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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相交小王爷

之所以选择做蚂蚁上树这道菜,既因为材料便利,也因为蚂蚁上树虽是川菜,但味道浓而不重,老少咸宜。吃不准那小王爷口味如何,做一道口味适中的菜品最是稳妥。

解下围衫,苏诫正欲问话,目光转向一旁,却好笑地摇摇头。赵汉呆立在侧,眼珠子直勾勾盯着,就差抠出来放入菜中,嘴角口水逸出犹不知。

“香么?”苏诫打趣道。

“香,太香了。”赵汉大叫道,激动以至于声音颤抖。等他回过神,脸上红彤彤的,也不顾嘴角的口水,兴奋道:“东家,你的手艺可真好,去皇宫当御厨都够本儿了。这样的菜,我见都没见过啊,我家老爹做的可差了不止一点儿,要是我练熟了这道菜...”

显然,在赵汉的想象中,当得皇家厨,便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看着赵汉满眼飘忽,苏诫不得不制止他的想入非非:“行了赵哥,只要用心,未来去皇宫不是没有机会。这道菜的做法,你可都记得了?”

“记得记得,记得真真的,不敢忘。”赵汉拍着胸脯保证道。现在的苏诫,在他眼中已是神秘加强大的代表,犹如元州城外苍茫的山原,一眼望不到头。如此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端着蚂蚁上树,推开“临江仙”的门,苏诫轻轻走了进去。李元杰看书入了迷,陡然听得外部响声,脸上浮现不爽的神色,头也没回,低喝道:“给本公子出去!”

苏诫一瞧,这位小爷当真是不顾形象:整个身躯趴在桌上,两条腿一条跪坐在凳、一条斜伸在地,几乎整颗头都埋在了书里。眼睛与书不到半尺的距离,仿佛在嘲笑四支牺牲生命也只能发出微弱光亮的蜡烛。胶枣、山楂条、栗子、炒银杏等干果点心撒了满桌,也不知有多少落了灰尘。好端端的清净雅阁,成了“托儿场所”。

将蚂蚁上树放在桌上,香味瞬间钻入李元杰的鼻子。他不由得抬起头,眼睛便移不开了。喉咙里咕嘟一声,唾沫咽下,觉得饿极。把书草草往一边塞下,两手正欲去端盘子,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想到刚刚的一声“给本公子出去”,李元杰尴尬的很,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苏诫。

“李公子,何不品尝一二?”苏诫邀请道。

苏诫的话好似发令枪,李元杰立刻抄起筷子,挑起一团往嘴里塞。刚入嘴,眼前便一亮。细细嚼之,劲道的粉条抚摸着齿舌,多种层次的口感一齐在口腔内炸裂,香、鲜、醇、嫩等轮番上场,直令李元杰浑身一颤。一口咽下,连喉咙和胃也活了过来。

顾不得和苏诫说什么,李元杰再次投入到消灭蚂蚁上树的“大业”中去。筷子一收一放、嘴巴一张一合,蚂蚁上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这般风卷残云的吃相,饿死鬼投胎也不过如此。

将最后一筷吞下,李元杰满足地打了个饱嗝,从衣裳口袋里抽出一块绢擦了擦嘴,便看到苏诫那似是在看怪物的眼神,有些不好意思道:“你这个...真是美味,而且...我今日午时没吃饭...”

苏诫露出了然的神色,“公子可吃好了?”

“我自然是吃好了...”李元杰的脸上明显多了笑容,看向苏诫的神情也更亲近了,连自称也从“本公子”转成了“我”。

“对了,这道菜我以前从未见过,不知是何名?”李元杰带着疑惑,指着盘子问道。

“蚂蚁上树。”

