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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诗 2016 此处不该沉默

去乔治与龙酒馆参加诗歌之夜后,我生病了。不,不是诗歌病,别自作聪明,那病我早就染上了。

到周五下午时,我感觉热得快死了。我知道情况很糟,因为梅洛迪,关注范围往往只集中在她自己身上的梅洛迪都指出:“洛芙迪今天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我并不经常生病,但是一旦病起来就很严重。我想把它归因于步行推车回家,但现在是三月,所以其实就算下雨也算不上寒冷。此外,书店里有几百本科学畅销书,其中有一本我读到了一半,里面提到受冻和患感冒之间并无关联,所以我不会怪罪罗布,不过下次看到他时,我可能会告诉他,把我自行车轮胎的气放掉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

周六,艾奇早早打发我回了家。周日和周一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睡觉,我想休息两天后,周二应该就会康复,结果却感觉更糟了。

我爬着够到我的包,从里面掏出电话,拨通了艾奇的号码。他曾提出接我去他家,然后好好照顾我。然而他类似的行为总会把我惹火。他不住客卧两用出租屋,并不意味着我在这里就住得不开心。我睡觉,阅读,写东西,看电视,加热从楼下特易购城市商店买的食物。你不用可怜我,我真的过得挺好的。

我想周三上午去看医生。如果说我的情况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刺痒的喉咙,疼痛的耳朵,高体温,咳出的发亮的痰液。我知道会发生什么,并等着它成为现实。周三晚上,艾奇来了。我差点没听到敲门声,因为当时我正在做一个房屋被摧毁的梦。屋顶上的瓦片坠落到海里,他的敲门声就混杂其中。也有可能是他的敲门声引出了那个梦。不管怎么说,我被完全惊醒了,然后才开门让他进来。他带了一个罐子过来。我之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糟糕,直到看到他那张大圆脸,以及仿佛在说着“在髭须流行之前我就在留胡子”的表情,我差点哭了出来。他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朵上了,不过他的眼神中充满着关切。

“你看上去糟透了,亲爱的。”他说着将罐子放在炉盘上,打开了从我认识他起就一直随身背着的那个格莱斯顿皮革轻型旅行包。他掏出一个面包和一条深蓝色和白色相间的条纹围裙,在身后系了个松松的结。他打开了窗户,很冷,但我没有抱怨。从周六开始我就一直在呼吸同一方空气,就算是我也能闻得到有点臭了。

“我想我感觉好些了。”我说。是真的——那天早上我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想着要洗个澡,不过没有做任何动作,之后就又躺下了。

“我带了些鸡汤来,”他说,“趁我加热它的时候,你去洗个澡,把水温调到你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这对你的肺有好处。”

“我正有此意。”我说。我正打算责备他不请自来,逾越老板和下属的界限,违背了大概十五条雇用条款。不过说实在的,他是我唯一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是我的老板,而我又没给手机充电。不管怎样,光是想到他的鸡汤就让我感觉好一些了,或者至少让我平和一些了。

别以为我会就着罐头盒吃冷掉的烤豆子,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算得上是个基本食品组装厨师:酱汁拌意大利面,吐司上抹奶酪。艾奇说他是七十年代在商船队里从一个瑞典厨子那儿学的这道鸡汤。我愿意余生每一天都喝这道汤。他先在罐子里放了一整只鸡,之后又放了许多别的食材:大米、胡萝卜、豌豆、雪利酒、百里香和欧洲防风草。结果熬出来的却是另一番滋味。

我走出浴室时,他正在水槽边洗东西。他已在我的小餐桌旁腾出了两个位置,还整理了沙发,这让那里看起来不那么像流浪汉的窝了。

“谢谢你,艾奇。”我说。

“吃吧,”他说,“为我的小鸡仔做的鸡汤。”

吃完后他一边洗碗一边说话,我则坐在沙发上听着,或者说让他的话语冲刷我。我听到了梅洛迪的名字,还有罗布的,于是竖起了耳朵。显然他们俩出现在“同一件事”中。我希望罗布待梅洛迪会比之前待我要好。梅洛迪比我要狂妄些,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我也希望罗布已经从与我发生的事中吸取了教训,能更好地控制自己。事实上,无法否认的是,他把我车胎的气放掉不是个好兆头。不过我太累了,脑子无法思考。

