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真是无趣,唉。”金云天在红雾中穿行着,内心却愈来愈烦躁。
看着身旁的陈乐,他的本能告诉他,这家伙不咋简单,身上肯定有着什么秘密。
然而看陈乐这油盐不进的态度,金云天也只好作罢。
“嘁,要不是看你有着霍家做背景,你早就被我扒光丢在这里了。”金云天恶狠狠想到。
这种事情,他也做过了不少次。
每当看到某些平民运气好,得到了他们不该有的东西,金云天往往只需要动动脚指头,自然有人在第二天将那人手里的东西送过来。
金云天也不怕别人寻仇。
他就恍若天上的神鸟,而那些平民,不过是地上的尘埃。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恍若是两个世界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有交集?
这也不能怪他,毕竟金家之人都是如此霸道,如果他是那种“体恤民情”之人,反而显得不正常了。
当然,有些平民被抢了东西,结果却是绝世天才,修炼有成上门来报仇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结果呢?
在金家强大的财力和势力笼络下,那些本来会成为死敌的平民天才,一个个却都成了金家手下的门客和打手,帮助金家扩张势力。
毕竟一个人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与一个传承了数千年的大家族相比。
与其做那以卵击石之事,不如顺着台阶下,当一个门客罢了。起码一生的荣华富贵是不用多说的。
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也就给了金家子弟有恃无恐的本钱。
金云天甚至认为,他抢夺平民的财物,其实也是在帮家族选拔人才!
可是面对同样有着大势力背景的陈乐,他自然也就不好出手了。
金家的势力再怎么庞大,也是经商起家。单纯论武力,那是远远比不上那以一家之力抵御魔族近千年的霍家的。
一旁的陈乐可没有那么多的心思,他只想着赶快摆脱旁边的这个麻烦家伙。
与肆无忌惮又富可敌国的金家子弟在一块,可不是什么令人舒服的事情。
“喂!你的顶头主子叫啥名字?说不定我还认识。”金云天对着陈乐道。
“……”
陈乐一言不发。
金云天倒也没有继续热脸碰冷屁股,而是趁着陈乐没有将注意力投向他这边时,悄悄地从后边口袋处拿出了一小块红色的晶莹宝石。
微弱的金光在金云天的手掌中一闪而过。
那块红色宝石悄无声息地被内力碎成了粉末,飘散在空中,融入了红雾之中。
三人往前再前行了数百米。
一声咆哮打破了短暂的安宁。
地面微微颤抖起来,四周的红雾急速的变得浓郁起来。
一道三米多高的巨大身影冲出浓厚的红雾,带着强烈的风压出现在陈乐三人面前。
“这是,红魔!”陈乐一惊,差点就掏出了激光枪。
红魔也是血魔的一种,但它们的实力可不是最低级的血魔能够相提并论的。
如果说血魔只是最为低级的愚蠢弱小魔物,就像是军队中的炮灰般的话。
那么红魔就如同军中的百夫长,一身的武力和技能,不是这些最为低级的血魔能够比拟的。
“啊呀,看来我们的运气不是很好。”金云天道,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副金色的利爪戴在手上。
利爪,是金家弟子最喜欢的一类武器。
就如同上古时期那一爪就能撕裂山脉的金乌神鸟一般,金家弟子也对爪类武器情有独钟,好像他们真的就是金乌后裔一样。
通臂拿出了刀,陈乐也将玄阴刀拿在手里。
眼前这红魔,高两米,一只手臂就有成人大腿那般粗,更别提那探出嘴唇,差点碰到鼻子的犬齿,活脱脱一个修罗恶煞。
这只红魔盯着三人看了看,像是知道金云天是最有威胁的一样,朝着金云天扑了过去。
“嘁,不知所谓的蠢物。”金云天骂了一声,双手提起,也朝着红魔杀了过去。
两只金色的利爪随着金云天的双手上下舞动,绽放出一丝丝金色的豪光。
每一爪落下,都能从那红魔的身上挖出一大团红色的血块。
那红魔也不甘示弱,双拳舞动中携带着不可思议的巨力,若是被砸中一拳,怕是就要去和阎王爷说声你好了。
“呼!”金云天一个闪身躲过红魔的一记重拳,左手利爪往上狠狠一划!
吧嗒一声,红魔的左手掌连带着一小段左臂掉在了地上,化为一滩血水。
“这家伙也不完全是一个纨绔子弟嘛,有两把刷子。”陈乐站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观看着。
一道寒芒闪过,一把刀狠狠地插在红魔的背后,接着往下一划拉。
如布匹被撕开的声音传出,一道巨大的伤口出现在红魔的后背上,鲜血如泉涌般扑在了通臂的脸上,将他全身的衣物都染得通红。
“吼!”忽然,红魔口中发出了一声咆哮,强烈的音波将金云天和通臂震飞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
接着,它全身的血液涌动,刚刚还是断臂的左手数秒后就完好如初。
看着唯一站在场上的陈乐,红魔咆哮一声,朝着他冲了过来。
控土术!
两条土蛇缠绕上了红魔的身体,但下一刻就被巨大的力量粉碎。
陈乐体内的元力涌动,空中凝聚出了几块脑袋大的石头朝着红魔飞了过去,却被红魔数拳打得粉碎。
“地刺!
嚓嚓!
几根土刺扎穿了红魔的脚底板。
但那红魔却像没事一般,将脚从土刺上抬起,就那么任由脚掌流淌着鲜血,朝着陈乐冲来。
就在陈乐犹豫着要不要动用压箱底的泥沼功时,周边的红雾突然发了疯一般的朝着陈乐汇聚过来!
“不好,是凝滞场域!”
无数的红雾粘附在陈乐身上,就像是最为粘稠的胶水一般,让陈乐每进行一个动作,都要比之前多付出好几倍的精力。
就是那么一刹那的时间,红魔已经冲到了陈乐眼前,双拳握紧,当头朝着陈乐砸下。
砰!
双手的骨头就像在一刹那被震碎了般,手中的玄阴刀也不断的发生狂震,承受着巨大无比的力量。
往后倒退了数十步的陈乐避免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的窘境,但看着面前冲来的红魔和一旁倒在地上好像昏迷不醒的通臂和金云天,陈乐咬了咬牙,从怀中掏出了激光枪。
“看枪!”
红魔本能地感受到危险,想要躲避开来。
但光的速度,岂是一只红魔就能逃离开来的?
炽热的光柱闪过,红魔的头颅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泥沼功!”
趁着红魔摸不着头脑之际,陈乐连忙对着红魔的脚下释放出了泥沼功。
粘稠的泥沼慢慢吞噬着胡乱舞动着身躯的红魔。
啪啪啪!
掌声突然在一旁响起。
“坏了!”陈乐心中暗道不好。
果然,刚刚还昏迷在地的金云天正鼓着掌朝着陈乐走来,眼睛还放出夺目的光彩,盯着陈乐手中的激光枪。
“快,准,狠,占用空间也不大,这等巧妙法宝,我可是从来没见过啊。”金云天啧啧称奇。
一旁的通臂也盯着激光枪不停打量,思考着自己能否躲过刚刚那一道光束。
结果是——不能。
这种奇怪武器的速度,不是现在的他所能够抵挡的。
“怎么,不和我们说说这法宝的来历?”金云天笑问道。
“看来是瞒不过去了。”陈乐暗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