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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十六)

“篮球比赛,首先比的是身体素质。”这是比赛结束后,孔万峰的总结。

玖崇说:如果孔万峰上场,结果就不一样了。在林千看来,这纯粹是玖崇的客套话。排球队队员各个如狼似虎,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得篮球队毫无还手之力,根本不是换一个人就能够扭转局面的。宗元高中排球队不愧为传统强队,强大首先建立在出众的身体素质之上。相比排球,篮球的对抗更激烈,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更高。面对排球队已经溃不成军,林千无法想象,如果真的站在高中篮球联赛的赛场上,将是怎样一幅惨状。

孔万峰的观点,林千心里举双手赞同。林千认为,他和吴孤的差距,就是差在身体素质上。

篮球队训练了一个星期,没碰过篮球,被吴孤讥讽为“田径队”。林千却很开心,特别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那一刻,周身的酸痛成为一种享受,无比酸爽和满足。

唯一遗憾的是,那场比赛结束后,再也没见过“宗元第一高”钟越。

这天下午,篮球队刚开始训练,来了一群男生。

“老孔,你们又没打球,占个球场是不是太浪费资源了?”

孔万峰:“不好意思,篮球队要训练。”

“篮球队?”

“我们学校什么时侯有的篮球队?我怎么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孔万峰:“刚刚组建的,没来得及通知你们。”

“谁建的?”

孔万峰:“我。”

有人冷笑:“随便拉几个人就叫篮球队?那我们也可以叫篮球队了。”

“老孔,你这是拉大旗作虎皮占山为王啊。”

孔万峰:“那就胜者为王。挑一盘,你们赢了,整块场地都让给你们。如果输了,那就不好意思了。”

“谁不知道你厉害,不用吓我们。”

“难道赢不了就没权利打球了?”

“三对三,你们随便挑人。”孔万峰说着,指了指身后林千等人,“这几个全是高一的,要是连他们都赢不了,你们还好意思在这里打球吗?”

“来就来,谁怕谁!”

“好,别说我们欺负人。说话算话,输了走人。”

孔万峰:“一言为定。”

对方首先挑的是刘封、吴孤和林千,有人耳语了几句,于是去了吴孤,换成杜绝。

林千有一种被蔑视的羞辱感,这场较量来得太合适了,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回击方式。

半场比赛让林千如鱼得水,被激起的斗志,再加上在新队友面前表现的欲望,林千大发神威,屡屡突破对方的双人包夹,甚至是三人的堵截。当然,还有杜绝的功劳。杜绝没有鲨鱼的健壮,但是脚步灵活,投篮极其稳定,最重要的是,他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在球场上思路清晰。一方面,他会掩护林千进攻;另一方面,林千一旦被堵死,总能在恰当的位置看到杜绝,轻易把球传出,达成助攻。有这样的队友,简直如虎添翼。

对方输得没有脾气,灰头土脸地走了。

林千和队友击掌庆贺,大家纷纷称赞林千的出色表现,只有吴孤冷冷地说:“这种比赛,赢了有什么值得高兴。”

孔万峰:“我们篮球队的第一场胜利,当然值得高兴。”

吴孤:“篮球队?这也算篮球队?”

星期五,孔万峰带来了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校长同意他们参加高中篮球联赛!林千振臂欢呼。

下午的训练,明显变得更积极。孔万峰说过,如果完成身体训练之后,还有时间和力气,就进行篮球训练。这天傍晚,篮球队成立以来,进行了第一次正式的篮球训练。

训练结束,众人散去,林千问孔万峰:“队长,钟越怎么不来?”

孔万峰:“我正要去他家,有没有兴趣跟我走一趟?”