艾奇转移了话题。他说起了他是怎么把从我进店起就一直放在那里落灰的不知有多少卷的《莎士比亚全集》卖出去的,但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找不到了。我想就这个问题说些俏皮话,不过我病得还很厉害,脑子转不过来,只能象征性地挥舞白手绢表示投降。不等我问他是否告诉顾客其中有缺失,他就把话题转向了下一件事:“本送来了两箱书,大部分都是垃圾,不过或许有些隐藏的宝贝。”艾奇那样说的意思是“我不想烦心,不过你也许会喜欢筛检筛检那堆书”。我喜欢本,他话不多,送书过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放下箱子,箱子里堆满了书,所以不会在运送过程中有所损坏。

“内森·埃夫伯里今天来了。”艾奇说着开始擦干餐具。听到这个名字,我的胃紧张起来,这让我觉得很烦。“他让我转告你,下次去记得自己买票。”我什么也没说,不过确实觉得很有意思。自大的傻瓜。

周六我回去上班了,进店时已经十点多,店里挤得满满当当。读书会的苏、凯特和伊西正和艾奇一起坐在桌边。他们有时会给艾奇带个蛋糕来,感谢他把书店借给他们使用。严格说来,那个蛋糕应该给我才对,不过如果你致力于当一个隐形人,当人们丝毫没有注意到你时,你是不能懊恼的。

“啊,我的小流浪儿回来了。”艾奇说着给了我一个拥抱。

“嘿。”我说。我试图悄悄溜掉。

我的动作不够快,没能躲掉不可避免的寒暄。“流浪儿?”凯特半带笑意地看着我。

我移步走开,身后传来艾奇的笑声。我不用听就知道他会说什么。

“我认识她时,她才十五岁,是从里彭过来参加学校组织的旅行的。她觉得能在不被我发现的情况下,拿着《占有》[23]走出去。我当时正站在外面吸烟斗,所以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我告诉她,要么跟我去警察局,要么下午就在这里给我工作,我对她格外留心,”他停下来大笑,“我告诉她,如果这么喜欢书,那么可以回来给我工作,既可以挣钱又可以看书,现在呢,”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瞧!她就在这里,老实得不得了。我的朋友,这就是文学所拥有的改造你的力量。”

我听到了更多的笑声,以及赞许的议论声。我知道那不会阻止读书会的成员下次看到我时多留神自己的手提包。我在地图和诗集间忙活着,感到局促不安。

有些时候,听到这个故事会让我想要走出去讲述我的版本:当时我是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旅行。因为是学期末,没有日程安排,所以我非常开心。我之所以决定参加,是因为除此之外只能同那些被禁止参加的学生一起待在学校里,那样我会很惨。

启程前往约克市前,我正计划着买更多的书,不过在车上时,我发现包被割开了,钱包也没了。之前,一个平时从来没理过我的女孩为了问作业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儿。她的朋友溜到了后面的座位上,他们应该就是在那时偷走了我的钱。我发现时既感到愤怒又觉得松了口气,幸好他们没偷走其他东西。要挨饿是一回事,但是如果日记中表现了我的孤独的部分被公布出来,那我就会经常性地遭到羞辱了。

那时我很迷《占有》这本书。学校图书室里没有,而公立图书馆禁止我再次把书借走,因为排队清单上还有其他读者。无法拥有其他想买的东西,我无所谓——拥有一件新的针织套衫并不会让我在高中更有人气——但是我需要那本书。没了钱包,我就只剩下口袋里的一英镑了,而那本书定价两英镑。出门时,我把那一英镑放在了桌上。我并不是说我的行为是正确的,只不过还算是情有可原。艾奇省略了那一部分。为了让故事偏向于他,他还省略了事后严厉责备我并让我工作的那一部分。他给我倒了茶,拿了一个金枪鱼三明治给我,而我表现得活像个雾都孤儿,吃完自己的,又问他打不打算吃他的那份。我并不是经常挨饿,那时只不过是因为没钱,所以没吃午饭而已。

