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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包括对集合在孔雀旅馆的一伙人的简要描绘,以及一个行脚商讲的故事从观察政治生活的相互攻击和骚乱不安,转向对宁静和谐的私生活的关注,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虽然在现实中匹克威克先生并非两党中任何一方的大力支持者,但他还是被波特先生的热情感染了,把他全部的时间和注意力倾注到了上一章所描述的事情上——那些描述是根据他本人的备忘录编撰而成的。在他如此繁忙的同时,温克尔先生也在忙碌,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与波特太太一起进行的快乐的散步和短途郊游。就这样,两位绅士在编辑家里已彻底地得心应手,因此图普曼先生和斯诺格拉斯先生恐怕只好自找乐趣了。他们主要靠孔雀旅馆所能提供的娱乐来消磨时光,但这也仅仅是在旅馆的一楼玩玩弹子游戏,或是在后院的僻静处玩玩九柱球而已。他们俩在善长此道的威勒先生的指点下慢慢入了门。因此,尽管他们极大地失去了与匹克威克先生相处的惬意与受益,却也还能够消磨时光,免得它压得他们浑身不舒服。然而,一到晚上,孔雀旅馆便显示出了其无穷的魅力,它居然使这两位朋友回绝了那位无趣却不乏才智的波特的邀请。入晚之后,商务室里便人头攒动,他们的性格和风度是图普曼先生喜欢观察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又是斯诺格拉斯先生习惯记录的。

孔雀旅馆的商务室与一般的商务室并无二致。就是说,那是一间看上去空荡荡的大房间,里面的家具在较新的时候肯定更好些。它的中间放着一张宽大的桌子,角落里有一些较小的桌子。还有各式各样不同的椅子,以及一块旧的土耳其地毯。墙上挂着一两幅大大的地图。几件饱经风雨的租到滥选的大衣服,连同上面繁杂的披肩,垂挂在一个角落的一长排木钉上。壁炉架上摆放着一个木制的笔墨台,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味,烟雾使整个房间蒙上了一层污秽而暗淡的色泽,对那些挡住窗户的布满灰尘的红窗帘更是这样。餐具架上杂乱地摆放着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其中最惹人注意的是几个脏兮兮的鱼酱调味瓶、两个马车轮轴箱、两三根马鞭、两三条旅行披肩、一托盘餐刀、餐叉,还有芥末。

选举结束后的那天晚上,图普曼先生和斯诺格拉斯先生就是坐在这个房间里,同在这个旅馆暂住的几位客人一块消磨时光。

“喂,先生们,”一个约莫四十岁的健壮人说。他是独眼,但那是一只亮闪闪的黑眼睛,闪烁着幽默而快活的流氓似的表情,“先生们,我们尊贵的诸公。我一直爱建议为大伙的健康干杯,也为我能得到玛丽的青睐干杯。呃,玛丽!”

“去你的,你这卑鄙家伙。”那个女仆说,不过她很明显对这一奉承并没有皱起眉头。

“别走呀,玛丽。”黑眼男人说。“让我独自呆着,冒失鬼。”那个女郎说。“没关系,”独眼男人对着离开的女仆的背影说。“我很快就出来,玛丽。振奋起来吧,宝贝。”说到这里,他用一只眼向在坐的各位做了个鬼脸,很轻易地完成了,这使得一位脸庞脏兮兮、嘴叼泥烟斗的上了年纪的人感到很快乐。

“女人真是麻烦啊。”过了一会儿,那个脏脸男人说。“啊!这话说得对。”一个正在抽雪茄的红脸男人说。在说了这么点儿哲理之后,停顿了一下。“世上比女人更伤脑筋的事儿可多啦,你们可得当心。”黑眼睛男人说,一边慢条斯理地装一个斗非常大的荷兰大烟斗。

“你有老婆吗?”脏脸男人问道。“还没有。”

“我想也没有。”脏脸男人为自己的这句俏皮话洋洋自得地大笑起来,有一个声调殷勤、脸色平和的人在附和他,这人总是对任何人都表示赞同。“女人们,无论怎么说吧,先生们,”充满激情的斯诺格拉斯先生说,“是我们人生的伟大支撑和抚慰。”“没错。”脸色平和的那位绅士说。“那是在她们心情好的时候。”脏脸男人插话说。“这倒没错。”脸色平和的那位说。“我不承认这种限定,”斯诺格拉斯先生说,他飞快地想起了艾米莉·华德尔,“我以蔑视——以激愤的态度否认。我倒要看看谁竟然说女人的坏话,就因为她们是女人就说她们的坏话,我断言这种人压根儿就不是男人。”斯诺格拉斯先生把雪茄从嘴中拿开,用攥紧的拳头狠命地捶了一下桌子。

