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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想浪费时间

不写了,不写了,准备把上半年写的整合一下发出去,书名叫《我是不是该高调的飞升》~~

下位天,赫尔兰帝国。

“十年了,不知我哥是否还活着?”

一头黑色短发的轩嘉重楼,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回到了儿时生活的千火城。

此时,他站在钟楼楼顶俯瞰全城。

这个位于赫尔兰帝国南部靠海的千火城,不是他记忆中那个小小的城镇了,规模至少扩大了三倍。

“我哥是城东郊外一家木厂工人,我先去郊外看看......”

傍晚。

轩嘉重楼来到了千火城城外,依照记忆,他找到了十年前那个印象挺深的木厂。

可惜,眼前的木厂已经杂草丛生,没有人烟。

“嘶嘶嘶嘶~”

夜色下,杂草中,有条水桶粗的巨蛇,长达四五丈,吐着红色的信子,对轩嘉重楼虎视眈眈。

“斑群家族的斑蛇?难道千火城已经有了斑群家族的分支吗?”

如果是普通人,即使中元境的元气武者面对鳞片如铁的斑蛇,肯定葬身蛇腹。

不过轩嘉重楼可以轻松杀死斑蛇。

但他没必要这么做。

他身份特殊,万一被人知晓他在千火城,会很麻烦。

正在他微微犹豫之时,斑蛇的蛇尾带起呼呼风声忽然向他抽来。

“嗖~”

轩嘉重楼轻松一跃,刚好躲开。

“砰!”

斑蛇蛇尾没抽到人,抽裂了一块石头,碎石飞溅。

“这条斑蛇显然深得攻击之法,也许是斑群家族某个法老圈养的法老蛇?”

轩嘉重楼若有所思,也没多纠缠,几乎踏风而去。

他要尽快找到哥哥罗斯。

“……我变化太大,哥哥肯定认不出我,不过哥哥的样子应该不会有多大改变吧。”

从城外回到千火城,轩嘉重楼想起八岁前和他哥哥的点点滴滴,整个人被思念的潮水淹没。

“当年,我重生在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身上,要不是哥哥捡到了我,恐怕.......”

走在街上,轩嘉重楼陷入了回忆。

他身份特殊,八岁那年,被一群黑衣人秘密带走。

一番曲折,又验血后,让他始料不及的是,他居然是帝国一个魔爵的私生子。

魔爵是什么?

就是魔界在人间的代言者。

俗称大魔头!

这身世玩的太大了!

是他卑微的亲生母亲临死前告诉那个魔爵还有个儿子在千火城。

因此才派人将他带回神秘的魔空城,做亲子鉴定。

魔空城悬浮于苍穹,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普通人根本连听都没听说过,据说连接着魔界。

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真与这位魔爵有血缘关系。

于是他有了身份象征的名字——轩嘉重楼!

前世,轩嘉重楼出生在蓝星一个普通的家庭,读着一所普通的大学,是一个只会煮泡面的死宅男。

被带回魔空城没多久,他觉醒了部分前世记忆,经常会怀念蓝星,毕竟那个世界有手机、电脑、wifi、游戏、漫画等等,很有意思。

...

“先往东,再往西,边走边打听那个专门做海泡饭的小饭店。”

又来到钟楼附近,轩嘉重楼的思绪渐渐从回忆中退出来。

十年过去,千火城天翻地覆,轩嘉重楼几乎找不到儿时熟悉的感觉。

唯有这个钟楼没变。

一边走,他每见到一个行人就会上前打听,但都无果。

大概走了半条街,有个二十岁左右的眼镜男走过身边,轩嘉重楼叫住他,“喂,站住!”

眼镜男吓了一跳,转头看到气质非凡的轩嘉重楼,不像什么坏人,胆子就大了,“我靠,你吓我一跳,什么事?”

“知道十年前有个叫大仓海泡饭的小饭馆吗?”轩嘉重楼直接问道。

他记得六岁到八岁那几年,和哥哥罗斯一直住在一家大仓海泡饭小饭馆的附近居民区,住宅区叫什么,他回忆不起来。

“问路啊?”

眼镜男衣服没什么档次,不过穿着笔挺,人斯文。

他上下看着头发奶奶灰,脸庞英气逼人的轩嘉重楼,心中犯狐疑了。

轩嘉重楼尽管是私生子,身上的衣服也不像其他魔爵公子私家定制,但是比起眼前一身地摊货的小眼镜男,有云泥之别。

亚兰诗皮靴,新颖的藏宝腰带,微微束腰的中长型风衣,虽不是奢侈品牌,却也是平民买不起的名牌。

特别是挂在脖子上很显眼的玛瑙吊坠,更加彰显着有钱!

“你知道大仓海泡饭这家店?”

轩嘉重楼说着,掏出一张印着女帝头像的一百面额大钞,“告诉我,这钱就是你的了。”

眼镜男眼睛都直了,可左思右想,也想不起名为大仓海泡饭的小饭店。

摊了摊手,眼镜男道:“抱歉,我没听说过。”

“那算了。”轩嘉重楼转身就走。

“等等,等等.......”

见轩嘉重楼要走,眼镜男立即追上来。

“你难道想起来了?”

“没有......”

