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他们去了附近的一所饭馆吃饭,店主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一下子看到一群人涌进去,笑的合不拢嘴。所有菜式都是原生态自家种植的,海鲜也是店老板亲自出海捕的。味道鲜美,菜式虽不精致,但味道确实不错。
下午吃了太多烧烤,这会儿已经吃不下,她喝了一碗汤,便专心的听着在场男士针尖对锋芒的论述。沈云涧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顶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话。白甯知道沈云涧的嘴皮功夫很厉害,可没想到原来他怼起她,已是嘴下留情。
现场女士都很安静的坐在一边,没有在人前做出过度亲密的动作,白甯也安静的坐着,起先她听的津津有味,只是到了后面,沈云涧渐渐占了上风,在场男士纷纷休战,连林峰也甘拜下风。这不是她想看到的发展。于是她去了洗手间。
洗手间还算整洁,只是完全不隔音,白甯刚想从里面出来,就听到一句很大声的声音传来沈云涧的名字,顿觉进退两难,于是又悄然退回。
“哎,你看到了吗,沈云涧的新女友。”
“看到了,长得挺素的。”
“我倒觉得她挺像高露的,神态表情,说话也是温声细语。”
“哪里像了,高露比她好看多了,她那顶多像小家碧玉。”
“这倒也是,太素净了,不过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
“……”
白甯很后悔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想走也走不了,唯有盼外面那两个女士的谈心聊天早点结束。不过她倒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具有被八卦娱民的乐趣。这个认知成功的让她的心情突然的就坠入谷底。
回程仍是沈云涧开车,两人一路无言,一个多钟的车程,空气静谧的有点压抑,她打下车窗,冷风夹带着寒气扑在脸上,把手伸出窗外,有几滴湿意,原来下雨了。
天气还真是变化多端,明明白天还是艳阳高照,如今却刮起了大风飘起了细雨。
不过倒也真是让人豁然精神。
“白甯女士,请你的手伸进来,很危险,还有请关上你的车窗,你想把我们两个都吹感冒吗?”
于是她收回手,打上车窗,确实是挺危险挺冷的。
“你怎么了?”沈云涧微微斜脸看她。
“没什么……好吧,有点头疼。”在沈云涧莫名其妙的注视下,她只好扶着额头装作头疼。
“睡一下吧,到了叫你。”
沈云涧是个很识趣的人,知道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白甯想,这或许也是他们能相处这么久的原因之一。
他身边并不缺乏异性朋友,但往往都带着明确的目的,而她和他的相处,一向都是简单而又默契。默契的不追问彼此的过去,也默契的不追究将来,这是一场游戏的中转,缘起于偶然,习惯于使然,她不用费尽心力去讨好,他也不用刻意表现多忠诚。
若即若离,当断不断。拖拖拉拉,也撑了一年多。原来竟也有一年多。想到这里,不由得有点惊讶。
其实白甯不明白,像她这种姿色,在沈云涧的圈子里,肯定一抓一大把,甚至品貌德行在她之上的,肯定也不在少数,她不懂,为什么他会把目标瞄准在她身上。她是见过他身边那些女人的,和她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她突然想起初识他的时候,是在大学同学的婚礼上,他是新郎的同学,她是新娘的同学。
他话不多,面对伴娘团的刁难,总能十分机智的帮新郎拆招支招,伴郎和伴娘按照身高配对,他和她正好是一对,礼服裙摆稍长,后面的人走的急,不小心踩到她的裙摆,沈云涧手急眼快的扶住她后,便迅速的缩开手。
第二次见面是在某次晚会上,他是公司力邀的代表之一。
“你好,沈云涧。”他朝她伸出手,他的手指非常好看,修长,骨节分明,指尖饱满,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你好,白甯。”她握住他伸出的手,仅仅交握一瞬。他好像忘记了她,或者应该说,他从没有记住过她。白甯有脸盲症,而之所以能记住他,完全是因为他上次一个无意的举动,她一向对绅士青睐有加。
站着交谈的一会儿功夫,陆续来了几个人加入,他手持高脚杯,朝着对面的人举杯示意,与婚礼那天的他判若两人,婚礼那天他热情开朗,不论什么时候嘴角都挂着微笑,偶尔说一句玩笑话,总能引起一阵笑,今晚的他虽然也在笑,但却给人一种疏离感。
白甯虽然觉得他多面,但却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个精英,年轻有为。明明他的注意力不在于此,但却总能轻易的接上话。
总有些人能有异于常人的天赋。
晚会是一场漫长又无聊的茶会,眼前的人走马观花般换了一波一波,白甯觉得自己今晚就是一个三陪人物,陪笑陪聊陪酒,有人来了,她得立马挂起微笑,聊聊近况拉拉家常,装模作样的小抿一口酒,这样的场面真是累极。
晚会的高潮一般都是舞池,大厅里人头攒动,空气有点压抑,有对男女正跳着舞,人群自动分开,白甯看着翩翩起舞的那位女士,不由得感慨人美还多艺。她肢体不协调,躲过几个陌生男士的邀舞,她去洗手间补了个妆。
她极少画这么浓的妆,看着有点不自在,连续站了几个小时,在会场里面没发觉,到了洗手间,才觉得脚后跟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她找了一处地方坐下来,脱了鞋子,发现脚底板起了两个水泡。她还是穿不惯高跟鞋,除非必要,平时她都是穿着运动鞋,她揉着脚,忽然就闻到一阵传来的烟味,她四处张望了一下,就在对面不远处的椅子上发现了手边夹着一根烟的沈云涧,正注目着别处。
真是懊恼,她赶紧穿上鞋子,坐正姿势,也不知道他看到自己没有,自己竟然都没发觉对面有人,整理好自己,她匆匆的离开。
她没想到自己会第三次遇到沈云涧,实际上她已经忘记了这个人。
她跟着同事去香港出差,临行前一晚,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虽然化了妆,但还是遮不住满脸的倦意。
“你可以睡一下。”同事很细心,在她第四次捂嘴打哈之后,友善的提醒。
白甯没有拒绝,实际上她也确实犯困,天露朝白她才合了一下眼,这次商谈会议的对方公司是出了名的难开,十分费脑力,任何一句话都得斟酌才敢出口。养足精神,才好应对。
受大雨影响,她们比约定时间晚到了半个钟,香港下起了倾盆大雨,雨势大,来路出了车祸,对方公司派来的司机堵在半路,一时半会到达不了。她同对方负责人通了电话,将会议推迟到明天早上十点钟。
雨还在下,她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听着雨水砸在玻璃发出的声音,她很讨厌下雨后粘腻的感觉,小时候异想天开,想着长大后要发明一个控制器,随时控制雨的降落。甚至还写成了作文,得了A+。
机场人很多,都是被大雨困住,司机姗姗来迟,把她们载去了酒店。拿了房卡,她们站在楼梯口等电梯,电梯刚刚上去,她看着不停变换的数字,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她顺着声源望去,在人群里看到了一个认识的人,嗯,应该说是熟悉的陌生人。
她看到了他的侧脸,他人长得极好,又站的笔直,穿着裁剪得体的西装,歪着头听着身边人说话。他表情谦和,并不倨傲,但却仍给人一副高高在上的感觉,大概察觉到自己被注视,他侧脸朝她的方向望过来,目光清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