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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辑

第十三辑

金鱼的故事

如今中国的观赏鱼,一类属土生土长,如金鱼之类,别一类则是舶来品,如热带鱼之类。

我读《宋史》卷387《汪应辰传》:“德寿宫方甃石池,以水银浮金凫鱼于上。”最初还以为“金凫鱼”是黄金打制的鱼。近偶而查到明杨慎《异鱼图赞笺》卷1《赤鲤》说:“一种通身红如金,曰金鲤,一种尾如凫,或三岐,或两岐,曰金鳬鱼。宋髙宗养之池中,置水银其下者也。”可知金凫鱼是一种观赏的鲤鱼。

宋高宗晚年当太上皇,退养德寿宫。尽管宋朝丧失三分之一的土地,对金朝之卑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而拥有当时全世界最富庶的长江三角洲等地,有足够的财力和物产,完全可以供应也许是全世界最高级、最豪华的享受。人们常会提到《红楼梦》大观园主人们的生活享受,却难以与这个极富极贵的太上皇相比,真可谓是德寿宫的人间天堂。太上皇别出心裁,居然想在鱼池底下铺水银。可以想象,在日光照射下,鱼之金色与水银之银色在水光中互相辉映,确是别有一番景致。《梦粱录》卷8《德寿宫》说,宋高宗的“金鱼池扁曰泻碧”。这也不过是德寿宫恣意挥霍民脂民膏的一斑而已。当然,依据现代科学知识,水银有毒,肯定不利于金凫鱼的生存。在德寿宫穷奢极侈的背面,当然是千百万劳苦大众饥啼寒号的生活。贫富之悬殊与对立,总是文明社会,即阶级社会的基本特征。

从今存史料看来,中国人驯养和培育金鱼,可能始于唐,但宋代记载较多。在秀州,即嘉兴府,据张尧同《嘉禾百咏?月波樓》的“附考”说:“楼在郡西北城上,宋元祐中,知州令狐挺建。政和中,毛滂重修,有记,下瞰金鱼池。唐刺史丁延赞养金鲫于此。”《至元嘉禾志》卷9记载,“月波楼在郡治西北二里城上,下瞰金鱼池”。但其考证不提唐朝养金鲫事。至少金鱼的培育更为普及,肯定是在宋代。

商刻本的苏轼《东坡志林》卷1说:

“旧读子美《六和寺》诗云:‘松桥待金鲫,竟日独迟留。’初不喻此语。及倅钱塘,乃知寺後池中有此鱼,如金色。昨日复游池上,投饼饵,久之,乃略出,不食,复入,不可复见。自子美作诗至今四百(十)馀年,已有‘迟留’之语,则此鱼自珍贵盖久矣。苟非难进易退而不妄食,安得如此寿耶。”

苏舜钦的诗如今已成轶诗残句,在《东坡诗话录》中或作《六和寺》诗,诗句为“沿桥待金鲫,竟日独迟留”。以下所引记载的文句亦有不同。《东坡七集?东坡集》卷4《往富陽新城李节推先行留風水洞見待》诗说:

“金鲫池边不见君,追君直过定山村。”

同书卷18《去杭十五年复游西湖用欧阳察判韵》诗说

“我识南屏金鲫鱼,重来拊槛散斋馀。”

《咸淳临安志》卷77引北宋后期蒋之奇《金鱼池》诗说:

“全体若金银,深藏如自珍。应知嗅饵者,固自是常鳞。”

与苏轼之说相同。宋代的杭州六和寺的金鱼池成为一个胜景。《两宋名贤小集》卷74《六和寺金魚池》的后两句作 “應知贪饵者,毕竟是凡鳞”。同书卷297和《江湖小集》卷48有南宋初王琮《秘省金魚池》诗:

“落叶阑干小立时,诸公慨想到腰围。但知官饼堪为饵,不识人间有钓矶。”

此诗应是指南宋的秘书省有金鱼池。另一南宋初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5《金鲫鱼》说:

“杭之西湖有金鲫鱼,投饼饵则出,然不妄食也。苏子美诗云:‘松桥叩金鲫,竟日独迟留。’东坡游西湖诗云:‘我识南屏金鲫鱼,重来拊槛散斋馀。’皆记其实。”

岳飞之孙岳珂《桯史》卷12《金鲫鱼》说:

“今中都有豢鱼者,能变鱼以金色,鲫为上,鲤次之。贵游多凿石为池,置之檐牖间,以供玩。问其术,秘不肯言,或云以阛市洿渠之小红虫饲,凡鱼百日皆然。初白如银,次渐黄,久则金矣,未暇验其信否也。又别有雪质而黑章,的皪若漆,曰玳瑁鱼,文采尤可观。逆(吴)曦之归蜀,汲湖水浮载,凡三巨艘以从,诡状瑰丽,不止二种。惟杭人能饵蓄之,亦挟以自随。余考苏子美诗曰:‘沿桥待金鲫,竟日独迟留。’东坡诗亦曰:‘我识南屏金鲫鱼。’则承平时盖已有之,特不若今之盛多耳。”

《东南纪闻》卷3的记载相似。宋时金鱼的培育,“鲫为上,鲤次之”。金鱼产地主要是在杭州,即南宋的临安,而南宋时养殖金鱼更盛于北宋,故岳珂说“不若今之盛多”。南宋中期张镃《南湖集》卷1《戏效乐天体》诗说

“轻车历野寺,小船泛晴湖。金鲫池内观,白猿洞前呼。孤山未学林,长堤且怀苏。”

