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志,这位高个是王成,矮个是李子聪,我是选的法师,他俩一个是骑士,一个是盗贼,看体格就能看出来哈。”
张志露出一张别有意味的笑脸,他身上已经穿了一套紫色的法师袍子,胸口处有一个盾牌和法杖组成的义勇兵团法师公会标志。刘琅也穿了制服,只不过他的猎人公会的标志是盾牌加猎犬。
义勇兵团的所有物资都有这种标志,所以莫雷老哥对于那些物资是又爱又恨,毕竟不能转卖只能送人,还只能送给同职业的人。
“你好,我是刘琅,你叫我流浪就好,职业是猎人。”
他和张志握了手,接着便往房间里走。这个房间位于义勇兵团职业公会学员男生宿舍楼的二楼,专门提供给职业公会的学员住宿。只不过这里基本没怎么住人,楼层也只有三层,下两层男上一层女。
这宿舍很奇怪,住着的居然除了这个张志以外,都是单独职业的人。刘琅猎人,王成骑士,李子聪盗贼,再加上张志这个法师,如果再招来那个神官妹子和一名战士,那可就凑齐了一支完整的队伍。
莫雷说过,一支完整的冒险者队伍,需要一名侦查员,来勘察地形,敌情,以及追踪和刺杀。这个职务只有盗贼和猎人,能够担任。其他的就比较松散了,一名能抗能打的前卫,也就是重装战士,骑士,或者圣骑士。再加上远程输出,近战输出,法术输出,治愈者,就是一只完善的队伍。
“看来这个张志很有野心啊,居然想到了拉拢稀少职业的人,看来是想组建一只自己的队伍。”
莫雷跟他说过,猎人虽然听起来像是以打猎为生的,但魔物丘陵这边没有什么值钱的野兽,所以参加冒险者队伍还是很有必要的。
刘琅看着自己下铺的床位,被子整齐,床单平坦,看起来是专人整理过的。
“奥,你这个床位我看着有点乱,就帮你整理了一下。”
“谢谢。”
刘琅对其他两人打了个招呼,接着便脱掉靴子,斗篷,皮甲,准备穿着衣服睡。
不是因为他怕冷,也不是怕床铺脏,可能是缺了点安全感,没有勇气脱光了睡觉。
“唉~,熄灯了。”
电灯的光亮消失,房间里变得黑暗了起来。
“好怀念啊。”
王成躺在刘琅对面的下铺,长叹了一口气。
“是啊,上次熄灯还是在学校里呢。”
李子聪年纪不大,看来是刚毕业没多久。
张志也跟着叹了口气,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撕裤裆。”
“哈哈哈,有才啊。”
张志这一首歪诗一出,小房间的气氛顿时就活跃了起来。刘琅虽然不是很想聊,但是很喜欢听。
“你们可是不知道啊,我那个法师职业公会的教室,就跟那个高中的教室一样一样的,也是讲台黑板小讲桌,学生全坐在下面。就今天晚上,我那个老师,给我们放了好几个魔法。什么火球,火墙,冰箭,风刃,水弹,哎呦,那叫一个牛逼啊!看得我都快羡慕死了。”
王成翻了个身,只可惜他的身子太长,只有曲着腿,才能在床上躺开。
“牛逼是牛逼啊,但是我感觉那个魔法那种玩意儿,太复杂了,不适合我。”
张志嘿嘿一笑,从刘琅对面的上铺里伸出一个脑袋,道:“你这体格,就该当骑士。”
“不过法师真的很帅啊,又酷又炫,可惜我记性太差了,肯定背不过咒语什么的。”
李子聪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聪字,可他并不认为自己聪明。
“唉,背咒语什么的都是小事,不用担心的。我老师说了,施放魔法很简单,只需要感应一下自然中的元素,然后念动咒语,就可以调动精神力让元素那啥那啥了。”
刘琅听着张志的话,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天赋属性。虽然没有一项是s,但也不能说差。如果自己知道咒语的话,是不是也能施放魔法呢?
“哎……我以前的时候,就想着挣钱,挣很多很多的钱。但是现在,我就想学习魔法,各种魔法,以后成为一名魔法师。”
张志说着自己的理想,其他两人也说着自己的理想。
刘琅听着他们的话,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梦想——当演员,可实际上呢,他连龙套也没跑过。现在的他就想当个小猎人,每天打打猎,养养狗,吃吃肉,好不自在。
几个人也不知道聊了多久,聊的话题无非是对于的魔法的憧憬,各人对于各种职业的理解,以及几个男生对于一同穿越来的女生的评价。
一夜过去,几个人洗漱完毕,去食堂吃了饭,便各自去往导师哪里,准备学习课程。
刘琅没有直接去学习,而是跟着莫雷去租房子。
莫雷看起来十分有人脉的样子,帮刘琅租了一间在城外稍远处的仓库,全封闭式,没有窗户,但好在冬暖夏凉,地方也大,租金便宜。50铜币就可以租一个月。
仓库里有一张小木床,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家具了。
莫雷用传说中的储物口袋带了很多猎人公会的物资,轻轻松松的搬到了刘琅的新居。虽然这里离城市有些远,安全性要稍差一点,但毕竟是暂时居住,便宜就好。
置办好房子的事情后,莫雷就带着刘琅跑去了城外不远处的森林,并在这里给刘琅上课,上午的课题是隐蔽,潜行,爬树,游泳。下午的课题是挨饿,因为刘琅射了几十支箭,追了一整个下午,才勉强猎到了一只兔子。
“不错,不错,一下午的时间换一只兔子,我很看好你哦。”
莫雷嚼着一块肉松面包,递给刘琅一只水袋。刘琅摆了摆手,从自己的单肩包里掏出一个绿色的塑料杯子,咕噔咕噔的灌了两大口。
“太特么累了,呼~呼~(喘粗气声),真的太难了,就这么只小兔子,太特么的能跑了。”
“哈哈哈,记得我教过你什么?”
刘琅此时突然想起莫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想要剥夺生命,就必须敬畏生命。你的猎物为了活下去会拼上性命,所以你也要拼上性命去杀死他。生命无贵贱,你必须对生命怀有敬畏。”
他想起这些话,又看着地上这只被箭矢射死的兔子。脑海里浮现出它今天下午拼死逃跑的画面。
“对不起,兔子,愿猎神保佑你安息。”
他朝着兔子鞠了一躬,十分的认真且庄重。
“不错,你很不错。要想杀死猎物,你就必须尊重猎物。现在该拿出法阵,为伟大的猎神献上祭品了。”
刘琅点了点头,从左手小臂上抽出剥皮刀,剖开了死兔的胸膛。
“你想献祭给猎神什么部位?”
刘琅用手指扯断了兔子的血管,掏出了一颗拇指大小的心脏,放在法阵的中央。
“伟大的猎神,请收下我虔诚的供奉。你虔诚的信徒恳求你能赐予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