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深更半夜,平常这时候月饴楼上下都入睡了,没了声息,今日却还热火朝天地忙活着。以厨房为中心,全体动员。苏诫脱下往日长衫,穿上了劳动人民的的标配犊鼻裤,赤着上身,沉稳地指挥着“战斗”:
“小七,海参泡好了没有?好了快端过来,别磨蹭,泡久了就烂了。”
“小五,排骨剁成什么样了?我看看,不行,太大了,再剁小些。”
“赵哥你怎么在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呢?”
赵汉腆着脸上来:“东家,这道菜您为什么不教我做啊?”苏诫瞪了他一眼:“你爹还会藏着不交给你不成?”
“哪能呢。”赵汉尴尬一笑。
厨房里,相比其他人的忙碌,赵德反而事情不多。
终于,各类食材整齐摆在桌上。泡好的海参、鲍鱼,切好的排骨、火腿,洗得干干净净的冬菇...十几样东西。
小五捧着一个箱子过来,打开,里面码着整整齐齐十个小型黄色坛子。小七伸头一看,怪叫道:“哇,五哥,你怎么捧了一堆冬瓜桶来?”被王逸结结实实给了个暴栗:“你小子什么眼睛。你再看看这是什么?”
“诶,确实不像。口子小比冬瓜桶小,盖子也不一样。”多看了两眼,小七看出门道。冬瓜桶,是民间对骨灰坛的俗称。
“好了小七,别作怪了,把这些罐子洗干净,照我说的,把食材一样样放进去。赵哥你还在溜达呢?赶快把炖好的母鸡汤盛上来!”苏诫喊得口干舌燥。看到赵汉,他气不打一处来。这老兄自从会做一道蚂蚁上树,整天神气活现,尾巴都有些翘。
赵汉看苏诫有些不悦,不敢怠慢,“这就来,这就来”。
将食材依样放入,倒入老母鸡汤,将坛子封住,放入锅中,盖上锅盖,完成。小七不明白:“东家,这不就是炖菜吗?有什么稀奇的?”
见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完成,苏诫此刻心情不错,耐心解答道:“小七,你问得不错,说它是炖菜,倒也切合。做菜,无非炒、爆、炸、煎、烧、煮、烤、炖八种方式。一道菜制作工艺再繁复,实质还是这八种方式之间的变化。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方法得当,做出来的菜肴美味,它是炖的是煮的、是炒的是烤的,有什么关系?”
“这道菜,加入海鲜、陆品、山珍等多种食材,以老母鸡汤煨上半宿,各色味道融合,揭开盖子,鲜香异常。据说,食完之后,剩下的空坛三日香味不灭,因此得名‘满坛香’。有人曾作戏言,‘闻得满坛香,佛祖也跳墙’,因此又名佛跳墙。做这道菜,食材顺序、火候把握、炖煮时辰都要仔细掌控,才能做出最佳风味。”
苏诫一番话,使众人浮想联翩。空坛香味三日不灭,该是香到何等程度?
“好了,忙了一夜,大家都去睡觉吧。王叔,劳你留下,同我看看些许。”苏诫拍了拍手,众人确实累极,各自打着哈欠回房。
“王叔,配套的东西准备得怎么样?”满坛香这道菜,关系到月饴楼是否能真正一炮而红,打入高端市场,进入达官贵人眼中。因此,苏诫不想见到一点马虎。
王逸笑道:“东家,你放心,早已准备好了。”
一夜无话。
第二日午时,好几辆马车停在月饴楼门前,引起食客们的好奇。这些马车均相当华丽,周围还有侍卫在侧。高头大马身上的凛然不可侵犯之势,加之侍卫们脸上“生人勿近”的严肃,客人们进出之间,大都下意识地绕行。
在二楼“忆江南”,包括李元杰在内,七八位公子哥儿围坐在一起,谈笑热烈,好似邻家聚会般轻松。不过,仔细看,能看出些门道。虽然随意,但他们谈话的内容,多绕着李元杰展开,言语间有追捧之意。
李元杰是荣王之子,论后辈中之尊贵,仅次于皇子公主,受追捧是必然的。
此时,他们正在调笑一位胖子。胖子其实不太胖,中等身材,只是一张面团脸又大又圆,给人以“他好胖”的错觉。苍白的肤色,说明此人比较懒散,不怎么爱抛头露面。
李元杰用手指戳了戳胖子的脸,认真道:“高思远,我只叫了孟霖他们,怎么你也跟着过来了?”
高思远一脸正气:“思远向来和小王爷共进退,愿做小王爷身边一小卒。小王爷相召,思远自当鞍前马后、不辞辛劳、夙兴夜寐、含辛茹苦、艰苦卓绝...”
“得了吧高思远,你那点心思我们还不清楚?”有人鄙夷道:“若是小王爷在殿司,你准跑得比兔子还快。还有,你这一连串表忠心的话儿,说了千百次了,能不能换点新词?”
