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踪她。
而她显然也乐于被他跟踪。
这是,某一种许可的暗示。比放说,男欢女爱。
叶之琛眯起眼,一如凌晨在床上抱着她不放时的小孩子状态。趁她不注意,他忽然打开车门,伸手一把将她抱上车。
她一个摔,就跌进了他的怀里。
“你干什么,光天化日的——”
叶之琛十分正人君子,“唐小姐,我只是想让那上车而已。”
唐末帆瞪大了眼睛。
……上车就上车你还动手动脚的算个什么意思?!
看着她一副薄怒含嗔的样子,叶之琛大笑,他偏偏就是要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对她动手动脚,嘴也不闲着,在她耳边说:“欲拒还迎,嗯?”
唐末帆挥手就推拒他,“都说了不行。”
可惜,她这种生物哪里会是叶之琛这种人的对手,他一个眼疾手快就一把抓住了她挥来的手,一个反绑稳稳地将她置在他怀中。叶之琛笑笑,很坏,也很柔,“长进了啊,敢对我玩这一套。”
唐末帆刚想生气反驳,就只听得他说:“虽然这是无数女人对付男人时用滥了的手段,但我偏偏就吃你这一套。”
不知怎么的,唐末帆一个心动,就任他处置了。
全封闭式的跑车空间内,活色生香。
额,同志们,这或许就是这个时代赋予这种场景的一个惯用说词——
叶之琛很年轻,心态却绝不能用年轻二字概括,事实上他所经历的一切分明已使得他比寻常人更快速地成长为一种老辣的男人,而这样的男人一旦谈起情来,和普通的男人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已经不可能,动心忍性。
叶之琛这样的男人一旦动心,势必动性。
这简直已经成了他的一种本能,一种直觉。如同蛮荒时代最原始的男人那样,只有在两件事上才有征服的欲望:狩猎,以及,**。
在这样的男人面前,生手如唐末帆已经无法保持理智,女人的本能就主宰了这一刻的唐末帆。
“你坏。”
她仰起头,才刚刚好可以触到他的下颌。她伸出舌尖,刷过他颌下初最精致的一个点,随即重重的咬了一小口,绝好的报复,也是绝妙的调情。
“不想嫁给你了,”“被你这样欺负,我不要你了。”
一如唐末帆这种矜持得很不像话的人,一如往日的“贞操、节操、保守、不受于情、不恋于情、甚是矜持”等等形容一个“好女人”的词语通通不翼而飞。
哎,深陷感情泥潭的女人啊,甚是不可自拔,爱情这东西,可真是强大。
叶之琛笑了,
他扶住她的后脑,这样对她讲道:“可是,我却只想要你啊。”
叶之琛是一个很会玩的人,尤其是情这方面。
当然,“玩”的意思有很多,比方说工作,比方说感情,再比方说,单纯的玩法。
额额,这里的单纯就是单纯,某些同志不要这么不单纯哈……
这一晚,唐末帆亲自下厨,做了叶之琛最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这是自结婚以来,她亲自下厨,他在一旁帮忙的美好时刻,一房两人三餐,或许,这就是爱情最美的瞬间吧。
晚饭过后的两人,在客厅看起来电影,恩,恐怖电影,她爱看,却不敢一个人看,她躺在他怀里,绕是如叶之琛公务缠身的人,也陪着她一起看,只因她爱看。
冬日的夜晚,窗外依旧下着小雪,路边半坏的街灯,忽隐忽现,忽明忽暗,若有若无,在这冬日的黑暗之中,默默闪烁着些许微茫。
某一日傍晚,唐末帆下班,刚走出公司,就看见叶之琛开着车驶了过来。
“上车。”他对她直接说道。
她拉开车门坐了上去,“去哪里?”
“去一个,比较开心的地方。”
唐末帆思考,“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叶之琛挺好奇,“你一直是这么无趣的么?人这一生,能有多少个特别的日子,统统算起来过得再好,也不过是人生的几十分之一。所以寻常日子,才更要开心。”
唐末帆不和他辩,想了想,只道,“你常去的酒吧啊夜店啊派对啊那种地方,不要带我去哦,我没兴趣的,而且你以后也不许去那种地方,除非工作需要!”
红灯,叶之琛刹住车停住,这才转头,微微的不爽的表情,“唐小姐,我在你心中的形象就是这么低俗的么?”
“何止,”她笑盈盈地回击,“你庸俗、低俗、媚俗,还有……人品下流……”
叶之琛大笑。
油门一踩,痛快地飙着车,吓得唐末帆惊叫了一声,适时地拉住了安全带。
这一晚,叶之琛带着唐末帆去了郊外的乡下,玩了一趟“霜降祭”。
这是当地集会的一种,每年一次,每逢霜降日,到了晚间六点,在郊区的这条弄堂里,各种吃货小贩、手工艺品、特色玩具商等等就会推着小车出来摆摊,民间的各种吆喝、各类的走卒、南来北往的过客、西去东下的旅客,都会趁这个时节好好地逛上一逛,热闹一下。
哎,真好,这样冬日薄雾笼罩之下的长街灯火阑珊,老少皆宜,民乡之气,远离城市的喧嚣与浮躁,回归大自然的最真实的淳朴,才有资格叫做:人间。
被叶之琛牵着手走在人群中的唐末帆,在某一个转角的刹那,忽然扑面而来一种安全感,仿佛他和她的故事如此触手可及,叶之琛是那么近,近得就在人间的转角,一伸手,就可以被他握在手心里。
“遇到你,真好。”
这是她心底的话,是她的真话,“曾经我以为,情天狠海,不如一醉,千山万水,不如一睡,直到我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