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Fiona比,我还算清醒点儿,小跑着去开门。门一拉开,拖着箱子的何笑笑同学站在门外,穿得和个归国华侨似的,卡其风衣黑色牛仔裤加黑色粗跟踝靴,像个杀手般风尘仆仆,但又带着一股子精力充沛的兴奋劲儿。
大概没想到一开门见到我俩这么戏剧化的场景,我刚哭得太卖力,眼睛肿得都有点睁不开。她觉得莫名其妙:“你们这是干嘛啊?”还是过去那种戏剧化地抑扬顿挫,广东人说话总脱不了的港腔。
Fiona一听到Clemence声音,忽然精神大振:“你可总算回来了!我想你想得都快想不起来了啊!”边说边不顾她一脸嫌弃,强行将她揽入怀中。
我在一旁眼睁睁看着这么基情的场面,肉麻得酒都醒了。老妖婆回来了,状态还挺不错,那股子嘚瑟劲儿失而复得,怼天怼地的丧样儿和不失时机的关怀跳跃着融合到了一起,让人时而惊喜时而惊吓。看她春风得意的劲儿,想来四处浪的这半年一定没怎么亏待自己,光顾着祸害别人了。
“再不放开我带的东西就不拿出来了啊。”Clemence是最厚道的,无论出门去趟哪儿都会带东西,老派到不行。所以我们之前都特别希望她出远门,就等着她带纪念品回来。
Fiona一下把她放开,很哥们儿地拍了拍她肩膀:“没胖也没瘦,没高也没矮,很好,很好。快把礼物拿出来吧。”
我俩和哈巴狗似的在旁边看着她一样一样把东西从大行李箱拿出来。有瑞士带的护肤品,法国带的两瓶红酒,马来西亚的小手工,新加坡的牛肉干,还有据说上午才从香港买的刚出炉的老婆饼。零零散散的东西摊了小半张床,都快把她箱子都掏空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只带了两套换洗衣服和旅行装的洗护用品,看来这次她只是回来看看我们,之后还得继续云游四海。
Fiona从迷你吧拿了开瓶器,递给Clemence。她动作熟练地开酒,旋转,拉,干脆地一声“砰”,木塞子拔了出来。倾倒瓶身,红色液体在酒杯里翻滚跳跃,三只杯子里的酒量都准确无误在一个平面上。这套动作我看了那么多次,这次再见竟觉得莫名感伤,我一下没忍住,刚接过酒杯就又哭上了。
Clemence吓一跳:“你有病啊?”
“你有药啊?”我带着哭腔回敬她,怎么有像她这种毫无同情心的人。
“无缘无故你哭个什么劲儿?”
“丁毅勇不要我了,我失恋了,我好惨啊。”我哽咽着说,仰头把红酒喝了一大口,这家伙挑酒的品味一直深得我心,和平时我自己随便挑的红酒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太好喝了简直。
“得了吧你,明明就是你不要他,人都和我说了,你就别装了。”她在那说着,Fiona在一旁猛点头。
“谁和你说了?”
“丁毅勇啊。”
“啊?”
“他俩礼拜前来香港出差,我们见面的时候他说的。”
“啊???”所以他到处在我朋友面前扮可怜,就是不主动联系我是吧?我心里一时间不知该作何感想,好像有点高兴,又好像有点失落。
“他说你敢追寻梦想,他也没什么不敢的,所以去创业了。反正,上次见到他,的确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我一阵心疼,难道他因为感情打击,变苍老了不少么?
“怎么不一样了?”我尽量问得不动声色。
“感觉变年轻了些,整个人比较活跃,没那么老气横秋的了。”她说,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气我。
我半天接不上话,什么和什么啊都是?