林千在电话亭往家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和孔万峰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吃晚饭。从孔万峰的口中,林千逐渐了解了钟越的状况。

钟越没有参加篮球队,是因为他父亲反对。钟越的父亲曾经是一名篮球运动员,由于身体条件优越,技术出众,一度入选了国家男篮青年队,被很多人视为国家男篮的未来之星。就在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他被确诊患上了骨肉瘤。癌症虽然没有危及他的生命,却就此终结了他的篮球生命……

也许,终结的是他的梦想。

林千不会忘记,就在两个多月前,当他知道自己无缘参加高中联赛时,那种沮丧绝望之情。无法想象,当年钟越的父亲,在经历了那样一场变故之后,会是怎样一种心境。

一股悲凉涌上心头,林千双眼发酸。

(三十七)

钟越的家在一栋五层楼的老房子里。林千跟着孔万峰,爬上了狭小昏暗的楼梯。

孔万峰敲门,开门的正是钟越。钟越又惊又喜,把孔万峰和林千迎进了房间。屋里不大,在钟越和他父亲的映衬下,更显得狭小局促。林千递上水果——这是孔万峰半路买的,钟越的母亲急忙接过,感谢不迭,热情地招呼两人坐下。钟越的父亲却显得有些冷淡,在孔万峰说明来意之后,更是板着脸,一言不发。

经过一段尴尬的沉默,钟越的父亲终于开口:“我不同意。回去告诉你们教练,就算他亲自来,我也不同意。”

孔万峰:“其实这是我们自己组织的……”

钟越父亲打断孔万峰:“把时间花在学习上,不要浪费时间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

林千突然插话:“叔叔,请问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事?”

钟越父亲微含怒意:“好好学习,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

林千:“然后结婚生子,让儿子好好学习,自己慢慢老去,一辈子就这么过去?”

钟越父亲:“人生就是这样,你还想怎么过?”

林千:“当然是过得精彩。至少在我老的时候,还有值得回忆的事情,觉得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而不是只有学习工作。”

钟越父亲冷笑:“你才多大?这辈子的事还多着,等你老了,够你回忆的。”

林千:“我要的不只是回忆,而是……一种生活的热情。叔叔,你年轻的时候没有这种热情吗?我听说您年轻的时候是一名篮球运动员……”

孔万峰想出言阻止,已然来不及,钟越父亲铁青着脸:“对不起,我现在没心情跟你们谈人生,时候不早了,要是没有其他事就早点回家,免得父母担心。”

(三十八)

林千在家郁闷了一天,决定写一封信给钟越的父亲。

“钟叔叔:

您好!首先为我那天鲁莽的言行道歉。我在家反思了一天,理出了一些头绪,不是为自己辩解,只是想说明我所以鲁莽的来龙去脉。

和您一样,我的父亲也曾认为打篮球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学生应该以学业为主。虽然我很喜欢篮球,但我并没有因此荒废了学业。我每天打篮球的时间,也就一个多小时,周末放假可能会打得比较久,但这和上课作业时间相比,算多吗?我父亲不这样认为,他觉得我把花在篮球上的时间用来学习,成绩会更好。一次期中考试,我考砸了,我父亲很生气,把我房间贴的NBA球星海报全撕了,禁止我再打篮球。结果,我的成绩非但没有变好,反而一落千丈。

很幸运,我有一个很好的班主任,她和我促膝长谈之后,约了我父亲见面。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从那以后,我父亲没再反对我打篮球,而我的成绩也有了进步。我不敢自夸成绩有多好,但我考上了宗元高中是事实,我初中那一届,考上宗元高中的只有三个人,我是其中之一。事实上,在中考的前一天,我仍然照常打了一回篮球。当然,不能说因为打篮球,所以考得好,但至少能说明,打篮球不影响学习。退一步说,我不认为一个只会应付考试的人,会成才。

宗元高中有很多成绩好的学生,但没有一个让我觉得佩服,第一个让我真心佩服的人,是我们篮球队的队长孔万峰。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听过您的故事,我能体会您当时的心情。我没有您那样的天赋和技术,也没有您那样广阔的舞台,但我不认为,我对篮球的热爱不如您。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高中联赛,但这就是我的舞台,这里有我对篮球的全部期待,甚至很可能,这就是我篮球生涯最值得回味的时光。但是,当我知道宗元高中没有篮球队,不参加高中联赛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天塌了一样,一度心灰意冷,对篮球的热情骤然冷却,生活变得毫无乐趣。幸好有一场年级球赛,让我缓解过来。更幸运的是,在篮球赛结束之后,我们队长孔万峰出现了,他做了一件我想都没想过的事情:自己组建篮球队!