眼镜男犹豫了下,又道:“你说的店名名气肯定不大,不过我们可以一家家找啊。”

“这要找到什么时候?”轩嘉重楼又停下脚步。

“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找到了通知你,你看可好?”眼镜男思考着说道。

“你可以叫我小卡。我刚来千叶城,还没住址。”

轩嘉重楼没说自己的真名。

他毕竟是魔爵的儿子,在帝国眼中是大反派,身份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泄露。一旦暴露,倒霉的话有可能会被蛋炒饭。

眼镜男眼珠子转了转,道:“那你三天后来找我,我住在白丁目街区......”

“等一下,白丁目?”

轩嘉重楼一听这个叫白丁目的街区名字,猛然忆起了六岁时,哥哥罗斯从木厂宿舍搬到了白丁目街区居住。

“走!就是现在,立即带我去你住的街区。假如能找到我要找的人,你就能赚到五百。”

轩嘉重楼心潮澎湃,终于能和哥哥重逢了吗?

2,最后一面

轩嘉重楼在眼镜男带着,已经走进了一家名为麻麻海泡饭的小饭馆。

这家海泡饭小饭馆果然十年前的大仓海泡饭。

白丁目街区就这么一家做海泡饭,并且和十年前相比,除了翻新过,摆设基本上没变,即使连门口的石板台阶也没变。

小时候的轩嘉重楼有时候晚上等哥哥下工回家,还在石板台阶上睡过觉。

所以一来到改了名字的饭馆门口,他一下子认了出来。

海泡饭是海边城镇的特色饭菜。

轩嘉重楼那时特别喜欢吃海苔包着的虾仁饭团。

此刻饭馆中生意不好,只有一桌。

老板并不是轩嘉重楼十年前熟悉的老阿公,而是头发自然卷,看上去很年轻最多不会超过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要是没记错,他就是当年很爱打架的大仓麻吧。”

轩嘉重楼看着正在算账的大仓麻,十年前后者十五六岁,与现在比起来虽有很大改变,但微卷的头发没变;

因打架额头上留下的疤痕仍旧依稀可见。

“麻哥,来份海苔虾仁饭,帐记在我哥哥头上。”轩嘉重楼压抑着久别重逢的激动,走到柜台边,轻飘飘说道。

十年前,他每次来这里吃饭,帐都是他哥哥从木厂回来后再结。

“你是?”一声熟悉又久违的“麻哥”响在耳边,大仓麻立即抬头。

轩嘉重楼失踪时才八岁,现在十八岁,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没有当年那个顽皮小孩的影。

“你仔细看看。”轩嘉重楼嘴角含笑,眨了下眼。

大仓麻上上下下打量着眼神隐含些许邪魅的轩嘉重楼,可仍旧想不起是谁。

“我、小卡,你想起来了吗?”

小卡是轩嘉重楼的小名。

是他哥哥给他取的,所以左邻右舍时常叫他小卡。

“小卡?”

大仓麻一拍大腿,下一秒,激动的声音都有点结巴,“你、你是罗斯的弟弟......十年前,你、你不是传言被海贼劫走了吗?”

“呵~一言难尽啊!”

轩嘉重楼微微一笑,不想解释。

“麻哥,我哥呢?他应该好好的吧?”轩嘉重楼声色轻松,内心其实很紧张。

来的路上,眼镜男说起千叶城十年来海贼经常光顾,时有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事发生。

“当然好好的,早两天还在我这里吃的虾仁菜泡饭,我和你哥的关系现在铁着嘞。”

大仓麻见轩嘉重楼从头到脚都是名牌,又羡慕的啧啧不停,

“啧啧,你小子混出名堂了.......啧~瞧这双亚兰诗皮靴,一看就不是地摊货,还有这件多拉姆风衣,至少要三千多吧?”

听大仓麻说自己哥哥罗斯没事,轩嘉重楼放心了,也不急于一时,和大仓麻随便聊了起来。

然后掏出五百大钞,甩手给了眼镜男算是带路费,后者立即激动的跑了。

这一幕直看的大仓麻嘴巴都变成了O型。

“呵呵,钱对我来说与废纸没多少区别。”

轩嘉重楼云淡风轻的装了个逼,接着又问:“麻哥,怎么没见到阿公啊?”

阿公就是大仓麻的父亲,轩嘉重楼记得儿时老人挺照顾自己。

“唉~你失踪后的第二年,生了一场大病,走了。”大仓麻有点忧伤的叹了口气。

“对不起啊,麻哥,我......”轩嘉重楼略显尴尬。

“没关系,人都难免一死。”

大仓麻拍了下轩嘉重楼的肩膀说道。

这时,饭馆中只有一桌的几位客人也吃好饭,喊他结账,“老板,算账。”

“好勒。”

大仓麻立即应道,转而又对轩嘉重楼说:

“小卡,你先到小包厢坐着,我把这几个客人送走后就带你去找你哥......不,还是我去把你哥接过来,再炒几个菜,关上门,咱们仨好好喝个痛快。”

大仓麻说着拉起轩嘉重楼走进一个包厢,然后过去结账了。

结完账送走客人,大仓麻挂上打烊的牌子,又跟轩嘉重楼说了声,就出门去找罗斯。

“十年了,兄弟终于重聚,想想都他妈感动死了.......”大仓麻临出门这一说,直让轩嘉重楼心跳得厉害,马上要重逢的喜悦与激动瞬间将他包围。

接着他掏出一根红色的香烟,点燃,吸了一口,压压激潮澎湃的情绪。

五六分钟之后,大仓麻焦急的声音传了进来,“小卡、小卡、快快,你哥快死了!”