他让我整理的一箱箱书堆起来比我还高。有些是本送来的,其他的是之前就留在台阶上的。

箱子里的大多数书都是垃圾,应该被直接回收。我们不会告诉大家会用这种方式处理多余的书——人们哪怕要扔书,也不会扔进垃圾桶,他们也不肯相信我们会这么做。不过想一想就能明白,二〇〇三年《达·芬奇密码》的平装本印了五百万册。十五年后,这个世界需要多少本呢?远远没有五百万册。几乎每一本大规模印刷的书都一样,例如《谁动了我的奶酪?》《美食,祈祷,恋爱》,以及任何与吸血鬼有关的书,等等。除非在某个时刻有人将它们撤出流通环节,否则这些书的供应量永远过剩。这样的人中,有一个便是我。你应该感谢我。是的,这么做确实会让我有些难过,哪怕是詹姆斯·帕特森[24]的书。

不过在那些曾经的畅销书中,有一本吸引了我的目光,可能是因为它与箱子里的其他书有一点不同,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家曾经有过这么一本书。这本书我爸爸小时候就有,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个小孩会拥有这么一本书着实奇怪。这是一本编给孩子们的歌谣选集,名叫《凯特·格林纳威的鹅妈妈》,里面采用的都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风格的插画,还提到了裙撑和纺纱。但是爸爸很喜欢这本书,甚至在祖父母过世后,特意把这本书和其他物品一起放进箱子,从祖父母位于康沃尔郡的家中带了出来。

我将那本书翻过来。我曾看过爸爸小时候的照片,照片里的他是个爱爬树的脏兮兮的淘气鬼。想到他翻开这本书,给自己读“小玛菲特小姐”的画面,我被逗乐了。下一秒,我却有点想哭。

我想我的境况依然没有变得更好,就算逃到这里,以前的事情还是会自动找上门来。我在想,我以前为什么没找人问一问他为什么会拥有这本书?是谁买的?他为什么一直留着?我查过,这本书是一九七八年美国出版社根据一八八一年的初版重印的。我想过,这本书应该是凯特·格林纳威的某个成人书迷买的,或者是某个年长的人因为想起了童年记忆里的这本书,买了一本给自己的孙子。我知道爸爸并没有美国亲戚可以送书给他,这样看来,爸爸为什么会有这本书并没有明确的原因。

当你的家庭毁灭(崩溃)后,那些大事会持续伤害你一段时间,就像突然被扇了一个耳光,但这种伤害很快就会消失,因为你会学着习惯它,而你习惯它的方式,就是尽量别去想它。但据我所知,诸如此类的小事才是你永远过不去的坎儿。

我小心地翻开书页——它们柔软易碎,几乎一碰就会破,感觉像是会从指尖脱落,就像从雏菊上扯掉花瓣。我想,那些提醒你想起这些琐碎记忆的,是一些你无法预知的事物,它们很微小,所以你无法防备,而且它们会击中你,犹如纸划过心脏。

我不知道当我在早餐吧台边坐下来时,艾奇是否注意到我正因为这本书而难受。我经常会惊讶于他从人们后脑勺上辨识出来的东西:根据人们浏览一本书的样子,他就能预知他们是会买,还是会砍价,精准程度约百分之九十。他宣称自己是七十年代在伦敦“与一些骗子相处时”学会了读身体语言。

不管怎么说,他从我胳膊肘旁冒了出来。“热巧克力。”他说。每次我在隔壁买饮品时,他们都会给我用外卖杯盛。而艾奇去时,他们会给他用最好的瓷器。“去歇一会儿,洛芙迪。半小时内别让我看见你。”

虽然大体说来,我烦他是出于:一、猜到我想喝热巧克力。二、强迫我休息,仿佛他比我更了解我需要什么似的。我还是走开了,到消防出口边的椅子上坐下,看着那杯奶棕色的巧克力里的奶油融化,棉花糖浮上表面。我捞起棉花糖,吸吮它们表面已经被热气熏软的部分,然后又把它们丢进杯子,让它们继续融化。显然,有旁人在时我是不会这么做的。我喝完热巧克力,洗过手,开始仔细翻阅那本“鹅妈妈”。