和孔万峰队长相处的时间不长,我还不敢说了解他,但他让我想了很多,感悟很多,学到很多。我相信,有些事是课本里永远无法学到的。从小学到高中,我经历了无数次考试,没有一次考试能让我明白,怎样面对人生的挫折和失落。孔万峰队长给了我答案,他以他的行动激励了我,让我突然觉得豁然开朗,让我觉得人生的任何困境都微不足道。

我知道,我现在谈人生还为时过早。我在书上看过一句话:‘如果年少轻狂的时候,你没有热烈地爱过,那么你将永远错过。’我相信,当我考上大学,当我开始工作,当我结婚生子,我会渐渐远离篮球,失去对篮球的热情。但是,今时今日,在我正热爱着的时候,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会全力以赴全情投入,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将永远失去,失去的不只是对篮球的热爱,还有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只剩下上课和考试……

钟叔叔,您现在最怀恋的是哪一段时光?您后悔过吗?后悔成为一名篮球运动员。

宗元高中篮球队林千”

(三十九)

周日,晚自习前,林千来到高二3班的教室,把封好的信交给钟越,说是给他父亲的道歉信,托其转交。临走时,林千问钟越:“你喜欢篮球吗?”钟越沉默半晌,回答道:“在这个学校,我常常会觉得自卑,因为不管我怎么努力学习,始终是成绩平平。有的同学没我努力,没我勤奋,却总能考得比我好……我想,学习是需要天分的,我没那种天分。但是,打篮球不同,在篮球场上,我有一种优越感。我不确定,我喜欢的是篮球,还是喜欢这种优越感。”

林千回到教室,遇见苏岩。苏岩把十块钱塞到林千手里,说:“我知道球衣是二十块,这是欠你的——不管怎么样,谢谢你。”

林千觉得心情舒畅热情高涨,他再一次劝说鲨鱼加入篮球队。

鲨鱼依旧打太极:“你怎么不去找李凌宇?”

林千:“连你都说服不了,我怎么说服其他人?你不喜欢篮球吗?打篮球总比天天泡在网吧好吧,锻炼身体又不影响学习。”

鲨鱼端详着林千好一会,低头叹了口气:“兄弟,我没你那么喜欢篮球……我初中是被体育老师抓进篮球队的,对我来说,训练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像你,每天累得半死还那么高兴……况且,就算我加入篮球队,我这身高,在年级赛上还能威风威风,高中联赛——算了吧,我有自知之明,还是别去丢人……各人有各人的喜好,你喜欢篮球,我喜欢电脑,强求不来,这是个人的自由,你不会觉得你的爱好比我的要高尚吧?就算不去网吧,我的成绩也不会好。不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自费生,家里花几万块送我到这里,并没指望我能考上个什么名牌大学,我爸妈知道我不是读书的料,他们只是把这当作一种投资,一种建立人脉关系的投资——这个学校有多少大富大贵,或者将来大富大贵的人?这样的同学就是一种资源……我有我自己的打算,大学不是我唯一的出路,我不稀罕那个文凭……”

第一次听到鲨鱼这样诚恳的谈话,林千有些感动,他一直把鲨鱼当朋友,但直到此刻,才觉得他们是真正的朋友。

“我算不算你资源的一部分?”林千笑道。

(四十)

星期一,直到篮球队训练结束,钟越也没有出现。

林千很失望,他的信写得很真诚很动情,本以为会打动钟叔叔,没想到还是无济于事。林千寻思着信的内容,咀嚼能记起来的每一行话,思量着是否有不妥之处。末了,林千仍旧心存希望。

一个星期过去了,钟越始终没有出现,篮球队却多了一名成员,一个女生。

女生叫江静。下午放学后,篮球场是学校最热闹的地方,篮球队的训练,总会吸引一些人的旁观,偶尔还会有女生“路过”。江静第一次出现的时侯,和其他观众一样,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篮球队训练,以至于林千都没注意,她是什么时侯来的。不过她很快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旁观的人来来去去,走了一簇又来几个,江静始终没有离去,就这么静静地在一旁看着,直到天色昏暗,只剩下她一个观众。训练结束,孔万峰才和江静搭话,看到两人一同离去,林千才恍然大悟。