看来当时的“金鲫池”成了临安的一个名胜。南宋中晚期戴埴《鼠璞》卷下《临安金鱼》说:

“坡公百斛明珠载,旧读苏子美《六和塔寺》诗:‘沿桥待金鲫,竟日独迟留。’初不谕此语。及倅钱塘,乃知寺後池中有此鱼,如金色,投饼饵,久之,略出,不食,复入。自子美至今四十年,已有‘迟留’之语。苟非难进易退不妄食,安得如此寿。观此,则金鲫始于钱塘,惟六和寺有之,未若今之盛。南渡驻跸,王公贵人园池竞建,豢养之法出焉。有金、银两种鲫鱼,金鳅时有之,金餐为难得。鱼子多自吐吞,往往以萍草置池上,待其放子,涝起曝干,复换水,复生鱼,黑而白,始能成红。或谓因所食红虫而变。然投之饼饵,无有不出,能不食复入者盖寡。岂习俗移人,虽潜鳞犹不能免耶。”

其中提及“南渡驻跸,王公贵人园池竞建,豢养之法出焉”,可见养金鱼已成为有闲阶级的时尚乐趣。南宋晚期王迈《臞轩集》卷12《书怀奉简黄成甫史君》诗描写他在临安学士院的生活:

“啜茶熏玉蚪,投饼呼金鲫。同校南宫文,等是西山客。”

另有韩淲《涧泉集》卷2《南屏山看金鲫鱼思东坡》诗说:

“南屏金鲫鱼,苏仙昔尝观。後来临池人,谁能散馀餐。西湖多胜处,见此心独宽。”

许棐《梅屋集》卷1《书北庵门》诗说:

“十度来敲九不应,隔篱空见竹青青。不知池里黄金鲫,听讲楞伽几卷经。”

《咸淳临安志》卷38《池》记载,“金鱼池:在开化寺後山涧,水底有金、银鱼”。新城县有“碧沼,在宁国院”,“有金鱼可爱,盛夏水不竭,灌田甚广”。同书卷58介绍当地物产“虫鱼之品”,就有金鱼,“亦有银白、玳瑁色者,今钱塘门外多蓄养,入城货卖,名鱼儿活”。《梦粱录》卷18《物产》补充说:“豪贵府第宅舎作池蓄之,青芝坞玉泉池中盛有大者,且水清泉涌,巨鱼游泳堪爱。”可知当时的金鱼可以养得颇大,成为“巨鱼”。饲养和繁殖金鱼已有专业户,“入城货卖”,成为商品经济 。金鱼也已出现了不同品种。据刘学箕《方是闲居士小稿》卷下《金鲤说》记载:“曩客中都十年,见贵戚豪右捜网此鱼,为佳玩,每尾不下数千钱。”一尾金鲤鱼价格竟达数贯,足见赢利之高和“贵戚豪右”的奢侈。

除杭州,即临安外,其他地方也有金鱼的繁殖和饲养。如前述的秀州,即嘉兴府也有金鱼池。《景定建康志》卷24介绍建康府的钟山有镇青堂,“下为金鱼池,亭曰真爱”。《舆地纪胜》卷32《贑州》有“金鯽池”,“在棣华坊”。《方舆胜览》卷20《贑州》记载较详,“金鯽池”,“今湮废,绍兴间,守曾端伯修谯门,掘地得石,上有诗云:‘穿开狮子两条泉,九秀回流出大官。金鲫鱼鱼赐金紫,鳯凰池出贵公卿(客侍金銮)。’”上述刘学箕大约隐居福建建宁府崇安县一带,筑一小池,“客有以金鲤二十尾为饷者”,看来当地也养殖金鱼。到了元时,牟巘《陵阳集》卷11丙申(元成宗元贞二年)的《游桃坞记》:

“拄杖叩诸庵,遍叨茗供,殊清适,(文)性之玩金鲫鱼,良久,隐见不常,若自珍贵不可致者。”

桃坞具体在何地,今难以判断。邓牧《伯牙琴》补遗载有元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清真道院碑记》,描写“馀杭县西十有八里曰九锁山”,“大门内流泉所直,则发石甃,址四周若墙,址坎为方,地畜金鲫百数,叩栏槛,悉至取食。”

宋时的金鱼是池养,而无缸养。中国的玻璃器皿生产长期滞后,发展颇晚,这与陶瓷的领先适成反比。明朝方以智《物理小识》卷11有“养金鱼法”,提及用“金鱼缸”,说:“养金鱼缸,擦生芋,注水。苔生而水易浮,鱼瘦,生白点者,名虱,投枫树皮则愈。”但他未提及金鱼缸的材料。孙承泽《春明梦馀录》卷9《文华殿》记载,在此殿中,“又一、二玉盆,盆中养寸许小金鱼,乃上(万历皇帝)所玩弄也”。目前家庭养金鱼,主要是玻璃缸,至少在明代尚不盛行。

书同文和标准话

人口庞大、居住地辽阔的汉族,尽管各地的方言与风土人情有着千差万别,但在文化上,却始终维持着统一民族的心理。中国的国土面积同欧洲差不多,但欧洲最后形成几十个国家。不少国家和民族的语言差别其实又比中国各地同一汉族的方言差别小。但方言的差别从来没有成为分裂的因素,从文化上说,方块字确是起着维系民族统一的第一纽带的作用,这是不应低估的。此外,标准语,即语言学家们称之为汉族共同语的作用,也同样不可小视,在某种意义上,可说是第二纽带。