“蚂蚁上树?好粗俗的名字。这般佳肴,怎可取名如此随意?”李元杰有些愤愤。

苏诫否定道:“非也。李公子,这道菜名,颇有一番来历。”他叹了一口气,将来历一一道出:“传闻楚州一地,有一女名窦娥,自小被卖作童养媳。后来,丈夫去世,婆婆也患病卧床。内外之事,由窦娥一人担起。一次,因家中拮据,窦娥百般哀求,从肉铺拿到一小块肉,仅仅两三口大小,不足以做菜。窦娥灵机一动,将肉切成末,和粉丝炒之,做成一道菜。吃饭时,婆婆年老眼花,误把肉沫看成蚂蚁。从此,这道菜便叫做蚂蚁上树。”

李元杰听得津津有味,赞叹道:“竟有这样的来历?这位名叫窦娥的女子,实是孝顺之人。”

苏诫冷笑一声:“李公子,这故事还有后续呢。”

“哦?快快讲来!”李元杰明显起了兴趣,盘起双腿正襟危坐。

“那楚州有对泼皮父子,老的叫张老儿,小的叫张驴儿。两人欺负窦娥媳婆无依无靠,竟胁迫窦娥与张驴儿成亲。窦娥不从,张驴儿便下毒欲害死窦娥婆婆,不料阴差阳错毒死了张老儿。张驴儿恼羞成怒,诬告是窦娥害死了张老儿。楚州知府被张驴儿买通,将窦娥下狱,对其严刑拷打,窦娥誓死不屈。后来,楚州知府知晓窦娥孝顺,便把窦娥婆婆抓来当面威胁,窦娥无奈,只得含冤屈从,被判为死罪。刑场上,窦娥向苍天起誓,若她受冤屈而死,则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果不其然,行刑之后,窦娥之血尽数溅在白练上,天色突变,下起鹅毛大雪...”

“啪”——手掌拍在桌上,发出重重响声,震得桌上的点心齐飞乱舞,打断了苏诫的叙述。李元杰怒目圆睁,咬牙切齿道:“混账东西!!安敢如此欺弱女子也?不当人子!张驴儿,该杀!楚州知府,该杀!”胸脯上下起伏,再一看,眼圈儿已是红了。

眼见李元杰义愤填膺,苏诫心里轻快,似乎得到了什么讯息。他劝慰道:“公子且消消气,窦娥故事,乃是前朝传说,非本朝之事。大周太平盛世,当今圣上治下,河清海晏,民众丰衣足食。公子在外,岂闻有窦娥之类事?”

一记马屁送上。李元杰是皇家之人,自是爱听这类话,当即转怒为喜:“那是,我大周可非先唐李氏可比,我皇兄更是励精图治之人。碰到那楚州知府,早把他头颅砍下来,还容得他作恶?”

继而他看着苏诫,眼神宛如看见新大陆般:“你这人真是奇怪,连这等事都知道,也是从书上看来的吗?”

“恰巧听闻而已。”苏诫把盘子端到别处,扫去了满桌散落的点心,拾起先前被李元杰丢弃的书。

初他不过随便抽出一本小说给李元杰,并未注意到底是何书。而今一看,原来是《蓝桥记》,前唐流传下来的传奇,讲的是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书生裴航和农女云英在月宫玉兔的帮助下冲破阻碍、结为连理,最后双双成仙。这种模式的故事,前唐传奇流传甚多,也正合年轻人的口味。李元杰年岁十五左右,正当舞勺之际,眼界渐开,两性意识萌芽,被这类书吸引并不奇怪。

苏诫拿起两个茶杯,从青瓷茶壶中倒出两杯茶,一杯递给李元杰,而后悠悠道:“我这酒楼,往来客商络绎,熙来攘往,天南地北者皆有之。众人闲话讲得多,便什么都能听得一些。公子要是感兴趣,可常来听之,我必然诚意欢迎。”

“嗯,听他人闲聊...似乎是件有趣的事儿。”李元杰嘴上不置可否,心下犹豫不决。以他小王爷之尊,怎能和市井细民同列。可是,闻谈世情,听起来又很有吸引力。而且,这里的闲书真的很好看啊...他拿起茶,喝了一口,小脸皱起,看了看杯中有些浑浊的茶色,呸呸两声,说道:“这是什么茶,如此苦涩?”