“这话可是顶呱呱的。”脸色平和的男人说。“其中有一点我不承认,”脏脸男人插话说。“当然你说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先生。”脸色平和的绅士说。“祝你健康,先生。”那位独眼的行脚商说,对斯诺格拉斯先生称赞地点了点头。斯诺格拉斯先生欣然接受。“我一向爱听好的争辩,”行脚商接下去说,“乐于听含义深刻的论断,如他的。这是大有绰益的。这场关于女人的不值一提的争论,倒是使我想起了我的一位老伯父对我讲过的一个故事,刚才想到了它,所以我说有时候我们会遇到比女人更难缠的东西。”“你说说看。”抽雪茄的红脸男人说。“想听?”这是那个行脚商仅有的回答,他不断地猛烈地抽烟。“我也想听听,”图普曼先生说,这是他首次打破沉默。他一向都是希望长见识的。

“那么,好吧,我就讲吧。不行,我不讲了。我知道你们会有疑问的。”那个目光中有流氓表情的人说,他那只独眼比先前流氓气更足了。

“如果确有其事,我当然会相信。”图普曼先生说。“那好,我就讲吧,”那个大行脚商说,“你们曾听说过比尔逊一斯拉姆大商号吗?不过,你们听没听过也不要紧,因为他们早就改行了。那是八十年以前,故事发生在那个大商号的一个行脚商身上,他和我叔叔很要好。故事是我叔叔讲给我听的。故事的题目很不寻常。而他以始终是把它叫做行脚商的故事,而且他始终以下面这种方式讲述:”

“一个冬天的傍晚,大概五点钟的时候,夜幕降临,可以看到在穿过玛尔鲍洛草原到布里斯托尔去的路上,有一个坐小马车的人正在赶着疲劳的马前进。任何路过那条路的人只要不是瞎子,是肯定能够看到的。当时的气候是那么糟,夜是那么阴冷潮湿,路上只有雨水,因此那个旅人在马路中间晃晃荡荡地前行,真是够孤独和悲凄的。这个旅行者正是汤姆·斯玛特,伦敦卡提顿街的比尔逊一斯拉姆大商号的行脚商。但是没有任何行脚商看到,没有任何人知道这回事。”

“即使在这个悲惨的世界上,比暴风雨中的玛尔鲍洛草原舒坦得多的地方,也还是有很多的。假如你在一个阴冷的冬天的傍晚,踏上一条满是烂泥的路,冒着飘泼大雨前进,亲身体验一下那种滋味,那你就会相信这一说法了。”

“风在刮着——横着刮过马路,把雨吹成了斜斜的,偶尔它会停一阵子,致使那个旅行者自认为风已因先前的疯狂用尽了力气,然而,忽然,‘呼!’他又听见它在远方怒吼了。它一路吹刮过来,一路积攒声音和力量一古脑地扑到马和人身上,把刺人的雨刮进他们的耳朵,把它冷冰冰的气息刮进他们的骨头。随后它从他们身边刮向远方,越刮越远,一路上都发出使人发晕的怒吼,似乎在嘲弄他们的不堪一击,并为自己的力量与威风得意。”

“那匹棕色母马踩着泥泞和雨水前行,双耳耷拉着。它不断地甩头,仿佛在对暴风雨的很不礼貌的行为表示反感,但尽管如此,它还是飞快地跑着,直到有一阵更加狂野的风猛地袭来,使它猛然停住并把四只脚紧紧地扎在地上,以免风把它刮倒。”

“‘唉,该死的,’汤姆·斯玛特说(有时候汤姆有胡乱咒骂的惹人讨厌的习惯)‘假如这不是件痛快事儿,就把我吹个畅快吧!’”

“你们多半会问我,汤姆·斯玛特已经够不走运的了,他为什么还说甘愿再受相同的折磨呢?我可不知道原因。”

“把我吹个畅快吧。”汤姆说。“那匹母马一声长啸,好像它也完全同意似的。”

“‘打起精神来,老妇。’汤姆说,轻轻地抚慰春棕色母马。‘在这样的夜晚,我们不能不顾一切地向前走。我们得赶快找到过夜的地方。因此你走得越早,就能早一点了事儿。唷,老妇——不着急,不着急!’”

“汤姆话音刚落,它就竖起耳朵,撒开四蹄狂奔,速度之快令马车吱嘎狂响,让你觉得那每一根红辐条都会四分五裂并散落在玛尔鲍洛草原。就连汤姆这样的赶车能手,都无法约束它的速度,直到它自动,把车拉到路右边的一家小客店门口停了下来。”

“汤姆把缰绳丢给旅馆的马夫,把鞭子插在驾驶座边,同时急急忙忙瞟了瞟那座房子的楼上部分。那是一座怪异的老房子,不过看起来这倒是一个舒服的地方,因为酒吧间的窗户里有一盏明晃晃的让人为之一振的灯,它把耀眼的光线横洒在整个路面上,甚至路对面的篱笆也看得一清二楚。对面的那个窗子透出一团摇曳的红光,它先是朦朦胧胧的,随后又透过拉好的窗帘发出刺眼的亮光,这说明里面有一个火被拨得熊熊燃烧起来。汤姆凭一个有经验的旅行者的眼光观察到了这些不易被察觉的迹象,他挪动差不少已僵硬的四肢,尽快迅速地下了车,接着就进了屋。”