我翻到“蹦蹦跳跳的小琼”那一页,一只手拂过纸面。“我来啦,我是蹦蹦跳跳的小琼,没有人和我玩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画面中,小琼悬在半空中,身上的丝带翻飞,眼睛紧闭。那一页的角落里有个记号,一个脏脏的拇指印。妈妈总是让爸爸小心别把脏手印留得到处都是。“哎呀,那你去查看汽车里的油量好了。”爸爸以前总是这么说,仿佛他们对彼此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比谁能最快、最大限度地激怒对方。

那个拇指印一定是个巧合。我没想过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爸爸的这本书可能会在哪儿。企图让每个元素都符合你想讲的故事是危险的(内森的诗再次跳进了我的脑海)。你只需要读读简·奥斯汀的《爱玛》就能明白这一点:爱玛自己决定了她周围的一切,并且整理了脑海中的事实以让两者达到一致,看看结果怎样?好吧,最终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是这样没错,但那只不过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将脑子冲进马桶里的故事而已。我们的书——我和爸爸的——虽然品相十分糟糕,但至少还有个灰扑扑的封套,而且爸爸的名字就写在那上面,我的名字则写在里面的前勒口上。

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很喜欢爸爸的这本书。我在非常小的时候就能轻松读懂。一页上有大约十六个词,我喜欢拼读不认识的词——tuffet,latch,swine[25]——然后去问爸爸妈妈它们是什么意思。还有,哦,里面的插图,没有一个人是很美、很高兴的。里面的女孩看上去病恹恹的,狗看上去像是要咬你。这本书和我之前看过的所有书都不一样。妈妈不喜欢它,她会说:“我想不通你看那本书为什么不会做噩梦。”无论我多少频繁地把它拿进卧室,最后它总是会回到楼下的书架上。爸爸说妈妈是心太软了。他会问:“我们心不软,对不对,我的孩子?”于是我就一本正经地摇头,因为根据他说的其他话,我知道心软是不好的。爸爸会和我一起读那本书,浮夸地叫着“我们都是快乐的小子,我们嗓音如雷”。每当这时,我便会大笑起来。

我想把这本书拿走,用我的一部分津贴来付款,不过最后还是决定放弃。拿着它的时候,我感觉像是重新回到了爸爸的膝头,回到了我们的那间小屋里,妈妈会一边咂嘴一边笑,我也会咯咯咯地傻笑,爸爸的声音透过他宽阔的前胸不住地从耳朵里传进来,震荡着我的肋骨。那种感觉虽然很美好,却也让人难以承受。我不能总是想起这些。

我感觉比平时更孤单了,不知是因为冷,还是看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感觉,不过我确实开始期待起今晚的诗歌之夜。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生活了太久,而且我最近一直在读的书——《黑暗之心》[26]和《紫色》[27]——将我困在了别人的脑海中,所以我没有和自己辩论要不要去,就直接去了。如果我是个扫烟囱的人,那我锁店门的时候应该已经吹起口哨了。这是许多年来第一个让我感觉像是恢复了自我的夜晚,虽然鹅妈妈和她那些长着可笑的苦瓜脸的孩子们让我如此清醒。

当我推着自行车从商店后面绕出来时,罗布像变戏法似的,又一次从咖啡馆门口钻了出来,不请自来地陪我走到诗歌之夜的举办地。病好之后,我没怎么见过他,也没有认真想过他的事,所以他的出现把我吓了一大跳。他笑了起来,这个举动惹恼了我,所以我没有假装无视,而是说:“你不该放我车胎的气,罗布。那么做真的很卑鄙。”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洛芙迪。”他语速很快。

“我们都知道你做了什么,罗布。”我一边说一边看着他的脸,我很少对别人做这个动作。他眨了眨那双棕色的眼睛。“你最近有好好照顾自己吗?”我问道。

他“嗤”了一声。“我没打算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的话。”

虽然这是个温暖的夜晚,但我感觉自己有点冷了,于是开始迈步。“我没那么说,”我说,“我只是说……”我放弃了,看来我确实不擅长扮好人。

他安静了片刻,接着又说:“我没事。圣诞节时……我……发作了一次,不过现在好些了。我有人帮助,也知道何时该请求帮助。”

“很好,”我说,“你和梅洛迪怎么样?”