从一些迹象推论,夏代似应当有文字,但至少迄今没有发现,这不能不是一大遗憾,没有文字,就无以建立科学的夏史架构。目前所知传世最早者,还是商代的甲骨文,这是方块字的祖宗。由于方块字传字不传音的特点,上古华夏族的语音,如今已是过于邈远,而难以稽考。但方块字停留在表形和表意文字,而未向表音文字发展,似乎应与过多的同音字有关。中古时的契丹人既学汉字,自造类似方块字的契丹大字,又另外研制出拼音的契丹小字,但对汉字的发展似乎没有影响。过多的同音字和词,只怕是汉字改为拼音文字的根本障碍。即使如日本和韩国已经使用表音文字,还是感到同音字和同音词带来的麻烦和困难,而仍然需要借助汉字,藉以表达不同的词义。

汉字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变化。秦始皇时所谓的“书同文”,决不是把根本不同的文字统一为秦篆,而只是把七国相似的、互相也可以大致看懂的方块字统一为一种字体。方块字当然有天然的缺陷,主张文字改革的人们对此谈论颇多,但无疑也有其特殊的历史贡献,不仅成为统一民族的强韧的第一文化纽带,并且造就了中华的书法美,而最能反映方块字特色美的文学作品,大体有骈体文、古诗词和对联三类。骈体文往往被文学史家们评为束缚思想的文体,这是不错的;但从另一方面看,优秀的骈体文对仗工整、掷地铿锵的韵语,也更体现了汉字的特色,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为古代散文所不如。

这里借机对汉字改革唱一点反调。中国人养成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凡事过分地权力化,有权就是有理,领袖和长官意志总是英明、伟大、正确,其实,这是完全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巴黎公社原则所规范的社会主人与公仆的伦理关系的。过去文字改革的缺点,正在于过多体现长官意志,上好之,下有甚焉。当时一个重要理由是唯有简化,方能普及。但是,香港和台湾的实践证明,汉字即使不简化,也并非就一定不便于文化的普及。生造了一大批简化新字,不适当地归并同音汉字,带来了汉文的错乱,却是非同小可。记得笔者在西元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与前辈语言专家周祖谟先生曾有一面之幸。一提起文字改革,他唯有摇头叹息而已。

简化字造成的错乱的事例,几乎是俯拾皆是。记得在无锡影视城,参观一批精美的宜兴陶瓷浮雕,不料其上的繁体汉字错别字之多,令人咋舌。主人说,其上的错别字,他们已经发现,却因工本太大,无法砸碎,重新烧制,真是大煞风景。现代繁体汉字中的“範”与“范”本来是不能假借的。改革者们非要将两字拉郎配。最近偶而看到电视剧《红色康乃馨》,就将“范先生”写成“範”,出了笑话。又如电视剧《日出东方》中,陈独秀看一国民党文件,开头就是繁体字“關于”,编导们已经不懂,此处的“于”是别字,当时只能作“於”。至于“后”和“後”两字的归并而造成的错乱,就更是不可胜数。“皇天后土”往往成了“皇天後土”。又如简体字中的“适”本来已有繁体,音kuo,如今又将此字作为“適”的简化字,于是人们往往将古人南宫适念成shi,在电视剧《封神榜》中就念成shi。至于因文字的简化,而乱改古人名、地名以至今人名的情况,也令人十分头疼。如台湾有一位前辈学者全汉昇先生,然而按照简化的要求,又须将他改名汉升,这当然是他根本无法同意的。现在行政命令是禁止用繁体字,但事实上,繁体字还是愈用愈多,而只要有繁体字的出版物,包括广告,就因电脑软件的转换关系,必有错别字。此种情况如何扭转,是值得研究的。依我个人之见,至少应当取消一批归并不当的简化字,如“后”与“後”就仍旧分为两字,不得通用。

以笔者之见,认真纠正简化汉字所造成的错乱,是有利于加强汉文作为维系中国以至世界华人的第一文化纽带的作用的。

中国汉族自古以来,尽管一直有许多方言,但既然有统一的文字,事实上也必然需要和伴随着一种标准语。用语言学家的规范称呼,是汉民族共同语,相对于方言而论的。古代标准语并非出自行政命令,进行推广,并且远不是各地的人都能听懂,却是自然形成的。它出于同一民族内部交流的需要,起着维系统一民族的第二文化纽带的作用,也十分重要,其作用亦非方块字所能取代。古代标准语的形成和变迁,自然是与政治中心的所在地有关。笔者个人对古代语言和方言没有什么研究,据前辈陈寅恪、周祖谟等先生的研究,还有另一位中年学者胡宝国先生的研究。在秦与西汉时,大致是以秦晋一带的方言作为标准语,而自东汉以降,又以洛阳一带的方言作为标准语。颜之推《颜氏家训》卷7《音辞第十八》说:

“夫九州之人,言语不同,生民以来,固常然矣。……共以帝王都邑,参校方俗,考核古今,为之折衷。搉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沈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然冠冕君子,南方为优;闾里小人,北方为愈。易服而与之谈,南方士庶,数言可辨;隔垣而听其语,北方朝野,终日难分。”

他指出,在南北朝时,标准语是北方的洛阳语和南方的金陵语,即是以“帝王都邑”为中心。陈寅恪先生的《从史实论〈切韵〉》和周祖谟先生的《〈颜氏家训?音辞篇〉注补》对此段文字有精当的解释,他们说,“盖南朝疆域内,士族悉操北音,虽南士亦鲜例外,庶族则操吴语”。“盖韵书之作,北人多以洛阳音为主,南人则以建康音为主,故曰‘搉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盖自五胡乱华以来,中原旧族,多侨居江左,故南朝士大夫所言,仍以北方音为主,而庶族所言,则多为吴语。故曰:‘易服而与之谈,南方士庶,数言可辨。’而北方华夏旧区,士庶语音无异,故曰:‘隔垣而听其语,北方朝野,终日难分。’”