大仓麻的声音传进来,轩嘉重楼立即冲了出来,“你说什么?你、你别吓我?”

此时的轩嘉重楼眼中已孕杀意,哥哥罗斯就是他的逆鳞!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快点跟我走!”大仓麻显然是一路奔跑过来,满头大汗。

“告诉我,怎么回事?我哥为什么快死了?”轩嘉重楼心急如焚。

“我也不知道。十几分种前,当我快来到你哥家的时候,他一个邻居正在大喊‘有贼有贼’,然后就见一个黑影从你哥家屋顶一闪而逝,等我进去时,你哥已经像是被抽干了血,骨瘦如柴......”

“.......”

片刻后,二人在一个二层平顶小屋前停下。

小屋翻新了,比轩嘉重楼记忆中的小屋又加了一层。

旁边围了好些个左邻右舍。

“大家快让让,罗斯的弟弟小卡回来了。”大仓麻大声说道。

“小、小卡?”

邻居们纷纷看向轩嘉重楼,喧哗不断,大多都是说完全认不出来了。

轩嘉重楼此时哪有心情和曾经的左邻右舍打招呼。

“哥.......”马上要见到哥哥,脚步却重如千斤。

路上,大仓麻说他哥哥像是被抽干了血。

他当时想到了班群家族的班蛇。

因为今晚在城外,见到了一条班蛇。

班蛇最喜欢的就是吸食血液。

可是让他想不通,自己哥哥罗斯只是一介刚好解决温饱的平民,不可能与班群家族有什么瓜葛。

“孩子,进去吧,去见你哥最后一面。”有个老人叹声说道。

“最后一面?”轩嘉重楼刹那头皮发麻,浑身颤抖。

走进屋子,一个骨痩如柴,形如枯槁,就像个僵尸的男人躺在老旧的沙发上,让人看了害怕。

轩嘉重楼当即如九雷轰顶!

“哥!”

握住罗斯干枯又冰冷的让人不忍的手,轩嘉重楼声音哽咽。

“哥!哥!你怎么了?回答我,回答我啊!”

声声呼唤,可是罗斯一点都没有反应。

他已经死了!

依照轩嘉重楼的眼力,罗斯不仅被抽干了血,连带着灵魂也似乎被抽走了!

并且尸体还在一点点枯萎!

而这,却不是班蛇所为!

屋内并没有一丝班蛇留下的气息,罗斯身上也没有被班蛇咬过的咬痕。

邻居们堵在门口,这种时候也没谁敢进来。

毕竟罗斯的死相太吓人了。

“哥.......我回来了,我.......”轩嘉重楼仿佛丢了魂似的瘫坐在罗斯旁边。

他说不下去,也克制不住,低声哭了起来。

低声的哭泣无法形容,仿佛丛林中失去父母的孤狼,在低声抽泣。

虽不是撕心裂肺的号啕,但那深深的悲恸痛苦的眼神,却是让任何人见了都会心酸。

也不知低声抽泣了多久,轩嘉重楼依旧这样痴痴的瘫坐在地,似乎悲痛到失去了意识。

“唉!呔!”

唯一站在屋子中的大仓麻,不知如何安慰此时悲痛欲绝的轩嘉重楼,重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谁,忽然喊道:“防务所来人了!”

五名穿着制服的防务警走进屋子,当见到罗斯令人毛骨悚然的死相,其中一个当即作呕了。

另外四个除了像是队长模样的男子没事人一样,其余三个也手捂着鼻子,然后取出口罩戴上。

“谁是家属?”这个队长说道。

大仓麻指了指轩嘉重楼,“他是死者的弟弟。”

队长男子看了眼轩嘉重楼,以他见识,当然能一眼看出后者非富即贵。

“无关人员,退后,退后!等会叫到谁,谁进来做个笔录。”队长大声道。

接着又命令道:“你们两个勘察下现场,他杀还是自杀。”

“他杀!绝对他杀,屋子被翻箱倒柜,即使连几个垃圾桶也没放过,并且我们有人证!”大仓麻立即说道。

“你办案还是我办案?多说一句,你也出去!”队长看上去三十左右,留有唏嘘胡渣。气质根本不像一个防务人员,懒散不修边幅。

不过那双小眼睛,又显得格外精明。

“.......”大仓麻闭嘴不说话。

“你是死者弟弟?”队长这时蹲下身体,问轩嘉重楼。

“.......”轩嘉重楼好像没听到。

“好。那么请告诉我,死者叫什么,年龄,性别,以及你叫什么?”队长又说道。

“.......”轩嘉重楼还是像丢了魂一样没回答。

“酒条队长,他十年没见哥哥,这次回来却看到哥哥死了,伤心过度,你不要问他,问我吧。”

大仓麻脾气暴,爱打架,与这个前年调过来的酒条队长算是熟悉。

赫尔兰帝国有好些稀有姓氏,比如屠夫专用姓,屠门;最狠的姓,毐;不够解释的姓,鱼孙;或者现在这位防务队长的酒鬼专用姓,酒。

酒条表示理解,道:“那就你说。”

说完,他掏出一根烟,点上。

大仓麻如实将罗斯的身份说了一遍,又在询问下,说起罗斯的工作,平时是否有和人结仇。

一名防务警做记录。

大仓麻最后说道:“罗斯是个老实人,不过他妻子却他妈是一个贱货!”

那名防务警道:“现在是调查取证,不要人身攻击他人!”

