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自己没买过奢侈品,但是对一些对这些东西还是略有些了解的,特别是和Clemence搬了家之后,她时不时带回个包啊什么的,我有幸也跟着见了些世面。记得当年看《北京爱上西雅图》里,汤唯指着闪闪的圣诞树对开面包车的吴秀波说她妇女节收到包,国庆节收到包,圣诞节也收到个包什么的当礼物,还满眼都是哀怨,我心想这特么就是赤裸裸地炫耀,那么不高兴完全可以不被礼物收买啊,得了便宜还卖乖。我承认自己从来不是什么视金钱为粪土的清高份子,但从内心来说,虽然身边就有那么个吃穿不愁甚至可以挥金如土的人,好像也并没多羡慕。也可能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我清晰地告诉自己,这和我没关系。
我接住丁毅勇递给我的纸盒子,它被包得特别好看,浅粉色的包装纸配上白色彩带系成的蝴蝶结,像童话故事里的小女孩所梦想的礼物的样子。
我从小到大其实也收到过不少礼物,还记得在中学时代,有隔壁班的男生当着众人面在平安夜送了我一个巨大的圣诞老人布偶。十年过去了,那个男生的名字已溶解在我的记忆海洋中,难以寻回,但当时那种既害羞又兴奋的心情似乎还历历在目。有个人在默默关注你,费尽心思想在特别的时刻为你准备特别的东西来博你一笑。没有哪个女孩儿不爱收礼物,口干舌燥地表白一百次,也不如时不时送些贴心的礼物来得实在。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端着盒子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丁毅勇也兴冲冲地跟了进来坐我对面,大概是等着看我拆礼物时的表情。我打开纸盒盖,里面还包着一个防尘布袋。我大致已经知道是里面装着什么,于是强压着心中的狂喜,美滋滋地看了一眼丁毅勇,才迫不及待地解开防尘袋,把东西拿出来。
那是一个肉粉色的包,Chloe的faye系列,中号。皮质摸起来很有质感,整个包拿起来沉甸甸的。这自然不是送小孩的东西,哪能算是儿童节礼物。但这才像他,说得现实些,这才是我所需要的。
“喜欢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我笑开了花,一把将包搂在怀里,朝他猛点头:“超级超级喜欢。”
他被我夸张的样子逗乐了:“我中午在那个商场里有个饭局,路过看到广告墙上的这个包马上就觉得一定适合你。你喜欢就好,不喜欢的话,可以拿去那里换个自己喜欢的也行,小票都还在盒子里。”
我何德何能,竟然能有个这样的人在身边。我星光满眼地看着他,谁能想到不久前我还觉得他既烦人又娘娘腔,而此时此刻的他在我眼里,柔情蜜意、性感迷人得要命。
以身相许算了!人家给我准备了份这么有心的大礼,我既然无以为报,不如就……
哼哼哼哼,邪念一起,我把包放在一边,先准备献上一个湿哒哒的吻。还没亲上呢,电子门锁“咯哒”一响,我心中白眼翻上了天,老妖婆这回来得也太不是时候,坏我好事!
她大喇喇开门进来之后也不看看是不是客厅里坐有人,先去厨房咕咚咕咚灌了一杯水,再准备进房间时才发现我俩坐在沙发上。还好,衣冠端正。
“吓我一跳。”她倒还好意思!