从此以后,江静每天都会出现在篮球场,大家渐渐熟悉,知道江静和孔万峰是同班同学,于是,高一的队员们都称她为“**”。熟悉了,才知道江静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她的热情,使她很快融入到球队之中。拿衣、送水、监督、统计,甚至还会客串裁判,江静俨然成了篮球队的管家,大有取代孔万峰地位之势。

孔万峰默认这一切的发展,连林千都注意到了,篮球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如果说篮球队有什么不安定因素,那就是吴孤。吴孤常常冷言冷语,和孔万峰针锋相对,不断挑战队长的权威。好在孔万峰都是一笑而过巧妙化解,并不计较。自从江静来了以后,吴孤突然“温顺”了,言语不再咄咄逼人,默默完成着训练安排。于是,这支小小的队伍变得日渐融洽。

江静入主篮球队,最开心的是斯思。

这天下午刚开始训练,斯思挽着蕙婷又来了。以往,林千忙于训练没空和她说话,斯思和蕙婷在一旁看一阵,就悄悄离去了。自从认识了江静,斯思简直把**当成了亲姐姐,两人有说有笑亲密无间。有时候,篮球队训练结束,她们还聊得意犹未尽。在林千看来,斯思那么开心,是因为有了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留下来的理由。

斯思:“**。”

江静:“今天你们来得挺早。”

斯思:“周末嘛,所有人都急着回家。”

江静:“那你怎么还不回家?”

斯思:“不是来看看你嘛。”

“是看我呢,还是看……”江静暧昧一笑,目光向球场扫了一眼。

斯思:“什么嘛,那我走了。”

江静搂住斯思:“逗你呢。”

斯思:“那**在这里看什么呢?”

江静:“当然是看篮球啦。”

斯思:“**什么时侯喜欢上篮球的?”

江静:“……高一那年……”

孔万峰走过来,对江静说道:“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和昨天一样,全场,你给他们当裁判。”

江静:“好,你去吧。”

孔万峰又来到钟越的家,这回和他一起来的是一位老者,头发灰白,精神矍铄。

钟越父亲看到老者,双眼顷刻间湿润,颤声道:“教练……”

老者笑呵呵地说:“这么久不来看我,还以为你早就忘了我这个教练。”说完,拍了拍一旁钟越的臂膀,“儿子都这么大了,比我当年带你的时候还高啊。”

钟越父亲一边让座,一边叫妻子赶快沏茶。

老者落座,让钟越父子和孔万峰也都坐下。

一阵寒暄后,老者切入正题:“你知道,我不喜欢拐弯抹角。这次来,一当然是为了看看你,二也是受人之托。”说着,指了指孔万峰,“论辈分,你应该算他师叔。我当了几十年的篮球教练,带过的孩子不计其数,你始终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我常跟他们提起你,把你作为他们的榜样……”

钟越的父亲默默垂下了头。

“还记得我当初对你说过的话吗?‘真正的强者不是屹立不倒,而是倒下了还能站起来’。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你好像还没有站起来……我的话你或许忘了,但你的话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你说的:‘尽力了才不会后悔’。那么今天,你有什么后悔没尽力的事?还是后悔当初尽力付出的一切?……篮球不欠你的,它从来没有承诺过,会给你带来什么,更没要求你为它付出,你所做的只是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前途,为了你的梦想。不是篮球抛弃了你,而是你抛弃了篮球,你的梦想没能实现,所以你把它抛弃了,抛得远远的,再也不愿面对……很多事我们无法决定结果,只能努力做到最好。在篮球场上,你做到了,所以你是我最骄傲的弟子。你的篮球生涯意外终止,让我很痛惜。这只是一个意外,不是我们能掌握的,不管做什么,生活还要继续。更让我痛惜的是,你不但离开了篮球,还丧失了球场上的精神……”

(四十一)

钟越终于来了,正式成为篮球队的新成员。林千很高兴,他认为是自己写的信发挥了作用。

钟越附带了父亲的两个条件:一运动不能过量,二成绩不能下降。

孔万峰笑道:“想要过量我们也没那个时间。至于考试成绩,只能靠你自己了,我可保证不了。”

篮球队日渐壮大,林千的心情越来越好,憧憬也越来越美。

六名球员还不够,还应该有更多的人加入篮球队。福无双至,这句话并不是预言,只是警示,当一个人顺心的时候,往往事事如意——篮球队果然又来了一名新成员,只是林千想不到,这名新成员竟然是排球队的顾城。

这天下午,篮球队正在训练,顾城突然现身,径直对孔万峰说:“老大,我要入伙。”

课间,教学楼的长廊上,孔万峰问玖崇:

“顾城怎么会离开排球队?”

