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杀人,总归是以优势打劣势,力量,速度,技巧,相当的时候,那就拼狠劲和力度,然而,力量差距太大,一力就能降十会。
白子明没什么技巧,凭的就是一股狠劲,还有身体的强度,没有足够硬的身体,他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战斗姿势丑陋,不过结局最重要。”
伸手擦了擦短剑上的鲜血,白子明快步回到大部队之中,他与县慰的战斗很快,就是几十秒的事情,而这边主战场得战斗还在继续,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地面已经坑坑洼洼。
“彭。”
正当白子明准备说点什么时,主战场之中飞出一个人影,血雾爆了开了,是一个月袍人,战场瞬间明朗起来,两道月袍人影,飞快的朝着大泽河对面而去,三个神秘人紧追不舍。
这些人,来的快,去的也快,仅一瞬间,便消失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具碎烂的尸首,他望着消失的几个人,心里突然有些怅然若失,他以为他是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战斗,然而,对方却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或许对他们而言,这些人再挣扎,不过一剑或者两剑的事情。
“天命所归兮,天人相助哉。
大秦当灭兮,大楚兴胜哉
大楚兴,二世亡
大楚兴,二世亡。”
陈胜猛地一提长剑,大步流星般走到尸首前,猛地一压,长剑稳稳的插在了月袍人身上,举臂高呼,甚是豪迈。
“大楚兴,二世亡。”
看到陈胜的动作,白子明才猛地反应过来,压下心中的情绪,立马放声高呼,整个大营瞬间沸腾,军心振奋。
“总有一天,我也会变得这么厉害,一人,一剑,一世界。”
白子明看着营帐中搭起来的祭台,又看了一眼提着县慰尸体的陈胜,不由摇了摇头,今天的事,让他看到更广阔的天地,对于自己的实力,有了更强烈的渴望。
这陈胜作战,杀人或许不行,但收买人心,蛊惑人心却是一把一的好手,不过陈胜越强,势力越大,对白子明而言,收获就越高。
祭天开始,陈胜打着项燕的旗号,复兴大楚,自封兴楚右将军,吴广,白子明为都尉,麾下屯长纷纷提了一级,九百人分为三大部队,白子明为先锋部队,领两百人,往东攻占郅县,苦县,吴广往西攻占Y县,呈县,陈胜则领军反攻大泽乡。
白子明部曲人数虽然不多,不过这些县城,本就无甚守备,而且大部分青壮,早已经被抽调到了其他地方戍守,说是县城,其实是稍大的村镇罢了。
天下动荡,陈胜揭竿而起,已经吹响了覆灭大秦的号角,只等天下豪杰,六国遗族,望风而动,掀翻这铁骑的统治。
征战几个县城,白子明基本上是象征性的出了下手,更多的是坐镇军中,将指挥权交给了陈平,叮嘱着陈平,为他收集人才和书籍,尤其是医学与工匠这方面的人才。
杀人,救命,虽然能得到命气,但他对于欺负老弱没兴趣,让他杀县慰这种大秦老卒,他完全不会犹豫,毕竟注定了的敌对势力,更何况这两县慰,平日里暴行累累,他早就心生不满。
然而,攻占县城,大部分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其中不乏老弱,幼孩,他还真下不了这个手,与其如此,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
接连攻占几个县城,陈平的部曲搜刮了大堆粮草,还有抓了不少壮丁,整个部队充实到了一千二百人,还收到了几十辆战车,杀的人自然也不少。
对白子明而言,这支部曲是他的队伍,杀人也好,破家也罢,搜刮钱财也好,都是算在他的头上,尽管没有他亲自出手得到的命气多,却也不容小觑。
几个月下来,他整个胸腹都化作了白玉色,实力又强劲了不少,因此他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消化和掌控身体上,《白虎血煞经》上的锻体动作,他也已经完全熟练,每天炼体下来,也能得到不少的收获。
只可惜的是,他现在缺乏突进的技能,没有相应的步法和攻击手段,身体强健的优势,没有办法完全发挥。
《白虎血煞经》中虽然有攻击手段,名为化兵决,但必须白虎血煞布满全身,能够自如的控制自己的身体,才能修炼。