颜之推的此段文字证明,尽管从东汉末和三国算起,存在着约四百年的南北分裂,但直到南北朝后期和隋朝,南、北方的标准语还是相同的,都是洛阳话,南方的建康话其实仍是北方士大夫带到江左的洛阳话变种。邵荣芬先生细致地研究《切韵》和《经典释文》的两个音系,认为两者正好代表了洛阳话和建康话,有相当差别。如果依颜之推之说,《经典释文》代表的当然是南方“冠冕君子”的语言,其实与民间口语颇有差别。是否可以说,《经典释文》音系与《切韵》音系的差别,犹如今天带上海腔的普通话、带广东腔的普通话与京腔普通话的差别。尽管带有方言的腔调,却仍是以京腔普通话为基准。由此看来,方块字和标准语无疑是隋代南、北方重新统一的文化基石。

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关系,当然是源与流的关系。事实上,直到隋朝,北方“其辞多古语”,上层士大夫与下层民众的口语差别很小,以至于“隔垣而听其语,北方朝野,终日难分”。这其实也证明当时的北方的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差别不大。在士大夫辈听来,北方民间口语也似古语般典雅。

降及唐宋,即使在北方,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差别显著增大了。富丽堂皇的唐诗中,已经采纳了一些当时的口语。宋代的汉文更出现了口语化的倾向。著名的大思想家朱熹的弟子所编的《朱子语类》,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朱熹使用宋代口语讲授和谈话的原貌。这证明即使像他那样文化修养很高的士人,尽管还是用古文写作,但平日的言谈,甚至讲授儒家经典,也已经不可能像六、七百年前的北方庶民那样,“其辞多古语”。今存有一篇王俊诬告岳飞的状词,全用当时的白话文。这表明由于古文与当时口语相差太大,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已经没有能力写标准古文式的书面语言。所以王明清《挥麈录馀话》卷2在转载状词时,称之为“甚为鄙俚之言”。元代的白话文又有进一步发展,当时的官方文件,如《元典章》,就是用白话文写的。但到明清时期,只有如小说之类被士大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者,才使用白话文。白话文当然不能完全等同于口语,但自宋以降约八、九百年间的丰富白话文记录,还是为今人提供了此期间口语,特别是标准话变化的概貌。

尽管口语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因为北宋定都开封的关系,洛阳语作为标准话的地位并未改变,语言学家称之为准共同语。《耆旧续闻》卷7说:

“乡音是处不同,惟京师,天朝得其正。”

《说郛》卷5《谈选》说:

“寇莱公(凖)与丁晋公(谓)同在政事堂日,闲论及天下语音何处为正,寇言:‘惟西洛人得天下之中。’丁曰:‘不然,四远各有方言,唯读书人然後为正。’”

寇准和丁谓并相是在宋真宗晚期。此后约一百七十年,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6说:

“四方之音有讹者,则一韵尽讹。如闽人讹‘高’字,则谓‘高’为‘歌’,谓‘劳’为‘罗’;秦人讹‘青’字,则谓‘青’为‘萋’,谓‘经’为‘稽’;蜀人讹‘登’字,则一韵皆合口;吴人讹‘鱼’字,则一韵皆开口,他放此。中原惟洛阳得天地之中,语音最正,然谓‘弦’为‘玄’,谓‘玄’为‘弦’,谓‘犬’为‘遣’,谓‘遣’为‘犬’之类,亦自不少。”

以上三条记载表明,由于开封与洛阳相近,两地方言至少是差别极小,然而谈论语音,仍然是以洛阳“语音最正”。但洛阳方言虽然是标准语的基础,并不就完全等同于标准语,“唯读书人然後为正”,两者的差别犹如今日的北京土话与电台、电视台普通话播音的差别。在魏晋南北朝时代,据《世说新语》卷中《雅量》,《晋书》卷79《谢安传》,《南齐书》卷41《张融传》,有所谓“洛生咏”,即“洛下书生咏”,作为一种社会上层的正规和高雅语言。时光流逝长达八百年以上,而洛阳话却仍然作为宋代“读书人”标准话。当然,读书人一般用标准语,即洛阳话说话,但也可能夹带一些各自的地方腔。

《朱子语类》卷138载朱熹与弟子问答,“因说四方声音多讹”,朱熹说,“却是广中人说得声音尚好”,“闽、浙声音尤不正”。朱熹长期生活在闽、浙,却说当地“音尤不正”,这是因为他是使用标准语说话,《朱子语类》所整理的白话文并不是闽、浙方言,而仍是以洛阳话为基准的标准语。朱熹所著的《诗集传》和《楚辞集注》中的反切,就被王力先生作为宋代音系的代表。

金朝主要是以中都,即今北京为国都。金朝中期,据楼钥《北行日录》上说,接待宋使的“承应人”,作为汉人,“或跪或喏,跪者胡礼,喏者犹是中原礼数,语音亦有微带燕音者”,反映了当时中都话的推广,并开始取代洛阳话作为标准语的地位。这是中都作为政治中心使然。《金史》卷114《合周传》载,完颜合周“语鄙俚”,其“自草括粟榜文”有“雀无翅儿不飞,蛇无头儿不行”之语。众所周知,现代北京话带“儿”字,是其一个特点。看来早在辽金时代,燕地方言即带“儿”字。如辽代称汉人为“汉儿”。