大仓麻气愤道:“我没一句乱说!这个贱货早几个月前就给罗斯戴绿帽了,罗斯经常加班.......”

轩嘉重楼这时忽地从地上站起,目中隐含杀意,打断大仓麻的话:“她在哪?”

大仓麻感觉轩嘉重楼的气质像换了一个人,不仅眼神犹如刀子一般插着他心窝,整个人的气场也变了。

这种气场他说不上来,不过酒条隐隐感知到这是一种锋锐的元气!

能让人窒息的,仿佛浮动着银色尘埃的特别元气!

“小、小卡......”大仓麻下意识的声音哆嗦。

“我问你她在哪?你耳朵聋了!”轩嘉重楼一把提起结实高大的大仓麻,犹如提小鸡。

这份力量又让在场的防务警吃了一惊。

酒条吃惊之余,立即说道:“你干什么?我们现在正.......”

“滚开!”

可他一语未尽,情绪失控的轩嘉重楼反手一掌,带起气浪翻滚,拍向他。

“好胆!”酒条反应也够快,刹那出掌。

“砰!”

眨眼间,两掌对碰,瞬间将酒条震出好几步,差点摔倒。

轩嘉重楼却纹丝不动。

“妈的,这小子厉害啊,境界少说也是上元境中后期了。再结合他穿着,身份不一般,等会要带回防务所。”

酒条心中再度震惊,心中想着时,手也没闲着,掏出了别在腰间的一把燧发火枪。

“别动!否则伤了你,算你倒霉!”

燧发火枪指着轩嘉重楼,后者眉头微微一皱,却也仅此而已,根本没把这种燧发火枪放在眼里。

轩嘉重楼看过《兵器图说》,燧发火枪就是用燧石发火的火铳。

严格来说并不是枪,只是火器。

但杀伤力却要比弓弩强。一米之内如果击中要害,确实能杀死一个上元境之下的武者。

非常适合普通人或者兵团的普通兵士,以及像酒条这些防卫警。

不过燧发火枪的射程太短,射击速率太慢了!

对于少师境的轩嘉重楼来说,可以轻松的躲开,或者催动元气阻挡燧发火枪射击的弹丸。

如果要玩的话,他甚至能用双指夹住弹丸。

可现在,哥哥罗斯死在面前,他情绪很不稳定。

非常的不稳定!

哥哥死因不明;此时这酒条队长居然还拿燧发火枪指着他!

他不屑和蝼蚁计较,不过蝼蚁不知死活,那就自找倒霉了!

一扬手,手起,风来。

酒条手中的燧发火枪瞬间被他一股仿佛凭空升起的强劲小旋风,卷送到他手里。

屋里屋外的人全部愣住!

都不敢相信酒条手里的燧发火枪怎么忽然被一阵小旋风卷到轩嘉重楼的手里了。

闹着玩?

还是变戏法?

大仓麻张大嘴巴,愣住了。

几名防务警也感觉脑袋好像短路了。

只有酒条清楚碰上了真正高手!

气氛一下子变得格外安静。

轩嘉重楼睨睥了一眼酒条,又问大仓麻,“再问你一遍,那个狗女人在哪?”

他不是怀疑哥哥的死和这个女人有关。

罗斯的这种几乎被吸干血液和灵魂的死法,普通人绝对办不到。

但或许能从她身上寻找到一些线索。

并且,大仓麻刚才说哥哥还被她带了绿帽,那她皮肉之苦就少不了!

你让我哥哥活着时受到被戴绿帽的耻辱,这些耻辱必须加倍还给你!

谁让我哥活着时不好受,我就让谁痛苦到底!

大仓麻没有犹豫,说道:“你哥经常加班,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常见木松的马车过来接她......”

“木松是谁?”轩嘉重楼立即问道。

“他是城主的儿子。”没等大仓麻开口,酒条接口道:“你是很强,可我劝你别干傻事。”

“住嘴!”

轩嘉重楼呵斥一声,再道:“听着,将我哥的尸体带回你们防务所检验,我迟点会去找你们!但要是没检验出结果,就将我哥尸体火化,我保证你会像它一样。”

说完,他握住手里的燧发火枪,稍稍用力一揉,在大家震惊的目光中居然像泥巴似的变成了麻花。

这是在无声的警告吗?

如果不按他的话做,下场也会骨头变麻花吗?

“嘶——”

在场的人全部被轩嘉重楼震慑住,好几个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几名防务警更是满脸呆滞,不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真的。包括刚才还很拉风的酒条队长。

燧发火枪什么时候是豆腐做的了?

酒条其实还是有点来历的,只是他已经完全看不透轩嘉重楼了。

“走,带我去找木松。”

轩嘉重楼无视在场所有人,拉着还处于震惊中的大仓麻走出了屋子。

3,蛇发女人

“大概是一个小时多前吧,我见到罗斯鼻青眼紫的回到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一个字没说走进屋子,接着我就听到他喊了声‘你是谁’,然后立即又传出一声闷哼,便没了声音。”

事已至此,酒条也没去追轩嘉重楼,先让大家安静,再命令手下对两个看见凶手的邻居录口供。

“当时,我正吃完晚饭,刚走到罗斯家门口,忽看见一个黑影在屋顶一闪而逝,然后往屋里一看,罗斯就倒在了沙发上,全身冒黑烟,痛苦的在抽搐,吓死我了。”

“罗斯生前有没有和谁接下仇怨?”一个防务警问。

“没有,绝对没有!”