“那你呢,你之后什么打算?”Fiona问Clemence。
“在香港找了份工作,这次回来办个工作签就去上班咯。”
“哦。”Fiona明显很失落,但这其实也在预计之中,倒也并没失落太久,我们三个就开始就着牛肉干和老婆饼聊起我们没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所发生的琐碎事情,和过去一样热烈兴奋。学会面对无可奈何的别离,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在经历了一次次分别的阵痛之后,或许是为了自我安慰,或许是真的成熟了些,总之,我们对于陪伴的定义有了新的理解。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一定有自己的课题要去攻克,这是只属于一个人的修行。我们有缘在某个时间点走到了一起,但同样因为命运使然,注定了我们之后的分别。我们依然可以携手共进,但却不得不换成另一种形式,彼此理解、相互支持着在心灵上继续陪伴前行。
坐落在天津市中心的西开天主教堂比我想象中要庄严许多,远远就能看到它的两个浅蓝色圆顶和圆顶上的十字架,在深秋湛蓝天空的陪衬下显得格外神圣。我们都穿着较为正式的连衣裙,通过有两个大雕塑的拱门走进教堂。
教堂中间的那条路已经铺上了红地毯,一路延伸到顶端的祭台,光束从高高的椭圆形窗户倾泻而下。祭台点了蜡烛,教堂入口处的二楼已有唱诗班准备着,宾客们都很自觉地从两边入席,我们坐在左边中间段的位置。教堂炫目缤纷的彩绘玻璃让我好生研究了一番,在这颇具历史感的宗教建筑里,两边的木质长椅已经坐满了人。唱诗班浑厚的声音从二楼流淌而出,充盈在整个教堂,回荡不已。顶端的几盏水晶吊灯亮了,像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空间,更多教堂的细节被展现了出来。
新郎穿着一身笔挺黑西装已经站好,今天的狗子和以往截然不同,之前那种程序员所特有的呆萌模样也荡然无存,是一个典型的新郎模样,期待、紧张、激动,虽然已经排练过好多次婚礼的流程,但依然忍不住不断地朝门口张望。
我们三个自然也一样,大冷天地坐在这没有暖气的教堂里,穿着连衣裙的我脚丫子都冻木了,手心却激动得直冒汗。再看看Fiona和Clemence,也都是哆嗦着搓着手,翘首以盼的样子。
婚礼进行曲响起,Doris搀着父亲的手款款走来,她头发都往后梳,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长长的睫毛下眼睛乌亮,精致的五官上仿佛被裹了一层柔光,Doris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显得圣洁而美丽。她身子挺得笔直,面带着微笑,眼里含着柔情无限地缓缓走向那头等待着的新郎,婚纱的后摆在红色地毯上拖行,发出细碎地沙沙声。
她能如此镇定地走过这条长长的红毯,在众人的注目下满怀期待地走到那个人面前,必然也能和他彼此相伴共同面对人生路途中的坎坎坷坷吧。
她路过我们时,Fiona夸张地朝她挥手吸引关注,她也情不自禁地朝我们挥挥手,露出我们熟悉地鬼鬼地笑容,然而。当我们再看她身边挽着她手的父亲,他的眼里已是热泪盈眶。她跟着音乐继续前行,我拿着手机拍了阵她的背影,等我再转回头时,发现Clemence和Fiona这两个没用的东西早已经在那抹泪了。我可能是昨晚已经哭过了头,反倒是相对镇定的那个。
我白了Clemence一眼,以报昨晚她取笑我之仇。她赶紧扭过头把眼泪擦了擦,当做一切都没发生似地四处张望了一下,接着说:“这大冷天的Doris就穿那么点儿,还光膀子你说她冷不冷?”
“切,装什么冷静啊?我们都看到你哭了。”来啊,互相伤害啊!
“我也看到了,哭就哭呗,没什么。”Fiona接嘴。
Clemence翻了个白眼,不理我们。
新郎新娘跪在主祭面前,跟着宣誓。
“从今以后,无论环境是好是坏,是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败,我都要支持你,爱护你,与你同甘共苦,携手共建美满家庭,一直到我离世的那一天。”
Doris以她特有的奶声奶气说出的这段话,反而显得格外虔诚和用心。前一秒还在用力装酷的Clemence一听到“携手共建美满家庭”那句又忍不住老泪纵横了,我自己也有点泪眼婆娑,也就顾不上挤兑她了。
婚礼结束后,大家都挤到教堂门口和新人们合影时,Clemence朝着人群挥手,我正纳闷她和谁打招呼呢,只见一个熟悉的面孔从教堂外的一群游客里钻了出来。
“Sam哥,我们一起和他们拍个合照吧,来都来了。”何笑笑这厮无视我的惊愕,带着她的Sam哥往Doris那边走,Fiona还在那傻乎乎地用手机当镜子擦口红呢,我推了她一把她才反应过来,和我一起追在他们屁股后面合照。
“你可真沉得住气啊!”拍完照之后,我肩膀用力撞Clemence一下,被她灵活地闪开了,我差点没一踉跄横躺在地上。
“好久不见啊,程晨。”Sam哥还是那么知书达理,主动和我打招呼。我就说这女人干嘛在香港呆那么久,原来果然是会情郎去了。
我和Fiona两人一下挽到了一起,表示已经形成了统一战线讨伐何笑笑。还没开口呢,Sam就说:“听笑笑说要来天津参加婚礼,我正好有假,也正好没到过天津,所以就正好一起了。”
这么“正好”?这Sam想找借口是不是也可以稍微用点儿心,该不会当我们都是傻子吧?
