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毛蛋赶路的马尔斯一开始还想着照顾它,他吸收龙血之后体力充沛的不像话。
只觉得有使不完的力气,抱着毛蛋走它还不愿意,不是嗷呜,嗷呜的乱叫就是用的胳膊磨牙,索性就让它跟着走。
没想到在刻意加快行进速度之后,这傻乎乎的家伙伙不仅跟得上,还有精力东闻闻西凑凑,这让马尔斯彻底放心下来,一路小跑着前进。
跑了差不多跑了二三十分钟,终于是看到了一些星星点点的绿色植物,发现这些植物以后,不禁长舒一口气轻松了不少,至少他方向的选择的并没有错。
有野草那么必然会有动物存在马尔斯还是知道,凭他这一身力气就是用石头砸个鸟,抓个兔子什么的肯定不是问题。
又跑了快一个小时马尔斯不仅看到了不少动物留下的痕迹,还不时能看到一小丛低矮的灌木,这让他非常兴奋。
这时候扭头看了一眼毛蛋,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毛蛋身上都是不知道哪里蹭的草梗和刺球,金黄漂亮的长毛上,也是灰一块绿一块的。
把毛蛋招呼过来马尔斯一边笑骂,一边收拾,好一阵才给拾到干净。
马尔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自己竟然变得开朗了许多,以前的他说不上阴沉,但是这种肆意张扬的大笑从来也没有过,更不会和一只小狗这样玩闹。
这次在迷雾之渊的奇遇之后后,马尔斯不仅仅是智力和身体素质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性格上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两大强者残破的记忆融合,让他更加自信和开朗,雷系神圣巨龙的血脉之力和几乎完整的龙魂,让雷系巨龙特有的暴力,热血,冲动的性格都被他继承了不少。
八年之前,马尔斯所在的村子被魔物袭击,侥幸被萨沙营地卫队救下来之后,因为整个村子都没剩下几个活人,他就被送进了萨沙营地孤儿院。
在呼啸荒原周边众多的城镇村寨里,有很多马尔斯这样的孤儿,好在数千年来逐步形成的传统,让边境地区的孤儿比绝大多数城市的里的孤儿幸运,起码不会饿肚子。
帕尔玛公国和其他两个国境接壤呼啸荒原的小国,都有有专门的财政支出,供养这些孤儿到八岁。然后和大多数平民的孩子一样接受一些采集,放牧,编织等力所能及的任务,和接受必要的身体训练。
所不同的是平民的孩子在成年以后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甚至可以到其他地区去寻找机会。由国家抚养长大的孤儿则不同,需要根据特长由每个城镇的管理层安排,大部分都会进入城镇或村寨的卫队,或是落户村寨成为边境常驻民。
好在管理孤儿院的是海瑟修女,她本身就是圣光教廷的修女,总是有办法募捐来不少物资。
马尔斯的童年还算过得不错,偶尔也会因为孤儿的身份受点小欺负,但毕竟是在半军事化管理的萨沙营地,也不会有太恶劣的事情出现。
不算木讷,也谈不上多机灵的马尔斯,就这样安安稳稳的长到13岁,天赋一般的他已经做好了三年后去种地的打算。
出身普通,几乎没有任何特殊天赋的马尔斯,因为这次意外发生了太多的的变化。
和收拾干净的毛蛋又嬉闹了一阵,带着它找了块巨石在阴凉下休息。
他们一路走来,两边的崖壁越分越开,现在看起来起码有一百多米宽,而且明显比之前矮下去不少。
这些发现让马尔斯非常振奋,之所以坐下来休息,一方面是随着正午的来临,呼啸荒原夏天特有的干燥炎热扑面而来,还有就是差不多一天一夜没有吃饭喝水,从新感觉到了饥饿和口渴。
他得坐下来想想吃喝的问题,这里有灌木,有动物,水源应该不是太难找。
马尔斯自认就是靠两条腿追,抓个之前看到的野兔子,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不算难,关键是没有火,这让靠在石头上逗狗的他非常郁闷。
一想到可能需要吃血淋淋的生肉来填饱肚子,马尔斯甚至有点羡慕正在啃他手指玩的毛蛋,它肯定不介意吃生肉。
休息了一会也没想出办法的马尔斯还是拍拍屁股爬了起来,不再就纠结是不是要吃生肉的问题,必须要先找点水喝,而且和活活饿死比起来,他觉得吃生肉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继续走了没多久,远远看到前边崖壁阴影里有一大片灌木丛,还有很多成片的野草,和周围的的环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马尔斯下意识就想到那些吟游诗人口中的沙漠绿洲。
毛蛋这小家伙看上去也非常兴奋,嗷呜一声就窜了过去。害怕这只傻狗出意外,马尔斯也只好加快脚步跟着跑起来,待走近以后,才发现这片灌木丛着实不小。
和周围那些零散生长的低矮灌木不同,这里的灌木基本都和马尔斯差不多高,遍地的动物足迹和粪便,让他基本上可以肯定这里有水源存在。
拨开灌木从往里走了不到一分钟,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平整的草地,毛蛋这货正趴在中间一个小水潭边上,摇头晃脑的喝水。
无论是动作还是声音,都不像正常小狗那样乖巧可爱,马尔斯忍不住摇头“码的,果然是摔坏脑子了。”
把毛蛋拎起来扔到一边,他拿了根小木棍,随手把小水潭上的浮土,草叶子拨开,也不管是不是真干净,也趴在地上一通猛喝。马尔斯觉得这个水潭下面应该是个泉眼,这水喝起来不仅有些冰凉,还有一丝丝的甘甜。
灌了半肚皮的泉水,刚抬起头就听见身后毛蛋的低吼声,就和狗要咬人的阵势差不多,心想着毛蛋这货看来还生气了,等会让它咬两口权当赔罪,反正自己现在皮糙肉厚的也没多疼。
转过身来的马尔斯下意识就握住了腰间的手叉子,三四米外和毛蛋对峙的大家伙他认识。
纯黑色的皮毛,胸口一撮月牙状的白毛,这是一头魔狼,这不是野兽,这的是一头正经的魔兽。
在萨沙营地的时候,马尔斯见过很多次魔狼的尸体,在呼啸荒原上讨生活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收入就来自于猎杀魔狼。
它们的血液,皮毛,牙齿都很值钱,就是狼肉也不便宜,马尔斯从来没吃过,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魔狼的凶残与危险。