“说来话长……顾城身体条件好,曹教练本来是想重点培养他,让他成为我们排球队的主力主攻手,所以,平时训练也对他更严格一点。不过这家伙很散漫,训练不积极,有时还迟到。那天迟到,曹教练大发雷霆,扬言要把他踢出排球队。其实那只是一时的气话,顾城认个错也就没事了,没想到这家伙打蛇随棍上,真的走了。”

“曹教练不是气疯了?”

“怎么说呢,生气是肯定生气的,不过在我看来,他离开排球队,对排球队而言未必是坏事。这家伙无组织无纪律,曹教练在的时候还好,曹教练如果不在,排球队被他闹得根本没办法正常训练。说真的,身为排球队队长,他走了让我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个烫手的山芋跑到你手上了,哈哈。”

“我还真有点担心,不是担心管不住顾城,而是怕得罪曹教练。曹教练是体育组组长,参加高中联赛必须通过他才行……”

“你早就得罪曹教练了。已经挖走了一个,不在乎多挖一个。”

“什么意思?”

“曹教练以前找过钟越,想要钟越进排球队,结果没成。谁知道,现在钟越居然进了你们篮球队——你私自组建篮球队本来就让他不爽。”

孔万峰一笑:“篮球队是宗元的私生子。”

(四十二)

顾城加入篮球队,点燃了林千的一个梦。

训练结束,乘着周围没人,林千问孔万峰:“队长,怎么才能提高弹跳力?”

“想扣篮?”被孔万峰一语说中心事,林千难掩尴尬。以前,对林千来,扣篮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就像一个梦;现在,这个梦跳进了现实,近在咫尺。

孔万峰一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打篮球的人谁不想扣篮?我也想过。很惊讶?‘土豆’韦伯能拿NBA扣篮大赛冠军,我为什么不能扣篮?我尝试过很多训练方法,后来终于明白两个道理:一、人是有极限的;二、人是有差别的……”

林千脸上透露出失望。

“当然,我不行,不代表你做不到——把衣服脱了。”

“啊?”

林千裸露着上身,被孔万峰看着浑身不自在。

“你的小腿不错,这是你经常打篮球的结果。不过打篮球练不到上身,对于弹跳力来说,光是腿有爆发力还不够,上肢——尤其是腰腹的力量也很重要。”

孔万峰建议林千,从“仰卧起坐”“俯卧撑”开始练起,同时劝告林千,循序渐进,哑铃之类的负重托举训练最好不要练。“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侯,慢慢来。过犹不及,‘不及’还能努力,‘过了’可能就无法挽回,造成终生遗憾……我还是要多说一句:扣篮只是篮球的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虽然观众都喜欢看,但它并不是衡量一个球员的标准。我这么说,好像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事实确实是这样。有的人很会扣篮,他的扣篮甚至比NBA扣篮大赛的还精彩,但他进不了NBA,为什么?因为他只会扣篮。一个投手可以在NBA立足,一个扣将却未必可以,因为投篮的机会比扣篮的机会多得多。比赛,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赢,跑得再快,跳得再高,一场比赛能靠扣篮拿几分?对球队的贡献微乎其微。当然,扣篮有观赏性,能鼓舞士气,能点燃观众情绪,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一场精彩的比赛未必有扣篮,一场有扣篮的比赛也未必精彩……”

临别,孔万峰突然问林千:“你认为,我们篮球队目前缺少什么角色?”