“很快,汤姆就在酒吧对面的那间房里安置下来了——他的面前是一炉不折不扣的熊熊烈火,里面有不到一蒲式耳的煤,还有相当于半打醋栗树丛那么多的柴,火噼噼啪啪、响着,光是那声音本身就足以使任何一个人心里感到暖洋洋的。这让人心情畅快,但这还不算完哩,因为有一个穿着整齐、眼睛亮闪闪而且脚踝很迷人的女仆正在把一块清洁的白台布铺到桌子上。当汤姆把穿了拖鞋的双脚搁到炉档上,背对着打开的门坐好的时候,他发现了由壁炉台上方的玻璃映射出的酒吧间的一派让人动心的景色,一排排令人兴奋的绿瓶子和金标签、一罐又一罐的腌菜和蜜饯、奶酪和煮熟的火腿以及大块的牛腿肉都放在食物架上,相当诱人流口水地排列着。当然,这也令人十分畅快。然而还不止这里——因为在酒吧间里,坐着一个四十八岁左右、脸蛋像酒吧一样叫人舒心的丰腴的寡妇,她很明显是这家旅店的老板娘。这整个迷人的画面只有一点缺憾,那就是一个穿着棕色大衣,长着黑色的络腮胡子和波浪形的黑头发的高个子男人,正坐在那里和寡妇一起喝茶,很轻易地就可以看出,他正在一本正经地劝她改嫁,同时赐与他今生今世都能坐在这间酒吧里的特权。”“汤姆·斯玛特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但那个穿着棕色大衣的高个子却确实唤醒了他性情中少有的怨恨情怀,确实使他感到了极其的激情。从座位前方的玻璃里,不断地地可以看见那个高个子和寡妇之间有一些十分亲昵随意的小动作,这特别使他感到生气,因为那足以说明他在寡妇心目中的地位之高。汤姆是爱喝热热的多味果汁酒的,他叫了那么一大杯多味果汁酒,算是尝一尝吧。对了,假如那位寡妇在所有的家务技艺中有一样是最精湛的,那便是制作这种多味酒。汤姆·斯玛特喝第一杯觉得非常好喝,于是他又急忙叫了第二杯,热乎乎的多味果汁酒可是好东西啊,绅士们——尤其是外面狂风大作的时候,自己却能坐在舒舒服服的老客厅里,烤着熊熊燃烧的旺火,汤姆·斯玛特就更是觉得它妙不可言了。他叫了第三杯,接着又叫了一杯——我拿不准他后来是不是还叫了一杯——但他越是喝那滚烫的多味果汁酒,那个高个子就越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该死的厚脸皮!’汤姆在心里悄悄地说,‘那个舒适的酒吧关他什么事?这样一个丑八怪恶棍!’汤姆说,‘假如寡妇有点品位的话,她肯定看不他。’说到这里,他觉得自己慢慢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就喝掉了第四杯多味酒,又叫了第五杯。”

“汤姆·斯玛特一向热衷于经营酒店旅馆的行当,先生们。穿着绿色上衣、灯心绒短裤和高统靴,经营自己的酒吧,这是他多年以来的梦想。他对在盛大欢宴上当主家怀有远大理想,他时常想到他在自己的屋子里能把谈话的气氛搞得多么和谐,还能够在喝酒方面给他的顾客们起到良好的楷模作用。坐在烧得旺旺的炉火边喝滚热的多味酒的时候,以上各种念头飞快地闪过汤姆的心头。一想到那个高个子要堂堂正正地来开这么好的一个酒店,而他——汤姆·斯玛特——却始终与它毫无关联,他就更认为自己完全有正当理由激愤了。因此,他一边喝最后两杯酒,一边一直在思索自己是否有合适的理由去和那个博得丰腴寡妇的欢心的高个子吵上一架,但最终汤姆·斯玛特还是没有采取行动:既然自己是一个一向逆来顺受的人,还是上床睡觉为好。”

“那个穿戴整齐的女仆引导汤姆走上一段宽敞而古老的楼梯。在那么一座由里拐弯的老屋里,见缝插针的风是到处可以找到地方游戏的,因此女仆用手护着蜡烛,免得它被风吹熄,可是风却神奇般的把它吹熄了。这就让汤姆的对手们有机可乘了,说是他把蜡烛给吹熄了,还说他在装作把蜡烛再次吹亮的时候,实际是偷吻了那个女仆。就算是那么回事也无关紧要,反正蜡烛再次亮起来了,汤姆被领着穿来穿去,进了安排给他住宿的房间,那女仆向他道了晚安之后,就丢下他一个人呆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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