“算不上认真。”他说。我意识到他可能会理解成我在乎这些——这一切都复杂得要命——于是我说:“我真的不喜欢你往门里面塞花。”

“好的。”他说。我想知道他的意思是“好的,我不会再塞了”,还是“好的,但是我不在乎,我还会继续塞”,或者甚至是“我不会塞花了,但会做些别的你不喜欢的事,不管你喜不喜欢,这不是重点”。

我们沉默着往前走。

抵达乔治与龙酒馆时快七点半了,我锁车时内森出现在了门口。

“感觉好些了吗,洛芙迪?”他问道。

“不过是感冒而已。”我说。内森笑着点点头。他的笑容很棒——看上去很真诚,虽然他笑的次数有些过多了。我忍不住也回以微笑。罗布停在我身边,看着我们俩说话。

“你要去参加的是什么聚会,洛芙迪?”罗布问道。

我思忖着,看看我这尴尬的处境,两个男人因我的晚间计划陷入僵局。其中一个是文艺复兴早期研究的讲师,有着相当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另一个则系着领结。我想没人能编出这样的场景。

“诗歌之夜,”我说,“梅洛迪有时也会来。”

“我给你留了个位子。”内森一边说一边看看我,接着又看了看罗布,眼中有一种令人玩味的神色。我猜内森已经意识到,我所有的身体语言都在告诉罗布他不受欢迎,而这显然超出了罗布的领会范围。

可能是我的神情不对,也可能是看出有机会炫耀,内森向罗布伸出手。“内森·埃夫伯里,”他说,“你要同洛芙迪和我一起参加吗?”接着他伸出另一只手,非常轻地搭在我的腰背部——那让我好奇男人们是否都上过淑女学堂。真是高明的一招。

罗布后退一步,摇了摇头。

“别碰我的自行车。”我说。

内森和我走上台阶进入了酒馆。罗布没有离开。他的目光从内森身上移到了自己手中的硬币巧克力上。

“谢谢,”我们在酒吧里站定后,我对内森说,“你不必如此的。”

“我知道。”他说。然后他又说:“我妹妹也很漂亮,经常有人烦她。这样的情况都持续了好多年了,所以我只是想着能帮忙尽量帮忙。”

我想我本该好好琢磨琢磨这个“也”字的。内森点了一品脱健力士黑啤和一杯螺丝锥子。酒保送酒过来时,我递给内森五英镑说:“今天我请客,谢谢。”

他说:“为什么不等第一轮休息时你请呢,那样我们就两不相欠了。”

内森又得了第四名,这让我有些惭愧。我想了想自己写过的诗,好奇如果我把它们拿到这里来大声朗诵,会拿什么名次。巴克利小姐以前总是介绍口述传统的事——我不会介绍太多(哈哈!),不过她会说:“记住,古时候,在有能力阅读和写字之前,人们经常给彼此讲故事,然后就记在脑子里。如果你写了一个故事,那么你应该把它读出来,看看它听起来怎么样。”我一直没忘记那段话。我经常小声朗读我的英文家庭作业,如果图书馆很安静的话,我会不出声地读。

文字在空气中听来确实不一样。有一次,一位老师将我写的某篇文章念给班上的同学听,是一段描述海的文字。海看上去总是一成不变,但又从来不尽相同。听到自己写的文字被大声诵读出来,我既感到自豪又觉得无处躲藏。我喜欢在学校里演话剧,至少在我被人观看这一行为拥有其他含义,开始带来小声议论和流言蜚语之前,我是喜欢的。所以,也就是直到扮演让我收获重要赞美的(父母的)《龙蛇小霸王》中的布劳西·布朗之前,事情都是这样。其他人的言辞让人觉得安全又放松,朗诵自己写的东西则是另一种感觉:当你自己的文字被说出来时,会重创你的元气。