中华书局出版隋树森先生编《全元散曲》第1734—1736页,有无名氏《风月担》,也颇有带“儿”字者,如“倚仗他性儿谦,鲍儿甜”,“自砍得风月担儿尖”,“说着他话儿长”,“秤儿上曾称”,当也是反映当时的大都方言。

自东汉以降,中国的标准语,事实上存在着一个用北京语自然地、缓慢地取代洛阳语的过程。有的语言学家,包括刘淑学先生认为,自元代开始,当时的标准语已是大都(今北京)语,其主要根据是周德清的《中原音韵》一书。这当然与首都作为政治中心密切相关。从前引金元的白话文记录看,这种取代过程可否追溯至金代定都今北京,有待进一步研究。今年正好是北京建都850年纪念,此文也许会引起一些人的兴趣。

用现代史学眼光审读《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当然是古人创作的一部最高明的历史小说,作者一般说法是罗贯中。此书对陈寿《三国志》及裴松之注、《后汉书》所载史实,进行巧妙的剪裁和捏合,又结合民间流传已久的三国传奇故事。此书的基本轮廓并未违背史实,却又铺叙了生动的故事,堪称是匠心独运。粗略看来,此书似乎是讲三国往事,但若依现代史学研究审读,其时代的烙印还是相当明显的。因为三国往事已时隔千余年,虚拟故事,就不免摭采作者耳濡目染的当代名物制度,掺入小说之中。

一、刘、关、张的脸相:三国故事在民间流传已久,故在一般人的脑海中已牢不可拔。桃园结义的刘、关、张,民间印象最深者莫过于关羽和张飞的脸相。关羽红脸,丹凤眼,卧蚕眉;张飞黑脸,豹头环眼,燕颔虎;刘备则是白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其实,《三国志》卷32《先主传》只是说他“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后汉书》卷75《吕布传》载吕布临死前骂他“大耳儿”。较早的《三国志平话》中已说他“耳垂过肩”,其实是受佛教影响的夸张。《三国志》卷36只是说关羽“美鬚髯”,再无关、张其他脸相的记载。《三国志平话》和《三国演义》中,都找不出张飞黑脸的说法。但《全唐诗》卷541李商隐《骄儿诗》:“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大致是南宋时成书的《玉管照神局》卷上说:“班超有豹头燕颔,果获封侯;张飞有环眼虎髭,岂不为将。”无论是李商隐的诗,或是南宋的相面书所说,其实都是来源于民间传说。至于关羽,《三国志平话》说他“面如紫玉”,到《三国演义》第一回改为“面如重枣”,遂成不易之说。可见民间流传已久的关、张形象,其实没有历史记载的确证。

二、身高:《三国志》卷18《许褚传》说他“长八尺馀,腰大十围”,大致被抄入《三国演义》第十二回。《三国志》卷36注引赵雲《别传》,说他“身长八尺,姿颜雄伟”。《三国演义》照抄在第七回中。《三国志平话》和《三国演义》中另有一些身高记录,属后人杜撰,但也大致按上述记载而上下浮动。

要了解古代的度量衡是件麻烦事,若刻意求精,或适得其反。有人说,考古实物不可能弄虚作假,此说也不能绝对化。例如以古代的银铤测量斤两,结果银铤的重量就有差异,其故在于铸造者宁愿略加份量,也不敢短斤缺两,以免受罚。一般说来,当时一尺约合0.23至0.24米。许褚和赵云的身高约为1.84米至1.92米,确是非常高大者。

三、地名和官名:演义第二回刘备除授定州中山府安喜县尉。按定州并不是三国时的古地名,定州升为中山府,更是北宋晚期的事。中山府的地名沿用到金元,明初又复定州旧名。第五回说公孙瓒路经德州平原县,德州也是同样情况。其他的后世地名就不再例举。但是,东汉末的州是作为最大的行政区划,其实相当于如今的省。演义中出现了古今地名混杂使用的情况,如荆州、益州等又是东汉时的行政区划。

《三国志》卷36《关羽传》说:“先主为平原相,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然而演义第五回却说,刘德为平原县令,而“关羽为马弓手,张飞为步弓手”。元杂剧无名氏《张翼德单战吕布》和《关云长单刀劈四寇》已说两人为马弓手和步弓手。这当然又是以当时的制度改写三国故事。汉代无弓手,北宋的县尉下设弓手,用以捕盗,类似今武装警察。《金史》卷10《章宗纪》记载,金代虽沿用宋制,却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从元杂剧看来,元代亦应是沿袭金制。当然,演义中也沿用许多东汉到三国的官名,古今官名混杂。

四、剑履上殿、跣足和叉手:中国人自古是席地而坐,到唐宋之际,渐改为垂足而坐,造成了家具、礼仪等很多变化。《资治通鉴》卷59综合《后汉书》卷72和《三国志》卷6《董卓传》的记述,说他立汉献帝,“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曹操在建安十七年,《晋书》卷1《宣帝纪》载,司马懿在小皇帝曹芳即位后,亦享有同样特权,成为后世权臣的礼仪模式。趋是入朝臣礼的急行姿态,因席地而坐,上殿脱鞋,亦不得带剑,臣子向皇帝跪坐而双手撑席称为拜,在殿上唱礼者一般须直呼臣子的名字。入朝不行趋礼,唱礼者不得直呼权臣的名字(古时有名讳的习俗),上殿不脱鞋,带剑,自然与众臣不同,大抵反映了古时席地而坐的礼仪。《三国演义》第四回、第五十九回就照抄史书上董卓和曹操的殊礼。