苏诫也抿了一口茶,笑道:“这茶水,乃是三文钱一斤的茶叶沫子煮成。李公子万金之躯,自然喝不惯。”

“也太寒酸了些,改日我送你三斤好茶叶!”

“......”

天色如墨,点点星光闪烁在夜空,密密麻麻,如同玄衫上缀了颗颗珍珠。苏诫望着夜空,只觉得平生从未见过如此多的星星。回忆往昔,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件事儿,其一是站在楼顶,俯瞰楼下车水马龙,将它们变化成一个个抽象的符号,大肆幻想;其二,便是趴在阳台上看星星。城市里星星何其难寻,偶然看到一两颗,就高兴得蹦蹦跳跳。大周的星星,远不如后世金贵,布满这方天地,似千万盏天灯点亮,照耀着元州这座不设宵禁的不夜城。

踟躇才惊觉,月已上中天。四支蜡烛即将完全化为烛水,对面的李元杰找不到什么话儿再谈:“苏公子,天色已深,我得回去了。”

“我送送李公子。”苏诫就要去打开房门,被李元杰拉住。李元杰低了低头,吞吞吐吐道:“那个...苏公子,我可不可以向你讨要一样东西?”

“不妨说来。”

李元杰伸手指着墙壁上那幅《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的字帖,“苏公子,那首词是你写的么?我很喜欢。”

苏诫有些为难。这屋内其它还好说,可任凭取走,只是这首词...毕竟这首词的真正原作者可不是他,即使这个时空没有晏几道。万一被这位小王爷传播出去,传成了他的作品,他该如何...

见苏诫犹豫,李元杰想了想,从袖子中拿出那把玉骨银穗扇子,“你若不舍,我用这把扇子和你换。这把扇子上,可是有欧阳宗师亲笔提写的小词...”

什么?欧阳宗师?欧阳修?苏诫一把拿过扇子打开,正面是一幅淡雅山水画,翻过面看,写着一首《渔家傲》:

“花底忽闻敲两桨,逡巡女伴来寻访。酒盏旋将荷叶当,莲舟荡,时时盏里生红浪。花气酒香清厮酿,花腮酒面红相向。醉倚绿阴眠一响,惊起望,船头搁在沙滩上。”

好一首清新的游戏之作。其书方圆兼备、笔画挺劲,正是苏诫认识的欧体楷书,书写之人,十有八九是欧阳修。何况以小王爷的身份,没必要骗他。

看来,这世界,果真有欧阳修此人。那么,苏轼、范仲淹等人应该也存在吧。苏诫眼底掠过几分笑意,这个世界,终究是有着他所熟悉的人存在。

有趣,当真是越来越有趣。能和后世大名鼎鼎的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不啻为一件雅事。未来的日子,可能不会无聊了。

“好,那便换了。”

“......”

苏诫送李元杰至月饴楼门口。走下台阶,李元杰忽然回过身,从口袋里掏出一锭银子,塞到苏诫手中。苏诫假装不悦道:“公子,说了今日权当我请客,交个朋友,何必如此?”

李元杰笑道:“我自是把你当朋友,这钱并非是给你的。今日我遇到不顺,所以有些火儿,打了你手下人一巴掌,实是不该。这钱你帮我转交给他,让他去看大夫,用些好药。剩下的,就当我的心意。”

顿了顿,他的声音更低,“我虽是荣王府的小王爷,却难寻一个可以真心相交的朋友,我觉得你是。你比我大,我便喊你为兄。你也勿要喊我公子,直呼名字即可。”

李元杰转身,缓步朝外街走去。不知何处钻出两条魁梧身影,默默跟在他身后,想来是他的侍卫。三人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散在灯火之中。

手中握着银子,苏诫此刻,才打心里把李元杰当成了朋友。“小王爷么...”他喃喃道:“似乎真是一件好事呢...哈哈...”

淡淡轻笑回荡在街上,惊动了一只缩在墙角下觅食的老鼠。它畏惧地回头看了一眼人类,嗖的一声,溜得没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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