那天晚上,除了内森的诗以外,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讲的是在一家超市中挑选葡萄酒的复杂性。

休息时,梅洛迪走进来和我们坐在了一起。“艾奇告诉我说你还病着呢,洛芙迪,可是你却来了这里,同英俊的内森一起。”我很想问她罗布为什么没和她在一起,但我不喜欢说闲话。

离开时,内森同我一起下了楼,我觉得他是想摆脱梅洛迪,也可能是因为我之前告诉过他罗布和车胎的事。不管怎样,我的自行车安然无恙,于是在其他诗歌爱好者继续喝酒,情侣们忙着谈论他们的夜晚时光如何流逝的时候,我们站在人行道上说起话来。

“我一直想问你从哪儿来,”他说,“你的口音听着像约克郡人,但又好像不是约克市里的。”

我回答了问题的字面含义而非原意:“我住的地方离书店只有大约二十分钟的路程,”我说,“是个新住宅区,挺好的。”

内森轻轻地笑了笑,仿佛知道我是在逃避问题,以及调情。“那你老家是哪儿?”

“里彭。”我说。这应该算不上撒谎。

“我在布里德灵顿长大。”内森说。

我试图想出一些关于布里德灵顿的聊天内容。我从来没去过那儿。“是在海岸边,对吗?”

那个微笑又出现了。“是的。我想念在海边的感觉,十分想念。我甚至想念北海。”他的声音充满笑意,“小时候,我们经常去康沃尔。我父母有个朋友在那边住。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真的可以在海里玩耍。”

我不想谈论康沃尔。“你今晚的名次应该更好一些才对。”我说。

“我也这么觉得。”说话间他变了笑容,从一脸温柔变得得意起来。如果我是那种经常与别人推推搡搡的人,那我可能会开玩笑地捶他的胳膊,就当是说:“别得意。”

“你总是对自己这般自信吗?”

他看着我,变回了原来的表情,从面对人群时的普通表情,变得就像我们是那一刻仅有的两个人一样。“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这么用心,”他说,“因为我参加这活动已经有一阵子了,就像是酒馆里的一部分家具一样。大家知道我的水平。”他说那话的方式和罗布的自怨自艾不同。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我们看着彼此,谁都没有转移视线。我们的目光慢慢变成了凝视。我很少凝视别人。

“好了,那我该回家了。”我说。从他脸上移开目光后我松了口气。我感觉有些冷了。

“见到你真好,洛芙迪。”他说着将一只手搭在了我肩上,接着亲吻了我的脸颊,动作非常轻柔。虽然并不激烈,但我却觉得这一刻相当性感。如果我想找男朋友,那么这个吻可能是个加分项。我打开了自行车锁。

“你的硬币巧克力都放在哪儿?”我说。

他大笑。“我只在第一次遇见别人时才玩那套把戏,”他说,“会丧失新鲜感的,我只对十岁以下的儿童破例。”

接下来星期二晚上的读书会,大家的情绪都相当激动。他们那天读的是玛吉·奥法雷尔的《你走以后》,不过并没有就此展开正式讨论,只是在说自己是否喜欢这本书(喜欢与不喜欢的比例是五比二,如果算上我,那就是六比二)。离婚的女主角找了个情人。大家都急切地想要知道真相,并且十分嫉妒女主角,而我却只看到了麻烦,尤其是在离婚案未尘埃落定之前。

伊西把一杯红酒洒在了地毯上,对此,他们都真心地表达了歉意。我告诉他们不碍事。等他们离开后,我跑到两条街外的街角小店买了两桶盐,一桶撒在葡萄酒上,一桶放在后面备用。

“早上好,洛芙迪。”第二天,我进店时已经是十一点,艾奇一和我打完招呼就冲出了店门。他的烟斗已经装填好,只等出门。很快我便明白了他如此匆忙的原因。我留过一张字条,让他进店后把盐吸起来。他当然没有照做。等他抽完烟,在街区散完步,又买了一瓶波尔图葡萄酒和一包中国梨回来后,他便宣称自己没看见字条。事实上,我把字条贴在收银的抽屉上,还把吸尘器放在了外面,所以他要挂衣服就一定要越过吸尘器。不过艾奇毕竟是艾奇。