“他是个好人,谁会跟他结怨。”

“那你们再好想想,最近有什么陌生人来到过他家.....”

询问还在继续,酒条则拿出放大镜仔细的查看屋子,从楼下查到楼上。

还有两个防务警拿出了装尸袋,准备把罗斯尸体带回防务所。

屋子外,依旧议论声不停。

“罗斯的妻子确实漂亮,但这种女人又怎么能够长时间忍受平淡的生活?”

“现在好了,他弟弟强势回来,必会让这贱人痛苦不堪。”

“可惜两兄弟居然以这种天人永隔的方式重逢.......”

“.......”

.......

从小巷出来,轩嘉重楼拦下一辆载客的马车。

“麻哥,刚才我心情很不好才凶你,你不要往心里去。”坐上马车,轩嘉重楼如此对大仓麻说道。

“理解,理解......但你也要想开点啊。”

大仓麻毕竟和卡罗斯关系不错,此时也不怎么畏惧轩嘉重楼了。

并且心中很是怀疑轩嘉重楼是强大的元气武者,又问道:“小卡,你是元气武者吗?是不是很强大那种........”

在千叶城,假如是一名上元境武者,基本上能横着走。

即使中元境也能够有一份不错的职业。

不过不管是中元境还是上元境,在少师境之上的武者眼中都是弱者。

少师之下皆为蝼蚁。

唯有突破上元境,唤醒潜藏在身体中的元气回路,方能角逐强者的世界。

轩嘉重楼是魔爵私生子,在危机四伏的魔天城日子并不好过。

但由于他不知是带着些许前世记忆转生的缘故,还是他本身血脉问题,他诞生的元气回路不同其他几个同父异母的魔爵公子,而是银色的回路。

以至于,他从上元境突破到少师境之后,本是代表着轩嘉一族的黑色元气也发生了异变,变成了银色的元气。

那是两年前,他刚十六岁。

当时他在洗澡时睡在了浴缸里,接着他仿佛做了个噩梦!

他只感觉自己像是身体一直在不停的往下坠落,然后无数尖刀利刃般的力量似是要把他身子切碎,包括所有的经脉骨骼。

千刀万剐,分崩离析的噩梦感觉过后,他又荒唐觉得无数股纠缠不清又纯净的力量,在身体里肆意流动,仿佛无数密密麻麻的水流,在重组着支离破碎的身体。

再之后,他醒了。

醒来时,仍旧光着全身躺在浴缸里。

浴缸的水已不是水,变成了粘稠又恶臭的浑浊液体。

然后,他才发现,这不是噩梦,而是从上元境突破到了少师境。

洗个澡都能突破,他那时完全懵逼了。

可当他催动元气之后,又吓得不轻。

新诞生的元气回路很奇异。

不仅能使元气得到升华,并且一经催起还能隐现朦胧的银色辉光。

如果脱掉衣服,那些辉光会纵横连绵的耀出身体,仿佛皮肤披上了银色光华,各处回路节点更如星辰般闪耀。

这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自己可是魔爵的儿子,代表的是黑暗啊!

元气必须是黑色的,否则就是魔天城的异类,被驱逐都是最轻的惩罚,极有可能会被当成魔天城的叛徒,那下场可不是闹着玩的。

魔天城毕竟和魔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有来自魔界的骷髅兵,还有像哥布林这种阔面凹鼻琥珀目的三寸小恶魔,也偶尔会来到魔天城。

甚至有时还能见到长着三个脑袋的地狱魔犬。

轩嘉一族又是魔天城三大家族之一,每一度魔爵强大无比,元气永远代表着魔界的黑色。

永恒不变的黑色。

这在元气常识中称为魔元,象征着黑暗的力量!

然而,轩嘉重楼的元气因到了少师境界,居然发生了质的变化。

这使得他每日提心吊胆,生怕被别人知道,因此从十六岁开始,他就装傻,成了一个不会修炼的废物。

可一直装傻下去也不是办法,要想不被发现,必须逃离魔天城。

现在,大仓麻问起他是不是元气武者,他没心情说起,也不知该怎么说。

他此时只想把哥哥卡罗斯的死因调查清楚。

“麻哥,等会找到那个木松,你先回去。我办完事再来找你,哥哥的后事还需要你帮忙。”轩嘉重楼心情沉重的说道。

“你哥也是我好友,他的后事包在我身上。不过?”

“不过什么?”

“我听说木松还是火阗影组在我们千叶城的巡视官,洁泽葵肯定被他包养了,我担心.......”

轩嘉重楼打断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酒吧的包厢中,罗斯的妻子躺在木松的怀里,不可描述的事过后,他们身体酥软,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一滴滴暗红的水液从包厢的窗口渗透进来。

这些水液很粘稠,微微泛着蛇鳞般的光泽。

蛇鳞般光泽的粘稠之水越聚越多,然后飞快凝实。

居然是一个人影的轮廓。

接着,人影轮廓站立而起,现出一个美丽却邪恶的女人脸。

那些流动的粘稠之水也像是突然被赋予了生命。

在她身上缠绕不休,当缠满她整个头部时,刹那间变成了一条条仿佛刚孵化的小蛇。

一眼看去,犹如她的头发就是成百上千的一条条嘶嘶吐信的小蛇。

可怖至极。

蛇发女人嘴角牵动,像是蛇眼一样的双眸盯着罗斯妻手腕上的手串,轻言自语:“唔......这就是所罗门的大蛇魂珠么?”

