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空去理发,一时找不到地方,凭感觉朝一个门洞一拐,那家理发店竟然还在。他三十年前在那剃过头,搬家后,再也没来过,细想想,也过了二十五六年了。
推门进去,布置和记忆中一样,只是乱了点,在这里,时间仿佛停滞了。七八十平米的房间,很奢侈的仅摆了两张理发椅,只有一位老人在那理发。突然降温,江南阴湿的天气能把骨头都凝固锈蚀,房间里没空调,老人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帽子、围巾、风衣里,厚实笨拙,像只不肯冬眠的熊。
三十年前老头可是很风光的,这里是区政府定点理发馆,政府大院的人,无论地位高低,都在这理发,大家的发型都差不多,只是有些地位特别高或者特别在意外形的人会打点发蜡,吹个形状。大院的人仅凭发型,很容易能分辨出一个男人是不是属于这。
大院有大院的生活哲学,衣食住行都有自己不可言说的规则,发型就是其中之一。很多刚进大院风华正茂,打扮入时的年轻人,没多久就会乖乖的跑到这间理发店,理个呆板难看的头,只为了能融入那个环境。
十多年前,政府大院搬了,老院子风光了三十年,越来越显得局促,容不下那么多人,再加上房型老旧,交通拥堵,在那办公很不舒服,所以区政府在新区找了块地,盖了个气派舒服的大楼,搬走了。老院子变成了人大政协的办公地。
这院子在市区正中心,紧邻幽静的古巷,典雅的园林和奢华的商场,是个闹中取静的的黄金宝地,无数商人想要用能铺满这块地的钞票把这院子买下来,但我们的政府却把它交给一帮老头喝茶养老。
这无疑在宣告谁才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只是,时代毕竟在前进,即使是那些老头,也看不上这个理发店的手艺,于是这家店败落了。能撑到现在,也是奇迹了。
轮到他了,坐在那把皮面都裂开的老式理发椅上,他问:“还有个瘦点的师傅哪里去了?”老理发师黯然道:“老了,做不动了,我也快不做了。”
“哦,”他又随口道:“我三十年前,就住旁边,那时经常在你这理发。”老人冻肉般紧绷通红的脸略松弛了一下,漏出个似是而非的笑容:“是伐?老邻居搬的般,走的走,还来我这理发的不多了。小伙子今天要怎么理?简单剪短点?”
“理个平头吧!”他道。
老理发师匠人精神泛滥:“你的外貌气质理平头不好看,还是略微剪短点好了”
“外婆明天下葬,长辈说老人下葬后,五七之内,不能理发,我头发长得快,所以这次理短点。”他低声道。
“哦,是四号院的老太太吧,我看院里摆了花圈,有七八年没见到她了,本来以为她早走了。”老人脸上满是物伤其类的悲哀。
“瘫了七八年,昨天才走。还好,走的时候还算平静。”他轻轻叹了口气。
老人也轻轻叹了口气,拿起电推子,眯着眼,仔细端详了下他的头,坚持到:“我还是觉得你理平头不好看,给你理个百色头吧?”
他不知道百色头是个什么头,甚至不知道是哪两个字,但也无所谓了,点点头,听凭老人在他头上动作。
电推滋滋响着,一股熟悉的润滑油味直冲鼻端,他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味道。这些年理发他都要求发型师单用剪刀剪,这样剪出来的更自然,有层次,不那么生硬。但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闭上眼,小眯了一会。
昨晚给老人守了一夜,凌晨才打了个盹,白天又忙着操持,。父母辈的都老了,他是这一代唯一一个男丁,只好把责任担起来。
实话实说,老人病后,他也只是逢年过节带点滋补品过来看看,照顾老人的责任都压在他小姨身上。小姨六十多岁的人了,照顾九十多的老娘久了,心里不免也有些怨言,常在他们这些小辈面前吐槽诉苦。可吐槽完了,该怎么伺候还怎么伺候,每天都把新鲜的肉菜蛋打成泥,一勺勺喂,然后清理身体,擦拭大小便。七乘二十四,全年无休。老太太卧床七八年,没少吃一顿,身上没一片褥疮,没一丝异味。
他清楚做到这点有多难,他曾给自己住院的老爸陪夜52天,陪到后来,感觉自己都要飘了,走路的时候,身体在飘;和人交流时,思维在飘;好不容易抽空躺下,感觉灵魂都要飘然远去。要是照顾七八年的话,他一定崩溃了。
有些人大道理讲的比唱的还好听,可什么都不做,像他小姨这样,不停地呜哩哇啦抱怨,可抱怨完了,仍然把该做的做好,尽了一个女儿的本分。
也有人劝小姨把老太太送到敬老院,老太太自己有退休金,足够敬老院开销。送走了,小姨能轻松不少。可小姨不忍:“老妈这个样子,送到敬老院,活不了三个月,还是我来照顾吧。”
老太太为别人活了一辈子,小时候家里穷,穷到吃个烤山芋都只能吃皮,肉要留给弟妹。她是长女,七八岁就要帮着父母操持家,照顾弟妹;十几岁就被卖到夫家做童养媳,又一门心思的给夫家生儿育女,当牛做马。一辈子只为自己争取了一次,就是带着年幼的儿子跑了一千多里地,找到业已当官的丈夫,直白的告诉那个被姑苏暖风熏得欲醉的男人:“你敢不要我,我就带着儿子死在你面前。”
然后就一直跟着自己的男人,无论他是做官,下放亦或是被批斗。老太太一直操持着这个家,儿女拉扯大了,又拉扯孙辈。六个孙女孙子,有四个是她一手带大的。小姨生孩子后,身体弱没奶,那时奶粉又不容易买,老太太就买个小石磨,把大米糯米泡湿了,一圈一圈亲手磨成米糊,加上糖和奶粉,硬是把小外孙女养得白白胖胖。
老太太脾气火爆,年轻时曾打爆过儿子的头,老了暴躁依然,六个孙辈都被她揍过,可很奇怪,他们都不恨老太太,人都不傻,知道谁真正对自己好。
老太太一直体弱多病,中年时曾不止一次和她老头说:“我这身体肯定要走到你前面,我走后,你一定要再找一个人来照顾你,不然我不放心。”
没想到素来体壮如牛的老头子,退休没两年,竟得了胃癌,发现时已经是晚期,住院不到两个月,就走了。走时才66岁。
所有人都认为老头走了,老太太也撑不了多久,母亲就一直警告当时调皮捣蛋的他:“看外婆的身体,分分钟就要去见外公,你给我老实点,别再气老太太,万一气个好歹,看我剥了你的皮!”
