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间双人间病房,挂在墙上的电视的娱乐新闻频道一直播报着林色身亡的消息。而里面的主人公却躺在病床上喜滋滋地玩着手指看着书,完全不在乎自己经“死”了。
另一个床位,是两位老太太。其中躺在床上的老太太指着电视上的人道:
“美芳啊,你知不知道死了的这姑娘是谁,这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没了。”
那位叫美芳的阿姨一边剥这橘子皮,一边抬头看着电视新闻里播放的图片。那张图刚好是长发飘飘的林色,额,准确来说是夹在霍修焱和苏子舟中间的林色。
“哎哟,这姑娘我知道。我女儿不是喜欢那个叫苏子舟的大明星吗?所以每天都会在我耳边念叨那个大明星身边的事,死了的这个姑娘不是个好人。”
这个阿姨说完,还摇了摇头。
躺在病床上的阿姨闻到了八卦的味道,于是赶紧追问:
“她怎么了?”
“我跟你说,这个姑娘专门抢别人的男朋友,瞧见电视上的那个男的没,那个本来是那个大明星的男人,后来被她抢了。”
叫美芳的阿姨说完,还特意转头看了看林色这边,发现林色一直低着头看书没听她们讲,便放了心。
而另一个阿姨则皱起了眉头,一脸嫌弃地道:
“年纪轻轻怎么就做这些坏事,难怪死了,作孽作多了。”
“谁说不是呢。”
两个阿姨说着说着话题已经不在这上面了,而是在讨论谁家女儿出国了谁家儿子结婚了。
林色虽然在看着书,但是眼里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刚才那两个老太太的话还回响在她的耳朵里,她知道这些话听听就算了,但还是忍不住有些难过。她从来都没有和苏子舟抢过霍修焱,在苏子舟爆出和霍修焱的恋情之前,已经有很多人知道她喜欢霍修焱了。而且,她也没有干涉过他们的恋情,怎么到了这里就变成了可恶的第三者了呢。
林色叹了口气,把书合上以后就拉上被子躺在了床上。八年了,她答应的事情已经做到,她该回到自己的生活里了。虽然离开的方式太别致了些,但是这却是最彻底的。
然而林色刚把眼睛闭上,就有人敲了敲她的床沿。
被打扰到睡觉的兴致,林色很不高兴,于是蓦地睁开眼,没有好气地道:
“喂,你这样打扰一个病人休息真的很没有礼貌。我现在很虚弱,没有力气和你争论,懂?请离开,不送。”
一口气说完,林色又闭上了眼睛,还不忘把被子拉盖着头。
白昼看着这耍无赖的样子,皱了皱眉,伸手拉开林色的被子,待能看到林色的头后。白昼开口道:
“刚才我问了医生,你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所以你该和我回警察局了。”
一听到警察局林色就来气,她这倒霉催的,昨天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她忘记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有任何通讯工具。所以就凭着一双脚瞎走着,只是走着走着就晕过去了,再醒来就是在这个医院里,然后莫名其妙地就成了这个自称是白警官口中的罪犯。
林色还能说什么,天道不公还是天意弄人。
林色看着一直盯着她看的人,无奈道:
“我说白大警官,白大哥,白大爷,我说了我真的不是什么凶手,我只是刚好受伤了而已。”
白昼显然不相信林色的话。
“那你告诉我你怎么受的枪伤,而且你的这种愈合程度也是在前四五天受伤的。我们正在逮捕的凶手中枪的部位也是胸口。”
白昼的一番话下来,林色崩溃到想找块豆腐撞死。她明明是三天前受的伤,只是她体质特殊,愈合得比较快而已……但是现在林色只能道: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而我,就是那个巧合,懂?明白?”
林色一本正经地和白昼解释,然而白昼始终一副“我已经看穿你了”的架势。这让林色很头痛,她的小日子难道就要从监狱开始吗?她绝对不允许这种悲惨的事情发生,于是林色据理力争。
“行,那我问你,你总该知道凶手是男是女吧。”
白昼习惯性地蹙眉。
“当初我见那个凶手的时候他是穿着宽松的衣服,看不出性别。”
林色完全崩溃,躺在床上生无可恋地看着天花板,无力地念叨着。
“冤枉啊,我真的不是。”
然而她的手上在这时被一个冰冷的东西铐了起来,同时响起了白昼平淡无奇的声音。
“好了,走吧。”
林色抬手看了看自己被手铐铐着的手,欲哭无泪。
“我说你特么有病!”
然而此时林色小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任由白昼拉着她离开。
另一个病床上的两个老太太看到人终于走了,才唏嘘道:
“天呐,现在的年轻人脑袋里都装的什么,怎么净干一些见不人的事。”
“就是,要是我女儿这样,我肯定打死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