所以,桌子下的盐堆已经被踩踏过,并被踢得到处都是。等我把盐打扫干净后,早已气得够呛。午餐时间到了,我开始吃麦片和香蕉。在那之前,除了带一个人找到烹饪书区域之外,我没做任何一件和书有关的事。在听着那段连气都顾不上喘的有关小麦的害处的独白时,我试着不要目光呆滞(哈哈!艾奇的笑话!)。也有可能这段独白是关于糖的,好吧,我确实没听。

午饭后我告诉艾奇,如果他打扰了我,请他自负后果,之后就走到早餐吧台去给图书估价。他笑着低下头,一小时后给我送来了茶和一个果酱甜甜圈。甜甜圈是图书的天然死敌——即便你没把果酱喷到书页上,最后也可能会把糖撒得到处都是,不过我接受这其中暗含的道歉。

吃完甜甜圈,我浏览了两箱子活页乐谱——没有珍稀的作品,不过全部都保存得很好。许多人会咨询活页乐谱,而且我喜欢出售这些东西。我想我是喜欢想象房屋里有钢琴的画面。在那样的房子里,我会觉得一切事物都不会变坏。不管怎么说,整理乐谱让我振作了一些。我曾想文一个乐谱文身,不过想不出任何一首我可以永远忍受的开场曲。书的头几行字就不一样。我不后悔文过的任何一本书中的文字,哪怕是文在肩胛骨上的《简·爱》和《铁路边的孩子们》中的相关段落,即使文的时候痛不欲生。现在看来,我的第一个文身(《安娜·卡列尼娜》中的文字)似乎是早已注定的。我在十七岁的时候才发现俄罗斯文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托尔斯泰在同我的灵魂对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我把这句话文在了臀部上。字形纤细微小,是的,有一天它会随着我的皮肤一起松弛下去,但是我并不在乎。

整理期间,我在脑海中诵读了一些自己写的诗。诗歌之夜让我能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思考它们。文字或许应该属于外面的空气,而不应被人在一张纸上写了又写,直到小心翼翼的笔迹和对每一个音节的思考将它们变得如木板一样僵硬。一个周日的晚上,因为之前一直在想着内森的事,我把十八九岁到现在写过的所有诗都回忆了一遍,并且大声朗读了出来,其中一些糟透了,不过最近写的诗没那么糟。我开始写一首新诗。不知不觉间,时间已近午夜,我却还没吃在商店降价清仓时买回来的已经用微波炉热好的金枪鱼意大利面。我差点发短信向内森问好,不过又觉得时间太晚了。话说回来,我又不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应该叫特丽克西或是麦克纳什么的,不擦香水,而是用纯精油,也有着一份魔术师般的不像工作的工作,比如做帽子,或是负责在小朋友的派对上扮公主什么的。

我决定在午夜到来之前上床。如果不这样,我怕自己会犯蠢。

下一次的诗歌之夜我没去参加。这又不是法律规定的我必须履行的义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想起内森在第一次诗歌之夜上朗诵的那首诗,我都会坐立难安。无论我是否能讲一个不同版本的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我实际上不会谈论自己的事——我都不喜欢这种感觉。

下一次见到内森是隔周的星期三,他来了书店。我意识到自己还不知道他住哪里,不过我估计是在城外的某个地方,或许在约克和布里德灵顿之间。他经常在诗歌朗诵比赛上付小费,这说明他并不常出现在这一带。我总是想着见到他时问一问,但最后总在谈论别的:诗歌和约克,艾奇和魔术。而如果我询问他的住址,那我们谈论私人话题的尺度可能会超出我想要告诉他的。

内森的夏装外套是卡其色的帆布面料,闻着很有户外的感觉,但像是被存放在一堆干草捆里过了冬。这件外套不坏,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那件皮的。他站在那里和艾奇聊了大约二十分钟。他们从约克开始,一直聊到政治、全球变暖、戏剧和足球。我喜欢听他们说话。艾奇侃侃而谈的时候不多:他更喜欢当着一两位观众的面表演。他们是这样结束谈话的:

