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周,跟着Sharron和洛熙这两个新闻从业人员在北京和北京附近的几个城市走访了近十家特殊教育机构,数十个自闭症患者家属,这一路上工作的强度不言而喻,翻译、扛设备、协调当地关系等等都不在话下,每天住不同的地方,自然不可能是什么Fancy的酒店,自助早餐什么的想都别想。每天洗完热水澡倒头就睡,大清早的闹钟有如乱棍般把我揍醒。严格按照时间表去新地方,不同的问题,不同的角度。这一千块一天的确不好挣,但这两周的体验却让我终身受益。
Sharron和洛熙对工作及其敬业,后来通过洛熙我才了解,做记者的收入相对金融业来说少得可怜。即使像Sharron这种顶级记者,收入大概也就和一个普通的证券分析师差不多。不想和那些北漂一样合租房子的话,她就需要在一所大学任职,这样,学校才会给她免费提供一处不错的公寓,同时她也可以通过学校的在职证明申请到中国的长期工作签证。毕竟作为一个外国人,如果想通过记者的身份申请到中国的签证,那可是相当之困难的。Sharron说,她这么多年的薪水都投资在自己的设备和旅行的经费上了。她不爱买贵的衣服和鞋子,成天背着摄影包。但已经没有人会通过她的外在去衡量她,她是摄影师,是记者,她的作品已经足够能代表她,并成为她的底气。
我过去一直认为,功成名就指的是像秦朔这种人。他们活得万众瞩目,一举一动都和那么多人的前程息息相关。然而,回过头再看,我反而更对Sharron这种人敬佩,孤独地做着几乎无利可图但自己所认可的事情,在陌生的国度为了陌生的人的故事而奔波,完全不受这个浮躁而金钱至上的世界干扰,纯粹为了内心的坚持而活。
她努力地支配着自己的人生,多酷。
一个人独自生活在地球,就像是这颗星球独自漂浮于浩瀚的宇宙之中一样,多么渺小而微不足道。我们存在的必要和意义是什么,又有什么办法证明自己存在过?为此我们想方设法让自己显得重要一些,体面一些,安抚内心的焦躁和空虚。谁敢说自己从没因为想得到他人的认同而放弃过内真正的需要呢?如果人生真的是一段旅程,那么,我在这段旅途中,想感受些什么,又想要留下些什么呢?
网上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不是那种走马观花赏心悦目地看,我想要深入地、更细致、更寻本溯源。我想通过自己而让更多的人看到那些被掩盖的角落。我想帮助那些不被看见的人,让大家能看到他们的需求、他们的勇敢和他们的存在。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这个世界好那么一些,或者说,坏得不那么快一些。我想成为一个讲述故事的人,一个发现者和记录者。
我从未这么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想像Sharron一样成为一个国际记者,即使这意味着我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但我才刚过24岁生日,一切应该还来得及。
倒了几趟地铁,我好不容易从地铁站钻出来,拖着轻盈的卡通行李箱往家走。才过去两周的时间,北京已经从夏末进入了初秋,正是一派天高云淡风清,一年中最好的时候。街边的小店依旧,街道两旁的树木倒也没有像服装店的橱窗一般瞬间换上新装,但也沾了点儿秋高气爽的光,一排排精神抖擞地站着队。我内心充盈,双脚生风,恨不得马上告诉丁毅勇我的决定。
可还没到下班的点,有时间梳洗一下。我泡了个长长的热水澡,将这两周的疲倦都像这玫瑰语言一样泡散,泡到连我自己都要被融化在浴缸里。我泡得浑身通红,用最后一丝力气爬出浴缸,裹着浴巾照镜子。这次的拍摄让我的皮肤黑了两个度,两周的暴晒再加上没时间料理皮肤,脸上毛孔明显粗了不少。两条眉毛乱糟糟地需要修型,但双眼却比往日更神采飞扬。我对自己的状态很满意,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之后,准备去超市买点食材回来,晚上做顿便餐等丁毅勇回家。