谁也没想到老太太竟然又熬了三十年,一直到96岁才安然逝去。老太太的儿子,他的舅舅,都没熬过她,在她86岁那年,弃他而去,也是胃癌,走时也66。
临死前,瘦得像个蒙皮骷髅般的儿子,硬撑着从外地过来看自己母亲。老太太那时已经老年痴呆,没觉得儿子瘦成那样有什么不妥——他年轻时就瘦。
有次儿子难受,趴在床上,勤俭了一辈子的老太太竟然一巴掌拍在儿子后脑勺上:“大白天的干嘛赖在床上,给我起来!”
儿子什么也没说,挣扎的爬了起来。他在一旁看着,舅舅的脸上,竟然带着三分幸福,三分傲娇。
儿子回去后没多久就走了。家人不敢把死讯告诉老太太,只是骗他说出差了。素来精明能干的老太太痴呆越来越严重,似乎从没怀疑过。只是会猛不丁会冒出一句:“大兴(儿子的小名)在那边还好吧?”
人越老越像个孩子,老太太就经常趁家里人没注意,偷偷溜出去,说要找小姊妹玩。可一出门,她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凭着感觉走累了,就蹲坐在某个角落。姑苏好心人多,见有个老太太缩在那,就上去询问,只是一般人听不懂老太太的山东话,只好打电话报警或者直接把老太太送到派出所。
而家里就乱作一团,找的找,报警的报警。时间长了,附近几个派出所的人都认识他们了,再碰到有人把老太太送过去,他们就直接打电话让家人接回家。
再后来,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摔折了大腿,送到医院,医生拍了片子,告诉家里人:“她这个年纪,我们也不敢给她动手术,用器械她也痛苦。我给你们开点药,你们就带她回去养吧。”那医生还暗示家属,老人这么大年纪,摔成这样,估计熬不过半年了。
老太太战胜了医生的预言,又活了好久。只是脑子彻底糊涂了,先是忘了亲朋,接着连孙辈都不记得了,到最后,连两个女儿也忘了。能记得的都是童年的事,老太太会把女儿女婿当作自己的叔叔阿姨,常闹着让他们接她回家。有次他跑去见外婆,老太婆一见他,兴奋的直叫:“你是北山的大哥吧?我记得你,是不是我俺爹俺娘叫你来接我回去的?”
再后来,老太太脑子就更不清楚了,大白天,就指着屋顶,大声叫着:“爹,你怎么在房顶呀,你是来接我的吗?”晚上睡着睡着,突然会嗷地一声叫出声来:“你们走开,别想带我走,我不想离开!”
去世前两年,老太太连话也不会说了,整日躺在床上。可胃口一直还行,每天都能吃三小碗女儿打的糊糊。小姨的抱怨更多了,经常对着身边人发脾气,可照顾起老娘来,依然尽心尽力,没一丝轻慢。
他年节去看外婆,只是站在卧室门口,远远地看一下,轻声说一句:“外婆,我来看你了。”虽然是嫡亲外婆,可看到这个眼窝深陷,形容枯槁,略显可怕的老人,他心里还是会泛出一丝不舒服。
头理好了,他没戴眼镜,影影绰绰看到镜子里冒出一个呆板可笑的脑袋,两鬓剃光,顶上竖着一层短发。他记得,外公的遗像上,好像就是留着这个发型。七八十年代的干部很多都顶着这样的头发,再后来,不少黄牛也喜欢剃这种头,因为这头利索,生猛,让人看着心生畏惧。
老头指着他乱蓬蓬的胡子:“要不要把胡子刮了?”他点点头,明天就要下葬,收拾清爽点好。留胡子容易给人留下有城府,不诚恳的印象,所以政客和商人都不留胡子。不知为何,他最近特喜欢留胡子,如果不要见客户的话,他都特意不刮胡子,或许,他下意识地想和外界区隔开,或许,想把自己的某些想法隐藏起来。
老头把理发椅放平,烫了一条毛巾捂在他下巴上,然后找出一把老式刮胡刀,在一条粗帆布上荡了荡,接着把温度尚存的毛巾盖在他眼睛上,在他胡子上均匀的抹了几层刚调好的肥皂沫,说了句:“别动,我要刮了。”
剃须刀和它的主人一样老了,有些钝,刮在下巴上,生痛。
他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泪水马上就被毛巾吸走了。
他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走近好好看看外婆,好好和老太太说说话。
虽然老太太一直躺着不能动,虽然她早已对外界已经没什么反应,虽然离开,无论对她自己还是对家人,都是一种解脱。
可老太太只要有一口气,他就还有个外婆,有个疼过他爱过他的外婆。
现在,外婆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