半睡的木松像是听到有人自言的声音,但刚张开眼时,他就变成了干尸。

那些像是女人头发的千百条小蛇,无声狂嘶,仿佛瞬间把他的骨水吸干,连带着灵魂也被吞噬。

木松惨叫也没发出一声,就一命呜呼,死的非常干脆。

罗斯的妻子此刻似乎感到有什么动静,然后忽觉无法呼吸。

猛地睁开眼时,她当即吓尿。

面前站着一个犹如从噩梦中走出来的女人,不仅穿着一套流动着粘稠液体似的红色套装,头发恐怖到全是一条条令人毛骨悚然的小蛇。

“嘶!”

千百条小蛇齐齐对她狂嘶,也立即变成了干尸。

唯有戴在她手腕上的手串一点也没变化。

下一瞬,包厢中响起轻微的水波激荡声音,旋即,蛇发女人又化为粘稠的暗红色液体,渗透出去。

守在包厢外的两个木松手下,根本不知道他们的主子已变成了干尸。

一切都好像没发生过。

4,倒霉的班蛇

此时已经快要午夜了。

轩嘉重楼和大仓麻下了马车,开始步行。

大仓麻在千火城土生土长,又是开饭馆的,消息灵通。

他隐约知道,木松每天晚上都会在酒吧街混,夜夜笙箫,纸醉金迷。

“小卡,木松好色又好酒,想找他只要找到他的马车停在哪个酒吧门口......”

大仓麻说到这时,忽指着一辆豪华马车,又道:“快看,那家酒吧前面停着的就是木松的马车,他肯定在里面。”

然而,没等轩嘉重楼开口,酒吧中猛地跑出两个惊慌失措的男子。

“不好了!巡视官大人死了!”

“快去城主府.......”

“木松死了?”大仓麻惊愕的看着往城主府跑的两个木松手下。

这个酒吧的老板,以及几个客人还有五六个歌姬舞姬,则已吓傻,连滚带爬的有,惊叫的也有,纷纷跑了出来。

“我进去看看。”

轩嘉重楼没有迟疑,立即走进了酒吧。

“小卡,等等我。”大仓麻连忙跟上。

一会后,大仓麻在一个包厢中认出了早已变成干尸的木松与罗斯的妻子。

二人的死法,与罗斯几乎一模一样。

“这、这、这.......怎、怎么回事?”大仓麻惊骇过度,头皮发炸,话也说不成整句。

“......”

轩嘉重楼没说话,目光凝视着这对狗男女,暗道他们运气好已经死了,否则他会让他们痛不欲生,折磨千万遍也不能解心头之恨。

当然,死了之后,查找杀害哥哥的线索就断了。

不过,他们的死法居然和哥哥一样,这又是什么情况?

杀人有很多方法。

为什么要吸干骨血?

轩嘉重楼失神原地,接着他注意到那个贱人左手腕的皮肤依然细嫩。

除了手腕这里之外,整个身体干瘪毫无一点生气。

但又能说明什么?

就在此时,轩嘉重楼漆黑的眼眸中爆闪出一抹寒意,目光忽地落在了包厢的窗子上。

窗子关闭的严严实实。

不过,在窗子的缝隙处,却有一滴粘稠的暗红色液体。

一般人肯定会忽略,即使看到也以为是一滴暗红色的酒。

毕竟这里是酒吧。

但是,轩嘉重楼能感知到这滴粘稠的暗红色液体之中,散溢出来的气息不同寻常。

有点像班蛇的气息,可仅仅是有点像而已。

正在他注目沉思的片刻,这滴暗红色液体忽然诡异的蠕动,紧接着变成了一条比蚯蚓还要细小的小蛇。

小蛇虽小,却闪闪发着暗红色的鳞片光芒,吐着嘶嘶的声音。

“蛇?怎、怎么会有如此细小的蛇......”大仓麻顺着轩嘉重楼的目光看去,当即感到手脚麻木,甚至连血液似乎也有在蒸发的错觉,声音都发抖了。

“别看它!”

轩嘉重楼刹那间用自己身体挡住大仓麻,旋即屈指一弹,冰光闪烁。

这是他的银色元气化成冰霜,瞬间冰冻住了窗子缝隙上的小蛇。

再然后,他随手捡起一个空酒瓶,把这条犹如刚孵化出来的小蛇装进酒瓶。

大仓麻整个人已经惊呆了,表情充斥着无比的骇然和惊恐。

不是震惊轩嘉重楼瞬发冰霜冻住小蛇,而是这条小蛇看一眼居然能使人感到血液都要蒸发的恐怖之感。

“麻哥,没事了。”轩嘉重楼见大仓麻脸色吓得惨白,拍拍他的肩膀。

“小、小卡,这是什么蛇?”大仓麻稍微回过神,声音依旧发抖。

“我现在还不清楚。”

轩嘉重楼随口说道,又将装着小蛇的酒瓶递给大仓麻,“它已被我冰冻,你先回去,替我保管好,不能给任何人。”

说完,轩嘉重楼一脚踢开包厢的窗子。

窗子外的夜色很深。

他轻狂的身影跃起,融进夜色。

大仓麻拿着酒瓶心颤不止。

看着酒瓶里的小蛇被寒霜冻住,他长呼一口气,走出包厢,先回去。

片刻后,城主府派人来了,防务所的酒条队长也来了。

酒条队长办案算有一套。

尽管没查出一点蛛丝马迹。

不过在做笔录的过程中,他注意到一个细节问题。

“你说罗斯曾向他的妻子讨要过一串腕珠?”酒条队长亲自问木松一个手下。

“是的,就戴在她的手腕上......”