林千:“三分投手。”

从此以后,仰卧起坐、俯卧撑成为林千每天睡前的必修课,用鲨鱼的话来说,就是“床上运动”。林千也没忘了孔万峰交给他的任务——练习三分球。

篮球队日益壮大,林千当然高兴,不过林千很快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替补。钟越是中锋,不可取代,前锋有杜绝和顾城,后卫有孔万峰和吴孤。林千自知,打前锋自己身高不足,没有杜绝应对全场的经验和意识,更没有顾城的身体素质;打后卫,没有孔万峰的掌控和组织能力,也没有吴孤的超强得分能力。怎么看,自己都没有资格做主力。也许这就是孔万峰让他练三分的原因,希望林千成为一名角色球员。林千明白,三分球不仅对球队,对于他个人来说,也是一项重要技能,这将决定他在球队中的地位:不可或缺,还是可有可无。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也让林千下定决心把三分练好,那就是在年级决赛上最后时刻投出的那一记“三不沾”。

乔丹暂时做不成了,那就先做米勒吧。其实米勒也挺让人敬佩,这位NBA的“关键先生”,由于和乔丹处于同一时代,光芒完全被乔丹掩盖,为步行者奋战了将近二十年,却从未染指总冠军。不只是米勒,那个时代的很多球星,都成了乔丹的配角。这是他们的不幸,也是他们的幸运,因为他们和乔丹一起,开创了NBA的辉煌时代。

(四十三)

林千开始为NBA的前途担忧。劳资纠纷使得新赛季遥遥无期,就连全明星赛也被迫取消,眼看整个赛季都可能报销。比赛都没了,这个联盟还能生存吗?听说,在美国四大联赛中,NBA仅仅处于末席。

孔万峰说,不必担心,劳资纠纷的问题,是钱怎么分配,只要有钱赚,NBA就没事。说到底,NBA就是一个商业组织,即便在美国本土收入有限,在世界范围可没少赚。

孔万峰的话如醍醐灌顶,使得林千茅塞顿开。从此以后,林千经常和孔万峰聊一些与篮球有关的话题。

“队长,你最喜欢乔丹什么?”

“不知道你听过没有,卡尔·马龙在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在盐湖城一场对公牛的比赛中,斯托克顿防守乔丹,乔丹转身给斯托克顿来了一个扣篮,场边有爵士的球迷冲乔丹喊道:‘有本身找个和你块头差不多的灌。’没过多久,乔丹就在爵士队中锋的头上来了一记暴扣,转身问那个球迷:‘这个块头够大吗?’——我就是喜欢乔丹这股劲。乔丹成名后,他的天赋被无限放大了。这也不奇怪,就好像中国的开国皇帝,不管出身多平凡,后来都被渲染得像神话故事一样。乔丹所以能成为乔丹,不是凭着他的天赋异禀,而是因为他在球场上的这股劲,那种在球场上随时都能被点燃的斗志。”

“队长,除了乔丹,你还喜欢谁?”

“斯托克顿。”

“国内球员呢?”

“李晓勇。”

“我一直想说,我觉得你长得有点像李晓勇。”

“我就当你在夸我。”

“CBA什么时候能赶上NBA?”

“不大可能。”

“为什么?我看CBA发展得还不错。”

“NBA是一个商业联盟,首要目的是为了盈利,要盈利就得吸引观众,要吸引观众就必须比赛好看,所以对NBA来说,比赛精彩是最重要的。CBA的目的是提高我国的篮球水平,为了在奥运会上夺得好成绩。所以,我们的球员把进国家队当作最高荣誉,CBA不过是个练兵场;那些NBA的大牌球星并不热衷奥运会,对他们来说,NBA总冠军才是最重要的。期待CBA像NBA一样精彩,不如期待中国男篮在奥运会上的表现,这才是我们的重头戏。”

林千想到,宿舍那次关于篮球解说的讨论,豁然开朗,这正是电视解说如同讲课的原因:球赛的首要目的不是娱乐,而是学习。

林千想不到的是,中国篮球会走上怎样一条纠结曲折之路。

最让林千困惑的,还是关于中国男篮的问题。

“我们乒乓球、羽毛球世界一流,为什么篮球水平就是达不到?”

“首先要看这项运动在全世界的流行程度,越热门的运动当然竞争越激烈;其次,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么说吧,篮球、足球这类运动,说好听是对抗激烈,说不好听就是野蛮凶狠。我们的球员都是圈养的,把他们和国外那些野兽放在一起厮杀,结果可想而知。”

“现在不是有CBA了吗?”