我和Fiona一左一右把Clemence夹在中间,不给Sam拯救她的机会:“你们到底什么关系了,从实招来。”
“你们猜?”Clemence也懒得掩饰,得意洋洋地说,我们三个对视一阵,忽然爆发出狂笑。
之后相聚的两天过得那么快,至于逛了什么吃了什么都不再重要,等到苏沐白开车来天津接Fiona回京时我才意识到我这徒弟多够朋友,为了不让我一个人显得形单影只的,一直很有义气地不让男友出现。
婚礼的热闹过去,我们回到按部就班的日常生活,而那种因为礼堂、婚纱、誓言而产生的爱情的冲动也随之慢慢褪色。我依然会时不时想念丁毅勇,就像是对学生时代暑假的喜爱那样,在疲惫时无限憧憬一番,然后第二天早上继续面对现实。
上海不知不觉已经逐渐要步入冬天,我的工作正式进入轨道,不再只是个“助理”的角色。受同事们的影响,周末的午后也养成在常熟路的咖啡馆找个露天的座位,看看书,写写稿。碰见有狗主子出来遛人的,还能时不时顺便撸撸狗。
就像现在,一个绿色的网球滚到我的脚下,还没等我低头去捡,一条长得颇具喜感的小柴犬已经跑过来一口把球叼住。
简直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摸了摸它的头,它马上把球放下,像个绅士一般端正地坐下来,搭出了右边的爪子要和我握手。我简直被它的萌样给逗死了,赶紧握住他的爪子,摇了摇,边摇边说你好你好。
“小心它咬你。”跟在它后面的铲屎官发话了。
“不会吧,主人不是跟着吗?”我又逗了逗它,才抬头搭话。
它的铲屎官很高,背对着阳光朝我的方向弯着腰,一时间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就是因为主人在才更加要咬你,”他大概笑了,露出了整齐的牙齿,阳光在睫毛下投出长长的阴影,“恭喜,快帮我咬这个坏家伙。”他蹲了下来,摸了摸它的头,它还是乖乖地蹲着,伸出另一只爪子给我握。此时,他们俩的脸一起朝向我,都是一副笑盈盈地表情。
我拿着手机冲进洗手间,在壮士群发起视频通话,四张脸齐刷刷冒了出来,都是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猜我遇到谁了?”我直奔重点。
大家都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我内心大骂,艹,这就是朋友!
“丁毅勇!”我颤抖着说出名字。
那三个人瞬间来了精神,眼睛都瞪大了一圈儿。
“快,拿下。”
“连人带狗一起绑回家。”
“二话不说跪下认错。”
大家很激动地献计献策,生怕我再一次错失良机。我看了看手机里的她们,再探出头看了看在外面摸不着头脑的他。
这不是我幻想中的重逢场面,我穿得像个落拓的作家,戴着巨大的黑框眼镜,素面朝天,头发乱草一般搭在肩膀上。他的确像Clemence说的那样,变得更像他自己了一些。
我心脏突突突跳得厉害,过去的潇洒劲儿荡然无存。一直想念的人此时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我才不相信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蠢话。我那么那么需要他,非把他留住不可。
“哈哈哈,悟空都吓傻了。”
“一会儿正好表演癫痫,让人不得不送她去医院,然后她顺便就以身相许。”
“我看她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几个不靠谱的声音噼里啪啦地不绝于耳。
在这么一个并不算特别的初冬暖阳的下午,我紧紧攥着手机,走出洗手间。
我曾自以为强大到谁都不需要,愚蠢地妄想独自面对一切困难;幸运的是,经历了种种,我和我爱的那些,都并未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