“妈的快看,她手腕上的那串腕珠不见了!”木松另一个手下忽然道。

“.......”

而此时在城外,轩嘉重楼没找到想要的线索,却又遇见了那条班群家族的班蛇。

轩嘉重楼今晚的情绪非常糟糕。

他一直在努力控制。

此时又见到这条班蛇,他突然间将情绪全都爆发了出来。

一个闪身,身法快到难以捉摸,眨眼间来到班蛇后面,抓住蛇尾,当做硕长的鞭子一样,猛地甩飞。

此条班蛇也足够倒霉的了。

今夜它其实是在等它的小主人,已是等的睡着了,根本没有惹轩嘉重楼。

它不同一般的蛇,而是有点智慧的班蛇,即使最弱小的也能土遁,如果是班蛇王更是能进化出蛇翼,入海或飞天不在话下。

“砰!”

班蛇被甩飞,重重的摔落到地面,尘土飞溅。

下一个瞬间,它凄厉嘶鸣,旋即转头对着轩嘉重楼蛇信长吐,吐出一团腥臭的液体。

“你还敢对我喷毒液,我今晚抽了你的筋!”

轩嘉重楼身子一转,躲开班蛇喷出的毒液。

一般的班蛇蛇毒,他并不惧,关键是毒液腥臭又恶心,黏在身上很不舒服。

倏地跃起,落地时已站在班蛇的七寸处,然后开始了纯肉装输出的暴击!

拳头犹如雨点似的落在班蛇硕大的头部。

虽然没催动元气,但如果是普通的蛇,一拳就能将蛇头砸成肉饼。

班蛇遭到重击,蛇尾带起呼呼的风声抽向轩嘉重楼。

轩嘉重楼反应非常快,蛇尾即将抽到他时,猛地躲开,然后又抓住蛇尾,身下卷起旋风,旋转了至少几十次。

接着忽地脱手,活活转晕的班蛇就被抛到好几米的半空,接着再次重重摔在地上,竟是砸出了一个土坑。

不过依旧没死。

等轩嘉重楼走过去时,它又动了。

但没胆再攻击,一双有点人性化的蛇眼写满畏惧的望着轩嘉重楼,旋即硕长蛇躯冒出丝丝白烟。

白烟几秒后散尽,班蛇已经变小变短,一下子钻进泥土,眨眼间不见了。

“这条班蛇是班群家族哪个长老的?......”

5,洛衣

轩嘉重楼对于班群家族非常熟悉,此刻亲眼看着这条班蛇遁入地面,他眉头紧锁。

最强大的班蛇王,鳞片已进化成匕首一般的铁刺,上半身像人,有着不亚于人类的智慧;下半身则是蛇形,能入海,也能飞天。

轩嘉重楼在魔天城的十年,有五年时间都生活在黑书阁。

黑书阁相当于人类帝国的学堂,魔天城三大家族的子嗣未满十八岁,必须要在这里学习五年。

这五年里,轩嘉重楼不仅学会了元气的基础功法,还知晓了魔天城的来历。

魔天城的三大家族分别是轩嘉家族、班群家族、还有格拉迪斯家族。

三大家族祖先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并且都是吉尔伽美什的家臣。

吉尔伽美什拥有三分之二的天神血脉,还是一个天生的统治者,统治着中位天。

他睿智、完美,强大到已经能够威胁上位天的众神。

一次众神晚宴,吉尔伽美什应邀参加,却是鸿门宴,一去不复返。

后传出消息,吉尔伽美什被囚禁在一个神秘之地。

他的家臣,以及他中位天的子民,也在不久后遭到天神八部众的打压,反抗着一律杀无赦。

为了自救,他的家臣中有三个人自愿把生命奉献给魔族。

这三人就是轩嘉家族、班群家族、还有格拉迪斯家族的老祖宗。

于是有了魔天城。

魔天城自成一界,能同时通往下位天和中位天,建立的目的是想由此找寻囚禁的吉尔伽美什。

可吉尔伽美什没找到,三大家族却成了魔族的使者。

有些族人甚至基本上魔化,早已忘了老祖宗的遗言。

班群家族的大召唤术,格拉迪斯家族的血奴兵团,以及轩嘉家族的黑暗瞳术,都是魔族的赐予。

如果按照实力划分,最强大的要属班群家族。

班群家族如今的势力已从魔天城渗透到下位天的三大帝国,每个帝国据传已经有不下十个的地下分支。

排在第二的是格拉迪斯家族。

这个家族不仅有一支嗜血的血奴兵团,嫡系族人也是最多的,最爱干的事是把普通人变成只懂吸血的血奴。

轩嘉重楼在魔天城,特别厌恶格拉迪斯家族。

用他前世思维形容,格拉迪斯家族就是吸血鬼。

接下来才是不管实力还是人数,都一直排在第三的轩嘉家族。

轩嘉重楼的父亲虽是三大魔爵之一,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而且,魔天城还有一个阁老团,每个阁老都是上一任的魔爵,轩嘉家族又只有一席。