“CBA才刚刚起步,还看不出效果,目前算是仿野生状态,能不能真正实现职业化很难说——你看足球弄成什么样了?况且美国的篮球水平并不仅仅体现在NBA,大学中学小学,无论哪个阶段我们都远远落后。你想想看,我们每天晚上在埋头写作业的时侯,他们整晚在街头打篮球,我们怎么可能打得赢?”

林千无言,孔万峰笑道:“有得有失,我们的考试水平世界一流。”

奥运会上,中国男篮为了实现前八的目标,保存实力对付有把握取胜的对手,放弃了和强队之间的较量。这让林千如鲠在喉,耿耿于怀。名次真的那么重要吗?这样获得的名次值得骄傲吗?

“因为多数人只看结果。我们向来注重成绩和排名,就像我们在学校的考试一样。试想一下,面对高考时你的心态——对我们的运动员来说,奥运会就是高考,一场有亿万观众监考的考试。”

以弱敌强是竞技运动的最大魅力,这个过程充分地展现出运动精神。把比赛当作争取排名的智力游戏,赢得了名次,赢不来尊重。

“面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你也会拼尽全力?”

“不拼尽全力,怎么知道不能战胜?”

“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无法接受放弃。”

林千和孔万峰相视一笑。

(四十四)

如果说江静为篮球队来了和谐,那么顾城带来的则是乐趣。

林千最初对顾城的印象并不好,篮球技术不怎么样,却时时刻刻想着耍帅。在和排球队的那场较量中,顾城整场比赛都在寻找扣篮的机会,甚至还想尝试空中接力。好在防守他的是杜绝,杜绝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据说女生私下里把杜绝视作流川枫,林千不以为然。杜绝话不多,人却很好相处,有时候甚至显得有点腼腆,林千实在看不出哪里和流川枫相像。也许只要是打篮球,长得帅的男生,都会被那些女生当作流川枫。话说回来,杜绝篮球打得确实挺好,技术全面灵活多变,顾城能封盖一米九七的钟越,却对身高和自己相仿的杜绝无可奈何,要么被左晃右闪骗得晕头转向,要么面对后仰跳投望球兴叹。

比起杜绝和流川枫,林千觉得顾城和樱木花道更相似:令人嫉妒的身体素质,无时无刻不想着出风头。林千问顾城,为什么要退出排球队加入篮球队。顾城回答:扣篮比较酷。训练的时候,如果旁观的人比较多,顾城就技痒,非得秀一把扣篮。孔万峰也不阻止,只是提醒顾城,扣烂了篮框学校会找到他赔,以后只要篮框出了问题,顾城就是头号嫌疑犯。显然不只林千这么认为,江静就常常叫顾城“樱木”。顾城不乐意把自己和樱木花道联系在一起,他觉得自己比樱木帅多了。当然,只是他个人觉得。

算上林千自己,篮球队一共有七名球员:杜绝、刘封、钟越都是话不多的人;吴孤话不少,不过没什么好话;林千只有和队长孔万峰聊得比较多,对林千而言,孔万峰亦师亦友,多多少少存有敬意;顾城最晚进的篮球队,林千却和他混得最熟,两人经常互相调侃。

顾城:“看看人家杜绝,投篮动作多漂亮,你那动作太难看了,要是我都不好意思出手。”

林千:“你当然不好意思出手。我动作不好看,但我投得准;你是既难看,又投不中。”

顾城:“投篮是凡人的手段,像我这样天赋异禀的人一向只用扣篮。”

林千:“正式比赛哪有那么多机会给你扣篮。大家也对你没什么期待,你做好蓝领的本职工作——抢篮板就行了。”

顾城:“什么本职工作,那只是我业余时间的消遣。”

顾城总是叫林千“小千”,越听越像“小倩”,林千很不乐意。顾城说,那以后叫你“老千”。

林千:“你的名字起得好——诗人。”

顾城:“没看出来,挺博学的嘛。”

林千:“我听我同学说的。”

顾城满怀激情地吟唱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林千:“我同学还说,诗人就像古董,近现代的都是赝品。”

顾城正要反驳,林千接着道:“你知道顾城怎么死的吗?”

顾城:“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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