汉时已有袜,但即使在社会上层,席地坐者往往有跣足的习俗,《世说新语》卷下《尤悔》记载曹彰被其兄魏文帝曹丕所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当时的井都用瓦罐汲水。《三国演义》第三十回说曹操“闻说许攸私奔到寨,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第六十六回说伏皇后被搜捉,“披髮跣足”。这是取材于《三国志》卷1《武帝纪》注引《曹瞒传》的记载,也是反映了三国时席地而坐的习俗。

但是,《三国演义》第五回说十八路诸侯起兵,“玄德乃坐於末位,关、张叉手侍立於後”。第二十七回说关羽“叉手於车前问候”甘、糜二夫人。到胡华庄上,“关公叉手立於二夫人之侧”。这又都是反映了作者已处垂足坐椅的时代。按叉手礼大致是自唐以降的站礼,以左手中间三指握右手的大拇指,右手的四指伸直,稍近胸前,称为叉手,有以下事上的恭敬之意。当然不是三国时的跪坐礼节。《世说新语》卷中《赏誉》说许询与晋简文帝跪坐交谈,“不觉造膝,共叉手语,达于将旦”。此处是指两人跪坐时,以膝互相挨近,与后世的站立叉手不同。

五、冷兵器:《三国演义》中最有名的兵器,是吕布的画杆方天戟、关羽的青龙偃月刀和张飞的丈八蛇矛。这在元杂剧中已是如此。从考古实物看来,商周时代的青铜兵器尚可保存,后世的铁兵器反而容易朽烂。《三国志》卷36《张飞传》说他在当阳“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挡住曹操追兵。依东汉孝堂山和沂南画像石中的矛的形制,与商周时的矛相近,并无缨的装饰,应非蛇矛。传世最早的兵器图已晚至北宋的《武经总要》,也不见有蛇矛的兵器。史称岳飞当小军官时,曾“持丈八铁枪”刺死金将黑风大王,但也无以考究是否即是后世所称的丈八蛇矛。

《武经总要》的兵器图中刀有一种“掩月刀”,应是后世所谓“偃月刀”的鼻祖。《三国志》卷36《关羽传》并未说他使用什么兵刃,叙述斩颜良事,“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袁)绍诸将莫能当者”。从今存的考古实物推测,能同时完成刺和斩首的兵器可能还是剑。实际上,剑并未如有的学者研究,已被刀所取代,自东汉末就退出军队的标准装备。这在后面还要举例。《三国志》卷54《鲁肃传》说到鲁肃与关羽为荆州谈判,“羽操刀起”,后来改编为关羽单刀赴会的传奇,与史实颇有出入。据考古资料,当时的刀一般约一米多长,为环首刀,用于砍劈的动作。古时武士也未必专用一种兵刃。

《三国志》卷7《吕布传》两次提到戟的兵器,董卓“尝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吕布辕门射戟确有其事,“布令门候于营门中举一只戟,布言:‘诸君观布射戟小支,一发中者,诸君当解去,不中,可留决斗。’布举弓射戟,正中小支”。据东汉孝堂山和沂南画像石,还有武威雷台出土的骑马俑,当时戟的形制也与商周相同,有一直刃,另有一横刃,即是《吕布传》中所谓“小支”。戟的兵器当时较为流行,如《三国志》卷17《张辽传》载与孙权战,“被甲持戟,先登陷陈”,孙权军“走登高冢,以长戟自守”,卷18《典韦传》说他“好持大双戟与长刀等”,“提一双戟八十斤”,折合现代的市斤约不足四十斤,但也足见其双戟之重。晚至《武经总要》兵器图中另有一种戟刀,形似后世的方天戟,但北宋时列入刀一类。由此可见,《三国演义》中的兵器其实都是元明时代的冷兵器,而非三国时的兵器。

顺便谈一下海燕出版社的彩图版《中国通史》,为戴逸、龚书铎主编,又用了“中国史学会编”的名义。此书第1卷233页题为“华佗为关羽刮骨疗毒”,还有其旁的画,无疑是依据《三国演义》者,因为《后汉书》卷82,《三国志》卷29《华佗传》均不载此事,《三国志》卷36《关羽传》确有他“刮骨去毒”的记载,但并无医生姓名。《三国演义》将两事捏合,当然是小说家的巧妙,却非史实。第2卷第10页的“蜀汉桓侯张飞像”,又是仿照小说《三国演义》中的形象而画,黑脸虬髯,脚踏马镫,跃乌骓马,手挺丈八蛇矛。其实,作画者显然不知三国时至少还未发明马镫。依据考古资料,汉代骑士有鞍无镫,西晋时方有单马镫,位置较高,只是便于上、下马,东晋时才发明双马镫,与今马镫无异。作为应当向读者介绍准确历史知识的书,居然传奇与历史不分,这当然是极不负责,极不严肃的事,特别是用中国史学会的名义,更是不应发生的事。

六、火药:三国时代只是冷兵器作战,而自宋以降,中国已进入冷兵器与火药兵器并用的时代。《三国演义》中记载战场指挥,如第一回有“鸣金为号”,第五回有“鼓声大振”,第三十回“土山上一阵梆子响处,箭下如雨”,第七十一回“鸣金收兵”,黄忠以白旗和红旗为号,“鼓角齐鸣”,斩夏侯渊。但许多处则是以号炮作为信号。如第七回袁绍战公孙瓒,“一声炮响”,第三十回“审配见曹军来冲阵,便令放起号炮”。又如第九十回更有诸葛亮以“地雷”火烧藤甲军,第一百三回司马懿被困上方谷,因下大雨,“地雷不震,火器无功”,都是将火药兵器用于战场。第八十四回陆逊破刘备,吴军“每人手执茅草一把,内藏硫黄、焰硝”,也是来源于作者的火药知识。号炮、地雷之类当然又是三国时不可能有的军事信号和兵器。

