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珍你好。
昨天给你讲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还没有结束。
你接着往下看——
我爸摘了很多柿子,这些柿子都泛了红,但不够熟,要想上市卖钱还得再在麦囤里捂上四五天,然后等到柿子红透发了软,手指按上去吸溜溜的像要滴水,这样才算ok。
我爸会选择周末逢集的日子把它们拉出去卖了。
我爸原先不会卖东西,为了攒钱给吴英买辆自行车,他是豁出去了,全然抛下了颜面不颜面。
他学会了沿街叫卖,叫得声嘶力竭,往往把嗓子都弄哑了。
可他满不在乎,只要能换来钱,一切都无所谓。
这就是男人,只要心中有一个念想在,就算吃再多苦受再多累,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爸直到把那几棵树上的柿子摘了个精光才算罢手,这时候他已经攒够了买一辆自行车的钱,他毫不犹豫地跑到镇上的车铺花了五十二块买了一辆崭新的永久。
然后我爸喜气洋洋地带着吴英穿梭在村前村后的小道上,过了不久时间,我爸就和吴英订了亲,并给她买了几件还算像样的衣服。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我爸骑着那辆永久带着吴英赶集买肉,准备回家包饺子的,他把自行车锁在车棚,就和吴英一块挤进人流里去了。
可是在他们买好东西回来的时候,却惊然发现,永久不见了,并且怎么找都找不着,永久地不见了。
我爸当时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找又找不着,不找又心痛,怎么办?
吴英当时也傻眼了,默默跟在我爸身后不知道手该往哪儿放。
路人建议他们报案,说这一阶段小偷出没得特频繁,只能由民警们去对付,最好逮住了杀个片甲不留。
于是他们在六神无主的情况下报了案。
警察不冷不热地接了案,说是很快就能结案,让他们耐心地等一等。
这一等就是二十年,案子一直没有破,那辆永久也没再出现过。
不过我爸的生活并没因此受到多大影响,因为漂亮的姑娘吴英最终还是嫁给了他,并且没有向他索要一分彩礼钱,并且过门之后吃苦耐劳,孝顺公婆,村里人都夸她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媳妇儿。
吴英后来生了个儿子,就是我,吴英就是我妈。
***
丽珍,既然讲到这儿,我就再多说两句,关于我的初恋。
小时候家里不怎么富裕,房子是土干坯房,就那么三间堂屋外加一个小厨房,穷酸得连个院墙都垒不起。
及至到了读初二的时候,爸妈才把几年来积赞下来的钱买了砖瓦,翻盖了几间砖瓦房。十七岁以前,我一直住在家中,虽说不怎么舒适,偶尔也会抱怨上天不公为啥别人洋楼幢幢我家就破屋草堂,但毕竟它仍是最温暖的港湾。
这儿有最爱我的爸爸妈妈,有我最熟悉的玩具娃娃。
高中三年,我住进了学校,寄宿制的生活让我逐渐适应了离开父母的唠叨也一样能够睡得着。
那时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小小的寝室成了我们的课堂以外的天堂。
这里每天都在发生着不同的故事,有的同学沉迷于武打小说而不能自拔,也有的同学算数学题算到深夜零辰好几点。
当然每人命运各自不同,有人后来成了混迹于街头的小流氓,有人成了名牌大学里的高材生。
毕业后选择了南下打工,我也不曾后悔过。
因为人生总是充满种种奇遇和不确定。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满怀抱负的我在一间光线并不充足的厂区宿舍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打工兄弟。他们来自天南海北、五湖四海,为了同一样梦想艰苦奋斗。
我终于意识到自己长大了,必须学着成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努力工作的同时,我拥有了自己的初恋,在这片异省他乡的土地上。
我开始注重自己的个人卫生了,你能看到我的床铺上,被子被叠得有角有楞,床板是不大,但是非常洁净。这和以前的我天差地别判若云泥。
夜晚繁星满天的时候,我常常躺在这张小小的阵地上,思念着自己喜欢的姑娘。
那嘴角溢出的笑容是我生命里最珍贵的纪念。
精心培育下,我的爱情开花结果了。
我和心爱的姑娘走过了心跳的牵手,甜蜜的亲吻,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在一起,两颗心就像磁铁一样粘在了一块,谁也分不开。
在同事或羡慕或鄙视的目光里,我和我的姑娘住在一起了。
我们住进了淹没在高楼大厦里的出租屋中。
不能否认它的狭窄和逼仄,也不能无视它的潮湿和闷热,但是更值得提说的是它的温馨与惬意。
我们的爱情总算有了停靠站,小小的二人世界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世外桃源。
我们深夜长聊,追忆着自己的童年少年,憧憬着将来的命运。
我们试图攒钱买房,但终归不太现实,这里的房价贵到不敢打听。
于是我们商量着以后住哪。
可残酷的现实,让她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她的父母的怀抱。
就这样,一段感情之旅结束了。
虽然遗憾,但并不可惜,因为我相信,会有更好的人在未来等我,等我牵着她的手,共度一生,平凡而美好。
丽珍,我多希望那个女人是你啊。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