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念你好:
展信安。
我是九年后的你,24岁的我研二在读,有着学生的天真,也有着成年人的世故与成熟。
现在的我变了很多,没有你的勇气,凡事会反复斟酌再三再去做,没有你的自信,路上见到再好看的男生也不会上前去搭讪,没有你的满足,不会因为看到一朵云而觉得生活幸福安逸,不在会为了一些小小的事情就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也不会再去做对己无利徒劳无功的事情,没有耐心去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心,没有了生活的激情,整天忙得团团转,为了找工作,为了买房子在大城市安顿下来,被家里人催婚,幻想嫁给一个有钱的富二代,然后什么都不用做坐享其成安静养老。
没有人会因为一张纸条紧张兮兮地问我是不是早恋了,没有人会因为一张不及格的试卷就让我留在办公室罚抄课文,也没有那种一做不出题就会觉得天塌下来的感觉了。
我变了很多。
但不变的是喜欢他。
他是这样的好和独特,我没有办法在我的故事里给他取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
当年的我,无论朝哪个方向看,余光里肯定都有他。
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幻想着和他拥抱亲吻,穿着洁白的婚纱嫁给他。
幻想着给他生很多很多的孩子。
幻想着他也像我喜欢他一样地那种喜欢我。
可是回望那三年,我和他最近的距离,就只是下雨天一起并肩走到学校的距离,就只是一起看天空扭头看见他的距离,就只是初见时他闯入我视野里似笑非笑的距离。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
有的时候喜欢久了,就忘了自己为什么喜欢了,只记得自己喜欢他,只记得自己要一直一直喜欢他这件事情。
我对他的喜欢,已经快十年了。
我人生中最好的十年。
真好。最好的十年,都用在喜欢他这件事情上了。
好像只有喜欢他这件事情,能让我逃离逼鬆的现实世界,觉得自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追逐着他的背影,一如往日地追踪他的生活,就像当年的你一样小心翼翼的观察他的生活。
他上了很厉害的大学,交了女朋友,又分手了,又交了女朋友。保研了,毕业了,工作了,有一个稳定的美貌学历家庭都和他无比匹配的女朋友,一路顺风顺水的过来,神色匆匆地每天跟无数都市白领一样赶去上班,也会在做项目遇到困难时紧锁眉头,下意识地咬自己的指甲。
他的第一次心动,第一个拥抱,第一个亲吻,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这些,种种,都与我没有关系。
但我,还是莫名其妙的喜欢他。
你这次是认真的?
我不知道。
你喜欢他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不知道。
就是会从任何莫名其妙的瞬间里联想到他,就是会在24岁的年纪里还做15岁时少女的春梦,梦见少年的他站在逆光里,微笑着朝我伸出手,就是会从男朋友的一举一动里看见他的影子,就是会无可救药的寻找和他相像的人,在一起,把自己莫名其妙的情感一股脑倾泻出来,寄托在他的身上。就是会反反复复的回响和他有关的每一次交集,回响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近乎执拗的在纸上来来回回写他的名字。
你看,都怪你,让他成为了我的心结,让我如此的喜欢他。
我爱他。
九年后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