大的神像,也看到一个不懂得抱歉,却也舍不得放弃的普通人。
他看见我走过来,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抱着我。在那一瞬间,我不知道我还有那么多眼泪可以流。
“跟我回去吃饭吧。”他擦干我脸上的眼泪,看着我,眼里的疲惫终于释放。
每一次,他身上的气息都像毒药一样缠着我,起先我试图挣脱,后来我却难以逃离。
“老婆”他喊我一声,眼睛里有和我一样的软弱。
“我不是不爱你,只是按照要求我自己的标准去要求你。”我点点头,摸着他的脑袋,没有回答,意思是我都明白。
(小章节正在努力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