无奈之下,白子明只能自行琢磨,练习剑法,如何出剑,如何收剑,如何刺出,但效果有限,别说华丽的连招,就连基本的套路,他都没有,更别说变化。
弄得他一发狠,开始学傅红雪,就只练一招,开始不断的拔剑,号称“斩天拔剑术”。
傅红雪炼的是刀,拔刀术很是强劲,号称天下第一快刀,然而,白子明更喜欢剑,轻灵,潇洒,帅气十足,到了武侠世界,男人若是不练剑,岂不白来一趟,更何况他还想挣个“剑神”的称号。
其实他知道拔剑术也好,拔刀术也罢,更适合低武世界,双方交手必须近身而战,正好在长剑的攻击范围,一剑毙命,距离稍微远点,就必须配合灵巧,快速的身法,拉进距离,这样拔剑才有意义。
除非你剑气纵横三千里,否则你拔剑斩得就是空气,白子明可忘不了,聂风那四十米的长刀,你近不了身,拔剑也没有用。
这个世界也是如此,高手剑气纵横,拔剑术用处不大,但对于白子明而言,总得做点事情才行,否则心中会升腾起不安,而拔剑术即便对高手用处不大,但每一次拔剑,收剑,能让他心底的不安缓缓平复下来。
白子明明白自己差的是时间,但他没办法躲进深山老林,等他功法积累到了极点再出来,更何况如今大乱之世,也是大争之世,他的心是沸腾的,血也是燃烧的,只等磨好刀,炼好剑,震惊天下。
“滋滋滋滋。”
营帐之中,白子明手提着一把铁剑,在磨刀石上轻轻的摩擦着,脸上带着认真的神色,仿佛他的手中,这并不是一把普通长剑,而是名贵的宝贝。
铁剑,剑身笔直,色微黑,透着些许锈迹,并不锋利,受时代限制,秦末的兵器,大部分以青铜器为主,铁器虽然有,但并不多,质量也不算好。
他的这把长剑,还是收集了不少铁器,融化之后,请工匠打造出来的,可惜工匠手艺有限,这把剑晦暗,迟钝,还不能久置,否则很容易氧化和变钝。
剑,虽然算不上一把好剑,然而,对白子明而言,这是他的第一把长剑,之前的青铜短剑都被融化在了这把剑中,所以这剑,在他看来很有纪念意义,取名:“天命。”
剑名意:剑在手,天命在手。
其实他更想自己亲手打造一把剑,一把传世的名剑,可惜,没有材料,没有手艺,也没有时间。
“还是太钝了,连我手指皮肤都切不破。”
磨剑完毕,白子明抽起一旁的麻布,开始擦拭,随后又用剑在手指上,猛地一拉,却连皮肤都未曾划破。
“都尉,陈将军传来急报。”
营外,突然响起陈平的声音,进来之后,只见手中拿着一张帛卷,神色有些急切。
“无事,陈胜将军前不久攻占了陈县,着我等去陈县议事,你带兄弟们守好郅县,好好练兵,尤其是白虎军,不能有丝毫懈怠。”
白子明接过娟帛一看,陈胜攻下了陈县,如今已经算是兵力强盛,准备让麾下的几个都尉回陈县议事。
“谨遵都尉令,不知陈将军着都尉前往陈县所谓何事?如今起义军虽是盛势浩大,然而,根基不稳,军中也无好手,一旦陈将军中道崩殂,怕是难以维系。”
陈平朝着白子明微微一拱手,脸上不无担忧之色,大秦铁骑余威犹在,哪怕朝政不稳,但只要朝中军队反应过来,起义军凶多吉少。
“我知你意,如今大势所趋,秦朝覆灭乃是天命所定,不过我等遇上秦军确实有败无胜,陈将军心气极大,怕已有称王之意,我等只需坐看就好。”
白子明一屁股坐在了太师椅上,这椅子是他特意让人打造出来的,毕竟秦时的跪坐,他很是不习惯。
“都尉的意思,陈将军准备在陈县称王?或是立一楚王?”
陈平不愧为历史名人,虽然出生贫寒,但心思透亮,立即明白了白子明之意,抬头看了一眼白子明。
“陈胜将军,可是胸有大志,一个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人,你觉得他肯甘于寂寞?不过,这乱世,谁先出头,谁就先死,我们只需要积蓄实力,等大争之世开启,那时才是我们的舞台,人只有吃饱了,才有战斗力。”
白子明对于行军打仗,一窍不通,三十六计名字背的熟练很,但指挥部队,那是抓瞎,尤其是看到部下的人队伍混乱,他恨不得自己冲入阵中。
既然没有指挥能力,那就狠抓内政,开发资源,如今混乱将至,道路不通,主抓经济建设肯定不是首选,基础建设和农业才是王道。
妇女,老弱,统统被白子明利用了起来,大泽乡附近,河流分部众多,山林树木资源丰富,只要合理的规划,完全可以得到极大的改善。
“遵命,属下已经命人引流水源,开垦荒地,引入鱼苗,大力开发土地,不过县中都是老弱,即便让这些女子加入,也是进展缓慢。”
见到白子明的态度,陈平也不以为意,对他而言,陈胜虽然是起义军首领,然而,他在田西村时,就已经效忠了白子明,更何况起义之事,也让他彻底折服在白子明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