因此班群家族也好,格拉迪斯家族也罢,一直看不起轩嘉家族。

轩嘉重楼是私生子的事早已不是秘密,在黑书阁读书的时候,经常会遭到这两个家族的排挤,有时候甚至当面骂他野种。

“哟呵~谁这么胆子敢伤了我的小蛇.......”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轩嘉重楼的耳后忽然响起一个年轻的女孩声音。

立即回头,他就看见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从黑夜中走到了面前。

少女肌肤白皙柔嫩,闪着兴奋喜色的明眸,有点摩拳擦掌的意思看着轩嘉重楼。

她穿着班群家族独有的束腰法袍,脸上有一种源自骨子里的骄傲。

那条已经缩小的班蛇,此时缠绕在少女手臂上,极为畏惧的盯着轩嘉重楼。细看之下,它身上有好几处的鳞片已经脱落。

“洛衣?居然是你!”轩嘉重楼难以置信的问。

眼前的少女是班群家族的小公主,不过她随她母亲的姓氏,姓洛。

洛家是下位天很有名的海贼团,不管是赫尔兰帝国还是另外几个帝国,都有洛家海贼团。

“轩嘉重楼?你怎么在千火城?”

洛衣的眼睛在星空下闪烁,也是一脸的惊奇。

...

“你管不着。”

轩嘉重楼语气淡然,对于眼前的洛衣没什么好感。

在魔天城,轩嘉重楼经常被嘲骂成野种,贱种。

轩嘉家族更是由于他迟迟没突破少师境,而将他当做家族耻辱。

那时的他,能忍受被人骂成野种,反正对轩嘉家族毫无归属感。

也可以假装是不能突破到少师境的废物。

不过绝不胆怯,从不屈服任何人。

“我当然管不着你,但是你把我的小班蛇打成这样,你想一走了之吗?”快要一年没见的洛衣,似乎长高了不少,容貌倒没有多大变化。

“我没弄死它已是客气了!”轩嘉重楼不耐烦的道。

“还好你没这样做。”洛衣半嗔半怒道。

“怎么,威胁我?这里可不是魔天城。”轩嘉重楼说着准备转身离开,不想和洛衣过多牵扯。

“轩嘉重楼!”

洛衣忽地口气一变,先莫名其妙的唤了声轩嘉重楼名字,再道:“我知道你一直在装,把自己装成坐吃等死的废物,甚至有时还装疯卖傻,而其实你不仅一点不傻,元气境界早已到了少师境界,我说的对吗?”

轩嘉重楼嘿然不语,懒得解释。

“被我说中了吗?”洛衣目光盯着轩嘉重楼,似乎想看穿他。

“这又如何?”轩嘉重楼眼神一寒,成功从魔天城逃出来,他发誓永远也不会再回去。

尽管身份尴尬,但藏宝腰带中的钱财,能让他过得很滋润。

“那我们可以一起寻宝啊。”洛衣忽然又笑起来。

“寻宝?”轩嘉重楼讶异一声。

“你看我手臂上缠着的班蛇,其实会寻宝哦。”洛衣笑嘻嘻说道。

“班蛇中的异种寻宝蛇!”

轩嘉重楼当即想到了已经被他冰冻的由粘稠液体变得怪异小蛇,如果借助这条极为稀有的寻宝蛇,岂不是能找到杀害哥哥的凶手了?

“本来我是想去洗骨山看看人间帝国的浮屠塔,可小班蛇好像发现了什么异乎寻常的奇宝气息,带着我饶了半圈来到了千火城,但不久前小班蛇感知不到奇宝的气息了。”

洛衣如此说道。

“哦?千火城就是一个海边之城,会有什么奇宝?”

轩嘉重楼有点想不通了。

“我也奇怪,不过小班蛇不会出错的。”

洛衣看了眼缠着手臂的小班蛇,又道:“所以,我想在千火城再待两天,如果那个奇宝的气息再次出现,我们不妨合作,你看如何?”

“合作?”

轩嘉重楼故意迟疑了下,然后道:“你这身穿着要换掉,千火城虽没镇魔殿,不过还是低调点好。我可不想因为你惹来麻烦。”

“.......”

魔天城依附魔界,有山也有水,比千火城不知大多少倍。

但是,如果没有魔界的力量加持,魔天城绝不会存在。

刚才轩嘉重楼提到的镇魔殿,本来也是没有的。

就是因为有了魔天城,于是镇魔殿出现了。

镇魔殿是上位天的天神八部众创立,用大神通在下位天的天穹建了三个悬浮于空的宫殿。

这三个镇魔殿,分别是和下位天几大帝国经常往来的青铜殿、象征着圣洁高贵的白银殿、以及最神秘莫测的黄金殿。

又因镇魔殿的力量来源于天神八部众,因此每一名镇魔殿的战士都被尊称为天神使徒。

轩嘉重楼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想做一名天神使徒。

可是如今不但梦想早已破灭,还居然是一名魔爵的儿子。

虽然因隐瞒了实力,但毕竟是魔爵的私生子,一旦身份暴露,等待他的就是镇魔殿的使徒。

好在他的元气发生了异变,早已经没有了魔天城的黑暗元气,根本看不出他的底细。

此时,他和洛衣走进了千叶城。

“进城后,有外人在叫我小卡。”轩嘉重楼边走边说。

“好的,小卡先生。那我们今晚住在哪?”洛衣嘴角带笑,缠着手臂的寻宝蛇已被她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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