艾奇:好了,老伙计,你来这儿不是为了和老艾奇瞎扯的。

内森:见到你总是很开心。

艾奇:你太会说话了,真的。不过,你在早餐吧台那边能找到洛芙迪,她正在给一些书估价。

内森:谢谢。

艾奇认为内森来这里是为了见我,这让我受宠若惊,但也感到有些困扰,再说我也不是在估价,而是在重新整理书架,将娱乐传记区同自传区合并为一类,因为人们其实不知道两者的区别,他们只是想要与“大卫·贝克汉姆/迈克尔·凯恩[28]/《加冕街》[29]”有关的书。我估计将两个区合并起来能为我节省出我正好需要的一个书架的空间,因为本刚送来两箱漂亮的七十年代出版的演员传记首版书。我听到内森走到他以为我在的地方,停下脚步站了片刻。我决定,如果他返回艾奇身边,告诉他我不在,并询问我还可能在其他什么地方,那么我将永远不会再去参加诗歌之夜。我不是一只不肯待在原地的任性小鸡,但也不能和不用心找我的人纠缠。我屏住了呼吸。

他在那里一定站了有一分钟,接着我又听到了他的脚步声——书店也是一座收藏嘎吱作响的地板的博物馆——他径直来到我在的地方。

“你好,里彭女孩,”他说,“我看到了长椅上的书,猜到你是在为它们腾地方。我希望你能来参加今晚的诗歌之夜。”

当然,我去参加了。

公交车上

由内森·埃夫伯里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在约克的乔治与龙酒馆表演

我只在公交车上丢过一次东西。

好吧,是在下车时。

我丢的是一本书。

我知道,

我是个糊涂人。

从那以后,

我就一直小心观察

落在公交车上的东西。

我想这事与口袋有很大关系。

东西滑出来,

落在坐垫接缝的隐藏处,

落在地上,

发出不足以让人听见的声音。

英镑硬币——

我敢打赌,

如果你把约克所有的公交车倒过来摇晃,出现的零钱将足够支付一位护士的薪水。

公交车票——

显而易见。

我想如果有人肯费心寻找失主,那它们就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但我怀疑失主是否能回去。

电影票——

一场精心计划的首次约会泡了汤。

房屋钥匙——

希望你和邻居关系和睦,

且他们有一个空置的房间。

还有些大点的东西,

在惊慌或疲累,

或说出“我到站了”的时刻,

被遗忘。

今天,我看见了一个德本汉姆百货公司的购物袋,

里面装着一套缎子睡衣,银灰色,14码。

丢了这东西可能已经毁了某人的夜晚。

或者可能改变了他的夜晚。

改变和摧毁并不一样。

没有睡衣,

那人可能会躺在,

一条棉床单和他爱人的皮肤之间。

赤裸相对兴许更好。

下次如果你忘了某样东西,

可能正好开启了一次全新的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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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通过市委市政府对棚户区胭脂屯的改造,围绕着柳文龙、许天凤夫妇的祖宅小青楼的搬迁矛盾,深刻描绘了地方政府、房地产商和“钉子户”之间为了政绩、利益和权利而产生的冲突和博弈,通过对市委书记洪文山和市长夏闻天之间的矛盾分歧的艺术再现,不仅升华了执政者的政治品格,而且充分彰显了柳文龙、许天凤夫妇捍卫民权的“钉子精神”和经过改革开放洗礼的执政者“以人为本”的博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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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群英传(江湖版)

    《水浒群英传》是以施耐庵的《水浒传》为基础,融入新派武侠文学中的江湖形象,更具感染力和趣味性。全书以原著前七十二回为蓝本,在殷天正、袁士霄、卓不凡、朱子柳、包不同、铁罗汉、任我行、乔峰、张无忌、风波恶、史仲猛等武林群英的江湖传奇和与朝廷的对立抗争中,展开了新颖、荒诞而离奇的故事,让你在阅读中会为新的情节与人物所感染。附有新派武侠小说《梁山回头客》和《杀向江湖不留情》(节选)。配有人物插图,为你提供了阅读时的休闲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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