丁毅勇大概一下也觉得挺不好意思地,起身和她打了个招呼就说有工作没做完,需要先回去了,我在Clemence诡异的眼神中把他送到门口。关上门后,我看到Clemence正坐在沙发上摆弄我的新包,赶紧一把夺了过来。
“嗯,丁小勇是个好同志,对你还算上心。”她用遥控打开电视,漫无目的地调台:“下次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单独空间的时候,提前和我说一下,我晚点回就是。”她忽然笑得很猥琐。
“收起你那污浊的思想,他就是给我个礼物而已,我们刚坐下。”我刷地一下脸红了,这老妖婆怎么这么不含蓄。
她瞟我一眼,给了我个冷笑,又转回去看电视。
我原本想问问她和Sam的事,但觉得此时大概不是适合的时候。听Sam之前的意思是说要离开北京,或许今天算是他们某种形式的道别,我还是给她点空间比较好,至于自己的好奇心,还是找机会再满足吧。
我把包拿进房间,放在写字台上,将台灯打开,暖黄色的灯光打在包上面,清晰地勾勒出它的轮廓。我有时会分析自己隐藏着的性格,尤其在高兴之后再反观自己。当时的表现是从内而外的吗,还是说只是为了达到对方预期的效果而或多或少有表演的成分呢?
这个包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件奢侈品,在此之前我身上的任何一件单品都没有超过一千块,更何况一个过万的包?在斯尔敦时,多得是那种省吃俭用好几个月就为了省钱去买一个心仪的包包的人,那是她们的自由,没有高下之分,只是我们消费观念不同而已。我更愿意每周去吃顿好的,和壮士们看部有趣的电影,享受当下。美丽昂贵的东西自有其吸引人之处,但是如果以牺牲平时的生活水平为代价,那我是觉得多少有些不值当。
但忽然间,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有这么个许多女孩梦寐以求的包包到手,我虚荣心多少是得到了些满足,但远没有我表现出的那么狂喜。他能主动为我买礼物我自然很高兴,但如果能与在一起看个电影,吃个晚餐,通过和他的相处的方式去多了解他,或许我会更高兴。我现在对他的了解还只停留在酒店系统里的那些信息以及东一嘴西一嘴的道听途说而已。
何况,我看着这个昂贵的礼物,对于他来说,或许这算不上大开销,但我该送个什么样的回礼才能于此相匹配呢?还是以后再伤脑筋吧。
我把在Fiona那买的衣服搭了一套出来换上,再背上这个包,走到老妖婆面前决定去她那顺双鞋子穿。走进客厅,我看到她还盘腿坐在沙发上,和我刚才离开时一个姿势,眼睛盯着电视,瞪着花花绿绿的屏幕在想事情。
“帮我搭双鞋呗。”我直截了当。
“鞋柜第二层左边那双裸色尖头中跟的吧,送你了。”她少见地没乘机挤兑我两句,估计是没那个心情。
看来此时是需要我出场的时候了,我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她对面的茶几上。
“旧情人要走,舍不得?”我尽量以调侃的语气说出来。
“算不上旧情人,初恋而已。”她直视前方,平静地说。
“初恋要走,舍不得?”我追问。
“其实也算不上初恋,初次单恋对象而已。”她又平静地补充。
“啊?!你单恋他?”这我可万万没想到,弄得我还在那替Sam惋惜半天的。
“嗯,上学那会,我喜欢他,他喜欢我们高一届的学姐,学姐喜欢另一个当地人,后来嫁到瑞士没回国了。其实当时我来北京,可能和他在北京发展也有些关系。”她说。
艹!三观颠覆,信仰崩溃!谁能想到Clemence和Sam之间是这么个情况,完全和我想的不一样嘛。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她第一次带我见Sam时是那么个娇羞的表情了,原来是见到男神不好意思。
“那……怎么来北京之后没在一起?”这我就大大不解了,从第一次见Sam就能清楚得知他喜欢Clemence啊,既然彼此都喜欢,还矫情什么?
“到了后来真正进入工作之后,我感觉他对我的吸引仅仅留在校园里,让我不想去破坏那份感觉。”
她停顿了一下,我也需要时间消化她想表达的意思。
“然后秦朔出现了,说想和我在一起。”
她低头看着地板,也不知道有什么可看的。
“然后就到了今天。”她抬头环视四周,最后目光落在我的新包上,忽然笑了。
“最初我只是好奇他能带给我的世界,而现在,我变得有些离不开那个世界,更离不开他。”她说。
“我没有办法离开他。”
所以Sam要走了,她已经做出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