七、斗将与回合:《三国演义》中的战争场面,千姿百态,向来为人们所称道。但又以斗将为主,一般以斗将定胜负,而斗将的计量单位是合,少者一合、数合,多者一百余合。这与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实况还是有出入的。

古代战争与现代战争当然差别极大,但将是指挥者,兵是战斗者,是相同的。古代战争或有将领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情况,胜负或有单兵单将发挥个人武技的因素,但总的说来,主要仍然是依赖于军队作为有组织的武装力量,发挥整体作战的威力。恩格斯引用拿破仑之说:“2个马木留克兵绝对能打赢3个法国兵,100个法国兵与100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300个法国兵大都能战胜300个马木留克兵,而1000个法国兵则总能打败1500个马木留克兵。”(《马恩全集》第14卷第320页)这是指军队整体力量胜过个人武技的优势。

从史书记载看来,古代战争有斗将,但不是战争的主要形式,也不一定决定战争胜负。《涑水记闻》卷12记载宋军郭遵与西夏军斗将,是较为典型的斗将记录,但斗将虽胜,宋军依然全军覆没。关于郭遵的斗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6康定元年三月癸酉和《宋史》卷325《郭遵传》所载稍异。这是以剑上战场的一例,当时“夏国剑”被太平老人所撰《袖中锦》誉为“天下第一”的产品。

由于将在军中的特殊地位,如何斩将,自然成了重要的战术手段。前引记载中,关羽是以麾盖为标识,方得以在万众中剌死颜良。《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曹操指挥斩文醜,文醜所统有“五、六千骑”,而曹操乘敌军“分趋辎重”之机,虽“骑不满六百,遂纵兵击,大破之,斩醜”。实际上应是根据某种标识,集兵突击文醜的所在部位。文醜非关羽所斩,而元杂剧关汉卿《关大王独赴单刀会》,已将颜良与文醜都说成是关羽所斩。《资治通鉴》卷292载赵匡胤攻滁州,南唐将皇甫晖“整众而出”,赵匡胤“拥马颈突陈而入,大呼曰:‘吾止取皇甫晖,他人非吾敌也!’手剑击晖,中脑,生擒之,并擒姚凤,遂克滁州”。这是战阵用剑的另一例。赵匡胤也应是利用某种标识,而直取皇甫晖。临阵斩主将,当然是取得胜负的重要战机,但传世的战例甚少,因为将的护卫总是较为严密的。

依《三国演义》中的描写,如果两军列阵,两将出阵挑斗,尚合情理。然而当千军万马混战之际,两将相遇的概率自然颇低,小说中居然总是将与将遇,就不那么合于情理。《新五代史》卷25《周德威传》载,梁军“有骁将陈章者”,“常乘白马被朱甲以自异”,扬言与周德威挑战。“德威微服杂卒伍中”,“兵始交,德威部下见白马朱甲者,因退走。章果奋矟急追之,德威伺章已过,挥铁鎚击之,中章堕马,遂生擒之”。这其实还算不上是斗将的明枪交战,但陈章的白马朱甲却成了对方突击的标识。同书卷32《王彦章传》载,王彦章“骁勇有力”,“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但他最后“与其牙兵百馀骑死战。唐将夏鲁奇素与彦章善,识其语音,曰:‘王铁枪也!’举矟刺之,彦章伤重,马踣,被擒”。即使敌方仅百余人,还是利用语音,方能识别王彦章。这些记录其实都反映了两将相逢的概率之低。

在冷兵器时代,如《三国志》卷14《程昱传》,称关羽“万人敌”,王彦章勇冠三军,但毕竟都成了败将。《新五代史》卷25称周德威“勇闻天下”,但后来与梁军接战时,“军乱”,“父子皆战死”。其原因都在于个人的武技虽高,在敌军的整体力量面前,还是微弱的。《三国志》卷55《潘璋传》载:“璋部下司马马忠禽羽。”这当然并非是马忠的个人武技胜过关羽,马忠也并未因此而遂成名将。

古代的将固然有如关羽、张飞,能亲上战阵格斗者。曹操本人,据《世说新语》卷下《容止》引《魏氏春秋》,长得“姿貌短小”,显然不宜亲上战阵格斗。但他无疑是三国时代一流的军事统帅。《晋书》卷34《杜预传》记载,灭吴的大将杜预“身不跨马,射不穿札”,札是铁甲的叶片。他还是有名的学者。可见古时将的概念只是指挥者,而文武区分并不严格。宋时文武区分严格,文臣统兵,也须带文臣的官衔。

《三国演义》中的回合,给人们印象极深,此书之前,大约属元代的《三国志平话》中,斗将即已使用“合”作为计量单位。其实,古代史书上的“合”,是指两军一次交锋。如《宋史》卷272《荆嗣传》载他率“勇敢五百人”,与北汉军“战数合”,后与辽军“接战十数合”,在唐河桥“整兵与战数合”。同书卷279《魏能传》说,他“遣其子正与都监刘知训间道绝敌行势,战数十合”。《宋会要》兵14之14,宋太宗说“至于合战还师之期”。合当是两军“合战”之意。南宋初,由于精悍的女真骑兵善于往返冲突,反复较量,故合、回合的概念使用更多,如吴玠、岳飞等军与金军鏖战,或称“血战三十馀阵”,或称“鏖战数十合”,都是同一概念。女真人自称“不能打一百余个回合,何以谓马军”。此处的回,作一次、两次的次之意,或作驰马奔回,再行合战,都说得通。