“客户有应酬,会晚一点才回家。你洗白白在家乖乖等我哦。”他给我发消息,附上一个色色的表情。
我看着信息甜甜地笑了。之前他的项目一直都不顺利,想来这段时间也是到处“走亲访友”呢,那我就好好放松放松吧。于是很豪迈地叫了一大份炸鸡啤酒,准备边看纪录片边吃。
在等外卖的空档,我又想起那三个不着调的家伙。Fiona应该回来了吧?Doris这几天的朋友圈很有点春风得意,看来是和狗子发生了点儿什么。Clemence则一如既往,神神秘秘地。但上次视频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香港了,大概是旅游签证也就够她在外面浪几个月的。也不知道她在香港干嘛。忽然我脑子里某根弦被搭上,香港?她那个叫Sam的师兄不也在香港么?莫非俩人又勾搭上了?我心中一阵窃喜,但还是赶紧按捺住给她发个视频八卦的心,她那么矫情一个人,没到尘埃落地是不会承认的,还是静观其变吧。
吃的到了,我对着大投影正忘我地嚼着鸡腿呢,手机响了,Fiona打来的。
“歪~”她声音压得扁扁地,一副做贼心虚的语调。
“干哈?”我切断了她长长的拖音,有事儿说事儿,忽然发什么嗲?
“明天,一起个吃饭呗?我也叫了Doris。”
吃就吃呗,这么……
哟!她刚从韩国回来,再加上这扭扭捏捏的劲儿,看来是有喜事儿啊?!我带着猥琐地笑容连声说好。
吃完一整桶炸鸡,连看了三部纪录片,喝了四罐啤酒,门铃响了。我看了看时间,竟然都十二点半了!我跑着去开门。
门口除了醉醺醺的他之外还有常开车送他的司机,司机大哥好心提出帮我将他送进房间。好在司机大哥还有点分量,能扛得动他,否则就凭我自己,是怎么也没法将醉成这样的他从门口弄进房间的。
和丁毅勇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见他烂醉如泥成这样我还是第一次。他和Clemence有相似的地方,总是克制、有度,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让自己失控,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他非喝到挂不可呢?
“都帮他开好了房,可他非回来不可。刚才还有点意识,一上车就不行了。”司机大哥嘟囔了几句之后走了。
我回房间,帮他把领带、手表、腰带一一卸下。衬衣和西裤是无论如何脱不掉了,就这样吧,我帮他把领口和袖口的扣子解开。他像只被煮熟的基围虾,满脸油光,全身都是红的,蜷在床边,喘着粗气,呼出的气息有浓郁的白酒味道。
我用温水给他擦了擦脸和脖子,抚摸着他紧皱的眉头,希望能让它们平顺一些。明天我要早点起来熬点白粥,再准备些咸菜,宿醉起来会需要吃些清淡的东西。他的个性本不是个喜欢应酬的人,喝成现在这样一定是情非得已。但凡有点雄心壮志的男人,都一心想往上爬,他自然不肯认输。我好心疼他,恨不得冲出去将灌他酒的人统统扇两巴掌解气。
丁毅勇手机这时候响了,他早睡得人事不省不可能接电话。我等着对方挂掉,没想到对方不依不饶的。直接给人挂了也不好,我只好接听了。
“阿勇,没事吧?”很温柔的女中音,带点儿海归特有的厚实感,让人讨厌不起来。
“不好意思,他已经睡着了。”本来想加个我是他女朋友的,但忽然就卡壳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哦,不好意思打扰了。他安全到家就行,再见。”大概没想到是个女的接,对方声音明显有点错愕,但还是礼貌周全地挂了电话。
是刚刚一起应酬的同事吧,虽然说我对丁毅勇一直是绝对放心,但一个女同事主动来关心,还那么亲密地称呼他让我还是觉得不爽。我默默记住了她的来电名“胡文可”,准备等他酒醒了人缓过来之后好好盘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