此人倒是个心直口快的角色,体格虎背熊腰,脸相粗犷,左脸颊上还有一道疤,似是刀剑兵器所伤。
他和高思远两人不太对付,听他这般奚落,高思远反唇相讥:“我怎样奉承是我的事,与你何干。听说你昨日又和家里那位打架了?我看你还是先管好自己的家事再说吧,孟惧内。”
公子哥儿们善意地笑起来。孟霖家有“贤妻”,在元州的一众高门子弟间流传甚广,各色版本都有。传说最厉害的一次,他竟被“贤妻”用擀面杖打出府邸,无奈跑到当值殿内过了一夜,此事沦为同行笑柄。
他与“贤妻”的亲事,是孟爹亲自定下的,这就是老子坑儿子的典型。
被当面揭短,孟霖黝黑的脸上更黑了,冷哼道:“要不是小王爷在此,老子敲碎你的牙。”
坐了半日,这帮人多是武人,大多坐不住,一个个没了公子的仪态。李元杰看出他们的不耐,安抚道:“诸位且安坐,菜品马上就来。你们可知道,这道菜是第一次在元州出现,你们是元州之人中第一批品尝的。便是阖庭重臣,也没这个福气呢。”
立即有人应和:“是啊,还得多谢小王爷,真是托了小王爷的福啊。”
“吱呀”,门被推开,一翩翩公子执扇,缓缓而进。看其神态风度,众公子哥还以为又是小王爷邀请的哪家子弟,不料小王爷主动起身迎过去,喊道:“苏大哥,你终于来了。”一把拉住他的手,态度相当亲近。
众人皆惊。连小王爷都得笑脸对待,这是哪家的人杰?什么时候元州出了如此一号人物?
李元杰拉着苏诫,向各人介绍道:“诸位,这就是月饴楼的东家,苏诫大哥。今日请大家过来,是他的主意。”
众公子哥不敢怠慢,对苏诫行礼。此人得小王爷如此相待,只怕不仅仅是一酒楼掌柜那么简单,他们还不至于那么没眼力见。
“来,苏大哥,我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中侍大夫的少君高思远,这位是宣正大夫的少君孟霖,这是...”李元杰一一为苏诫道来。
高思远很是热切地拉住苏诫的袖子,笑得跟朵菊花一般:“苏兄一表人才,我等自愧不如。以后但凡有任何需要,尽管来找我高思远,能帮上忙的我绝不推辞。”
李元杰点头,“是啊苏大哥,思远和孟霖都在禁中当值,若是有这方面的困难,可以找他们。”
苏诫自然知道高思远为何如此热情,也没客气:“那以后少不得叨扰高兄了。”
“一定一定。”高思远大喜。·
切,死胖子,就知道阿谀谄媚!一旁,孟霖心中鄙视,却也不由自主笑呵呵地朝苏诫伸过手。人在江湖飘,哪能不辛劳啊...
一阵香味飘过,萦绕在众公子哥鼻尖上。高思远精神一振,“好香,什么东西啊,怎的这般香?”
满坛香,满坛未至,飘香一屋。那边,赵德才刚从锅里端出来,香味儿便沿着门径一路直蹿,从厨房蹿到大堂,从一楼蹿到二楼。即使赵德做了半辈子厨子,也没闻过如此浓郁的香气,一股颤动自脚跟灌到脑门子,整个人都为之迷醉。
大堂内,王逸正在招待客人,忽然鼻子一动,而后嘴角露出欣慰的笑意。
有客人问道:“唉掌柜的,你们是不是又做什么新菜了?太香了吧也。”
王逸眨眨眼,故意卖个关子:“你猜啊。”
调皮。
隔着许远,香已如此,端到面前时,才真真是香味儿浓得化不开。揭开盖子的一刹那,众人好似被香气包裹。除了香,再闻不出其它味道。
李元杰不停地咽着唾沫,眼睛死死盯着开了盖的坛子,手中拿着镶银牙箸,几次就欲伸入坛中,又恐失了礼仪,“苏大哥,这...这是什么菜?”
“满坛香。想吃就吃吧,还等什么?”苏诫笑道。镶银牙箸,是苏诫吩咐王逸特意购得的,整副牙箸被银片包裹,上刻有云纹图案,价值不低。满坛香既然要走高端路线,再配木牙箸,就不合适了。
李元杰立即用牙箸夹起一块火腿,往嘴里一塞。味蕾跳动之间,只觉身上三万六千毛孔同时张开,荤香味道钻入每一脏器中,整个人都飘了起来。这样鲜、这样醇、这样香、这样嫩...天呐...
这他娘是什么神仙菜肴?神仙吃的也不过如此吧?
一众八人,其余七人的表现和李元杰如出一辙。
苏诫在旁,轻声解释道:“满坛香,用海参、鲍鱼、鸭胗、鸽子蛋、花胶、排骨、火腿、猪肚、冬菇、瑶柱等十余味食材,配之上好鸡汤,熬制半日而成。小火慢煨,浓郁鲜香,荤而不腻,各种味道融合在一处,实是鲜中之鲜、醇中之醇。”
高思远吃得满嘴是汤渍,将一块排骨吞进肚中,冷不妨惨叫一声。待众人视线看过来,一脸哭相道:“我吃不下了,最近减肥,来的时候在家吃过饭,呜呜呜...”
对一个吃货而言,最悲惨之事,便是在美食面前,嘴巴还想要,而肚子却在抗议...
不多时,诸人的坛子都见了底。高思远这厮不甘心,嚷嚷着要打包带回府上,若不是苏诫制止,他还想着连坛子一块端走。
拢共十个坛子,自然不能随意让人拿去。
众人吃得尽兴,吃完后,赞不绝口。孟霖吃得太猛,急眼了,现在正不断打着嗝,不好说话,只能伸出大拇指朝苏诫比划,脸上红光满面。
李元杰意犹未尽,摸着肚子问道:“苏大哥,还能再来两份吗?呃不要这样看我,我想带回家让父王和姐姐也尝尝。美味佳肴,不能我独享啊。”
小李真是个好孩子。
苏诫摇头道:“元杰之心可嘉。不过,满坛香这道菜成本不低,也极耗火候工力,而且,坛子数量不够,因此每日做得不多。这样吧,明日我给你留出三份,你派人来接走就是。”
李元杰点点头,很是感动,觉得苏诫对他实在太好。又听苏诫说成本不低,目光便瞟向了一边还在死命夹起食物往嘴里塞的高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