大约合、回合的名词使用多了,就被掺入平话和演义之中。话本《杨温拦路虎传》描写打斗,就有“使一合棒”,“手起不须三两合”,“战不得一合”等句。然而改为斗将的计量单位后,其概念今人也难以说清楚。合、回合的概念在演义中用以渲染斗将,还是十分有用,试想,如果《三国演义》中刘、关、张三战吕布,或张飞战马超等情节,如无合的计量,就会显得逊色。

八、正统论与伪托刘皇叔:中国人强调正统约有二千年上下,特别到宋代,司马光编写《资治通鉴》,虽对三国不分轩轾,还是用魏的纪年,南宋朱熹反对,主张以蜀汉为正统。《三国演义》的作者无疑是受了朱熹之说的影响,其描述明显是偏向蜀汉的。

《三国演义》塑造曹操的奸雄形象自然非常成功,但也符合史实,许多情节取材于史料。在激烈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中,据《三国志》卷1《武帝纪》注引孙盛《杂记》,曹操的座右铭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三国演义》第四回改写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此书力图按儒家仁厚之主的形象描写刘备,则与史实有所出入。对照《三国志》卷32《先主传》与演义第一回,刘备出场时的介绍,演义抄录了一些史料,但将史料中“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和“善下人”的记载删除,却加上一句“性宽和”。张飞鞭打督邮,已成民间熟悉的故事,其实是刘备做的事。史称刘备“除安喜尉。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这原来反映了刘备性格中的刚暴的一面,在演义中却成就了张飞的刚暴性格。陈寿在《先主传》评说刘备“机权干略,不逮魏武”,也就是说,他在激烈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中,并非不用机谋权术,只是比不上曹操。

史书上刘备自称中山靖王刘胜之子刘贞的后裔,刘胜则为汉景帝子。按河北满城已发掘到中山靖王墓,其中的金缕玉衣等物品名闻天下。据《汉书》卷53所载,刘胜嗜好酒色,竟“有子一百二十馀人”,这在古今是十分罕见的。到王莽代汉时,就废除其后裔的中山王号。《史记》卷21《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说刘贞在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封陉城侯,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免去侯爵。《汉书》卷15上《王子侯表》则作陆城侯,其他全同。《先主传》却说刘贞在“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封涿县陆城亭侯”,互有异同,其时距离刘备出生有二百七、八十年。秦汉时的行政区划,县之下有乡,乡之下有亭,亭之下有里,侯有县侯、乡侯、亭侯之等差。如诸葛亮是武乡侯,关羽是汉寿亭侯。陉城县或作陆成县,治今河北蠡县南。刘贞是县侯,而《先主传》说刘贞是亭侯,显然相差很大,其实是衍一“亭”字。刘备身后二百年,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说:“先主虽云出自孝景,而世数悠远,昭穆难明。”刘备说不清楚自己的世系,也不知刘贞到底是刘胜一百二十多子中的第几子,故蜀汉立宗庙,难以排列所谓左昭右穆的次序。

刘备的世系不可考,自然严重影响到蜀汉的正统地位。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69说:“昭烈之於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後,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後,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後,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既然说不清楚世系,就迹近于后世的刘裕和徐知诰冒认祖宗。

《三国志平话》已称刘备“汉景帝十七代玄孙,乃中山靖王之後”,为汉献帝的“皇叔”。《三国演义》第一回多少照抄《先主传》的记载,称刘贞封涿鹿亭侯,后“失侯”。但在二十回中又居然排列出从刘贞到刘备的十七代,“贞生沛侯刘昂,昂生漳侯刘禄”,如此之类,个个有名,代代封侯,只有刘备祖父刘雄、父亲刘弘不封侯。这当然是纯出伪托,史书自刘贞免去侯位之后,就没有记载,而依汉代皇族封王侯之制,如果代代王侯,也只能世袭同一王侯位,不可能每代换一王侯封名。此种作伪,无非是为肯定刘备的正统地位。故民间流传的“刘皇叔”当然不合史实,汉献帝从未认刘备为族叔。

九、关、张的军事地位和民间影响:关羽和张飞作战勇猛,但是,如果从《三国志》和裴注所载的史实出发,当然又算不得三国时的一等军事英雄。然而关羽和张飞在民间的传奇影响,却是为时甚早。唐朝以姜太公立武成王庙。据《唐会要》卷23,七十二弟子中就有关羽和张飞。北宋初,宋太祖将包括关羽和张飞在内的二十二将撤出庙庭,有梁周翰上奏反对,说到这些名将在民间的影响,“樵夫牧稚,咸所闻知”。后来宋徽宗时武成王庙配享、从祀七十二将的名单,三国时的有诸葛亮、张辽、关羽、张飞、周瑜、吕蒙、陆逊、邓艾等。其实还是拔高了张辽与关羽、张飞的军事地位。岳飞出身于社会下层。他特别崇拜关羽和张飞,其理想是“使后世史册知有与关、张齐名”。这当然不是熟读《三国志》的结论,而是受唐宋以来的民间传奇的影响。南宋以来,关、张的民间影响就更大。

本文希望就《三国演义》的审读,向读者们较通俗地介绍现代史学。人们往往将传奇误认为就是历史,现代史学研究就是要通过对文献和考古史料的辨析,实现传奇与历史的剥离,以求尽可能地接近古史的真相。至于《三国演义》中许多故事与史实不合,就不必在此逐一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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